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社会治理进路研究*
2023-04-20陆姣姣
丁 伟,陆姣姣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体育系,安徽 芜湖 241008)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全民健身计划落实和体育强国全面建设目标实现的持续性促进力量。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在《2022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中提到,推动《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的实施[1],结合现实、凸显重点,以奋发图强之态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再上新台阶、开创新气象。为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体制和系统,极其符合国家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的需要,也给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2]。国家非常重视和关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状态,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可以成为标志或具有标签性质的民众体育赛事不断涌现。时代在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也亟待丰富与扩充,而全民健身战略的实施恰恰可以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丰富民众的精神生活。因此,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社会治理十分必要。
一、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群众性体育赛事的范畴
得益于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家的各项体育运动也进入了迅猛发展的轨道,身体强健和精神世界富足成了民众的深层需要,运动会、各项体育赛事早已不再是赛场上的“专利”,更多的民众也积极投身当中。但是每个人看待事物的角度和结果都是不同的,关于“群众性体育赛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界定,各方面学者对此都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如冯加付先生[3]等对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界定是:由普通群众作为参与方,满足人们健身、娱乐、休闲和交往的体育项目竞赛,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对活动统一管理,参赛人员需要受一系列规则的制约,通过比赛、对抗来决定输赢或排名的社会活动,其主要形式是大众参与。赛事的参与主体是群众性质,是专业的也可以是业余的,活动的范围可能会涉及很广,活动覆盖的人群可能会较多。总体而言,这种群众性质的体育赛事健身娱乐的性质要更多,竞技性质相对比较弱。
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发展与治理现状
(一)群众性体育赛事发展现状
群众性体育赛事是促进全民健身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这种赛事的开展能够激发民众对体育活动的参与热情,促进全民健身的普及和深入发展。目前,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开展主要表现出如下特征:第一,比赛次数的井喷式增长。比如,近年来,马拉松和自行车运动在国内掀起了一股热潮,2016年全国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备案的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达328场,147座城市举办了马拉松赛事,较2015年增加了194场,全国参加全程及半程马拉松项目的总人次达120.1万。2016年,我国各类自行车赛事活动多达3400场,国际性赛事、业余赛事和群众赛事呈现井喷态势[4]。第二,赛事项目的设置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的特点,群众性体育赛事的项目主要是以大众喜爱的球类、水上、健身、田径和冰雪等项目为主,目前群众喜爱的球类项目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水上项目有游泳和龙舟,健身项目有游泳、太极拳和太极剑,田径项目有马拉松和竞走等[5]。第三,赛事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的门槛较低,只要是喜欢体育,有时间或有条件就可以参加群众性体育赛事。同时,体育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发展,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组织也越来越规范和成熟。各大城市和高校纷纷成立自己的体育俱乐部,这些俱乐部不仅能够为广大爱好者提供丰富的运动项目和培训课程,还能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
(二)群众性体育赛事治理现状
1.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合作共商机制渐趋成熟
政府推动的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努力实现“去行政化”局面[6]是为了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益,同时也增强了群众体育活动管理中的协作治理意识。通过下放权力给社会,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的角色中,能够促进社会群众性体育赛事治理的多元化和民主化。虽然,现在大多数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仍然需要政府来引导,但是政府在这些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不再是所有的事情都由政府来完成,而是要为社会力量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如购买公共服务等。
2.社会团体参与赛事治理的途径多元化
在赛事管理过程中,社会团体在推动群众性体育赛事规范化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通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服务,引领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社会团体也通过多种方式对群众性体育赛事进行管理,在推动市场发展,承接政府职能,加强政府与社会沟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组织对比赛的参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社会组织,如行业协会或体育组织,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和执行行业规则,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当政府不方便直接插手或企业力量不足以解决问题时,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自律机制,推动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为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公平竞争提供保障。第二,传达民众声音。社会组织是民众声音的传达者,它们可以将民众对体育赛事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传达给相关部门。通过这种方式,社会组织可以帮助改善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服务质量,推动赛事更好地服务于全民健身战略。第三,承接政府职能。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一些政府职能可能会转移给社会组织。例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来组织和管理一些群众性体育赛事。这样可以使政府更加专注于政策制定和监管,而将具体的执行工作交给社会组织。
3.公众积极参与赛事治理的自觉性逐步提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的健身意识不断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并希望通过参加群众体育活动来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这种觉醒的健身意识推动了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发展。特别是在全民健身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大环境下,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政府通过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和加强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群众性体育赛事的举办,这进一步激发了人们的参与热情。比如:利用自身的参赛体验反馈,来推动赛事管理部门改进工作;表达群众体育需要,推动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多样化发展;建立社会团体,提高群众体育管理的发言权[7]。当前,社会大众对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对提升群众性体育赛事管理效果起着重要作用。
三、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社会治理困境
(一)监管部门权责不清,监管不到位
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从多个层面上,全方位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性和发展性。随后,《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发布[8],该办法中明确了取消商业团体体育赛事审批的要求,这也是我国体育赛事管理“放管服”改革的缩影。然而,在对群众性体育赛事进行管理时,在管理什么,怎样管理,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何进行服务等问题上,还存在对权力和责任认识上的偏差,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9]。比如:2021年(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暨乡村振兴健康跑于2021年5月22日举办,比赛期间遭遇突发降温、降水、大风的高影响天气发生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造成21名参赛选手死亡,8人受伤[10]。这件事情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不清晰,职责界限不明确,以及未对赛事进行全方面服务,等等,是导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因素。
(二)体育赛事治理理念落后,精细化治理意识淡薄
所谓:“想法决定行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效果取决于其管理观念的先进程度。当前,我国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治理主要体现为传统的粗放式的社会治理,这种传统的粗放式的社会治理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节约了管理成本和控制了社会活动,但是在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中,这种方式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另外,政府更多关注的是体育赛事的安全、有序等管理目标,在此前提下就会忽略大众个性化的需求,虽然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的安全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只要安全措施到位,活动的整体策划没有漏洞,在可以给参赛者足够高的安全系数的前提下,强化自身的治理理念,将治理意识精细化、科学化,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体育需求。
(三)利益冲突,多元治理主体正面临着利益的再次洗牌
马克思认为:“人所奋斗和所取得的一切,都是和他所追求的利益相关的。”[11]一方面,作为政府,希望通过举办活动提升政府形象、推广本土文化、提升市民身心健康;社团组织希望参与竞赛,扩大社团的规模,增加社团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举办方期待赛事的商业化运营,从而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而参加体育活动的选手,希望通过体育活动来增进身体健康,并获得良好的比赛经验;赞助商希望通过赛事的推广,来提高公司的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互不影响的,也有相互矛盾的。在行政审批制度没有改革之前,由于体育管理部门和运动协会掌握着体育比赛的审批权,这种一方盖章就可以决定是否举行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权力给相关的审批机构带来了极大的利益,也可能给某些机构和官员以贪腐的机会。另一方面,承办比赛的企业不仅要应付繁琐的审批手续,还要支付巨额的费用,而且,对赛事审批费和所谓的赛事服务费,也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这种收费模式主要是以合同形式进行的,它不受行政收费许可办法的限制,也不需要物价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管,所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社会治理中,权力制约和利益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审批部门对办赛主体进行权力制约,以保证赛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办赛主体通过与审批部门的利益关系,寻求赛事的顺利举办和自身利益的实现。这种权力制约和利益关系的平衡往往取决于双方的沟通和协商。“简政放权”,既是为了精简行政手续、激发社会活力,又是为了下放政府部门过大的权力、将利益分配给民众,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改革带来的收益再分配问题上,社会力量自然而然地就会举手表示认可,而与既得利益者有关联的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也不一定愿意将自己的利益让出去,在利益冲突与利益洗牌中,必然会出现推力与阻力的交锋。
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下的群众性体育赛事社会治理策略
(一)定权定责,厘清政府在赛事治理中的责权边界
虽然社会治理会涉及多个行为主体,但是面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时,政府要明确知道能为群众做什么?要为群众怎么做?要划清权力边界和规制权力事项。具体来讲,就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其在群众性体育赛事治理中的责任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对比赛管理服务的责任。为了实现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共建共享,政府需要提高人民群众对赛事管理的参与意识,赋予他们对赛事的管理权。这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方式来实现,让群众了解赛事的重要性和参与的意义,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能力。通过权力下放、多个管理主体齐抓共管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可以实现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管办分离”和共建共享。政府可以将管理和举办的职责分开,通过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等方式,引导和促进群众性体育赛事的发展。同时,群众和专业机构可以成为赛事的举办者和决策者,共同参与赛事的管理和组织,实现共建共享的目标。
(二)通过精准和细化的方式全面激发多元主体的治理活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12]。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精细化管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传统“粗放式”管理的一种扬弃。因此,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社会管理,理念方面要更新,观念方面要转变,对群众性的体育赛事活动要由全盘决策向精细化辅助方向转变。一是要建立一种“社会本位”的管理理念。在我国大型体育活动中,群众是主要的参与者,以群众为主体的大型体育赛事中,政府只是辅助角色,真正的决策权和选择权还是在群众或专业机构手中,要建立合理的机制,将多个主体整合起来做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在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治理过程中,应从“政府本位”向多元主体协同管理的方向发展,使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管理,从而达到共同管理的目的。二是要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与沟通。群众性体育赛事的举办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赛事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让群众成为赛事的主人翁。三是提高赛事管理人员的素质。不管是哪一种赛事治理主体,都应该体现出服务意识,而不应该是赛事治理管理者的姿态。要提高赛事治理主体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应大力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治理人员的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赛事的管理效果。
(三)以善治为宗旨,打造共建共享协同治理格局
“善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在公共管理中,根据社会的需要,运用合法手段,通过公开透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机制,对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管理过程。一方面,在群众性体育赛事治理中,善治是一种赛事治理的目标追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以解决赛事管理中各主体的利益诉求为根本起点和目的。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要有深刻的理解,它是一项系统性的治理工程,涉及赛事的预研、赛事的组织机构的确定、赛事的批准、赛事相关的工作计划、赛事的设备、赛事的运作、赛事的流程,赛事的安保等这些“显性”的工作内容,同时又包括诸多“隐性”的工作内容,比如:赛事的赞助商、场馆设立和选址、给参赛人员提供强大后盾的专业医疗队或救护队、赛事的公众宣传与推广、活动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等细枝末节。要大力培育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并深化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科学地设置参与门槛,以保证机构或活动组织方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要照顾社会组织在赛事管理中的利益,体现社会组织在赛事管理中的相对公平性,实现社会组织在赛事管理中的全方位“赋权”,使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政府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等各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此外,还要丰富协同治理手段,政府要下放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承办权、协办权,让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参与到群众性体育赛事的管理中来,突出群众性体育比赛的公益性、服务性。使社会组织和市场从大众体育比赛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促进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在大众体育比赛中的互相补充,可以使大众体育比赛更加完善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群众性体育赛事治理在理论认识上存在一些混乱,在实践经验上存在缺陷。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作用的理顺,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边界不清晰,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因此,要对群众性体育赛事的治理现状进行探究,分析其治理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并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就是要积极地回应和解决好群众参与、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问题。在治理作为一种社会必须采取的行动中,唯有打破陈腐落后的思维方式,才能体现出“协同治理”这一时代主题和准确化、精细化的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