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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型中的“知识继替”及其制度供给

2023-04-21荀丽丽

社会政策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农业知识经理人现代农业

荀丽丽

一、引言:农业转型的知识维度

农业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既有国外农业现代化强国的一般特征,也有基于自身资源禀赋、文明底蕴和时代需要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理论涉及农业劳动力转移、农业技术进步、农业资源禀赋利用,但由于中西方国情农情存在较大差异,上述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黄树民,2013;孙生阳、邹一南,2023)。对于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与特点,学者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关系、粮食安全、工农城乡关系等角度展开讨论(孔祥智,2023;罗必良,2022)。历史地看,农业现代化所表述的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进程,其内涵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20 世纪60 年代,农业现代化意味着“机械化、水利化、化肥化、电气化”,改革开放后,农业现代化不仅涉及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更涉及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生产体系、现代经营体系的建构,以及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朱铁辉、辛岭,2023)。农业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具有相对性、动态性和综合性,但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大国小农”的基础国情、“人多地少,超小规模的土地家庭经营”的现实农情,是理解农业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的根本出发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矛盾(叶敬忠等,2018)。

关于中国农业转型的研究,通常围绕“劳动生产率”“土地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概念展开,较少对农业转型的“知识维度”展开讨论。事实上,在西方经典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及其反思中,“知识”并未缺席,但却通常作为特定理论体系中的一个从属性的概念。比如,对世界农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农业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是一个经济概念,即“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即为传统农业”。“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在于引进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而新的农业生产要素不仅要引进杂交种子、机械等物的要素,还要引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能运用新生产要素的人。农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与其耕作的生产效率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在舒尔茨看来,“知识”构成了“人力资本”的一部分,他特别强调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尤其是教育投资(舒尔茨,2022)。而在斯科特的政治学视野中,现代国家机器的基本特征是“简单化”,现代科学农业在“驯服自然”中建立的“生产与利润”模型及其所表现出的标准化和单一化正是现代国家权力实践的一面“知识透镜”(斯科特,2009)。

在本研究中,“知识”将被置于农业转型研究的“前台”,而不再作为一个从属性的分析概念。农业现代化首先是人与自然互动中“知识规划”的再造。农业转型则首先表现为“知识类型”的转换。早在18 世纪的英国,近代农业革命的新气象改变了农业的社会组织结构,为了提高生产力和经济收益而生产的商品化农场替代了以家庭消费为主的维生型农场,科学原理和机械发明被引入农业生产,并出现了体系化的农学著作,甚至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出现了“书本农业知识”与“劳力农业知识”的对立与争议(祖田修,2015;Fisher,2018)。清朝后期,中国人得以认识、引进和传播西方近代农业科学技术。孙中山、郑观应、陈炽等趋新人士,竭力表达了移植西方农学知识,借以改良中国传统农业,实现国富民强的宏愿。近代农业变革的核心就是农业的“科学化”。传统农业被认为是中古式的“经验农业”,而现代农业被认为是西方式的“学理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是两种不同的“知识类型”:“是由顺天稼穑,进而为科学的种植;是由粗放的农作,渐进而为集约的农作;是由自然的生产,渐进而为人工的栽培;生产方面,乃由少量而增至多量;品质方面,乃由恶劣而改为改良,病虫害的程度渐次消灭了;工作的效率,渐次而增加了”(杨瑞,2018)。现代农业虽然没有绝对完全的定义,但在农业经营的角度,它是资本和知识替代劳力和资源的农业;在社会分工的角度,它是专业化、一体化的农业,它为整个社会而生产,是市场导向的农业;而从技术的角度,它是全盘机械化、化学化、科学化的农业(樊亢、戎殿新,1994)。当然,晚近的农业现代化也强调了农业发展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维度,即绿色化的可持续农业或永续农业。

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相比,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最薄弱的环节。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滞后、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在农业转型研究中开启“知识维度”,旨在通过新的“理论视野”为农业转型发展和制度创新开辟出一个新的“问题域”,进而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习近平,2023;陈锡文、韩俊,2018)。

本文拟结合2023 年8 月对成都市崇州和邛崃两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的实地调研,通过对“农业共营制”改革与发展历程的分析,展现农业转型作为“知识转型”的内在含义,讨论农业转型中的“知识继替”对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性作用。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现代农业转型存在较大区域差异,农业知识类型的转换也因作物种类的不同而相异。本文主要聚焦于成都平原的粮食规模化生产区域。粮食规模化生产在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具有典型性和维护粮食安全的战略意义(桂华、刘洋,2017),不失为透视我国农业转型“知识继替”的一个良好切入点。

二、理论框架与核心概念

(一)农业“知识系统”中的社会角色分类

在知识社会学的脉络中,知识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构造(Shapin,1995)。其一,知识与社会生活之间是相互连接的,“一定的知识类型与一定的社会结构形势之间有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兹纳涅茨基,2000),人类对社会系统的参与通常依赖于其对某个特定知识系统的参与,其在社会系统中的行为通常取决于他将参与什么样的知识系统,以及如何参与。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者来说,“知识系统”与“参与了这一知识系统的构造、再生、应用与发展的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兹纳涅茨基,2000)。其二,知识是复数的、情境化的;既有“知道它是什么的”学术性知识,也有“知道如何去做的”实践性知识。其三,知识的传承与创新是一种集体现象,而非个体现象,它依赖于多元行动者的互动和交流(伯克,2023)。

农业是最能体现观念、物质与社会关系交织互动的场域。知识,与土地和劳动一样,构成了农业生产的关键性要素。对于农业中土地、知识与劳动的“铁三角”,费孝通先生曾在《江村经济》中有浅白质朴的叙述:“农业,只是从它的狭义来说,指的是使用土地来种植人们想要种的作物。要研究如何使用土地,必须先分析土地本身。土壤的化学成分、地形和气候都是影响农业的条件。我们也需要了解谷物的生物性质。……然而,农业占用的土地不只是自然实体。文化把土地变成了农田。在农业中,直接指导人类劳动的是人们自身掌握的关于土地和谷物的知识。通过技术和信仰表现出来。”农业知识是“通过农民的实践经验的长期积累一代一代传授下来的。这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使人们能控制自然力量,以达到人们的目的。详细的调查研究会表明这个地区的农业科学发展到如何高的程度。……根据技术需要出发的农田安排,对劳力组织、土地所有权和亲属组织都有深远的影响”(费孝通,2001)。费孝通的叙述恰是对中国传统小农“知识图景”的描述。中国传统的基于经验与劳力的农业技术知识,成熟早、水平高,直到清乾隆时期都保持着世界领先的水平。西方近代农业科技是以节省劳力为目标,以机械化、电气化和农药化肥的使用为特征的(魏露苓,2006)。

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兹纳涅茨基从处于相对孤立和保守的共同体或无文字社会中的“农民”入手来展开其关于知识分类的讨论。与工匠、商人、家庭主妇一样,农民从事实际的职业,在其作为行动者的日常生活过程中,是很少感觉到真正需要那些“专于知识”的人。在农村或小城镇聚居地,“只要某一共同体所包括的人们被认为具有足够的知识去完成共同体所要求的各种实际功能,就不会需要那些专门致力于开发知识的科学家”(兹纳涅茨基,2000)。

兹纳涅茨基将上述经验性的农业知识称为“工艺知识”,并区别于他之后讨论的“技术知识”。在本研究中,笔者将借用“工艺知识”与“技术知识”的概念分类,为分析农业转型中知识系统的演变的提供理论框架。

所谓“工艺知识”,是指传统时代那些猎人、家庭妇女、农夫所具备的实用的实践知识。“一个猎人知道捕捉猎物所知道的一切,知道有关野兽、捕猎工具以及可能影响他的活动的自然因素(包括魔力)等一切东西。一位印第安妇女的家务技能,包括大量关于她所采集的植物和有关用于缝纫、烹饪、编织、纺织、制陶、搭帐篷的物质和器具的知识。人们也认为农民应该具有关于他所耕种的植物在不同季节中生长情况的知识,以及干扰植物生长的杂草、土壤、施肥方法、气候、马匹和家畜,他所使用的各种工具等方面的知识”(兹纳涅茨基,2000)。检验工艺知识的有效性的是实际应用。这些知识不是某个科学实验的结果,完全是猎人、妇女、医生、农民的个人知识的总和。

所谓“技术知识”则肇始于“工艺知识”的失灵:一是在出现无法纳入任何熟悉模式的不确定情境时,工艺知识的践行环境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重大变化,比如传统小农遭遇某种不熟悉的病虫害;二是与异文化共同体的文化接触或本文化共同体产生内部创新,引出了新的定义情境的方法和新的成败标准。此时便需要拥有更高级的“技术知识”的人的参与。拥有“技术知识”的人不是实施工艺的人,而是研究工艺的人。他必须拥有更广博的知识,不限于个人的职业经验,可以提供忠告和仲裁,他必须懂工艺知识的理论部分。拥有技术知识的人,在他所诊断的理论问题解决之后,还有两项任务,一是制订计划,二是执行或实施计划。“技术知识”衍生出两种社会角色:“技术领导”与“技术专家”。“技术领导”负责定义情境并为行动者制订计划,而且直接指导计划的实施过程。不仅要接受技巧技能方面的训练,而且要具备一种处理其所领导的群体可能遇见的各种各样技巧性情境的能力。他应该知道如何预先确定其所领导的群体展开行动的目标,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所必须的各种操作性过程如何在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技术专家”则专门进行诊断,知识完全与其实际应用相脱离。他们不仅不会参与具体的计划执行过程,而且没有责任去决定应该执行哪些工艺活动。专家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在决策之前为技术领导提供其所缺的专门知识。

兹纳涅茨基也鲜明地指出了近代以来科技革命中“技术专家”与“技术领导”的核心作用。“近三百年来,在工艺性的控制自然现实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应主要归功于技术领导者、专家和自主发明之间的合作,他们的功能在于创造为制定将由工艺专家去执行的计划所需要的知识、并发明由工艺专家去模仿的新的模式”(兹纳涅茨基,2000)。回顾现代农业演进的历史,我们不难发展,现代农业的“知识图景”不仅出现了“工艺知识”和“技术知识”的知识分化,更出现了“专于知识”的社会角色,即专研农业科学的“技术专家”和农业生产中践行农业科技的“技术领导”。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农业知识系统是融合了科学原理、应用农技与实践农艺的综合体。现代农业知识系统中的知识生产、传播、应用与更新是在农业科学专家、经营性技术领导、农业实作劳动者等多元农业行动者在互动中共同完成的。

在本文中,“工艺知识”代表了经验小农的实践性的农作或农艺知识;“技术知识”则是构成了以机械化、化学化和科学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的“专业知识”;“技术专家”代表了农业科研和教育体系中掌握学理性知识并探索农业科技进步的农业专家,“技术领导”则对应于现代农业实践中区别于小农农作的、引入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农业行动者,如农业职业经理人、职业农民等社会角色。

一般而言,农业知识代表了农业行动者对其所处环境的认知。在现代农业背景下,通常包括了作物种植知识、市场行销知识和农业政策知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知识主体”不再只是把握人与自然互动的大师,更是技术、信息、资本的管理者和驾驭者。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农业已从纯粹的‘农作’转变为一种科学活动,因而要求务农者不仅要作一名农场主,而且同时还要是一名科学家、工程师、管理者、多样化生产专家、市场和销售的行家里手,因此,农场主必须在数学、科学、通讯等方面接受全面的高水平的专业教育”(樊亢、戎殿新,1994)。

(二)“知识继替”与作为多元行动者的“新农人”

受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社会继替”概念的启发,本文引入“知识继替”的概念来分析农业转型过程中知识系统的断裂、更新、再生与延续。所谓“社会继替”是指“所有社会不能不不断地预备下新人物等着去接替旧人物死亡和退伍所发生的缺位”,因为“在一定的社会分工结构中,职位是有一定的。因之新分子要入社必须由旧分子把他的职位让出来。这是继替过程。继替过程若没有一定的规则,势必引起社会的混乱。为了避免社会的混乱,任何社会都有它的继替机构,按着一定的原则,使社会职位,包括对物和对人的各种义务和权利,和所担任的工作,在规定和公认的方式中,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使社会的新陈代谢,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影响社会的完整和个人的生活”(费孝通,2009)。在费孝通看来规定继替方式的原则有两种,一是以“机会”来决定,一是以“选择”来决定。一如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社会继替原则由“身份”到“契约”的演变。身份是由出生和血缘传承决定的,是一种亲属原则;而契约则是个体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现代社会的继替方式已经逐渐脱离了亲属原则。

在费孝通看来,生育制度是种族绵续和社会继替的文化手段或人为保障。为了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社会继替”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从人口容量的角度,因为人寿有限、生死无常,社会中要保有一定的人口数目来负担分工结构中所规定的工作;其二,从社会规范的角度,社会分工合作结构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与规则需要传递给“新分子”,即通过教育机关来完成“新分子”的“社会性抚育”。农业转型中的“知识继替”同样包含两个维度:其一,一定数量的适合现代农业生产的新型“知识主体”的生产与再生产;其二,现代农业知识系统在多元的农业行动主体的网络化互动中实现自主知识更新的社会机制。

在农业转型中引入知识的维度,是将农业转型视为“知识场域”转型,并将其看作一个容纳了多元行动者的知识流变的动态的历史过程。知识主体的更替、知识范式的更迭、知识场域的转型才是历史变迁的重要动力(郦菁,2019)。一方面,“谁是农民”的问题正在经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传统农业的“知识继替”是通过“经验小农”的家庭传承来实现的;在现代农业的“知识继替”中,出生在农民家庭的青年一代,并不必然习得农业知识,而新的农业经营条件所匹配的知识系统也需要新的知识主体的塑造,即“新农人”的塑造。在新的“农业生产结构”中生成了新的“农业知识场域”,如果社会系统无法培育出适合新的知识系统的行动主体,农业转型发展中的“知识继替”就会出现主体缺位或断层,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农业转型与发展也将流于破产。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作为一个“知识流变”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农业知识系统本身的新陈代谢从未止步,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需要不断面对农业生产的新事实与新问题,并能够实现自主更新的知识体系。

三、农业转型中的“知识继替”:基于成都平原的经验调查

(一)农业转型中“知识继替”的“双重断裂”

崇州的幅员面积大约为1089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31.7 万亩,常住人口为78 万人。崇州整个地形包括“四山一水五分田”,属于都江堰精华灌区的核心区,是成都西部百万亩粮油产业生态圈的中心区域,也是整个成都平原农业规模经营的示范区,即“天府粮仓”的核心示范区。崇州“农业共营制”的诞生与发展是面对农业转型困境逐步摸索的社会历史过程,笔者尝试从“知识继替”的维度来回顾和解析这一历程。

从1998 年起,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崇州面临着农业转型发展的困境。当地人将其概括为“土地细碎化、农户兼业化、农业劳动力弱质化,粮油副业化”。一方面,崇州农民户均土地3.5 亩左右,且平均分散成5—7 块,最大田块不超过2 亩。随着大量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老龄化严重。由于粮油种植的收益仅占农民家庭收入的极小比重,单个的小农户无法在“进城打工”和“回家种地”之间实现高效的平衡。另一方面,在分散经营和分散居住的条件下,政府对农业的公共投入分散,公共服务配套难。农民为节约劳力无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农产品竞争力低下,市场发育不足,无法形成主导产业。在这样的背景下,“经验小农”开始不愿意种地,逐渐退出了实际的农业经营。为避免土地撂荒,许多农户将土地“白送”给别人代种,甚至要“倒贴”肥料款才能将实现“土地流转”。这一时期,“经验小农”不仅在人口数量上大量流失,其“知识系统”在粮食生产中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小规模家庭经营在粮食生产中可谓低质低效。“谁来种地”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趋势愈益迫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的机制成为学术讨论和政策实践的重点。2007 年,中央一号文件将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2008 年之后,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推动土地流转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土地,开展规模经营,出现了许多“整村流转”“全域流转”的案例。2008—2010 年,崇州也出现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然而,依赖政府补贴人为推动的土地流转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土地成本大幅提高,加剧了土地的“非粮化”和“非农化”。由此,许多学者认为在小农与现代农业的链接模式“土地规模化”并非唯一要害,“服务规模化”才是关键。土地流转需要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孔祥智、穆娜娜,2018)。

在崇州农业转型发展的经验中,“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都无法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首先,从土地规模化的角度来看,“资本投入”引导的“土地规模化”和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的登场并没有顺理成章地改变农业经营弱质低效的状况。家庭农场式的“大户”可以应对100—150 亩的规模,再继续扩大种植规模时,亩均单产和亩均利润都会下降;而一些种植专业合作社虽然表面上在“产、加、销”环节推动农民的组织化,提高农民的市场参与能力,但在实际发展中也因无法协调利益分化的小农之间的生产合作而日渐松散,最终“名存实亡”;一些资本雄厚的工商企业,对农业领域抱着“有苗不愁长”的简单化想法,在大规模流转土地之后因为严重缺乏适合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专业知识而大面积亏损,农民也没能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租金收益,企业与农民的关系恶化。事实上,无论是大户、合作社还是农业企业,当他们作为“流转主体”实现了土地规模化之后,都要面对农业规模经营带来的“知识系统”的转换,当他们无法作为新型的“知识主体”来完成农业转型的“知识继替”时,农业现代化便无法落地。

再者,从“服务规模化”的角度来看,随着农业生产链条的分工,一些社会化服务主体成为为农业生产环节提供专业服务的组织,主要涉及农机作业、植保防疫、田间管理、农资配送等领域。从事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如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等,在许多种养类合作社形同虚设的情况下,因其内在的合作化需求而不断成长壮大。理论上,小农户可以通过购买生产性社会化服务来引入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社会化服务供给的规模化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但实践过程中,小农户直接对接社会化服务主体,存在交易成本高、管理风险大的困境。小农户在土地规模的限制下对于农业技术改进、农业知识更新往往不感兴趣。用当地人的话说“花时间学技术提高100 斤的粮食产量,还不如打一次麻将来的多”,但是对于规模化生产者而言增产50 斤的意义也相当重大。换言之,在“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之间,缺少一个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知识主体”。

我们不难发现,粮食种植的规模化经营事实上创制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小农户经营的“知识场域”。在粮食生产“耕、种、管、防、收”的五大环节,可以实现生产链条的全程机械化。从良种选育、耕地播种,育秧插秧、施肥用药到收割仓储,新技术的应用更有利于节本增效。在这一知识场域中的农业行动者,需要新的着眼于作物、人力、资金、技术的专业的知识统筹。“知识继替”的断裂危机,一方面表现为传统从农人口的流失;另一方面更是表现为具备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农业行动主体的缺位。“经验小农”的适用于小规模经营的“一般性农业知识”无法适应规模化生产的需要;不具备新的专业技术知识的其他类型的经营主体,比如上文提到的单纯立足于“土地流转”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企业资本,也无法填补“知识继替”的缺环。作为“知识主体”的农业行动者的塑造与养成可谓是农业转型“知识继替”良性新陈代谢的关键。

(二) 从“身份”到“契约”:农业职业经理人与“知识继替”的新机制

面对“地碎、人少、钱散、缺服务”的农业发展困境,崇州通过“农业共营制”的模式全面解决“谁来经营、谁来种地、谁来服务”的问题。2010 年,当时地处偏远的隆兴镇L 村十五组的30 户村民,有28 户在外打工,只有两户农民在家种地。在政府的指导下,以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搭建平台成立了“YL 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将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设有社员代表大会,并设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代表全体社员负责生产经营决策、财物收支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财物状况和执行状况。理事会出面聘用“农业职业经理人”来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社员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合作社通过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和社员自筹资金来负担农业生产成本,除去生产成本,经营纯收入按照1:2:7 的比例进行分成: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报酬,70%作为社员分红。负责“种地”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相当于现代农业生产中的“车间经理”,也是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领导”,负责全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并统筹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综合服务。为了更好地监管和激励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专业农业经营,村集体或土地股份合作社一般会要求农业职业经理人交付生产成本的30%作为保证金,这也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选聘的一道门槛。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伊始,农业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曾成为一个难题。合作社无法在本村的农户中选出一个“生产能手”来为合作社种地,当地农户给出的说法是“不愿意种地,也不会种地”。YL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第一任“农业职业经理人”由镇农技中心的技术员ZWS 来担任。ZWS 懂技术,善管理,当年稻田从5 月经营到9月,就实现了社员每亩稻田分红500元。“农业共营制”的模式也迅速在成都推广。“农业共营制”包含三大板块,即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农业职业经理人处于核心的枢纽地位,既是土地规模经营的生产责任主体,也是在规模经营中细算成本账、统筹运用各类技术和服务的“知识主体”。作为“技术领导”,农业职业经理人为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制定计划,从专业化播种、专业化育秧,机耕、机插秧、机防、机收、田间运输、烘干仓储等各个方面来进行成本核算和生产管理,甚至其统筹运营要延伸到精深加工和市场销售环节。

在成都崇州和邛崃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农业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中,过去是否有“种田”经验并不是重要的参考项。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返乡大学生以及具有丰富社会阅历和其他领域经营管理经验的返乡创业人员非常受青睐。因为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习得和适应新的农业知识系统,对于大型农机、无人机,农业信息化平台等都有非常强的学习应用能力。在当地,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代表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是崇州的WLL 和邛崃的HJY。WLL 是“90 后”大学生,HJY 则是参军后退伍回乡。他们的父辈都是当地第一代农业规模化经营者。然而,父辈的影响只是他们“职业选择”中的一个因素,他们更看中农业职业经理人这份“职业”给他们带来的良好的经济回报和发展前景。在这个意义上,农业发展的“知识继替”从原有的“身份制”为主的模式——即农民基于家庭经营的经验性的农艺传承,转变为现在基于专业教育和职业选择的“契约制”为主的模式。

(三)“职业经理人团队化”与“知识继替”中的自主更新

在“农业共营制”的实践中,作为“知识主体”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专业运营日益表现出“团队化”的趋势。以崇州YL 合作社的WLL 为例。2015 年WLL 返乡从农,最初只是担任YL 合作社近3000 亩土地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几年发展下来,如今已经是三家土地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在成都的不同县域负责经营近6000 亩土地,农业机械化率80%以上,年收入超过百万元。WLL 组建了自己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并统筹协调农机合作社和植保合作社。从粮食种植的实际出发,每个职业经理人的最佳经营面积是300—500 亩。职业经理人的平均年收入为15 万—18 万元。

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团队化”体现了作为知识主体的农业行动者具有了内部的分工结构,更有利于农业知识服务的规模扩展和自主的知识更新。在规模化粮食种植的实践中,农业职业经理人团队会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不断地反馈其对于新技术和新知识的需求,有利于粮食生产节本增效的新技术得到迅速的推广。WLL 主导的YL 土地合作社在2022 年与MJ 米业等龙头企业合作,签订优质粮食订单,以市场为导向,在源头把控优质水稻和小麦品种,实现增产15%。在生产环节,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肥量40%,增加了土壤肥力,也增强作物的抗病虫害能力;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采用太阳能杀虫灯、螟虫诱捕器等),减少农药使用量30%。同时,农业经营也从传统单一的规模化种植转变为“种植、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经营,实现了农业产业的提质增效。

农业职业经理人不仅仅可以以自然人为主体,也可以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或农业公司为法人主体。崇州的YF 农机合作社,不仅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农事咨询,还提供全程的农事托管服务。YF 农机合作社将自己定位为“新锐职业农人”,创办了自己的“梦农业”交流小报,并成为一个农业机械的自主研发者和先进农机的引进者。邛崃的HJY 退伍回乡担任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整合土地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和植保合作社搭建了更具有团队倾向的“SH 农业”农事服务中心。HJY 的“SH 农业”是当地农业科技转化与示范的前沿阵地。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的作物研究所和植物保护研究所的试验示范基地就设在其经营管理的区域内。农科院的技术专家会对他们进行点对点的技术指导。“SH 农业”引进水稻机械化育秧技术、育供插秧新模式,目前,育秧能力可达到每小时2400 盘,可以为周边三万余亩农田提供优质秧苗;推广水稻宽窄行机插增密生产技术,无人驾驶智能插秧机插秧技术,提高作物光能利用率、减少病虫害,提高生产效率;推广使用无人机精量追肥、施药、封闭除草、施撒基肥技术,实现全天候智能化自主作业,减少植保人工需求,实现作业高效,节省农资,减低成本。我们发现,作为知识主体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是推动农业转型发展中的“知识继替”的农业行动者;他们更愿意采纳为农业生产“减肥降药”的绿色化的新技术,更积极地参与农业新科技的试验与示范,更主动地与农业科技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建立“网络化”的互动,从而参与“活化”了一个立足于农业生产实际和高质量发展的自主更新的农业知识系统。

(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与农业“知识继替”的社会路径

新技术和新知识的运用是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现代农业发展中“知识继替”的机制也呈现出新的结构特征。传统的农民技术培训存在分散、低效,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等短板,农民往往为了培训发放的毛巾香皂等小礼物而被动受训。为提高农业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水平,成都市建立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激励三重机制构成的“农业CEO”教育培训体系。第一,将正在从事或真正愿意从事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人作为培育对象,专门成立了由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农业大学、成都市农林科学院、成都大学生物产业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等共同组建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学院作为专业培训机构。除了短期理论和实践培训外,还联合农业科研院校的专家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建立了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导师队伍,通过“导师制”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指导,边干边学。第二,对作为“知识主体”和“技术领导”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开展专业化的“等级评定”。成立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根据诚信度、生产技能、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并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凡是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件和失信问题的,将失去参加职业等级评定的资格。每两年开展一次职业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维持、提升或降级。第三,农业职业经理人作为一个新兴的职业也获得了许多政策扶持。比如,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借初、中、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可在银行分别获得信用贷款10 万、20 万、30 万元,并给予50%利率补贴。

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是为现代农业实现“知识继替”的社会路径。农业职业教育机构是产生“知识继替”的“新分子”的“社会性抚育”机构。农业职业教育如何适应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需要,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五)农业“知识继替”中的代际更迭

目前崇州的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中,大学生占12%,传统的种粮大户和农机农技人员占20%,近70%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传统的“老农民”已经无法胜任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经验性农业知识”在向“学理性农业知识”转换。从年龄结构的更迭来看,崇州市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代际的更替。在农业职业经理人初现的2010—2011 年,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大部分是村干部,70%以上是50 岁以上的,其中55 岁以上的占50%;而到了2022—2023 年,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年龄结构转变为:45 岁以下的占60%,45—55 岁的占30%,55 岁以上的仅占10%。不难发现,农业经营者由原来的老龄化和弱质化转变为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四、基于农业知识继替的制度供给:兼论乡村振兴的人才政策

着眼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优化的农业供给侧改革是实现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农业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困扰于“供什么、谁来供”的难题,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错配严重。本文意在指出,农业知识以及良性的“知识继替”机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公共产品,探索基于农业知识继替之制度供给的农业政策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着力点。

在以往的农业政策体系中,农业知识及其继替机制并没有被当作独立的变量给予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中,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交通道路,农村信息化设备等“硬性”的公共产品供给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知识”维度的“软性”的公共产品却常常淹没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文化遗产”“乡村文化”“乡村人才”等条目中隐而不彰。农业知识及其继替机制并不完全等同于“技术推广服务”和乡村人才的“引、育、留、用”,而是旨在探索一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自主知识继替与更新机制的综合性农业政策。具体而言,着眼于农业转型“知识继替”的制度供给,是针对相对薄弱的农业“科技教育”领域,探索更具有整合性的农业政策创新。

第一,农业转型中“知识继替”的良性机制离不开作为“知识主体”的农业行动者的社会培育机制。农业职业教育是新型农业知识主体的社会抚育体系。然而,目前为止,农业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甚至有转变为单一升学渠道的趋势。农业职业学校专业特色不突出,毕业生从农人数少,普遍存在轻农、去农、离农的趋势。2022 年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2023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长期以来,推动农业职业教育的政策工具常常停留在规范性和指导性的层面,缺乏强有力的干预性的政策工具和切实的公共投入。而在现代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职业教育是农业公共投入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法国为例,法国设有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和分类细致的农业职业文凭认证系统。2020 年,法国农业部拨款13 亿欧元用于农业职业教育,占年度总预算的三成(刘玲玲,2021)。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建设与发展应成为涉农公共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职责。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农业职业教育并不是单一的学历教育,而应当成为新型农业行动者在不同阶段寻求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阶梯”,更应该着眼于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培育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有自主更新能力的知识主体。

第二,我国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应进一步融合发展,强化农业技术推广的教育属性,建立“以人为本”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知识和技术的更新与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以美国为例,其完善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系统始终在农业生产的前沿一线开辟和探索技术新领域,并帮助农场主把这些新知识、新技术迅速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职责是“教育人们准确把握所面临的问题,向他们传播有关知识,并鼓励他们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至于他们运用这些知识的方式,则应由他们根据自己的理念做出选择”(樊亢、戎殿新,1994)。农业教育和农业研究是为了推动农业科学的发展,而农业推广工作则是将研究与应用结合起来的关键环节。在某种意义上,农业技术推广是一种直接面向农民的“非正规”的教育,其实质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夏敬源,2009)。

我国的农业科研教育体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农业一线的融合发展还存在很多短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效率低下,不仅使农业科技的探索脱离农业生产实际,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挖掘与创造也常常无法与农业行动者建立有效的互动。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变迁实现了公益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技术推广的分离。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存在行政化和后勤化的趋势;而市场导向的经营性农技推广体系往往成为农资销售的社会关系网络,农业生产者只是作为消费主体而购买技术服务,并不是作为“知识主体”来面对农业实际和展开技术选择(陈义媛,2021)。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技推广应“以人为本”,不是针对“技术”来推广“技术”,更是着眼于培育高素质农民的“知识服务”。

在上文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农业知识系统“网络化”的特质,知识的更新是在多元主体的互动与交流中创造的,并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类知识主体的单向贡献。着眼于农业“知识继替”的良性新陈代谢的制度供给,应将政府公共服务或公共投入的方向聚焦在推动“知识流动”的网络关系的建构,使政府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成为农业知识流动的“催化剂”。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正是着眼于链接农业科技专家与一线农业实践的制度设计。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中的“导师制”,以及“专家大院”“田秀才、土专家”的养成计划等都是有益的尝试。

第三,“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乡村人才参与乡村社会发展路径取决于他们对农业农村某种“知识系统”的参与。人才的“引、育、留、用”应着眼于农业农村“知识系统”的“活化”。正如习总书记所言“要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重点加强党组织书记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同时,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创造机会,舒畅渠道,营造环境,帮助解决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后顾之忧,让其留下来,能创业。”(习近平,2023)其中“创造机会、舒畅渠道、帮助解决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后顾之忧”应是农业人才政策改革的针对性方向。

五、结语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擎画了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蓝图:未来五年“三农”工作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35 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农业强国、实现的农业现代化,既有国外一般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所谓共同特征,就是要遵循农业现代化一般规律,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所谓中国特色,就是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走自己的路,不简单照搬国外现代化农业强国模式”(习近平,2023)。

本文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知识系统的更新与转换,农业转型主要表现为“知识转型”,建构农业转型中“知识继替”的良性机制是实现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剖析“农业共营制”的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危机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农业“知识继替”的断裂危机。“土地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并不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充分要件,而实现二者有机链接的“知识主体”的生产与再生产才是更为关键的枢纽性环节。传统的经验小农不仅在人口数量上从农业生产中流失,也无法成为现代农业知识系统的有效参与者。农业转型中的“知识继替”原则正在经历从“身份制向“契约制”的转变。农业职业教育和“以人为本”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可以视为现代农业知识转型的“继替机构”或新型知识主体的社会抚育机制。本文认为,农业知识以及良性的“知识继替”机制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公共产品,而与之相关的科技教育领域历来是我国涉农公共投入的最薄弱环节。着眼于农业转型“知识继替”的制度供给,需要探索一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自主知识继替与更新机制的,兼顾科技、教育与人才的综合性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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