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对策建议研究
2023-05-23杨金莉
◎文/房 冰 杨金莉
深入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巨大潜能、更好地支撑经济发展。从推动大批科研院所转制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从主要支持研发活动到支持全链条创新,从关注微观运行机制到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任务和关注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演进,改革事业始终在不断反思和调整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实质进展,开始从立框架、建制度向提升体系化能力、增强体制应变能力转变。在科技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已经基本建成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层面仍在持续发力,连续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各省市也将科技体制改革列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布局开展各类科技体制改革探索。本文系统梳理近期国家层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总结各省市“十四五”期间科技体制改革规划特点,形成了天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的意见,为更好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建议。
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发布情况
通过搜集整理近3年(2020—2022年)国务院、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网站发布的科技体制改革领域相关政策,并结合“北大法宝”政策数据库进行补充,最终得到23份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文本。
(一)发布部门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科技领域统筹协同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各部门持续通力合作,加强改革协同。
从整体来看,近3年在国家层面公开发布的全部科技体制改革政策中,1项政策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项政策由国务院办公厅单独印发,30.4%的政策由5个及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印发,73.9%的政策由2个及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印发。从发布部门来看,在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涉及的35个政府部门中,发布政策数量排名前5的政府部门分别是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和中科院(办公厅),其参与发文数量均超过了5项,如图1所示。?
图1 2020—2022年国家层面
(二)改革任务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任务始终服从于国家整体改革事业的调整与转变,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符合于全球科技前沿的演进与变革。如图2所示,近3年国家层面公开发布的全部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涉及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优化科研生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等方面,其改革任务主要聚焦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难点,使科技体制机制更适应科技发展需要和科技人员诉求。
图2 2020—2022年国家层面
在激发科研人员活力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减负行动效果。二是聚焦阻碍青年科研人员、女性科研人员等发展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支持各类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三是进一步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的不良导向,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在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在已出台的各类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基础上,解决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二是制定科技计划绩效评估规范,统筹指导评估活动,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导和规范项目管理流程。
在优化科研生态方面,一是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防范科技伦理风险,推动科技向善。
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开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在加强基础研究方面,聚焦解决我国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加大对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力度。
二、各省市科技体制改革规划情况
对各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其中22个省市在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设立了“科技体制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体系建设”专章,6个省市将相关内容列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或“加强科技治理”等章节,未查询到湖南、四川、新疆3个省市自治区的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使用Nvivo质性分析软件对28个省市的“科技体制改革”进行关键词文本分析,设置为完全匹配(未对同义词进行任何聚类合并)且最小词长度为2,形成科技体制改革关键词词云图(如图3)和前10位关键词及关联词情况(如表1)。
图3 部分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科技体制改革关键词词云图
表1 部分省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科技体制改革前10位关键词及关联词
(一)改革目标
“十四五”时期,各省市仍将持续增强科技治理能力水平、完善优化各类科技体制机制作为未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与之前强调的自上而下纵向管理、单项管理和垂直管理不同,各省市均在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内容中明确提出了“增强科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标,强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从科技管理向科技治理转变”等,采用引导、鼓励、规范等方式,协调处理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金融投资机构、服务机构等各类具有不同甚至相互冲突利益诉求的主体关系。
(二)改革任务
如表1所示,各省市“十四五”时期科技体制改革涉及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涉及范围广、覆盖领域全,并重点关注科技项目、科技评价、技术创新领域。一方面,各省市聚焦科技领域各环节、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关注企业、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等各类创新主体诉求,完善项目遴选、形成、组织、经费、成果、监督、评估、评价等各个管理环节,优化作风学风、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学家精神等各类生态环境要求。另一方面,各省市聚焦协调科技领域与其他领域的关系,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目标发展科技,使得科技体制与其他体制机制相适应。
三、对策建议
围绕国家层面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借鉴其他省市“十四五”时期科技体制改革相关规划,对天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切实将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载体,要更好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对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等的研发攻关,支持企业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支持科技企业参与创新基地、承担科技项目,建立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活动主体。加快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专业化经纪人队伍,围绕企业重大创新需求设立“揭榜挂帅”榜单,引导企业成为成果应用主体。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是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的关键,要建立各主体责权利统一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推动高价值专利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益转化。支持高校院所等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科技成果全流程管理和推广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开展科技成果分类别、分阶段评价,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激发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为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完善科技人才精准性支持政策,优化科技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抢抓机遇吸引全球科技创新人才,关注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等关键人才培养,打造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持续深化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四)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
科技项目是通过科技创新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重要实施方式,要完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广泛听取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及社会其他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和经费分配机制。深入推进科技领域 “放管服”,探索推进“包干制” “负面清单管理”等机制,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科技项目创新治理能力与水平。
(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影响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要积极推动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科研诚信管理责任,推动科研诚信管理工作关口前移,将科研诚信要求融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加强科技伦理和学术道德规范培训和引导,持续推动科技向善。
(六)统筹推动改革政策落实
科技体制改革可以切实取得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实践层面的落地落实。要及时对标对表国家各项改革任务,加强科技体制改革有关责任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及时有力的改革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改革督查问效,切实提高科技创新效能,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常态化调研服务机制,针对不同科研创新主体的需求和特点,分类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切实增加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