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一谈艺
2023-04-20徐道一
徐道一
一
创新是艺术的灵魂。创新创造的时代,艺术家不能魂飞魄散,徒留技术。
绘画艺术无非两类:继承、创新。
继承犹如静水深流,创新好似涌浪奔腾。
当然,也有人说,二者不可分也,二者可兼得之。常言道,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这当然说得没错。
我想讨论的是:继承、创新,哪个特征更明显。这个问题没有定量,也不绝对。
继承多者,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不仅仅是中国画的写意山水、工笔花鸟、人物是这样,西洋画的写实油画,诸如立体派、印象派、抽象派也是这样。
创新多者,表现形式和内容以及其他方面大不一样,很不同于中外古人和前辈。不仅仅拓展了传统艺术或者传统雕塑的类别,比如现代装置,既综合新材料还结合行为艺术。而且有些新技术革命还会带来根本创新,比如在空中投影与观众互动。
上述继承与创新,在同一个时空里,都将归到艺术史的河流。虽然它们不是艺术的根本来源,却是艺术本身。艺术的源泉当然是实践。
那么,继承与创新是什么关系呢?没有继承就不可能有创新;没有创新,继承也就难以为继。也就是说,创新是发展的助推力。继承是水,创新是浪。创新是艺术的灵魂。
创新不论生产形式,只管消费效果,效果是艺术品作为精神商品的基本要素。观者感觉美,艺术品就具备艺术美。如果主要是继承,极端情况比如临摹,作品也很美,但它充其量只能算是技术美,少有艺术美。
时下,徒有继承的作品太多,创新的作品极少。许多画家抱怨市场消费需求不足,其实责任在生产供给不佳。
“继承”得太厉害了,到了感觉是抄袭一般,抄袭祖人、抄袭洋人、抄袭旁人、抄袭自己,都不应该。
创新很难,只有具备生活底蕴、文化积累,天赋异禀,你才能有所建树。有些东西虽然也是创新,但流到阴沟里去了,或鬼画桃符,或稀奇古怪,或奇丑无比,那也不是观众需要的。
时代在前进,而且加快了步伐。艺术不能故步自封、停滞不前,更不能倒行逆施,长出个毛乎乎的尾巴,作旌旗摇动。
创新可贵,创造者是孤独的。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我们进入了创新创造的新时代,孤者不孤了,水浩茫,浪汹涌。
二
中国画的“三师”可否再多一师?多一个老师多一片天空,甚至多一个星球。
中国画讲究师古人、师自然、师造化,“三师而后行”,当然没错,而且很对。但难道师今人、师外域、师狂想甚至“无师自通”就是错的吗?一言以蔽之的“师造化”能够将两极六路八方冶于一炉?
推动创新不能有成见,更不需要绳索。“师古人”当然正确,不知旧何以创新?可是,不“师古人”而“师造化”更没错,因为今之造化绝非古境,所师之自然是新景、新情、新意。
这似乎是一个逻辑悖论,自然不是古人,却是古来有之,亦可发思古之幽情。今人不是古人,却是古人进化,基因血脉不可断隔。造化则显然不是混沌初开,而是混为一体。问题在于概念边界的厘清,需要甄别主体性自觉与客体性自持。
可今日中国画坛,“在古人(主体技法)基础上创新”之类成见和绳索,以及“笔墨水纸线条”“虚实浓淡粗细疏密”等标尺,严重阻碍着创新,维护“墨守成规有限创新”者的领地,更禁锢中国画的突破性创新(不敢谈颠覆性)。
事实上,“古人”也是不断创新累积的,那些有名望的古人往往还是当朝的奇坛怪客、创新大侠。
作为未来之古人的今人,为什么非要墨守成规呢?不守规矩甚至于完全别样就不是中国画?那成规就是美?
美是变化的,美是丰富的,创新本来也是美,乃大美,只要这种创新画的艺术语言能够有效表达,也是另外一种美的表达。
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个共识——语言的基本功能是表情达意,而后演化出审美功能。能够表达思想感情的、也许另类审美的语言,不該被囚禁,更不应被判死刑。也不能将其与投机取巧的轻浮搞怪株连以唾弃。
作为一个文化研究者,我认为,那些既不是古人画也不是洋人画,而是中国人画的创新画,当然也是中国画,而且它们丰富了历史长河里不断丰富的中国画库。
这无关乎一种约定俗成苦练的功夫,只关乎另类功夫,这种功夫其实也有苦练及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功效。
三
色彩是一门科学,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色彩的本质是电磁波在神经系统的反映,具有基本的科学原理。
再者,色彩的谱系解析、混配程度解构等,都有客观、科学规律。
而且,在绘画、摄影、印刷、AI设计、医疗等领域,色彩也形成和创建着诸多概念、方法和理论,形成色彩科学教材教程——色彩学。
而我要说的是绘画色彩的美感流变。
我承认,上述原理、规律和对于色彩之美形成的“共识”,确实是美的。无论是三原色、三要素以及细分的类似、邻近、对比、互补诸色,还是统一与变化、整体与局部、繁复与简单、明亮与灰暗、多寡正误等说教,都不仅没有错,而且很对。因为它们都是物理视角的色彩科学。
但是,请问方家,基于不同视角的色彩科学,比如,孩童视角的、视神经疾病与精神残疾视角的、癫狂状态视角的、极端与异端视角的、正常人社会视角的、非常时期战争死亡视角的、生态视角的、化学视角的、AI探索的,如果其定义或“产出”的色彩美与物理视角主导的色彩之美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就不是美吗?
你把四十八色的彩笔给孩子,让他们画最美的图画,绝大多数会画成五彩缤纷的样子。这种原始的、基于反射的、纯真无邪的表达,不应该被定义为幼稚和不美,甚至讥笑为不成熟的“彩虹色”。
草间弥生先天性视网膜成像缺陷,一度精神失常,其绘画的基本构成形态与色彩与印象派的关于时间函数的光感、野兽派的情感色,最终都不被主流否定,这就是艺术史的兼容并蓄。
带有或者不带有(错觉)色彩的矿物质、植物质、动物质,在不同的温度、光度和有无催化剂作用下,产生氧化还原和其他化学反应,形成色彩的变化与变化的色彩,是现代社会大生产的常态化现象。
时下,AI蓬勃生发,大行其道。它们并不反人类,而是为人类插上翅膀。人工智能与艺术“成婚”,其成果异彩纷呈,不是传统色彩科学所能解释和论证的,需要迭代跟进色彩进阶。
上列种种都说明,世界的色彩因时而变,变得更加丰富多端。
艺术创作本来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客观世界变了,发生着大变,我们的色彩认知不及时跟进,就会刻舟求剑,落后于时代,不得要领。
绘画的色彩美需要倡导和固守传统的搭配和谐,更要适应和开拓现代的创新发展,还要容忍和鼓励改革变化的异端别样。
甚至,雅俗共赏之大众色美携手奇妙惊异之个性色美,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才是艺术中的绘画美色情侣。
四
随着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告别人生,艺术界又翻炒她的一幅肖像画。
艺术家卢西安·弗洛伊德为女王画的这幅肖像,普遍被认为很丑,而女王却十分喜爱并赞扬画家。
也许,以传统审美标准来看,画作表现出的浮肿、僵硬、苍老,都没有什么美感。审美不成,审丑倒得。
但这些“丑”,正是女王之真,表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女王。
画家对着模特“审丑”般地捕捉、挖掘和表达,让女王同频共振,似乎找到知音。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为文化艺术研究探讨,我倒认为,这幅画不是画家审丑所得,而是审美杰作。
比如,画家捕捉到模特的沧桑,运用大笔触色差和厚阴影在面部额头、眼窝、颧骨、鼻翼、嘴角、下巴等诸多局部加大立体构图予以呈现,甚至发型也做相应处理,显得艺术饱满。
而眼神的刻画又让主人公心情复杂且略带忧伤,似乎有“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的凄婉迷离。
王冠的草率处理,尤其是珍珠的瘪化与不均匀不整齐处理,大有平凡拙朴甚至不可言状的深刻审美意义。
有艺术评论家认为,审美与审丑都有原则,那就是不能无中生有,只能程度不同,除非运用观众熟知的非真实艺术或是荒诞不经的手法。
站在画家的角度,是審美或审丑的角度和技法不同,其作品于观众而言,则是美与丑的观感效果不同。
审美与审丑,前者是主流,后者不入流;后者丑态百出,被前者骂得丑陋不堪。
其实,社会最需要多元化,海纳百川。
当然,也需要共识。
如果一幅画丑得粗俗、庸俗、劣俗、恶俗,俗不可耐,那当然无法审出其美处。
如果以偏概全,放大缺点,甚至无中生有丑其母、丑其祖宗八代、丑其祖国、丑其同胞,以此博取美赞,投机犒赏,对于此等审丑之画,我也是嗤之以鼻的。
我的观点是,审美、审丑,都不如审神。
只要有“神”主画,美丑在次。任何方式与手段都可运用,只要真实传神就好。
请注意我在这里强调了真实传神,而不是虚假传神、错误传神甚至反向传神。
真正的艺术传神,何神有之?
神态、神情、神韵、神妙、神秘。
这五神,最前者,如“悲马白虾”;最后者,如蒙娜丽莎的微笑。
神情则带感情,如忧郁或欢心;神韵带意境,有余味;神妙带奇创,有新意,让人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