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酒局”频频出现,喝的到底是什么?
2023-05-31杨智淋
杨智淋
当淄博烧烤赋予“五一”节日狂欢想象时,一则提神醒脑的通报,给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过节的警钟。
4月27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一则重磅通报,2022年12月11日20时至23时许,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该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飲酒。6人饮用白酒7瓶,最终造成一人酒后死亡。
这一酒局的组织者为时任青海省政府秘书长师存武,参加者包括时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青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学文,海北藏族自治州委书记多杰,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洪涛,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陶永利等5人。
作为正厅级领导干部,上述6人称得上是青海干部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和中坚力量,平日里对纪法规矩的学习和掌握不可谓不清楚,但仍在培训学习期间聚众饮酒,甚至造成一人酒后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于顶风违纪、毫不收敛的典型。
事实上,近年来,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中,党员干部违规聚众饮酒的个例并不鲜见。
去年6月,时任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建忠,邀约6名厅局级官员参加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高档饭局。最终,杨建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余6人分别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
今年2月,云南省剑川县11名领导干部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相互邀约聚众吃喝,参加者包括该县除县委书记在外的县“四大班子”正职领导以及多个乡镇党委书记。5天培训就有4天在外饮酒,高强度的连续“作战”让失态行为频频发生,甚至有人吐了一地,造成酒店床单、地板大面积污染。最终,2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
明知违纪,却仍乐此不疲。官员们热衷于聚众喝酒的背后,显然并不只是出于对酒本身的喜好,更重要的是一起喝酒的人,以及通过喝酒这一行为本身所能达成的某种利益或者物质的契合乃至交换。这从参加酒局者的身份和关系就可见一斑。
在青海酒局中,组织者为刚任省政府秘书长不足一年时间的师存武,被邀约者多与师存武有工作交集。如师存武任互助土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时,和他搭班子的县长就是赴约时官居农业农村厅厅长的李青川。借着年底培训之机,邀约曾经熟络,现为各厅局、市州以及重要国企“一把手”的领导干部吃饭喝酒,对于师存武之后的各项工作推进来说,无疑是一种帮助。对于其他5人而言,与师存武搞好关系,同样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原本看似叙旧之谊,早已掺杂各种利益算计和考量。
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另外两场引发轰动的“著名”酒局。在剑川酒局中,赴局者要么是剑川在任的领导干部、要么曾经在剑川工作。在县长带头组局的情况下,涉事干部们在法不责众的自我安慰中,在人情往来的羁绊影响中,在拉近关系的利益期许中,自愿或不自愿地纷纷赴约。在熟悉官场的人士看来,一场酒局,喝的早已不是酒,而是人情世故、生存之道。
不靠共同的事业追求,而是以酒为媒介,组织饭局拉近彼此的关系,看似只是事关作风的小事,实则败坏污染的是政治生态。对于那些不赴酒局的干部而言,显然就被排挤在“小圈子”之外,一顿酒事小,被边缘化事大。而当通过酒局就能办成平常走正常程序不好办甚至不能办的事情时,干事风气和干部关系就会被逐渐异化。显规则不能畅通无阻,潜规则就会大行其道。
在今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强调,要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拉近同志彼此之间的关系本身并没有错,干事业本来就需要相互支持与配合,但这种关系应该是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是光明正大、不夹私心的,需要靠理想信念来吸引、靠共同追求来巩固、靠道德修养来浸润、靠人格魅力来感染,而不是潜藏私心杂念,意图通过酒局来维系。一旦酒精下脑,没有坚实根基的所谓“关系网”也将如同酒精一样挥发、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