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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问题及路径研究

2023-05-30张丽琼

时代金融 2023年3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跨境人民币

张丽琼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扎实完成中国—东盟“3+X合作框架”新任务。广西正在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高质量的经济金融发展是支撑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防范金融开放风险的基础保障条件。本文研究了广西沿边金融改革以来面向东盟金融开放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广西在面向东盟金融开放上存在整体金融开放水平低、与东盟各国金融开放水平差异较大、金融开放缺乏广度和深度、建立的区域金融中心集聚效应不够等问题,为此广西应从这几方面完善发展。

东盟国家是我国对外贸易最大的市场,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为了进一步推进与东盟国家各领域的合作,建设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将广西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为更好地服务中国—东盟贸易和“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提供途径,实现经济国内国际双循环目标。广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任务的先行先试,以改革促开放、促发展、促效率、促安全,助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一、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取得的成效①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持续扩大,深化了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的结算体系

1.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持续扩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后,双边贸易额越来越大,边境贸易开始使用人民币计价并结算的情况越来越多,2013年广西延边金融改革推动了边境地区个人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之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从边境地区扩大到全区;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目前已经覆盖传统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出现了大幅增长,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从2013年的1012.4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837.5亿元(如图1-1所示),结算规模不断扩大,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7%。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寧中心支行。

2.深化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结算体系。广西进一步推进了人民币在东盟国家跨境结算中的便利性,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加强了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的结算:一是实现了人民币与东盟部分国家货币汇率的直接定价。2013年底,广西东兴市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对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报价实行“抱团定价”。之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东兴试验区)东盟货币业务中心相继完成了人民币与文莱以外的东盟9个国家货币币种的挂牌交易。建立了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进行人民币和东盟国家货币的直接挂牌交易,目前该交易平台已实现人民币对越南盾、柬埔寨瑞尔的交易。二是与东盟国家构建了跨境人民币循环圈,实现人民币在部分东盟国家“走出去”“回得来”。目前已经建立广西中越、中泰双边本币回流机制,形成了人民币现钞流出—流入—结算的良性循环圈。双币种货币流出和回流机制的建立,使得人民币和越南盾、人民币与泰铢在中越、中泰银行间流通将更加顺畅。三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复意见下,广西开展了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允许在试验区注册成立并在试验区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从东盟和南亚国家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试验区通过合格境外投资有限合伙(QFLP)基金、跨境区块链平台信保保单融资场景等方式从新加坡、泰国等境外银行融入低成本资金,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快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步伐。四是建设了口岸贸易结算互联互通体系。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建立了边境口岸互市贸易结算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的省区,该平台有效解决了银行互市贸易业务真实性审核难题,边民可以网上办理、网上支付,参与互市贸易更加便利、成本更低,银行办理业务的操作时长也由每笔近半小时缩短至仅几分钟,结算效率大幅提升,进一步优化了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加大金融服务广西涉外经济的力度,深化与东盟国家的跨境金融合作

1. 广西搭建了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该平台以南宁市为枢纽,把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银行和港澳台地区、东盟和南亚及美、欧、日等经济体的代理行连接起来整合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方便跨境企业集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及境外地区进行融资和资金余缺的调剂,推动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疏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外资金流通的渠道,可以加快跨国集团企业,特别是广西涉外经济企业全球化经营的步伐。

2. 优化金融服务,面向东盟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贸易便利化。2019年广西全面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开户流程进一步简化,减少银行信贷办理环节、压缩信贷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广西企业获得信贷指标。实现货物贸易名录管理业务的电子化办理。上线数字外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提交许可事项申请,降低了“跑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3. 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跨境结算监管电子化。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银行与海关、商务等部门通过“边贸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实现互市贸易数据共享,实现对互市贸易进行全流程穿透式监管。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与广西银保监局共同签订监管联动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双方共同成立监管联动领导小组,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开展信息共享,多部门对相关领域的金融信息在遵守有关保密制度时做到互通有无;三是加强监管协调联动,通过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等方面形成合力监管。

4. 建立跨境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营造和谐的金融法治经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东兴市支行与东兴市人民法院共同设立了“中越跨境金融消费纠纷双语调解室”(以下简称“双语调解室”),标志着跨境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形成。随着“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双方交流日益密切,中越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双语调解室建立了金融机构与法院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依托“汉语+越语”双语调解实现快速解决中越边民金融消费纠纷,持续营造和谐的金融法治经商环境。

5. 跨境反假货币合作,净化双边现钞跨境流通环境。2019年,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与越南军队商业股份银行芒街分行成功签订了《反假货币合作备忘录》,广西在此基础上通过中方边境银行与越南其他商业银行之间签订《反假合作协议》来推进扩大中越之间的反假币合作。此外还建设了东兴口岸现金服务示范区、跨境反假示范区、边境农村地区现金业务综合服务站完善中越边境地区跨境反假货币合作机制,广西东兴边境银行在越南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宣传和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净化了双边现钞跨境流通环境。

6.搭建了面向东盟的跨境征信服务平台。广西首家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广西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搭建了面向东盟的跨境征信服务平台。平台采用了區块链技术来构建中国—东盟跨境征信联盟链,通过多方数据联合计算、跨境信息上链联查,为双边市场主体提供跨境征信服务产品,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中国—东盟跨境征信平台已经具备境内外征信报告查询、区块链溯源监测、外贸产业图谱、企业风险监测等功能。

(三)打造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后台服务基地,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增添“金融动力”

广西在南宁市五象新区打造了中国—东盟金融城,通过在金融城建设金融大厦、金融服务中心、相关产业园、金融中后台科技园等项目成为中国—东盟金融中心,吸引各种金融资源打造区域金融中心。中国—东盟金融城目前已经吸引了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的区域性总部、中国太平东盟保险服务中心、平安集团跨境金融数字平台、阳光财险南宁电话销售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西基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广西基地等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一定集聚性的金融资源,能够较大地提升南宁面向东盟的金融服务能力。

二、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广西整体金融开放水平不高

本文借鉴了张小波(2012)构建的中国金融开放指数,在此基础上以广西地区数据来测算广西的金融开放水平。广西金融开放度。代表t时期广西的金融开放度,。代表t时期广西利用外资额,代表t时期广西对外直接投资额,代表t时期广西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总额,代表t时期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额,代表t时期广西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值越大,反映广西的金融开放水平越高,反之金融开放水平越低。

数据来源:根据广西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整理计算。

从图2-1可以看到2010年以来广西金融开放度指数呈现上升趋势变化,从2010年的0.55%增加到2015年的0.82%,之后广西金融开放度指数开始呈下降趋势变化,2021年金融开放指数下降到0.44%,广西的金融开放水平比2010年还要低,广西的金融开放呈下降变化且开放水平越来越低。

(二)广西面向东盟各国的金融开放水平差异较大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中提到要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东盟国家跨境经济金融活动中的使用范围,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通道,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受广西—东盟之间贸易活动的影响较大。周建胜、蔡幸等人(2019)构建了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测度指标,代表t时期广西对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度,代表t时期广西利用东盟的实际投资额,代表t时期广西从东盟国家的进口额,代表t时期广西对东盟国家的出口额,代表t时期广西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值越大,反映广西对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水平越高,反之金融开放水平越低。从表2-1可以看到2016年以来广西对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指数呈现小幅度增加,指数值增加表明广西对东盟国家金融开放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从结构来看,广西对东盟各国的金融开放水平差距较大,广西对越南的金融开放指数远远超过其他国家,面向东盟金融开放指数中越南的指数贡献率占据绝对优势,其他9个东盟国家金融开放指数的合计数仅占不到四分之一的比重。因此,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主要是对越南的金融开放,其他东盟国家金融开放程度较低。

(三)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开放合作广度和深度不够

目前,从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主要内容来看(如表2-2所示),面向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开放合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到东盟国家,中资银行目前在东盟9个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尚未在文莱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主要是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较少,只在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设立了中资保险机构或者合资保险机构,中国南方证券联合香港新鸿基投资在菲律宾设立马尼拉金融投资服务公司。“引进来”方面,目前有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而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的只有新加坡的星辰银行,广西要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要成为辐射东盟国家的区域金融中心缺乏“引进来”的吸引力。二是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主要是通过国家层面推进与东盟国家实施本币结算合作、签署签订各种谅解备忘录进行证券期货、监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以广西推动的东盟金融合作较少,广西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成果不足。三是人民币在东盟国家中的结算范围在扩大,但是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区域化程度不高。目前泰国、新加坡和文莱三国尚未实现人民币结算,在东盟10国中仅在越南和柬埔寨两国开展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东盟10国中仅菲律宾、缅甸和马来西亚三国将人民币纳入了官方储备。四是金融合作内容主要是人民币结算和清算、信息交流方面的监管合作、货币互换协议等,与东盟国家在证券期货和保险方面的深度合作较少,只覆盖东盟极少数国家。五是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差异较大,目前与越南、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金融合作内容较多,与缅甸和文莱的金融合作较少。六是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主要是双边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形式,多边合作且具体落实很少。从上述几方面来看,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缺乏广度和深度。

(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区域金融中心缺乏集聚效应

广西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需要建成辐射东盟国家的区域金融中心。通过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提高“引进来”的吸引力,让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广西,提升金融服务的能力基础。为了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金融中心,广西在南宁五象新区打造了中国—东盟金融城,通过中国—东盟金融城形成金融集聚效应。目前入驻中国—东盟金融城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中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极其少,广西引进来的外资金融机构只有星辰银行、汇丰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和东亚银行4家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并且均不在中国—东盟金融城,越南西贡商信银行在南宁设立了代表处,广西外资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数量长期以来未实现零的突破。入驻中国—东盟金融城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中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极少,受南宁市资本市场发展薄弱影响金融城证券金融机构较少,实力不强。

三、广西建设成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路径

面向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与合作在执行上可以包括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个层面,广西要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在国家支持层面下利用自治区及各城市的优势积极推动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建设。因此,广西要聚焦金融开放门户的新定位和新要求,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币实行东盟区域化,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与合作,为中国—东盟跨境经济金融合作提供支撑。

(一)强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提高金融开放度、防范金融开放风险的基础条件

金融开放主要包括本币自由化、金融机构国际化和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广西要建成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意味着广西金融市场面向东盟国家的全面放开,对应的广西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会增加。通常一国或地方的经济金融内部存在问题才会容易让外部资本有机可乘,要想减少被国际资本攻击、防范金融开放风险,宏观上要做到这两方面:一是广西经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增长;二是要有健康的金融体系和有弹性的金融市场应对和缓冲金融开放带来的冲击。广西要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经济增长,首先要以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全面提升城市、农村消费的水平,发展商品和服务等新型消费助力升级消费发展。继续推进供给侧改革提升广西商品供给适配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的水平,以优质供给激活国内和国际市场,通过需求端和供给端提高广西经济发展的活力。其次要稳定广西在国内的供应链和产业链,使广西具备有效地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再次要推动广西产业的升级转型,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科技赋能等数字经济来优化广西各大产业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活动及其运行机制。最后要推动广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广西可以立足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和广西自贸试验区,构建面向东盟开放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在此目标下广西应大力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精准招商,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实现广西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稳定,建成抵御外部风险的基石。

(二)推动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的根本是服务实体经济,健康的金融体系和有弹性且成熟的金融市场,能够满足一国或地区经济增长的需求,广西要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意味着其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完善的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撑。因此广西经济发展增强了对金融的需求,这对广西金融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西应进一步推进广西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的不断提高;优化金融业的发展,积极引入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资产多元化和金融服务多元化,通过加强广西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债券市场的发展和期货市场的建设补短板;鼓励、吸引境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广西,倾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全方位增强广西金融供给,通过足够的金融资源供给优化企业授信支持,帮助企业开拓新市场助力广西经济外循环发展。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需要配套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这是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广西要建设成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进一步扩大对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水平,必须构建完善的支付清算系统和信用体系。东盟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稳步推进面向东盟国家的人民币支付系统和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建设将会更好地服务中国—东盟的经贸活动,也是进一步推动人民币东盟国家区域化的基础条件。广西已经构建了面向东盟的跨境征信平台,下一步推动平台得到东盟各个国家的认证,在东盟国家设立征信服务机构获取东盟国家企业较为完善全面的征信数据信息,务实中国-东盟跨境征信平台的基础条件。

(三)把握开放的时机、顺序,拓宽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稳步推进人民币在东盟国家区域化

1.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时机和顺序。在广西建设成为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金融开放时机和顺序。由于广西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较低、经济金融发展结构有待完善等原因,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不宜过快,应当审慎、循序渐进的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首先为了避免放开产生的冲击,在推动政策措施时选择合适的时机以试點方式运行,待政策措施得到实践认证后再推广至全区及其他东盟国家。其次是金融开放中的先后顺序。金融业中银行业走在前面;保险业的金融开放可以为中国—东盟经济贸易活动提供有效保障,广西应进一步推出有关贸易的保险产品,吸引更多东盟国家的保险机构进入广西,共同为中国—东盟贸易“保驾护航”。因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和模式存在差异,因此控制好金融开放的时机、顺序,才能把控金融开放的风险。

2.稳步推进人民币东盟区域化。人民币“走出去”实现东盟区域化并不仅是让东盟国家的中国企业和居民使用人民币,而是要让东盟国家的企业和居民使用人民币。推进人民币东盟区域化时,要为在东盟国家的企业和居民使用人民币提供足够的便利性,这就要求在东盟国家范围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来服务人民币在东盟实现区域化。一是扩大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使用范围,提高中国—东盟贸易中的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机构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让东盟国家将人民币纳入官方储备。二是完善在东盟国家使用人民币的便利度,畅通人民币在广西和东盟国家之间的流通渠道。在畅通流通渠道上可与东盟国家的商业银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民币业务代理关系;也可以让更多的中资银行“走出去”到东盟国家设立覆盖面更广的分支机构。三是在东盟国家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之间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四是完善人民币和外币现钞的跨境调运机制,逐渐建立起与东盟10国的现钞跨境调运机制,让人民币流出去回得来。

3.拓宽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广西要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意味着广西金融领域在现有的开放水平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这就要求广西面向东盟提升金融开放的质和量,拓宽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一是鼓励更多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鼓励不同种类的中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广西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走出去”。二是对金融开放水平较低的东盟国家,深化与这些国家金融开放合作,拓宽面向东盟金融开放的广度;三是拓宽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各个国家的业务范围,深化与东盟国家在保险、证券领域的开放合作。

(四)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政策,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的质量和效能

东盟各国之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个国家都有自身特色的经济金融发展模式。在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时,要考虑各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金融开放合作的政策措施,实现与东盟各国金融开放的有效融合。在实现与东盟各国金融开放的融合过程中,要分层次推进金融开放合作:首先推进与东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国家如新加坡之间的金融开放合作,推进与东盟经济贸易往来密切国家和地区间的金融开放合作;借助政府的力量推进与东盟中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国家之间的金融开放合作,探索金融开放合作的领域和内容。

四、结语

中国与东盟等经济体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广西在建设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和RCEP落地实施的框架下,广西需要提升自身经济金融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来为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提供全面有力地金融支持;需要在现有条件下进一步提升面向东盟国家的金融开放水平,深化广西和东盟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扩大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跨境使用范围和交易规模,实现人民币东盟区域化和对东盟国家的高水平金融开放。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分行官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

②根据《东盟国家金融体制与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广西金融学会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12 整理。

参考文献:

[1]张小波.金融开放的水平测度及协调性分析[J].经济科学,2012(02):72-88.

[2]周建胜,蔡幸等人.广西—东盟金融前言报告2019[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年.

[3]广西金融学会.东盟国家金融体制与中国—东盟金融合作[M].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年12月.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院级课题“基于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下广西金融开放路径研究”(课题编号Y2019RSK0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項目“广西自贸区金融开放风险防控研究”(课题编号2020KY54002)。

作者单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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