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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规训:平台可见性与读者赋权

2023-06-02王溥黄丽坤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1期

王溥 黄丽坤

[摘 要] 以J网络文学平台为研究对象,采用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化访谈的研究方法,基于马克思劳动过程理论分析范式,揭示出网络文学平台签约作者的数据劳动实践。研究发现,平台作为技术中介与制度中介,塑造了网络文学领域参与者的表现,策划了签约作者创作作品的可见性,这种可见性由可计量的数据指标构成,对劳动主体进行着隐蔽规制。此外,读者在消费赋权下拥有了参与文化产品生产的主动权,形塑了作者的劳动策略,需要作者投入感情以维系与读者的亲密关系。因此,签约作者在劳动实践的过程中看似具有高度自主性,实则受到了网络文学平台和读者的双重规训。

[关键词] 签约作者;网络文学平台;劳动控制;双重规训

[中图分类号] I20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23)01—0154—07

Dual Disciplines: Platform Visibility and Reader Empowerment

——A Study on the Digital Labor of Writers

on Online Literature Platforms

WANG Pu, HUANG Li-kun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takes J online literature platform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adopts a research method of participatory observation and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to reveal the labor practices of online writers based on Marxs labor process theory. The study shows that the platform, as a technical and institutional mediator, shapes participants performance and curates the visibility of online literature. This visibility consists of measurable data indicators that perform covert regulation of labor subjects. In addition, readers have the initiative to participate in the production of cultural products under consumer empowerment, shaping online writers labor strategies and requiring them to invest in emotions to maintain readers intimacy. Online writers seem to have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in labor practices. However, they are dual-disciplined by online platforms and readers.

Key words: online writers; online literature platforms; labor control; dual discipline

一 問题的提出

数字化阅读使网络文学成为人们日常娱乐选择之一。截至2021年底,我国网络文学整体市场规模为288亿元,[1]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5.02亿,占网民总数的48.6%。[2技术与媒介革新为文学活动提供了新的生态环境,改变了文学活动的生成方式、媒介属性与文化表达,催生出新的劳工群体。网络文学平台签约作者在数字空间中创造价值,构成了一种独特而复杂的数据劳动实践。

在平台经济背景下,已有研究对电商主播、游戏玩家、短视频创意劳动者等不同平台的数字劳动主体展开了分析,发现其劳动过程中技术和资本对人的控制、异化与剥削,指出“同意制造”逐渐取代了过去劳动力市场中的粗暴监控,不仅是通过标准化流程控制劳动者的行为,更是深入劳动者的意识形态加以管理。[3聚焦于网络文学平台,研究者认为在技术进步、消费需求、资本偏好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网络作家主体地位逐渐弱化,从“文艺青年”沦为了“数字劳工”[4。网文写手经由“为爱发电”“公平感知”等策略产生职业认同。5此外,也有部分作者通过个体抗争和社群联结的方式抵抗异化,建立起劳动过程中的主体性,以实现自我保护和权益争取。6

既有研究在提出富有洞见的观察之外,也存在些许缺憾:缺少对女频网络文学平台作者的经验考察,同时忽视了网络文学平台读者的话语权力与互动参与。劳动过程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核心关怀,以劳资关系为分析对象,探讨生产方式、劳动过程、再生产和利益[7]。因此,本研究从平台的可见性制度与计量逻辑入手,基于劳动过程理论,试图探究平台机制是如何潜移默化地嵌入签约作者的数字劳动实践过程之中?作为内容创作的主体,签约作者与网络文学平台、网文读者之间又流动着怎样的权力关系?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运用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化访谈的研究方法。为了准确把握和深入探讨女频网络文学平台签约作者的劳动状况,研究者于2020年9月初进入“网络中的田野”——J网络文学平台的论坛,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参与式观察,收集经验材料。J网络文学平台是国内影响力最大的女频原创文学网站之一,作者和读者均以女性居多。截至2022年4月底,该平台注册作者数逾213万,拥有超过6万签约作者和870多万本网络文学作品,其中多部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播出。

田野初期(2020年9-12月),笔者主要是熟悉和了解J网络文学平台作者论坛与读者论坛的文化概念、发帖规范以及日常互动情况,对“看帖”“热门”“精华”等模块进行初步浏览。在作者论坛中,签约作者时常会分享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写作困惑、写作技巧等内容。田野中期(2021年1-6月),笔者深度阅读与签约作者劳动实践、生存状态相关的发帖内容,并对其他作者的回帖内容进行详细观察与记录,以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签约作者的行为处境与劳动体验。由于作者论坛的收入星级显示制度,研究者能够较好地分辨出不同收入水平签约作者的观点表达,可以观察到签约作者之间收入差距大,低收入作者与兼职作者居多。田野后期(2021年7月-2022年3月),笔者通过一位全职签约作者介绍,利用滚雪球方式,遵循信息饱和原则,获得了17名签约作者作为调查对象进行线上深度访谈,每位签约作者访谈时长为35-50分钟。出于伦理需要,所有受访者在文中均使用化名。因受访者地理位置分散和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行面对面访谈,所以采用QQ文字与语音的方式进行访谈,具体情况见表1。

三 劳动过程

(一)作为流量入口的榜单:可见性的分配

榜单是网络文学作品与读者的连接点,即网络文学平台展示在网站界面各个频道区域内的小说排行榜,令讀者关注。榜单通常展示着作品的名称或封面,每周轮换一次。为满足分众化、差异化的读者阅读需求,J网络文学平台划分出不同的频道区域,包括“言情”“纯爱”“原创”“衍生”等。在不同频道界面内再进行更加详细的二级分类,例如,在“言情”频道的一级分类下又划分为“古代言情”“都市言情”“幻想言情”等二级类别。

对于作者而言,读者的注意力具有稀缺性,而榜单意味着可见性与流量。榜单吸引着读者的注意力,进而有机会将其转化为购买力,创造在榜作品的订阅收益,这是网文作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榜单引导着读者注意力的分配,同时塑造了作者的创作经验。接受访谈的签约作者均表示,榜单直接影响着他们更新的表现。好榜单是对自己作品质量的肯定,能够提振信心,形成正向激励。上了好榜单,签约作者会积极地更新更长的篇幅以获取较好的收益;无榜或者排到差榜时,签约作者的更新积极性明显下降。然而,榜单的名额是有限的,不同的榜单根据出现在APP界面上的位置区别也存在着流量差异。可以说,这种榜单设计是平台所掌握的可见性分配权力的外在体现。通过榜单,平台决定、过滤和选择向读者展示什么以及引导他们关注什么样的网络文学作品。

由于具体的排榜过程仍是“黑箱”状态,签约作者只能依靠写作经验与同侪交流,关注构成榜单的可计量的数据指标,例如:作品收藏量、章节订阅量、读者评论数等。

(二)围绕数据的劳动:计量逻辑的嵌入

不同于传统出版文学,瞬时反馈的数据指标贯穿了网络文学签约作者的劳动始终。从发布新文开始,签约作者便依据这些数据指标来评估读者的喜好,预判作品市场走势,进而调整内容生产。

“一定要时刻留意数据!如果收藏量涨得很慢,肯定是文名、文案或者核心梗有问题,吸引不到目标读者。那就要赶快修改,不然上架(收费)后这本肯定扑街了。”(J03)

“从开新文起,做不到不关注数据,不然根本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写跑偏。只有数据好,才会多一点信心,数据不好的时候就非常焦虑,就想着要日六(日更六千字)、日万(日更一万字)才能涨收藏、涨收益。”(J09)

从表面上看,作为自由职业的签约作者似乎具备很强的工作自主性,能够自行决定闲暇与工作的转换,不受既定劳动场所和固定劳动时间的约束。然而,在平台可见性竞争的规制下,自由创作变为一项压力之下的数据劳动,数据对于作者的内容创作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计量逻辑体现在数据指标成为可见性的载体和依托,看似消减了签约作者创作“成功”的不确定性,实则成为渗透平台权力的控制手段。

“以前J的小说字数大多都在25-30万字左右,因为按照日更三千,轮完所有榜单大概就是这个字数。但是现在大家都疯狂卷起来,日六(日更六千字)、日万(日更一万字)的人太多了,导致现在小说的总字数都50万以上,金榜上100万的也很多。”(J13)

以读者注意力为目标的榜单可见性催生了新型自我管理。这种自我管理基于平台计量逻辑,由经济回报承诺促成,提高作者分成收入本身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这种情况。签约作者面对榜单可见性的压力,会自觉合理化当下的劳动投入,自激励适应竞争,不断创造数字化劳动产品与经济价值。长久下来,作者越发熟稔地将数据运用于写作规划,使得关注数据内化成了他们的日常劳动实践。与此同时,作为“规则制定者”的平台通过对安排榜单的权力运作塑造了签约作者群体关于榜单的劳动秩序与公平共识,从而规范、合法地从作者自愿延长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中获取利润,且无须承担作者的再生产成本。

四 平台规训

(一)平台垄断的合法性:作者合同

平台掌握着作为流量入口的榜单,拥有对可见性操控的绝对权力,并作用于作者创作的整个过程。平台通过与作者签订合同,定义并塑造了作者和平台之间的关系,从而施加平台的规范、价值与特权。平台通过垄断作品的发布权限、销售渠道与审核标准对作者进行规训,仅允许签约作者在本平台上发布通过审核的网络文学作品。作者受制于平台的审核框架,必须精心管理他们的创意,以确保吸引读者、稳定更新的同时不违反平台规定。

“在合约期内(最低签约年限为5年)作者不能在其他网络文学平台上发布小说,且平台抽取作者50%的收益。我之前有想过去其他的平台试试,但是考虑到J网络文学平台的流量在女频里是最大的,还是来了这里。”(J01)

“J的审核天天在作者论坛上被大家骂,就是矫枉过正,明明什么不符合规定的都没写,突然把你的文给锁了,申诉也没用。我们没办法只能改文,特别烦。”(J04)

劳动关系一经确认,平台对劳动过程的管理控制也合法化,签订合同时的自愿性进一步遮蔽了这种不平等的劳动关系。平台垄断了签约作者与市场的接口,签约作者无法通过平台之外的渠道有效出售自己的劳动能力,只能服从平台的规定。尽管网络文学内容文本完全由作者独立贡献,作者并没有与平台平等谈判的权力。平台通过可见性诱惑作者加入,却无须真正兑现这种可见性。

(二)去劳动雇佣关系的交易:文字电商

平台凭借垄断地位掌控市场供需信息,主导利润分配,对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订阅交易进行高额抽成。可以说,平台本质上是一种“文字电商”,并不直接创造内容,而是将签约作者的创作作品变为市场上“自负盈亏”的交换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平台与作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松散的市场交易关系。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突破了以往工作的时空限制,实现了远程、原子化的劳动组织形式。有研究者发现,虽然平台化用工被细分为许多具体类别,但平台大多不将平台劳动者看作自己的“雇员”,而是将其定义为“自雇佣者”或“独立合同人”[8。这样一来,轻资产平台能够以最小成本挖掘劳动者的最大价值,同时规避用工责任和雇佣成本,无须承担作者的工资、保险与其他社会福利。这无疑恶化了作者的劳动处境,加剧了其不稳定的劳动现状。作者们普遍在访谈中提及了对未来回报不确定的担忧:

“没有保底收入,全靠读者订阅和打赏,是一个收入极其不稳定的可怜码字人。”(J12)

“我是全职签约作者,但并不是J公司的员工,仍需要自己去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与医保。平台没有对此进行过指引,都是作者们在论坛相互求助。平台最多在每年退税的时候发一个公告提醒大家记得去税务APP退税。”(J06)

“平台并不像传统的公司那样过年过节发福利。作者是没有任何福利的,连我们自己订阅小说和普通读者都是一个价格。平台根本不缺作者,我们不过是码字女工罢了。”(J15)

不同于在既定工作场所中,雇主与工人不可避免地产生社会关系上的交集,网络化平台资本与数字劳工的市场交易关系不涉及任何社会交往与情感维系。无论是开文、更新还是申请榜单,作者都能通过平台系统独立操作。这种“去劳动关系化”的管理方式重塑了劳动者的主体性和身份认知,“码字女工”“码字人”等带有自嘲意味的称呼便是签约作者在这种劳动关系中的身份认知与自我消解,充斥着疏离感和工具性。

五 读者规训

(一)消费赋权

读者只有订阅付费章节才能对本章内容进行评价,只有订阅全文才能对小说进行评分,这暗含了将阅读评价权力赋予消费行为的逻辑。[9消费赋权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学院派的遴选传统,将评判作品优劣的权力从专业评论家的研判体系中解放了出来,提升了读者作为“买方”的決定权和主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表达,甚至积极参与情节构思,成为创作的一部分。

读者主要通过在评论区、读者论坛进行作品反馈与信息传递,这种交流并非是单向度的,而是读者与作者、读者与其他读者的多方交流,形成了一种与文本并行的群体书写空间。在印刷出版时代,写作与阅读更多的是一种个体化行为,读者的参与是后置的、孤立的。如今网络文学平台能够让读者自由地表达个人阅读意见,在媒介中发声,甚至进行情绪和行为的展演。读者不仅面对文本,还面对他人的阅读反馈,又由于集体匿名性和先买后读、订阅后无法退货的消费特征使得这种反馈表达有时候更为极端。有作者表示:“现在创作自由度越来越小了,在文案中还要排雷。尤其是现在读者的雷点千奇百怪,有时候就算已经在文案中列出了大众雷点,还会被读者打差评说踩雷了。”(J16)

(二)情感维系

为了获得良好的数据和收益,签约作者有维系读者感情的需要,不得不关注创作作品目标读者的需求与反馈,将情感嵌入劳动过程之中。签约作者会迎合受众的阅读需求,在进行文本创作的时候考虑读者的偏好,还会以发红包、在章末“作者的话”中卖萌、写免费小剧场、在评论区回应读者等方式整饰、呈现情感,以增强读者黏性,从而建立起长期互动的良好关系。此外,有的作者还会设计、管理自己的个人品牌,在微博或章末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策略性表露,建构符合读者想象的数字形象获得读者信任,便于结成以作者为中心的忠诚度较高的粉丝群体,从而获得更多的包容和支持。这一切措施的效果最终都能够体现在签约作者创作作品的数据上。

由此,作者与读者亲密关系的维护不再是劳动者的个体行为,而成为一种带有商业色彩的价值增值工具,成为数据劳动的辅助存在。换言之,劳动主体与受众之间的情感关系被工具化、商品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签约作者不仅被平台规训,也同样被读者规训。同时,签约作者因为情感劳动而积累的口碑、声望、好评等会直接影响到用户对平台的满意度,使得平台用户黏性提高、获取更多的流量,最终得到更多订阅收益分成,增加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平台资本无偿占有了签约作者情感劳动所带来的附加值。

六 劳动困境

(一)平台转移矛盾

在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下,作者和读者的交换关系经由平台中介。从表面上看,平台是中立的第三方,实则是凌驾于生产者(作者)与消费者(读者)之上的垄断资本。平台通过作者协议与用户条款收编交易双方,并将平台与作者的劳资冲突、平台谋利与读者偏好的系统性矛盾隐蔽地转移到了作者与作者、作者与读者之间。

签约作者关注的数据指标来自读者真实的阅读体验,是由读者直接决定和創造的。平台将收藏与评分的权限赋予读者,换取了读者的数据信息并反馈给作者。不同于印刷媒介时代读者反馈的滞后性,终端距离的缩短使得信息到达的冲击性愈强,让作者无延时地直面读者的负分、差评、取消收藏等数据反馈。签约作者会抱怨读者“没有理解到位”“太过挑剔”,而不是质疑平台容易引起争端的功能设计。对于读者而言,抱怨榜单内容同质化,甚至对某部作品发表具体意见,也都是直接指向作者,认为作者“缺乏创新”“剧情设计糟糕”等,少有读者深入地认识到平台可见性机制对套路文流行的影响。可见,作者与平台、读者与平台之间的矛盾都被转换成了作者与读者的冲突。

数据带来的相互比较还将资本与劳工之间的矛盾转为劳工内部的矛盾,造成了作者与作者之间的同侪压力。榜单对作者群体进行了内部再分割,以“金榜”等榜单形式创造了头部效应,加剧了签约作者内部的竞争。进而言之,分散化、原子式的签约作者本就缺乏凝聚力,议价能力弱,对平台的依赖性强。激烈的同侪竞争之下,更难以形成与平台谈判的集体力量,对平台的制约非常有限。

除此以外,不少签约作者在访谈中都谈到了“盗文”现象。盗文指的是没有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随意在互联网上转载小说内容。这是对作者知识产权的侵害,有损其经济收益,但该现象在网络中屡禁不止。

“J的防盗机制什么用都没有,基本上一更新马上就会被同步盗文,收益直接砍半。因为盗文的存在,订阅VIP章节的人数能够有阅读免费章节人数的一半就算很好的了。我们讨厌看盗文的读者,但是除了骂一骂,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只能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侵占,平台也完全不管,反正它躺着吃分成,要不就是想多点出圈文好卖版权,赚波大的。”(J09)

防盗,即防止自己的创作内容被其他未授权的网站免费转载,是作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应属于平台的治理责任。但是作者与读者、作者与平台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对于版权意识不强的读者来说,能够不花钱就看到付费章节的内容符合其利益需求。而平台则认为,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防盗系统难以取得成效,且平台希望能有作品通过盗文被更多没有付费习惯的读者知晓,实现网络文学作品的出圈,进而更好地卖出版权和宣传平台。签约作者无奈平台的不作为之后,转而将怒气指向更为直观的盗文受众,即看盗文的读者。如此一来,原本平台与作者之间由于收益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利带来的矛盾再次被转移。

(二)创作取向与可见性努力

网络文学创作是作者将个人灵感转化为文字作品的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性与创造性。但在平台经济的可见性制度之下,网络文学创作变成了一种商业化的活动,一种在量化数据引导之下的文化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作者的创作策略受到平台可见性机制的约束,影响着作者的创新表达。

由于榜单和数据的压力,签约作者会倾向于创作自己熟悉和擅长的同类型小说,对频道和题材产生严重依赖。此外,在经济收益的驱动下,文学创作行为向符合读者需求的方向发展。例如,作者会下意识模仿出圈作品的人物设定与情节设计,以分众化读者的偏好为创作的出发点,提供定制化的小说作品满足读者审美趣味。这难免生产出许多同质化、替代性强的套路文、类型文。

相同频道的写作内容往往具有相似的套路,无法锻炼多样化的写作技巧,作者容易产生审美疲劳甚至厌倦情绪。此时,写作不再是出于兴趣爱好,创作的独立性被异化的劳动产品干涉,数据所带来的生存压力导致写作过程成为一种马尔库塞所言的“苦修式劳作”,作者沦为“创意流水线”,丧失作品个性与深刻性。这也是签约作者在数字劳动过程中自我商品化的后果,作品成为与自身对立的异己存在物,并逐步发展成控制作者的力量。

为了提高作品在平台中的可见性,签约作者还会努力寻求榜单之外的曝光机会。这便衍生出一系列商业操作,本质是数据作为读者注意力的指标被明码标价交易。

“常见的方式有:购买微博大V的推荐广告,有些读者看到推文后对这本小说产生了兴趣,可能会过来订阅。还可以买其他作者的章末推荐以及文案推荐,章末推荐一般是按照卖方最新章节24小时内点击率来卖,500点击100块。作者自己也可以砸钱上霸王票榜单。”(J12)

签约作者并非意识不到这种数据控制,只是难以在平台机制中独善其身。尽管部分签约作者会在论坛发帖抱怨或是提出诉求,但这种做法通常是局部的、有限的、短期的,无法对平台规制起到冲击作用。更多作者选择的是适应、融入平台的可见性逻辑,以达到经济收益最大化。

(三)身份认知焦虑

网络文学平台是签约作者建构自我身份意识的重要场域。不同于传统就业岗位的工作环境与交流方式,签约作者的交往方式通常是远程、散点、线上的。作者们基于共同兴趣爱好和情感互动需求形成在线的“趣缘共同体”,人文关系相对松散。再者,网络文学平台的组织架构十分扁平,一个编辑手下有数千名作者,编辑与作者之间不存在私人关系。这种原子化倾向和非接触、弱联系的职业环境使得网络文学平台签约作者的身份较为单薄孤独,缺乏传统职场具有的社会关系和群体归属感。这对全职作者的影响更大。

对于兼职作者而言,他们面临着专业作者的工作压力与精神压力。在主业之外仍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持续性地学习最近的网文风向、积累网络流行梗等素材。而这时常与本职工作所占据的时间精力相冲突。此外,签约作者还要做到自我宣传与自我保护的兼容,承受差评的精神压力。

部分签约作者表示,尽管在网络文学领域获得了肯定,还是希望自己的小说能够印刷出版,获得传统实体书市场的认可。一些作者甚至不愿意在现实生活中暴露自己网络文学作者的身份,觉得“小说的内容不正经”(J10)。这也体现出部分作者对自己创作内容的潜意识否定,对自己网络作者身份的价值怀疑。

当然,签约作者通过网文创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我实现,其情感体验、获得感、成就感并非异化的产物。与读者产生情感联结是赋予签约作者以主体性的过程,也是劳动主体自我满足与自我享受的过程。但这种成就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签约作者对平台控制的内化与顺从,消解了其对控制的抵抗心理,即劳动者对资本的形式从属演变为实质从属。

七 结论与讨论

我国正处于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的重要机遇期[10]。网络文学平台作为一种类型化数字平台,体现了中介性媒介跨越时空、聚合链接的重要特征。本研究以J网络文学平台为例,探究在平台可见性制度设计与文学商品化加速的过程中,网络文学签约作者的劳动实践。研究发现,在平台化背景下,文化内容生产过程已经被重新定义。一方面,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给劳动者提供了自主择业的机会,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在流动空间中提供了接触读者的便利性,有利于文学产品兑现与个体自我价值实现。另一方面,签约作者看似拥有的“自由”掩盖了劳资双方在权力关系上实质性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控制方式已经发展成为平台的利润生产方式。

除了平台的规制之外,签约作者的数据劳动过程还受到来自读者消费赋权的规训。如今网络文学按字定价、分章订阅、先买后读、无法退货的消费特征使得读者的阅读行为也发生了改变。读者不仅能及时终止文化产品的购买,还拥有参与文化产品生产过程的主动权。在此情境下,网络文学活动不仅仅要求作者的脑力和体力投入,还需要作者投入感情以维系与读者的亲密关系。进而言之,平台化的数字媒介推动了超越时空的社会关系的建立,但这种在商业化数据逻辑主导下的社会情感关系是短暂的、制式的,且可以被货币化,充满了经济性目的和工具理性。

与传统出版文学相比,网络文学平台凭借网络技术解除了印刷媒介的物理制约,几乎整合了文学活动创作、分销、营销等整个产業链。签约作者面对拥有如此强势话语权的资本力量和文学产业体系,几乎没有太多博弈的空间。即便签约作者迁移到其他网络文学平台,依旧无法摆脱以可见性机制为中心的平台化文化生产模式[11]

值得思考的是,网络文学的形式内容有着与严肃文学相区别的审美特色与审美功能。盖因媒介在催生和诱导文化样式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文学品质、文学形态都有明显制约。正如传统意义的文学权威寄托在印刷技术及纸质媒介上[12,平台媒介的诞生改变了意识形态的作用方式,也塑造出新的文学创作生态和文化生产机制。平台化文化生产日渐暴露出审美平庸和标签化特征,现实主义的审美规范也已内化为读者的深层阅读期待。然而,文化产品应该承载一定的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艺术内涵,这是文学实践应有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意义。那么,文学的“灵韵”何以在平台媒介转型中延续与保存?网络文学的发展如何在文学创作与产业运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文化生产平台化面临的新问题。

从更为宏大的社会语境出发,数字化转型正在社会全面渗透,数字劳动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成为数字社会的重要表征。关注数字劳动中的行为主体及其实践过程,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媒介化技术与社会经济文化的互构关系,也能够唤起对数字平台机制力量与商业逻辑的警惕与慎思。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1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EB/OL].(2022-04-07).http://lit.cssn.cn/wx/wx_yczs/2022-04/t2022-04-07_5402451.shtml.

[2] CNNIC.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22-02-25).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2202/t2022-02-25_71727.htm.

[3] 胡鹏辉,余富强.网络主播与情感劳动:一项探索性研究[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9(2):38-61+126.

[4] 蒋淑媛,黄彬.当“文艺青年”成为“数字劳工”:对网络作家异化劳动的反思[J].中国青年研究,2020(12):23-29+37.

[5] 张铮,吴福仲.创意流水线:网络文学写手的劳动过程与主体策略[J].中国青年研究,2020(12):5-13.

[6] 张志安,李敏锐.网络文学平台签约作者的劳动控制与劳动博弈[J].新闻与写作,2021(10):82-89.

[7] 李洁.重返生产的核心——基于劳动过程理论的发展脉络阅读《生产政治》[J].社会学研究,2005(5):234-242+246.

[8] Rani U, Furrer M. Digital labour platforms and new forms of flexible work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lgorithmic management of work and workers[J]. Competition & Change, 2021(2): 212-236.

[9] 许苗苗.情感回馈与消费赋权:网络文学阅读中的权力让渡[J].中州学刊,2022(1):144-150.

[10]任保平,李培伟.数字经济培育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机制与路径[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121-132.

[11]Kim J H, Yu J. Platformizing webtoons: The impact on creative and digital labor in South Korea[J]. Social Media+ Society, 2019(4):1-11.

[12]舒翔,赵勇.“作者中心论”与“读者中心论”的中西碰撞——重访米勒与童庆炳的“文学终结论”之争[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1(4):27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