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数字经济立法势在必行
2023-05-30惠宁宁
惠宁宁
3 月 9 日,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正面临严峻的法律挑战,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有利于从法治建设层面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全方位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會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力度,先后审议通过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在依法保护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信息、严厉打击不同类型违法犯罪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而数字经济专项立法尚无进展。不过,地方立法正在先行先试。浙江作为数字经济先行省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此后,河南、广东、河北、江苏、北京,以及广州、深圳等地也相继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对此,张天任表示,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上升为国家法律,不但可以给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还有利于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张天任建议,应充分吸收地方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成果,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力争用 3 到 5 年,形成以“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核心,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为支撑,部门规章和地方条例为补充,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立法体系。
对于如何从法治建设层面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张天任建议:一是在立法原则、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上做好和已有法律的有效衔接;二是为各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制度设计保护创新、激励创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经济,形成支持创新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要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促进国际通信设施和数据的互联互通,在竞争中谋取战略主动权。
(责编白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