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国碳市场框架下辽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优化对策研究

2023-05-30姜楠

北方经济 2023年3期
关键词:优化对策辽宁省

姜楠

摘  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不同层级、功能互补的碳交易和减排格局。面对新时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挑战和机遇,辽宁省应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完善市场和监管体系,并统筹更大市场、更多政策工具健全协同减排机制,通过“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持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台和制度建设。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     统一大市场     辽宁省     优化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工具,也是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有利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经济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从2011年多个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到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走过十余年探索之路,“双碳”目标的承诺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9月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和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方面,面对新时期绿色低碳经济体系建设目标,辽宁碳减排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和政策深化改革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因此,分析全国统一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的关系、发展历程和建设情况,对完善辽宁等区域碳市场和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一、全国碳市场与辽宁区域碳市场

(一)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建设关系

1.全国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总体上相互借鉴配合。从发展历程来看,区域性碳排放交易平台和制度试点为全国统一碳市场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也为全国统一碳市场提供了基础;但同时也造成市场分割和发展不均衡,各试点地区在碳市场分配制度、灵活机制、控排范围、交易规则、报告与核查制度以及法律制度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化特点。全国统一碳市场通过逐步打破市场分割,通过顶层目标规划和制度统筹设计促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实现总体双碳目标。随着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标准、监管体系有助于促进市场公平和高效联通,反过来指导并促进区域碳市场平台建设,尤其是促进非试点地区快速发展,通过平台和机制建设充分开发潜在碳市场形成“后发优势”。

2.市场功能和市场范围相互补充。全國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当前中国碳交易格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不断探索纳入更多行业、培育市场主体并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制度。而区域碳市场已经涵盖包括钢铁、石化、化工、电力、有色金属、建材等诸多行业范围,二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有助于促进碳排放资源配置和管控,从而提高碳交易市场效率。

3.碳排放机制建设方面各有侧重。全国统一碳市场和区域碳市场分别从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共同构建规范、高效的碳排放市场:全国碳市场通过自上而下的统筹建设和机制设计,重点解决地方政府的机制性障碍、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封锁等,促进要素有序流动、整合需求动力,促进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形成;区域碳市场自下而上、结合自身禀赋基础的制度和措施探索,重点发挥地区比较优势、适应区域发展,解决区域性、环节性的堵点和限制性因素。

(二)全国碳市场与辽宁区域碳市场发展

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碳交易市场率先启动交易,其后,重庆、湖北、福建和四川碳交易市场陆续启动。当前,全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超过40亿吨,成为全球覆盖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已形成碳排放权交易初步制度体系框架。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快速建设的同时,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市之一,辽宁省不断提高区域碳排放效率,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辽宁碳排放交易中心于2011年成立,2021年9月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500家重点控排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名单,全市控排企业碳配额总量约为2700万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而辽宁省作为化石能源消耗大省,经济结构偏重,面临的碳减排任务艰巨,必须加快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相关制度设计,把握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机遇。

二、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和现状

(一)辽宁省碳排放趋势和结构

从总量排放趋势来看,辽宁省碳排放总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虽然2013年后增速放缓,但2017年以来仍然保持小幅增长,辽宁省的碳排放总量处于高位波动,处于“达峰”的关键时期。辽宁“十三五”规划预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实际降低11.62%,《“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预计达到13.7%左右,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000万吨,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且辽宁省能源消费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低碳转型需要破解多重深层次问题,碳排放的总量控制难度较大。但碳排放来源较为集中,也意味着将重点行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潜力巨大。

(二)辽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随着2021年9月《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和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运行,辽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历经十余年建设进程,进入制度体系完善和平台建设新阶段。与其他试点地区相比,辽宁碳排放权实际交易虽然进展较慢,但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的企业数量和覆盖行业范围处于前列。当前,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以沈阳试点建设为核心主体,将500家重点控排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名单,全市控排企业碳配额总量约为2700万吨,主要涉及机械设备制造、供暖、化工、陶瓷等行业。

(三)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础上,辽宁还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运行,重点排放单位共计2225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其中辽宁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共68家,全国排名第12位。但辽宁省各地区纳管单位数量存在差异,大连市和沈阳市分别为14家和11家,显著领先省内其他地区,考虑到沈阳市已将500家单位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各城市交易市场建设进程和能力也存在显著差异。

三、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问题和机遇

(一)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问题

1.企業参与碳交易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市场效率有待提升。交易主体在碳交易减排意识上和能力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成本意识、风险意识,对碳排放权交易原理和制度规则不够熟悉,市场整体活力不高,仍处于政府推动建设阶段。同时,碳市场交易模式单一,交易主要由履约刚需驱动,尚未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有待提升,也导致市场缺少有效激励企业参与的机制。此外,辽宁省纳入区域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企业限于沈阳市,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企业也主要位于沈阳市和大连市,其他地区参与度较低。

2.核查和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企业碳排放核查数据是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基础,沈阳市纳入区域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名单的重点控排企业数量多,碳配额总量规模大,对核查机构产生更多、更高要求,碳核查市场供不应求,亟需完善碳排放核查市场建设。但辽宁省内缺少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核查机构准入制度、核查员备案制度、核查机构考核及退出机制等详细的管理要求。

3.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减排和经济效应评估不足,对后续政策优化支撑不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降低碳排放的重要机制,同时通过促进技术和资金转向低碳发展领域,有助于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多重红利”。但限于市场数据缺乏等,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产生的减排、能源、产业、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缺少综合性的政策影响评估,对后续政策优化支撑不足,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成本也缺乏有效评估,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新机遇

1.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建设为辽宁碳市场提供更多指引和市场空间。中国碳市场正在经历从分散试点向全国性市场的转变,“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目标,为碳排放权市场和配套制度体系提供指引。在“双碳”目标总量约束下,通过统筹全国各地区碳排放配额,有助于促进“碳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交换流动,提高碳交易市场效率,为区域市场提供更多机遇;同时,全国统一的排放权市场对制度规则、技术核查、市场环境、监管机制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2.东北地区碳市场潜力巨大。作为第一批国家低碳试点省市之一,具有前期低碳省区建设基础和低碳发展规划。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以减污降碳为目标,不仅深挖本地碳排交易市场建设和资源潜力,还着力建设成为全省乃至东北区域的交易中心,通过提高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服务能力,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区域影响,做大交易规模,吸引更多企业参与交易,有助于促进东北碳排放市场基础及协同建设。

3.财政金融相关改革有助于协同推动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在“双碳”顶层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体系建设也与“双碳”目标同步展开,为碳减排提供了更多政策工具。2022年7月,《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组建“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通过金融体系提供融资支持、可以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通过与绿色低碳财税、金融等政策配合,有助于调动更多社会要素协同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

四、辽宁省碳排放交易市场优化对策

基于碳交易市场面临问题和挑战,优化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必须协调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方面作用,抓住发展机遇,借鉴试点地区既有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管考核,持续完善碳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建设。

(一)重视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

积极引导控排企业建立碳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运用交易工具降低减排成本和管控市场风险的意愿和能力。一方面形成清晰的价格信号和有效的传导机制,建立市场信心,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和活力、持续推动碳市场壮大发展;另一方面,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帮助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实际碳排放交易情况,制定更切实际的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政策。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推进,相关措施应与国家层面进行政策衔接,适时根据全国碳市场的标准、规则等调整本地区的纳管企业标准和重点企业的针对性减排政策。

(二)完善细化碳市场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

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交易时间较短,应根据碳交易市场整体供需情况和价格趋势等实际运作情况尽快完善碳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和交易细则,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的定价机制、抵消机制和惩罚机制等。进一步健全碳排放监测核查体系的政策法规,加强交易前、中、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对违约企业的不履约、不按规定报送报告等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针对排放企业、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强化监督管理的体系,保障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并提高管理效能。

(三)统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其他减排机制协同建设

将区域碳排放配额总量作为前置约束,构建包括碳排放总量控制、碳税、产业政策、财政和金融政策等协同配合的减排工具体系,创新政策工具和具体实施方式,如将传统的“普惠式”财政补贴转变为以风险补偿、股权激励、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等创新性金融激励方式。明确主管部门之间管理职责,增强管理的协同性,避免多头管理对企业造成重复叠加压力,促进碳排放权交易与其他减排政策的有效互补,发挥协同减排效应。

(四)促进形成全社会低碳发展和减排理念

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仅要通过“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构建高效规范的交易平台和制度体系,还要形成全社会的低碳发展和减排理念。明确投资机构和个人进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入条件,要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以提升市场覆盖面、流动性和有效性。通过培养消费者的低碳理念,不仅可以通过低碳消费行为降低消费端碳排放,还可以倒逼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最终社会各部门共同促进低碳循环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杨越,成力为.区域差异化制度设计下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效率评价[J].运筹与管理,2018,27(5).

[2]郭沛,梁栋.低碳试点政策是否提高了城市碳排放效率——基于低碳试点城市的准自然实验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22,37(7).

[3]王磊,唐玲丽,程永军.辽宁省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辽宁经济,2019,(3).

[4]王修华,刘娜.我国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J]. 理论探索,2016,(4).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康伟

猜你喜欢

优化对策辽宁省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与辽宁省气象局进一步深化合作
辽宁省自然环境分类探索
辽宁省推广“煤改气”供暖执行居民气价
《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出台
辽宁省建环保举报奖励制度
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优化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问题简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