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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2023-05-30陈伟平

大学·课外阅读 2023年2期
关键词:社会生活马克思实践

陈伟平

摘  要: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关乎“实践”的哲学,马克思的“实践”是一种有着具体历史内容的人类社会活动。文章对“实践”一词进行了溯源,并围绕《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两个文本中的“实践”概念进行考察,梳理马克思哲学思想中“实践”概念的二重解读。

关键词:马克思;实践;社会生活;实践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3)06-0132-04

“实践”作为一个问题,在古今中外都受到广泛的关注,同样的,这一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亦十分关键。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俞吾金先生曾言:“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理论界已达成一个共识:实践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起着基础性的、核心的作用。”[1]故文章开篇大胆地先行作出一个定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关乎“实践”的哲学。文章试图透过阅读马克思原著(尤其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为主),进一步梳理马克思哲学思想当中的“实践”概念。

一、“实践”溯源

“实践”一词渊源久远,内涵丰富,历代著名的思想家都曾或多或少地谈及“实践”概念。然则察之西方哲学史,不同的思想流派之间,甚至说同一哲学流派当中,不同哲学家对于“实践”概念的理解都迥然有别。如古希腊朴素唯物主义,将实践活动限定在人们的日常行为当中,这是将“实践”归纳为生物学意义上的应付环境之本能;而德国古典哲学则偏好于在精神本原上来解释一切现象,故而把人们的“实践”活动统一归纳为纯粹的精神层面的活动。从马克思角度论而言,这些都没能很好地理解“实践”活动的本质内涵。

回溯其源,实践之思想在人类历史上早已出现,不少思想家都曾提及“实践”,但他们多从“实行”“践履”等旁及“实践”的义涵。“行”字在甲骨文当中写作“╬”,本义为四通八达之道路,后又引申为行动、行走、实践、实行等义涵。而察之典籍,我国至宋代以前都没有出现现代汉语中之“实践”的概念,古人多用“行”或“履行”表达这一义涵。如荀子说“察,知道;行,体道者也”(《荀子·解蔽》)[2],“知之不若行之,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荀子·儒效》)[2]141。此时的践履、实践与“知”相对应,也与和目的相关的“行”相关联。“实践”指的就是贯彻目的的行动,亦即实现“知”的“行”。但“行”和“知”显然是不能不为一物的,那么“实践”概念与两者的分别对应也会构成问题。故而,多数学者对这两者的关系作了等级分判:“行”贵于“知”,或是重于“知”。在这种理解中,“知”作为个人内在性的主体精神修养活动,是高于或先于外在的实际行为“行”的,但也可以從两者同被收摄于“实践”概念当中看到,这样的“知”已然涵盖“目的性”的行为活动。如王充说“入山见木,长短无所不知;入野见草,大小无所不识”,“见”(行动践履)已涵盖了“知”(知识获取),但是“知”与“行”两者均应被归摄到“实践”,这一更高层次的概念,因为“凡贵通者,贵其能用之也”(《论衡》第十三卷·超奇篇第三十九),此处“用”即实践,“实践”本身即是贵于“文”“识”“诵读”及讽术等流于纯知识等行为的。

再来看“践履”“履行”“实行”等与“实践”相关的概念,这些都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献中较早被用作于描述实践活动的术语,而“实践”一词则是晚至宋代才开始通行起来的。如宋人吴泳说“实践真知,见于有政”。(吴泳:《鹤林集》三)王夫之说“知之尽,则实践之而已”。明代张居正上呈于万历帝的奏章中亦有云:躬行实践,以需他日之用。在此,“实践”一词作为实践活动的概念已然十分清晰。而今日人们日常使用的“实践”概念,应当是直接来源于西方思想传统,以下将做一极简概述。

西方语境当中的“实践”,则有着更早的来源。古希腊语中有“πραξιζ”(praxis),指“行动”“行为”及其后果,常用以指今日所言之“实践”。通常认为苏格拉底使用“善”之概念时就已经包含实践层面的含义,如他与格劳孔的对话,明确地使用“实践”一词表达自己的人格。“那给予被认知的东西以真理而给予认识者以认识能力的,你可以说,它就是那善的形式;你可以,把它理解为知识和真理的起因,是被认识所认知的东西。虽然认识和真理这两者是美好的东西……而是,善就其所是而言,乃是一种远远地更为尊贵的事物。”[3]至于那些能够成为比知识和真理更美好的,能被理解成为知识和真理的源头和起点的东西,就非“实践”莫属了。“只要我还有生命和能力,我永不停止实践哲学,对你们进行规劝,向我遇到的每一个人阐明真理”[4]。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则进一步赋予了“实践”概念更为丰富的内涵:“不完成目的的活动就不是实践。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5]在这里,“实践”被界定为一种具体的带目的性的行为活动,“目的”内在于这一活动本身。

现今学术界普遍将亚里士多德看作西方实践哲学之父,因为他最早明确地从“实践”概念出发建构理论。他的实践哲学是以“实践”活动形成与人之行为相关的理论。而西方哲学界后来发展出来的“实践哲学”,也正是这样以“实践”为理论基点,以人之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哲学思想体系。所以也可以说,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及其思想根源亦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因为他们共享着同一个西方实践哲学的传统。当代也有学者明确提出:“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不是一种断裂式的革命,而是对亚里士多德所开创的西方实践哲学传统的综合创新。”[6]

但马克思书中的“实践”概念更为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更加强调人改造客观世界的历史性活动。“实践”同时改造着人与客观世界本身。严格上讲,马克思从未成体系地给“实践”下过定义,但仍可以从他字里行间的叙述当中发掘他对“实践”这一概念内涵的阐释。以下将围绕《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两个文本中的“实践”概念进行考察。

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实践”的意义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写作于1845年4月,恩格斯曾高度评价这一全文不足1500字的精短提纲: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提纲》全文包含11条。在这篇简短的提纲中,马克思关于“实践”一词谈论比较多,实际上也可以说,就在这篇文献中,马克思提出了他自己的实践概念。马克思的实践概念首先是“革命的实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7],是要“使现存的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而“现实的、感性活动”则是马克思关于实践的另一重解读。对马克思来说,“解释世界”固然有其价值,但是哲学的终极目标应该是“改变世界”。人们为了能够“改变世界”“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有衣、食、住以及其他的東西。因此,物质生产生活是第一个历史活动,也就是能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的活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概而言之,在马克思《提纲》中,“实践”是其中贯穿全文的概念,立足于实践的支点、以实践的视角去考察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以及人本身,进一步揭示了人的本质、社会生活的本质,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本质,奠定了其新唯物史观的坚实基础。

而所谓全新世界观的萌芽,最为重要的就是马克思在《提纲》当中对“实践”作出的二重理解:一是与唯心主义作了区分,从客观的、现实的活动层面去规定“实践”,将“实践”看作是人之现实与感性活动;其二则是区别开过往陈旧的机械唯物主义,从主体性方面规定了实践,把“实践”看作是行为主体受到外部目的驱使而完成的活动。在《提纲》当中,“实践”概念的本质呈现为外部世界的客观现实与人之主体的内在目的的统一。

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就批评了费尔巴哈哲学没有把一切外部的事物(包含物、自然界与社会)当作是属于人的感性直观活动去理解,亦即真正意义上可被定义为“实践”的活动。费尔巴哈试图揭示出与“物自体”那样完全外在客体所不同的感性客体,且这一感性客体是与人相关的,马克思对这一思路表达了认可,但他同时指出,这样的想法仍旧是没有理解人之活动本身。费尔巴哈不满意黑格尔将世界本原诉诸抽象的“绝对精神”,转而寻求人之感性的直观。但他没有把“感性”看作人类实践活动,这也造成了他的理论无法向正确的方向迈进。马克思承认费尔巴哈使用“感性的物质客体”这一观念去代替黑格尔的纯粹抽象的“绝对精神”客体,这一思路是正确的。然而,在马克思看来,使用“感性的”人类物质活动来替代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才是更为正确的解决途径。费尔巴哈那种仅依赖于感性直观去理解物我关系自然无法得到和谐,更遑论解决康德遗留的现象与物自身之区隔问题了。因此,马克思提出要从人的历史性的角度去理解“实践”这一概念,在下一节《德意志意识形态》当中可以看得更为明显。

总的来说,《提纲》当中呈现出来的“实践”概念主要体现为人对外部世界主观能动的物质生产活动。就这一层面而言,马克思的哲学思想超越了费尔巴哈,也超越了黑格尔,尝试回应了西方近代哲学自笛卡尔至康德带来的身心二元难题。在《提纲》当中,马克思的“实践”将人的主观精神活动与对外部世界之物理活动统一起来了。

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实践”概念

写作于1845—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与《提纲》一同通常被认为是马克思全新世界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上文已经提及马克思在试图解决康德遗留的身心二元、物我二分的西方近代哲学传统问题时,通过“实践”概念提出一种关乎人类历史活动的解决方案。而本书当中更是基于这一思路,从唯物史观角度对“实践”概念做了进一步阐发。

在《提纲》中,马克思用一个经典式的语言区别了新旧哲学的不同功能和使命,即“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之说。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进一步强调实践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提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是共产主义者”这一著名命题,以全部的问题都在于“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鲜明展示其哲学革命与其基本哲学立场的宣言与纲领。在这里,“实践”是“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马克思要清除旧唯物主义理论里那些只讲实体、主体、自我意识和纯批判的无稽之谈,使个体自主性得到真正实现。在马克思之后,这样的“实践”观念曾被葛兰西解读为诸如争夺文化领导权的斗争,亦曾被卢卡奇诠释为反对物化意识的斗争,还被阿尔都塞称为了科学反对意识形态的斗争。但这些20世纪著名哲学家都仅仅是将马克思关于“实践”活动规定的第一个方面内容简单纳入第二个方面中,而忽视马克思所强调的第一个方面——主体的物质活动,从而沦为一种纯理论的批判活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特定历史条件之下的人之物质生产活动才是其唯物史观的真正前提,每一个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规定着每一个人的本质及其实际的存在状态。也只有立足于这样的物质生产活动,才能真正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丰富内容。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对“实践”概念作出基本的规定。个体之需求、社会之活动,意识与物质层面的活动与生产都具体地表现为历史的“实践”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活动是与生产力发展和世界普遍交往互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当代实践的前提是人类迄今为止所获得的所有历史成果。“实践”是一种经验性概念,并非纯粹先天的演绎。而只有如此,人类的“实践”活动才是有意义的。可见,此时马克思的“实践”已然摆脱他自己在早期所设定的那个“应该”的语境,也不再是站在一般历史哲学的视角上对未来的纯粹抽象,而鲜明体现出在历史基础上对现存状况深刻的主体批判。

四、结语

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从前的传统哲学不懂得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即实践),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实践概念,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提纲》的重要观点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和论证,进一步阐明了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和唯物史观。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7]75,且顺势提出“实践”这种属于人类的独特活动。

从这些主要著作中,可以看到实践的本质和实践的地位以及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思想都有着清晰的系统阐述。只不过,以往谈到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往往只突出了它的两个维度:一是生产劳动,二是社会革命,注重其现实性、客观性和历史性等特点。

文章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做了简单的探讨。通过对《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两文的梳理,可以发现,马克思对人类的精神活动做了具体的历史的回答: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一切人类社会的活动都应被放在具体的历史实践情景当中解读。

因此也可以说,马克思为思想界提供了历史、现实与具体社会情境相统一的“实践”概念定义,他的“实践”是一种有着具体历史内容的人类社会之活动,正是在这样历史的、具体的逻辑起点之上,马克思开启了自己全新的实践哲学。

参考文献:

[1] 俞吾金.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及其当代发展趋向[J]. 江苏社会科学,2000(06):42-46.

[2] 王先谦,沈啸寰,王星贤(点校). 荀子集解[M]. 北京:中华书局,1988:384.

[3] 柏拉图. 理想国[M]. 顾寿观(译). 长沙:岳麓书社,2010:313.

[4] 柏拉图. 柏拉图全集:第一卷[M]. 王晓朝,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

[5] 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M]. 吴寿彭,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200.

[6] 徐长福. 论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兼及与马克思实践思想的关联[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01):56-63.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

(责任编辑:陈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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