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复兴视域下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建构逻辑
2023-05-13张淑娟
张淑娟
(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是接力跑。“民族复兴”实现了从词汇到概念、从思想到话语、从理论到行动,最终成为现实和继续前行旗帜的转变。民族复兴具有丰富内涵,能够概括近代以来波澜壮阔的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主体性是在中华民族复兴历程中孕育成长的,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过程就本质而言正是中华民族主体性不断提升和确立的过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提出来源于文化自信,而“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1]。习近平文化思想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最新呈现。因此,在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基础上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过程,同样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主体性不断生长、建构的历史过程。
目前,关于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研究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从内涵看,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叙事逻辑建立在世界历史坐标上,具有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的特点[2]。从主导力量看,中国共产党形塑了现代性意义上的中华民族主体性[3]。从动力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动了中华民族主体性的重建进程[4]。从建构路径看,基于包容中华民族的结构张力、落实民族平等原则等方面推进民族共同体的建构[5]。从内部结构看,少数民族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其国家认同建构的基础,通过少数民族主体身份培育来强化其国家认同[6]。总体来看,学术界鲜有将中华民族主体性与民族复兴相结合的研究,因而需要将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成长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叙事中来理解。民族复兴由内到外的展开同中华民族主体性向内反思与向外展现两个方面的呈现相契合。民族复兴从高度、宽度和时间跨度上全面彰显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生长,而主体性的彰显既是认知不断深化、实践领域不断扩展的过程,又是中华民族实力不断显现的过程。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建构又不断确证并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加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研究能进一步丰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涵,也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1 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现代意涵与主题演变
中华民族演进史就是中华文明的发展史,中华民族创造了中华文明,而中华文明滋养了中华民族。主体性作为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从自觉到自信的重要标尺,在其演进的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中华民族主体性历史主题要不断转变。实际上,民族主体性又是近现代国际政治生活的产物,因而民族主体性的现代意涵是讨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基础。
1.1 民族主体性的现代意涵
主体与客体相对应,是指个人或群体在关系中处于能动性地位,体现能动的价值关系,并在与客体关系中获得自身规定性。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价值特性,“主体性就是主体谓之主体的特性,也是主体谓之主体的根据和条件”[7]259,主体性建构了主体。主体性是能动性的标志,意味着特定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优势与主动。自为的自律性、自觉的能动性、自由的超越性[7]259-264共同成就了作为主体的能动价值存在。在现代语境下,主体分为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类(人类)主体,因而存在着对应的个体主体性、群体主体性和类(人类)主体性。无论哪类主体,其主体性都从内外两个方面呈现出来,不仅有内在的反思,也有向外的关照,二者相互影响、互动统一。
民族主体性是群体主体性的一种,指某个民族成为主体的特性,或者一个民族成为主体的条件和依据。从向外呈现的视角看,民族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权独立。主权是现代民族国家独立存在的基本标志,“构成最高仲裁者属性的权力或权威,这类仲裁者对作出决策以及解决政治体系内的争端具有某种程度的最终权力。能够进行这种决策意味着对外部力量的独立性和对于内部团体享有最高权威或支配权”[8]725。拥有主权意味着能够根据民族和国家利益自主作出决策,并能够承担决策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国际社会享有独立地位,对内享有最高权威。二是自觉能动性。民族主体性的鲜明特征是具有主动性,特别是后发民族能彻底从“挑战—应战”的被动模式中走出来,在处理内外事务时能够科学预测、准确施策、主动应对。三是对前两者的统一与超越。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主动作出选择,并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具有前瞻性,关注人的“类本质”及全人类的命运。
从向内反思的视角看,民族主体性主要呈现为民族的自我意识。民族的自我意识要依托自身的历史和文化并通过与其他民族的比较而产生,是对自身的肯定与关照。这种自我意识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对自身历史演变规律有认识和把握。从历史、理论和实践三重逻辑的契合中把握当下,并以当下的实际状况作为选择和行动的基础。二是尊重自身的文化传统。在历史发展的逻辑中证明当下选择的正当性,以自身所构建的传统规定自身的存在价值,在传统中彰显与他族的区别,呈现自身的文化认同和身份归属。如此,“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1]。三是每个民族都用不同方式解释自我的存在。其核心表现为民族精神,个体生命的意义渗透并存在于民族精神之中,个体的主体性渗透并存在于民族群体的主体性之中。在多民族国家,单元民族的主体性同样渗透并存在于国家层面的民族主体性中,个人生命的意义与单元民族的价值都在民族精神的滋养中获得绽放。当然,对国家(或国家层面的民族)的认同建立在对个体和单元民族主体性内在价值的肯定基础之上。一个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获得主体地位要经过艰难复杂的历史蜕变,但已经获得主体性的民族一定是成熟理性、开放包容、内外兼修并富有主动性、有远见和担当精神的民族。
本文所讨论的民族主体性是民族主体地位的达成,是民族演进的“饱和”状态,即一个民族正常演进进入现代阶段后的结果或应然状态。这种状态可用化学实验术语“浓度”来形象地表达,即液体的“浓度”要达到适宜的程度,即达到或接近饱和状态。“主体”与“主体性”既是描述性概念又是规范性概念,规范性概念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标明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想,内含应该、必须等指向,表达一种理想和趋势,可用来限制或促进某种行为。“新的概念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和目的性,语义中融合了经验、期待和过程。”[9]169可见,此类概念在使用时不仅涉及事物的应然状态,更牵涉实然状态,从实然到应然的过程可以理解成概念“浓度”不断提升的过程。而完成“主体”“主体性”从实然到应然之路显然比表示溶液构成的“浓度”概念复杂得多,但可通过此比喻形象地呈现概念背后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也能在对历史的深入研究中把握概念巨大的概括能力。中华民族“主体”“主体性”从实然到应然的过程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词汇到概念、从思想到现实的伟大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从高度、宽度和时间跨度上全面彰显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提升。
当然,讨论民族主体地位的获得和主体性的确立并不意味着用静态或静止的视角去分析如此鲜活的人类现象。主体和主体性都具有相对性和过程性,从当下国际关系的视角看,民族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是一个无限提升的历史过程。本文借用自然科学的“浓度”和“饱和”概念,来形象地呈现中华民族主体地位和主体性提升的过程性和无限接近的状态。
1.2 中华民族主体性主题的演变历程
中华民族主体性属于群体主体性。将中华民族置于几千年的历史中观察,其主体性显然是动态的,在其演进的不同阶段,主体性蕴含的时代主题也不断变化。在近代之前中华民族处于相对封闭的自在阶段,如果以民族主体性现代意涵中向外呈现的核心内容——独立性——作为判断标准,主体性不言自明。本文所讨论的中华民族主体性是基于现代语境的分析,因而近代之前的历史阶段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但近代以前的中华民族为后世留下丰厚的历史遗产,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确立提供了物质基础、文化资源和心理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10]4-6。近代之前的历史阶段可理解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潜在阶段,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现代意涵就是在这一漫长的历史阶段逐渐涵养起来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1]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主体性历史主题经历了独立性阶段、现代性阶段,而这两个阶段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历和完成的。
进入近代,中华民族主体性以追求民族独立的方式表现出来。这一阶段围绕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主体性展开争论:是依靠以地缘与血缘为基础在历史上累积下来的文化传统,在传统文化中寻找出路;还是借助来自西方的理论改造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这两种方案并非替代性关系,前者为民族独立提供民族自信心,后者则为民族独立指明现实道路。对中华民族的肯定性认知是中华民族能够走上独立的前提,即“危机即转机”。因此,在实现民族独立的过程中提出“民族复兴”话语就顺理成章,这一话语的提出本身就反映出对中华民族主体地位的渴望。近代中国各种社会力量为实现民族独立前仆后继,既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等政治努力,又有“保国”“保教”“国粹”“国学”“中国文化的复兴”等文化抗争,还有从“商战”到“实业救国”的经济探索。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了民族独立,中华民族以现代国家形式登上国际舞台。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主体性呈现为现代性,通过现代化建设以满足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主体性的要求。但中国现代化进程又不同于西方国家,“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早发内生型的西方现代化道路有着本质的区别”[11]。现代性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不仅包含社会行为的理性化、社会治理的科层化、公共生活领域的自律化、公权力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包含精神生活领域的理性、科学、契约、信任、自由、自我意识、社会参与意识、创造性和批判精神等。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实行改革开放、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都是不断提高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的历史过程。同样,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两个结合”、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的渐次提出都是中华民族主体性成长的重要标识。可见,中华民族主体地位的确立不仅包含向外展现,更包含自我反思和成长,是不断丰富的历史过程。
2 民族复兴视域下中华民族主体性构建的历史契机与现实反思
“民族复兴”话语的提出是中华民族主体性现代意涵建构的逻辑起点。民族复兴具有丰富的内涵:中华民族复兴具有过程性,是事实,是认识,是对中华民族发展趋势的认识、判断及其话语表达;也是一种实际行动,当然更是对中华民族发展趋势的生动描述和美好期待。毫无疑问,民族复兴代表了一种连续性的探索和努力,为中华民族主体性研究提供了宏大视域。以“中华民族”概念为核心的话语体系的生成与演进构成了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轴,为不同时期的国家构建提供了合法化基础。“中华民族”话语体系是对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认知和利益为思想基础的现实表达。“中华民族”话语体系包含一系列相关话语,这些话语均建立在“中华民族”整体性思维基础之上,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华民族大家庭”等。其中“民族复兴”与“中华民族”的提出都以近代严重的民族危机为背景,“民族复兴”话语经历了由以民族独立与解放为核心的话语、以富强为核心的话语、以振兴为核心的话语到以圆梦为核心的话语流变,中国人民从寻梦、追梦到圆梦的历程被全景展现。
“民族复兴”话语的提出与构建,是对民族主体性的确认与肯定,也是对民族主体性的回归与强化,更是对民族主体意识的不断唤醒。“民族复兴”话语构建的内在逻辑不断彰显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回归与高扬。“一般而言,社会科学概念的政治化指其从学术圈、学术文本中走出,被政治领导人的讲话、署名文章,或官方权威媒体的新闻通稿、社论,或国家政策、法律文件,或官方主编的意识形态教育读本采用,成为政治话语的常用概念。”[12]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沿革,民族复兴的相关话语经历了从“振兴中华”到“民族复兴”再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演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党的十三大报告,此后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等重要政治文本中频繁出现。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明确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又将其明确为党百年奋斗的主题;党的二十大则确定通过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民族复兴”话语完成了政治化的过程,为当前中华民族主体性研究提供了宏大背景。
2.1 “民族复兴”为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提供了历史契机
从高度看,中华民族复兴为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的不断增加提供了比较的视角,“民族复兴”话语的提出本身就是中西比较的结果。近代以来,在西方国家的侵略下,中华民族丧失部分主权,沦为半殖民地。有识之士面对中华民族从东亚国际秩序顶端跌入低谷的现实,提出“民族复兴”的目标。因此,无论是近代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抗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实现主权独立与共同富裕的努力,还是新时代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命运的关照,都是中华民族试图摆脱在国际关系中的客体地位,试图从国际关系的边缘向中心迈进。这是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不断提升的过程,特别是在向外呈现方面。同时,这种比较不仅是国际视角,也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纵向比较,民族复兴是连续的螺旋式的上升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13]57这一论述表明,当前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演进最好的历史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最高的历史阶段。
从宽度看,中华民族复兴不断丰富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内涵。民族复兴是全方位的复兴,在中华民族发展的不同阶段要完成的历史任务也有所不同。近代中华民族的主体性表现为独立性,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核心任务。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的主体性表现为现代性,要通过现代化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虽然不同阶段的任务不同,但都要确保中华民族作为主体自身的连续性。中华民族主体性的“体”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演进中所形成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华民族主体性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如果抛弃这些内涵,中华民族就会丧失自我意识和反思能力。因此,不管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是不同时期政治力量绕不开的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和创新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巩固和提升提供了创新空间。祖国统一显然也是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14]410。祖国统一同样也是中国政治传统中“大一统”政治理念在当代的必然要求,从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向外呈现上体现为维护民族尊严、主权和领土完整。
从时空跨度上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践历程为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提升提供了时间坐标。中华民族在鸦片战争后受到众多列强侵略,遭受的苦难深重,但“危机即转机”,中华民族复兴的起点正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现代民族的主体地位确立的起点。中华民族复兴之路是漫长的历史过程,是近代以来一代代中国人的接力赛,其中有缓慢的积聚过程也有关键性的历史节点。学术界普遍认为,五四运动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起点[15]。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五四运动“以磅礴之力鼓动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的志向和信心”[16]240。新中国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实现了独立自主,“中华民族走上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壮阔道路”[16]268-269。实现民族独立、建立现代国家、获得平等的国际地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性目标。而要与世界发达国家比肩,恢复中华民族固有的地位,即“中国从前是很强盛很文明的国家,是世界中的头一个强国”[17]57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真正实现。何为“世界中的头号强国”?不外乎有世界级的伟大思想家,这使中华民族的思想有世界高度,能为人类发展贡献智慧;创新的内生动力以及对世界文明成果的接纳能力;世界一流科技水平和国家实力;国家统一并具有强大的凝聚力等。而这些目标的实现为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的不断提升准备了时间表。
2.2 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提升进程中存在的偏差
回顾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和中华民族主体性确立与提升的过程,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总体上呈现正相关。但反思历史过程,不难发现在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确立过程中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一些偏差。这些偏差如果不及时调整可能会进一步影响中华民族主体性提升的速度和质量,进而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第一,对中华民族主体性认知的偏差。“民族复兴”话语的演进与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提升在纵向上具有对应性。自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确立以来,民族国家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以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为核心的民族叙事成为主流叙事方式。近代中国正是在此种语境下被纳入国际关系体系的。在将摆脱民族危机、实现民族独立作为中华民族主体性的集中表达情况下,“关于‘民族主体’的认识没有得到进一步反思和深化,仍然在把哲学上的‘主体’与政治上的‘主权’概念极度混淆基础上,认为已经有了政权的新中国,不存在所谓民族主体性问题了”[18]149。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复兴”被不同的社会力量所援引,构成其政治话语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也成为不同主体争夺话语权的重要场域。新中国成立后,民族独立任务已经完成,在一段时间里阶级叙事居于主导地位,“中华民族”话语体系鲜见于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文本中。对“中华民族”话语体系社会动员功能认识存在不足,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实践与话语产生错位,出现了其他话语对“民族复兴”话语的替代。这样的认识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传统文化为民族复兴、民族凝聚、社会动员提供援引资源的基本功能也容易被忽略,进而造成中华民族自我意识和反思精神不足。
第二,“中华民族主体性”话语被遮蔽。“民族复兴”之所以在近代成为不同政治力量政治团结、社会凝聚的精神力量,除了这一词汇能够反映全民族诉求外,还与该词汇生动易懂、易于传播有密切关系。而“中华民族主体性”主要聚焦于文化心理,这一词语本身比较难懂,属于更深层次的问题。因此,相比于广泛传播的“民族复兴”话语,“中华民族主体性”话语容易被遮蔽。进一步而言,民族复兴是宏大叙事,谈及伟大复兴人们更多关注其向外呈现的部分,生动鲜活又能通过可评估测量的指标来表征,通常用GDP、政治、军事、外交、科技、教育、文化产业等显性因素来衡量。这些与民族主体性的向外展现有相一致的部分,但民族主体性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一个民族的自觉状态和生命觉醒。因此,中华民族主体性向内反思部分往往被有意无意遮蔽,内外的同步与协调也容易被忽视。
第三,对主体性内涵的静态理解不利于推动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动态演进。作为群体主体性,中华民族主体性的主要内容是动态的,在不同时代被赋予不同的内涵。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动态性意味着要根据时代变化不断作出调整。近代以实现民族独立为目标,维护民族独立地位的革命方式显然具有重要价值。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需要重新解读其内涵并根据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推进。但对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只能使民族主体在徒具‘独立’外表的现实下,丧失其主体性”[18]229。同时,维系主体性的基本元素具有连续性,如作为身份标识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华民族在不同时期都要通过独特的方式延续自身的文化传统,并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接触获得具有时代意义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反思,通过交流互鉴强化身份认同,使主体性内涵不断丰富。但对主体性内涵的静态理解、对历史文化传统不够重视,会使中华民族主体性正常演进受阻。
第四,中华民族主体性内外两部分出现错位。中华民族主体性由内外两个部分构成,对内反思是对外呈现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内核,向外呈现是向内反思的自然表达和积极呈现,二者要在动态中实现统一。过度看重外在呈现,忽视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反思能力,容易出现两种极端情绪:一种是对传统文化的历史虚无主义态度而表现出的极度自卑;另一种是在对现实妄自尊大的肯定中表现出的极度自傲[18]151。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领土完整、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逐渐丧失。面对这样的困局,洋务运动在器物层面的尝试、维新变法和辛亥革命从制度层面的尝试都失败后,新文化运动则从文化上反思,试图借助外来文化探寻民族未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独立是一个共识性的目标,民族的凝聚力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华民族”在国家建设、民族凝聚中的重要功能发挥不够明显,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又需要在外在呈现方面有不凡的表现,这样势必造成向内反思与向外呈现的错位。
3 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多重建构
在民族国家依然是最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的现实世界中,国家认同是最重要的认同形态,只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才能确保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首先是文化主体性的建构,这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的灵魂,为中华民族主体性提供持续的精神标识和文化资源。其次是在实践层面坚持中华民族主体地位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内部构成主体性的层级构筑。最后是在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探索实现“自由的超越”之路。
3.1 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文化主体性建构
与中华民族主体性向内反思的内涵相对应,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文化主体性建构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文化主体性建构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的灵魂。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19]142,还是民族的精神标识和身份表征。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演变中累积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形成了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精神气质和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的文化模式是独有的。因此,要加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内涵建构。首先,站在国家民族高度对中华民族传统文明进行科学定位是新时代理解中华民族主体性的钥匙,也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思想基础。“只有立足波澜壮阔的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才能真正理解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文化内涵与独特优势。”[1]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既概括了传统文明的突出特征,又明确“两个结合”正是中华文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具体实际三者新历史时空交汇的产物,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确定了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底色和根脉,传统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在现代文明建设中依然有效,一直“在场”,是确证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文化根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近代以来引导中华民族走向独立富强的行动指南,也一直“在场”,筑牢了道路根基。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具体实际”是不断变化的,在解决“中国具体实际”问题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相遇”,不断增加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浓度”,推动其生长。其次,对于传统文化而言,要将历史的具体性和思想的普遍性区分开来,传统文化产生于农耕文明,立足今天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已经“走出历史”,所面对的问题和扮演的角色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要致力于传统文化之道德精神的挖掘和传承,在传统承袭中完成民族的自我重建,重塑民族自尊和自信,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的题中应有之义。再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涵及内在关系的研究。三种文化是中华民族在演进的不同阶段所产生的精神财富,对应中华民族演进的不同阶段。因此,不仅要提炼不同阶段文化的精髓,也要对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研究,为中华民族历史主体性提供全面的精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20]13。“第二个结合”就是要凸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主体性坚守中的底色功能。
第二,从中华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出发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基本原则。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能够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富民强的任务正是以中国实际情况作为出发点和判断标准,以“为我”为目标,不断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进而指导不同阶段实践的历史过程。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就提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等主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明确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21]3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22]13,“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23]105。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中华民族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际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构建的现实基础,而具体实际本身就包含具体的文化内容。
第三,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内在动力,应加强民族精神的凝练和培养。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逐渐沉淀累积形成和提升的,被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普遍认同并产生广泛影响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思维方式、精神气质和行为准则的总称。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具体形式呈现民族精神的特质,民族的具体特质要通过民族精神这一共同性的特质来理解和把握,民族精神沉积于民族社会生活的具体实践之中。民族精神是在民族演进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精神,是“民族延续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内在动力”[24]66。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发展中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蕴含于文化之中,经过漫长的文化浸润,民族精神融入民族成员的基因之中。“数千年来,各民族在逐梦过程中不断注入民族特质和禀赋,熔铸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25]因此,要及时凝练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精神,加强民族精神的传播、普及和教育,唤醒民族成员“日用而不自知”的精神因子。个人的主体性和生命价值、单元民族的价值都能在中华民族精神中得到滋养和绽放,要将个人、单元民族的诉求融入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
3.2 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内在层级建构
在实践层面中华民族有复杂的内在结构,其内部组成单元主体性的获得和巩固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得以巩固的基础。中华民族是群体主体,较之个体主体内部结构更加复杂。中华民族主体性分为三个面相:一是国家层面(中华民族层面)的主体性;二是单元民族的主体性;三是个人的主体性。因此,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内在层级主要包含四种关系:中华民族主体性与各单元民族主体性的关系、中华民族主体性与个体主体性的关系、各单元民族主体性与本民族群众主体性的关系以及各单元民族主体性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哪种关系都处于动态之中,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巩固要依靠各种关系的动态平衡。前两对关系涵盖了后两对关系,本文主要围绕前两对关系进行分析。
首先,要处理好中华民族主体性与个体主体性的关系。个体主体性是现代国家认同产生的基础,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的基石。个体的主体性及其自我意识的生成和成长,是现代性的本质规定性之一,是全部现代精神的基础。个体主体性建立在公民身份确认和培育基础之上。在政治方面,随着新中国成立和宪法的颁布,全国各族人民确立了主体地位,成为国家的主人。各族人民公民身份的认定和政治权利的保障为其国家认同奠定了政治基础。在经济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全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经济基础。经过改革开放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不断提升。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进一步提升个体主体性。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完善政治制度为个体主体性的提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加强公民意识培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培养具有独立政治人格,拥有“自为的自律性、自觉的能动性、自由的超越性”的现代人。只有这样才能夯实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的基石。
其次,处理好中华民族主体性与单元民族主体性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普遍实施,少数民族的利益受到保护,单元民族的主体性得以确认。除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专门规定外,《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为单元民族主体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一段时间里,中华民族主体性与单元民族主体性发展不够均衡,“‘中华民族’作为重要的政治符号在国家层面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强调不足”[26]。相较而言,围绕单元民族的问题持续跟进,强调民族问题研究仅限于单元民族,模糊了单元民族在中华民族中的位置。在中华民族主体性与单元民族主体性关系问题上,要关注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强调增进共同性。“共同性是主体间结成共同体的关系纽带”[27],是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在实践中能整体把握向内反思与向外呈现的协调和均衡。单元民族则更关注局部利益和当下发展,因而在强调增进共同性的同时也要包容差异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28]。但局部利益的实现要在整体利益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因而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28]。中华民族主体性与单元民族的主体性要在动态中实现平衡,不能顾此失彼,单元民族的利益保障不能以牺牲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代价,反之亦然。
3.3 中华民族主体性“自由的超越”之建构
中华民族的历次蜕变都是超越自我的过程,自身演进过程中累积的政治智慧是实现其“自由的超越”的文化基础。中华民族主体性的确立和巩固是实现其“自由的超越”的前提,实现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维护民族尊严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向外呈现的核心内容,也是自我超越的基础。“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超越’不是对‘外在对象’的超越,而永远是对‘自我’的超越。”[18]231在近代,正是在对自我反思中使中华民族从“自在”发展为“自为”,不断突破自身束缚,在实践中不断成长。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逐渐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西方对现代化模式的定义,超越了西方国家“国强必霸”的逻辑,中国式现代化为理解中华民族主体性提供了新视角。因此,在中华民族主体性基础上提出超越中华民族自身的新构想是自然的逻辑过程。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走出“主体性的黄昏”的积极尝试。中华民族主体性是在国际交往与比较中产生的,中华民族不仅以复兴回应外来挑战,还站在全人类整体利益的高度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同一时期提出,是对中华民族自身主体性肯定的同时的“自我”超越,积极关注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从‘群体本位’到‘个体本位’再到‘类主体本位’,从‘民族共同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再到‘真正的共同体’都体现了人类社会螺旋式上升的自然过程。”[29]从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践行者的历史责任感和担当,为人类未来发展提供了共同价值。
4 结语
“中华民族”话语体系中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大家庭”等话语政治地位的渐次确立,是中华民族主体性不断提升的现实表达,反映出中华民族主体地位实现过程中强烈的自觉意识。这些政治话语助力中华民族主体性“浓度”不断提高,进而缓解了中华民族主体性的阐释焦虑,反映了中华民族自我意识水平的提高,是其自我意识的当代表达。选择“民族复兴”作为分析中华民族主体性内涵、历史演进和建构逻辑的理论视域,在于民族复兴具有丰富的内涵,能够涵盖民族主体性的大部分内容,并在高度、宽度和时间跨度上为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提供宏大视野。同时,通过对“民族复兴”话语的梳理和中华民族主体性历史演进的过程分析,能够全面反思中华民族主体性提升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
中华民族的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的生命自觉,由向外呈现与向内反思两个部分构成:向内反思是向外呈现的基础;向外呈现是向内反思的自然表达。因此,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主要侧重于文化认同和民族精神凝练和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境遇,以及从个体主体性到单元民族主体性再到中华民族主体性的内生性生成逻辑,进而使民族主体性实现“自由的超越”,为全人类提供共同价值。而在向外呈现方面,除了一般意义上在独立自主原则指导下维护独立主权、平等、利益和尊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也是中华民族主体性向外呈现的重要一环。以上概括是民族复兴视域下中华民族主体性建构的基本逻辑。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民族生命自觉的进一步彰显,而中华民族主体性的“浓度”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进程中将得到全面提升。因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文明、是向内反思与向外呈现相协调的文明、也是比较与超越相一致的文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任务完成正是中华民族主体性“饱和”状态实现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