这些年,从未离开过!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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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农村几亿人口日常的买与卖,都由一个“商家”包揽。这个“商家”,就是供销社。
供销社是舶来品
最早的供销社雏形,是苏格兰芬威克的“工人合作社”。这个供销界的老大哥,给世界各国成立供销合作社塑了个模、打了个样。
“听诊器、方向盘,啥都不如营业员!”。在供销社发展最火热的年代,那儿的营业员可是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的工作。
三尺柜台内,摆着各类商品,可以说什么都卖。在大人眼里,这里有生产用的农具、种子、化肥,有生活必需的油、盐、酱、醋、茶;在孩子眼里,这里有诱人的玩具、糖果、新衣服、小人书……供销社绝对是当时的“购物天堂”,关乎着家家户户的吃穿用度。
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简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介绍历史沿革的篇章中,开头这样写道——“合作社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鲜有人知的是,合作社其实是一个“舶来品”,最早出现于1761年的苏格兰芬威克。
那一年的3月14日,在一间简陋的村社里,当地的织布工将燕麦片手工装袋,放在前厅中销售,同时以折扣的方式出售各种商品,这便形成了芬威克织布工人合作社。
芬威克织布工人合作社只不过是最早的供销社雏形,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合作社,诞生于1844年英国北部罗奇代尔镇的一个法兰绒纺织厂。
当时,那里的纺织工收入微薄,时常买不起食品和日常用品。因此,工人们决定通过合作的方式,汇集稀缺资源,用更低的价格获得生活必需品,同时也可以集体销售面粉、燕麦、糖和黄油。
于是,1844年12月21日,在查尔斯·豪沃斯的组织下,28名纺织工人每人出资1英镑,创立了名为“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的工人日用品消费合作社。同时,也奠定了现代合作社的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按绩分利等,为世界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及组织基础。
成立初期,公平先锋社每周只有两个时段营业,分别是周一和周六的晚上,
纺织工们从工厂里下了班,急急忙忙地赶到蛤蟆巷里的小店里开门迎客。得益于他们的“先锋”,不过三个月,社员就得到了扩张,经营范围也有所扩大。公平先锋社的营业时间,当即从每周两个晚上变成了每周五天。
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愿意为他人撑伞。抱着如此的愿景和信念,28位纺织工坚持要让罗奇代尔镇上的穷人们花最少的钱,得到衣食住行上的最大保障。
所以,在私商嘲讽他们的存货用一辆独轮车就可以全部运走时,当地很多穷人都坚定地支持着他们。
在这样的双向奔赴下,到1857年末,13年间,公平先锋社从28个社员的弱小组合,扩张成了不可忽视的拥有1850名社员的大家庭。
随后,英国效仿公平先锋社的合作社越来越多,零售网点遍布各地。法国、德国等都相继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并且依据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合作社模式,如德国的信贷合作社、美国的农业流通合作社等。
工人运动中萌芽
一百年前,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在江西萍乡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清末民初,合作社这种“外来产物”从西方传入我国。
1900- 1910年,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 的两位留学日本归国的经济学教授开设了“产业组合”课程,合作社思想开始在广大师生中孕育和传播。
当时,国内报刊文章将合作社称之为“协同组合”“协社”“协作社”。1919 年,留美归国的薛仙舟将“cooperative”译为“合作社”,此后,这一译名就沿用至今。
合作社运动的浪潮对当时积贫积弱的中国影响很大,孙中山先生在1919年《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中提出:“地方自治团体所应办者,则农业合作、工业合作、交易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合作等。”
我国合作社的发端一般以1918年3月30日正式成立的北京大学消费公社为标志。该社成立之初招股438股,每股5元,银币2190元,其业务宗旨是专备教职员及学生之日常消费物品,在校内设所出售,使社员得到价廉物美之物品。业务经营分图书、杂货两个部,社员凭证购货,可享受优惠,并可记账支取物品,每人限额2元,一个月内还清。消费公社半年结算一次,净利30%为公积金,20%为办事人员酬金,50%用于社员分红。
这是一个消费型的合作社,也是我国第一个合作社组织。虽然只存在了很短时间,业务活动也只限校内,但它开创了中国近代合作社的先河,在我国合作社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其后的两年间,上海、武汉、成都、长沙、济南等大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建立了10余个消费合作社,形成了“中国初期合作社运动”。不过这些合作社很少生存两年以上,因为它们主要是对西方社会运动的模仿,而不是基于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理解。
1949年11月,中央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国合作社事业发展。次年7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
法案、章程一出,合作社开始“遍地开花”。到了1952年底,合作社就已遍布各个农村,拥有社员1.3亿多,入社社员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基层合作社发展到3.5万多个,县以上各级机构2000多个,一张纵横交错的农村商业网初步形成。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修改了社章,并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此,我国供销合作社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全国性组织系统。
由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品有着“统购统销”的专营权,供销社几乎承担起了中国农村90%以上的物资供销。
粮票、布票、油票、糖票便是那个年代最有力见证。由于当时供销社的生活必需品都是按人头分配,很多商品都很紧俏,所以逢年过节供销社都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往往明天才能到的货,供销社都要提前一天在门口竖起牌子通知,第二天还没开门就有人在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
当时一个生动的场景被媒体记录下来:一个人在供销社排队买米,发现自己只带了米票,却忘了带米袋。“如果回家去拿,拐回来就肯定买不到米了”,这个人不仅着急,还占着柜台不肯走。后来,售货员急中生智,让他脱下裤子,绑住裤脚,用裤筒当“口袋”才买到了米。
“方向盘、听诊器、营业员,拿什么都不换!”在供销社发展最火热的年代里,那儿的营业员可是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的工作。它与司机、邮递员、播音员、粮站质检员并称为五大黄金职业。
如果谁家里有一个供销社售货员,那么全家人的生活都不用愁了,而且这个岗位的便利条件也是非常大的。比如哪天什么货要到,最先知道的肯定是售货员,而其他人只能每天到供销社询问,或者在看到门口排起长长的队时才知道来了新产品,往往到最后只能看着货品被别人购买一空。
因此,人们都把供销社的售货员看作是顾客们的“观世音”,想尽办法和售货员搞好关系,以便能够得到最新的消息,最先买到所需的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那时的供销社不仅卖东西,也买东西。农村里除了粮食由粮站统一收购之外,其他的农副产品全部由供销社来收购。收购来的农副产品,再通过供销社销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国外。
“一手买,一手卖”搞活了农村经济。农民用自产的麦子、茶叶、鸡蛋等很多农副产品到供销社换购商品,在当时非常流行。
“那时候大家没有钱,就拿鸡蛋换,一个鸡蛋5分钱,2个鸡蛋可以换一本孩子爱看的小人书,40多个鸡蛋可以换一块布做衣服”,河北省沙河县禅房供销社第一代女售货员赵喜英回忆道。
面对能生钱的“鸡屁股银行”,个别农村主妇望眼欲穿,每天都要把自家母鸡的屁股摸一遍,看看有哪只当天会下蛋。
为了方便农民买卖,一些供销社职工甚至赶着驼队、背着背篓、挑着扁担走乡串村上门服务。“一根扁担两个篓,肩挑货担绕山走”——当时的田间地头里,村民之间都流传着一个“扁担传说”。
《红色背篓》就是当时以基层供销门店为原型的电影。为解决山区群众买卖货品的难题,供销社门店职工一改过去坐等客来的做法,轮流用背篓送货上山,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因其既收购山货、农副产品,又零售商品,故被称为“背篓商店”。这部电影于1965年在全国放映后,立即引起强烈反响,“背篓商店”一时间享誉全国。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方便农村的老年人,山西省寿阳县宗艾乡供销社职工肖富年就把货物送到了村民的“炕头上”。炕上,老人孩子围坐在货盘旁挑选小杂货,边上,肖富年用杆秤给农产品称重。原始的交易中透出浓浓的乡亲情。
几十年来,供销社“一手托两头”,深深扎根在广袤的乡村大地,在稳定物价、调控物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春风”里沉浮变迁
“一块老牌子,几个老头子,守着破屋子”。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曾经红火的供销社貌似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可事实上它一直都在,在努力“适应”着时代的变迁。
改革开放前,国家宏观经济体制的引领与普罗大众微观的实际需求,使得供销社成为天之娇子,实现蓬勃发展,形成了上下相连、纵横交错的一个全国性的流通网络,为推动一切基本经济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春风吹遍神州大地,供销社的垄断地位被终结。
198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商务部前身)合并,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設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实行粮油商品敞开供应,粮票、油票等各种票证就此谢幕。当年底,《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改革来了,票证走了》的快评——“持续了几十年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宣布终结后,化肥、棉花等农资专营权也被放开,供销社独一无二的‘尊贵地位悄然淡化”。
由于统购统销的票证时代结束,供销社还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失去优势,慢慢淡出了公众视野。
例如,广西省桂林市供销体系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下辖永福县供销社只剩了10多个门店,而且负债700多万元,维持生存都已非常艰难;湖南省平江县的供销社,1999年时已欠发131位在册职工工资60余万元,欠缴养老金100万元,17个店年收入不足10万元……
有数据显示,1992- 1999年,全国供销社累计亏损近450亿元,系统各种负债接近1400亿元,大量供销社破产、转让,580万名员工中将近一半下岗、内退。
“几个老头子,守着几间破屋子,挂着一块老牌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这句顺口溜道出了供销社的落寞。
直到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供销社要“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在供销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决定》出台后,供销社开始解决遗留问题、加强基层社建设、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对接市场,开始逐步恢复振兴。在政策的支持和市场化机制倒逼下,供销合作社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龙头、以连锁经营为主要业态的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
到2002年,供销社系统提出了以“四项改造”为重点的市场化的改革方案,核心内容是供销社和供销社下属企业之间关系分开,自负盈亏并引入社会资本。
此次改革意味着供销社体系内的一些资产得以盘活,下属企业也可以利用起供销总社在全国农村地区的网络资源加快发展。
之后,通过直营、加盟、资本联合等方式,供销社系统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众多农资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店,形成了庞大的流通网络,这也对供销社后来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在改革的加持下,供銷社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各项经营数据连创历史新高,远超计划经济时代。从2004年到2008年的这5年间,供销社销售总额首次超过万亿元。
2010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了全资企业——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自此,供销合作系统开始进入现代企业化经营阶段。体制优势加上机制改革,供销社从2009年到2013年的这5年间,规模从1万亿元增至3万亿元,增加了两倍。
从2014年开始,新的供销社体系发展开始加速。这一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列入中央改革办2014年工作要点,并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
此后,中央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推动和探索供销社深化改革。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合作经济、市场经济、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要求要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推进基层社改造等。
2017年6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启动,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3.5%。
“对于供销社如此巨大的体量,能够取得10%以上增长是非常难得的”,当时有专家表示,供销社下辖机关事业单位2660个,实行企业化管理78个,仅占2.8%,仍然有非常大的改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