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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器官捐献学”的创立

2023-06-02杨顺良王栋吕立志

器官移植 2023年6期
关键词:器官学科专业

杨顺良 王栋 吕立志

创立新学科一直是学术界不断追问的命题[1]。以传统学科为基础,积极回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着力引导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学科的产生已成为关注重点[2]。器官捐献涉及伦理、法律、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在过去的10 多年里取得了突破性成就。进入器官捐献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后,是否有必要成立“器官捐献学”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1 新学科的产生与发展

早期的科学研究是不分学科的。古希腊人把对自然的观察与思考所形成的一切理论认识笼统地称为“哲学”。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深化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人们开始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分门别类地研究客观世界,自然哲学向自然科学转变,研究方向不断发生分解、分离、扩展,逐渐形成许多相互独立的学科领域,知识分化达到相当精细的程度后即形成现代科学意义上为数众多的学科。

生动而又丰富的社会实践不断产生新认识,必然催生新的学科出现[3]。但是,成立一门新学科的过程非常复杂,需要经过学术界和相关利益方的讨论和决策。任何一门学科在创立之初,人们对它的认识总是模糊的,逐步将“碎片化”经验发展到“体系化”理论后,才能成为一门成熟学科。学科不仅是把经验和思想变成了系统化的专业知识集合,也是一种知识管理框架、社会分工单元或类别交流机制[4]。绝不可将“专业独立”等同于“学科独立”,必须严格区分“专业”和“学科”各自的概念和内涵,为尚未达到学科要求的专业过早提出成为新学科的诉求,这种“学科化冲动”并不利于学科的长远发展。研究对象的独立性是一门学科成立的根本条件,只有当它的研究对象逐渐明确,人们对该知识领域的认识形成了完整的学科研究领域和独立的学科发展体系[1],才能符合一门独立的新学科必须具备的“行业学会、专业机构、大学学系、图书资料中心和专业刊物”等五大基本标准[5]。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政府特别规定,只有被列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且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学科才具有合法性[6]。

学科内涵的多重性则决定了学科不仅是一个知识性概念,也包含了复杂的社会属性。新学科,特别是刚刚孕育的新学科,是不具备成熟学科特征的[7],但新学科总要发展成为成熟的老学科。熟知成熟学科的基本特征,加以有意识地引领,将使一门新学科得到加速成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新学科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否则,难免落入“早期衰亡”的陷阱[8]。学科发展要与社会分工模式相适应,社会发展则能为学科的发展提供相应的生成环境和外部资源,学科成长要始终紧跟经济社会和技术革命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自觉适应时代变化[9-10]。

2 国外创立“器官捐献学”学科的实践与经验

西班牙是全球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之一。通过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宣传,西班牙在20 世纪80 年代初成功地建立了全国性的器官捐献协调体系[11]。美国一些大学和医疗机构成立了独立的器官捐献专业机构。例如,匹兹堡大学的Thomas E. Starzl 器官移植研究所就是一个专门研究器官移植和器官捐献的学科机构。加拿大也有一些大学和医疗机构成立了独立的器官捐献业务部门。例如,多伦多大学的器官移植研究所就是一个专门研究器官移植和器官捐献的学科机构。他们通过开展相关的研究和教育活动,推动着器官捐献学科的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成立独立的器官捐献学科,才能聚焦器官捐献相关科学、伦理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从而提高器官捐献的数量和质量,改善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患者的生存质量[12]。

欧美等国家有独立的器官捐献学会或协会,如美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西班牙器官捐献协会(Spanish Association for Organ Donation)、英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协会(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 Association)、加拿大移植学会(Canadian Society of Transplantation)等。另有一些与人体器官捐献有关的国际性学会或协会,包括国际器官捐献与移植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Organ Donation and Transplantation)、国际器官捐献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Organ Donation)等。此外,各个国家和地区也会有自己的专业学会或协会。这些学术组织在各自国家内与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团体合作,致力于提高器官捐献率,推动器官捐献的发展。国际性器官捐献协会的成立,则表明器官捐献学科的专业性得到国际学术界的公认[13]。

当前,器官捐献学科建设已呈现全球化趋势。但是,在美国和西班牙,器官捐献通常不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学科[14],而是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跨学科研究和实践,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往往是跨学科合作的结果。在学术界,器官捐献的研究和教育往往与器官移植、医学伦理、公共卫生等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相关的学术机构和专业组织也会涵盖多个学科领域,以促进知识交流和合作。尽管器官捐献本身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但它在医学和社会领域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实践价值,对于推动器官移植和救助患者生命具有重要意义。

3 我国成立“器官捐献学”的基础

过去的10 余年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器官捐献的程序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和统一的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政府和相关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和接受度,越来越多的公众积极参与到器官捐献事业,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数量大幅快速增加。来自中国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数据,2015 年至2020 年,器官捐献意愿从27.6%增长到57.8%;每年实际完成的器官捐献数量从2 766 例增长到8 849 例,增长了约220%;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从0.77 增长到2.06,增长了约167%。截止至2020 年8 月20 日,累计实现器官捐献30 223 例,获取大器官88 255 个[15],器官等待时间从平均3 年缩短到平均1 年。截止至2021 年底,全国从事器官捐献工作的人员约有1.5 万人,这些人员包括器官捐献协调员、医师、护士、社工等相关专业人员。器官捐献的“中国模式”已成为破解器官短缺这个全球共同难题的中国方案,为世界移植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个政治大国的应有贡献[16-18]。2021 年,“器官捐献”首次被纳入中央文明委“重点项目”并编入《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年鉴》[19]。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突破性成就奠定了成立“器官捐献学”的学科基础。

4 我国成立“器官捐献学”学科的必要性

器官捐献是一个复杂的医疗和社会学行为,以医学为核心,涉及医学、伦理学、法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和技能[20]。我国器官捐献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器官捐献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和支持率等方面较西方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人数仍处于全球中下游水平[11]。反思过去十多年的器官捐献工作实践,落后的并不是传统文化。随着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落后的也不是组织管理架构与管理能力,真正的原因在于“器官捐献工作专业化程度”[13]。2007 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2023 年10 月 完成修订,“器官捐献”已作为重要内容补充进去。这充分证明我国器官捐献工作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其与器官移植相对独立但又相辅相成的本质特征已得到广泛认可。遵循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自然规律,顺应国内外器官捐献学界的专业认知和行业学术发展的潮流,适时启动“器官捐献学”的学科创建已被提上议事日程[21]。

2020 年,在山西太原召开了中国人体健康科技促进会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会上薛武军教授提出“器官获取组织(O r g a 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一定要像一个学科那样去做”。这是国内首位学者提出成立“器官捐献学”的倡仪。这一倡仪从提出到现在已经3 年,随着器官捐献事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器官捐献学科的创立和发展。

5 我国成立“器官捐献学”学科的可行性

黄洁夫教授和陈忠华教授是中国器官移植领域的知名专家,他们一直倡导公民自愿器官捐献理念,亲身参与宣传教育和社会活动,鼓励更多人参与器官捐献。黄洁夫教授还是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的创始人之一,积极参与和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主编《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指引着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发展方向。陈忠华教授曾担任《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主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器官捐献首席顾问,致力于器官捐献与移植伦理学问题,以及政策、法规建设。两位教授为我国器官捐献事业作出开创性贡献,是公认的器官捐献学科带头人。

器官捐献已成为高等学位教育研究领域之一[22]。一些相关学科(如医学伦理学、公共卫生学等)已经招收器官捐献方向的研究生,或者开设器官捐献相关的课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均开设了器官移植学专业,涵盖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伦理原则、法律法规、临床实践等内容,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23]。一些医学教育和培训教材也涉及器官捐献相关内容,如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编撰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随着对器官捐献的重视和需求的增加,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大学加入到器官捐献教育行列。

我国政府通过资助研究项目、设立奖项或提供研究资源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器官捐献领域的创新和研究成果,促进器官捐献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知网等公开数据库结合搜索智能和人工分析,2018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期间,我国学者围绕“器官捐献”相关主题发表的中文文章(不包括纯移植类)已达700 余篇,其中,围绕器官捐献的不同问题,以研究生毕业论文形式发表的文章、报告达160 余篇[24]。2021 年联合全国多个领域100 多位专家学者编写的“器官和组织捐献家属沟通专家共识”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实施与知识转化合作中心及中华医学杂志共同颁发的2021 年中国指南和共识透明奖[25]。2023 年全球移植科学大会及《Transplantation Direct》发布全球首个器官捐献创新与研究国际专家共识,重点针对如何推动和落实“器官捐献创新及研究完善机制”提出16 条专家推荐意见[24],以此巩固器官捐献学科体系的建设,促进器官捐献和获取领域更多的创新技术的发展。

现阶段国内成立新的独立的器官捐献学科可能会面临一些阻力,主要器官捐献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可能会给器官捐献学科的创立与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此外,“器官捐献学”学科的成立还可能会导致部分移植科医师离开器官捐献工作岗位,原因在于一些移植科医师可能更喜欢在多个领域之间工作,而不仅仅局限于器官捐献。但是,我国政府一直重视器官捐献领域的发展,针对器官捐献学界专家们提出的设立“器官捐献学”学科的建议,政府部门一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投入、学科发展需求、学科间的关系等,最终的决策应该基于对这些因素的全面评估和权衡。其中,首要的问题是学科的范围和定位。器官捐献学科和器官移植学科是紧密相关的学科,虽然器官移植学科目前同样不是一个独立学科,但是,随着器官移植领域的发展和专业化,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机构和学者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来研究和教学。在此情况下,成立“器官捐献学”有可能导致学科之间的壁垒,阻碍学科整合和深化,限制跨学科合作和发展创新。但是,若在定位上作出明确界定,两个学科相互依存,则将共同促进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学科的发展。

6 推动“器官捐献学”创立的路径

“器官捐献学”的成立倡议要变成一门真正的新学科还有很多的路要走。学术界和政府的合作是推动“器官捐献学”学科创立的关键。下一步应广泛收集器官捐献学科的相关研究和数据,与相关的政府部门(主要是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科技部)、医疗机构、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器官捐献学科的设立。

6.1 确定学科范围和目标

器官捐献是多学科融合推动行业专业化发展的典型案例[13]。与传统的医学学科相比,器官捐献更加跨学科,不仅关注医学技术和手术操作,还关注器官获取和分配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捐献者的心理和社会因素,以及社会对器官捐献的态度和行为。因此,器官捐献学科应着重研究和推广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和器官功能维护与修复技术,总结器官捐献的伦理、法律、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研究成果,探讨如何提高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和协调成功率,以及如何保障器官捐献的公平和合法性,建立健全的器官捐献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统计器官捐献的情况,为科学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6.2 建立独立的学术组织

器官捐献工作需要多个专业学术组织参与,相关学术组织的联合有助于器官捐献学科的创立与发展。为了更好地关注和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许多非移植专业的专业学会或协会涵盖了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等相关学科领域,这些学会或协会所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和交流,提供了专业支持和资源,尤其是来自这些学术组织围绕器官捐献形成的共识、指南和指导意见,更能代表相关领域专家们的态度和参与度[11]。中国人体健康科技促进会“人体器官和组织捐献专业委员会”是我国第一个器官捐献相关独立的专业学组[12]。从长远角度看,成立一个专门的学术机构或组织,致力于推动器官捐献的研究和教育、促进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共享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这种情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现阶段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改名为“中华医学会器官捐献与移植学分会”,并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小组来负责器官捐献学科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的品牌效应和学术影响力,更准确地反映该学会的使命和目标,强调器官捐献在器官移植领域中的重要性。

6.3 开设器官捐献课程

人才队伍是维持器官捐献体系高效运作的根基。依托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供者的捐献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执行[26]。学科带头人在器官捐献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提供学术指导、专业支持,应主动参与高等医学院校的学科规划与课程设置,特别是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器官捐献相关的课程和教育项目,涵盖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更多的从事器官捐献研究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素养,以此夯实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的基础[27-28]。

学科建设过程中还应注重研究和推动器官捐献的公众意识和教育[29-30],可以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来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理解,也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宣传活动等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31],向公众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和意识,消除潜在误解或偏见,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和支持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器官捐献事业,建立相关的志愿者组织和捐献者支持机构,提供支持和帮助[32];为医师、患者、器官捐献者家属、媒体和公众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分享各自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意识;借助非营利组织、志愿者活动和社区团体共同推动器官捐献学科的设立,并为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资源。

6.4 开展专项研究和创新

政府应基于科学证据和国际最佳实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制定措施详细的实施计划,为器官捐献学科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明确支持和推动器官捐献独立学科的成立和发展,鼓励和支持个人参与器官捐献领域的研究和创新[33],包括基础科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具体的研究内容和方向可以通过专家讨论、学术研讨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填补现有研究空白、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入手;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研究内容和方向必须与社会需求和政策导向契合,并充分评估研究所需的资源和条件,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展开。

6.5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国际器官捐献与获取协会等国际组织参与并见证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构建的全过程,在器官获取组织的建立、协调员培训、管理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后应继续通过参与国际会议、开展合作研究项目等方式,加强与国际上的相关学科机构和专家进行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分享经验和借鉴先进做法,紧跟全球器官捐献学科的发展步伐[34-37]。

7 结 语

任何学科的产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现实土壤。器官捐献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包括医学、伦理学、法律等)和医疗机构、捐献者家属、接受者等多个利益相关方,迫切需要专门的学科来研究和推动。当前,我国的器官捐献工作正处于由数量规模型发展向高质量和高科技含量提升的时期,成立“器官捐献学”的条件正在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并提出了成立一门独立的“器官捐献学”的建议,最终是否批准还需要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定。相信成立新的独立的器官捐献学科可以为器官捐献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和系统的支持,推动该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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