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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探究

2023-04-17刘海涛

乡村科技 2023年22期
关键词:东辽县人居环境治理

刘海涛

东辽县安恕镇综合服务中心,吉林 东辽 136619

0 引言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建设新时代生态文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任务。东辽县在吉林省、辽源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当前,东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仍然面临挑战,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和农村居民共同努力,多措并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治理工作。

1 东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东辽县为吉林省辽源市下辖县,位于吉林省中南部,总面积2 186 km2。东辽县下辖13个乡(镇),235个建制村,截至2022 年末,全县总人口32.20 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25.66万人,占总人口的79.69%[1]。东辽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和资源县,是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和国家级首批生态建设示范区。2018 年以来,东辽县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8—2022 年,东辽县整合资金5.2 亿元,坚决打好农村区域垃圾清理、造林绿化、创建“美丽家园”三大会战,建成污水处理厂7 座,实现农村污水排放达标;投放垃圾桶2.4 万个,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收转运体系,农村区域生活垃圾实现应收尽收;改造农村厕所7 800 个、危房1 502 户,整治庭院4.6 万个,修建围墙和栅栏92 万延长米,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

1.1 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东辽县大力实施乡村建设,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以2022年为例,东辽县新改建农村道路62.9 km、危桥16 座、旱厕2 600 户,整治“四沟四渠”520 km;完成安石镇、安恕镇、金州乡、辽河源镇小街改造工程,实现乡镇环境净化美化;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二期工程完成阶段性建设,新增农村集中供水人口8.63 万人[3]。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秸秆、生活污水处理分别由相关政府部门委托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辽县日月星有机肥公司处置,并建设粪污收储还田体系,建设粪污收储间30 个、粪污处理及还田设备80台(套)[3]。

1.2 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东辽县扎实开展万里绿水长廊项目建设。2022年,全县修复河道14.76 km、护岸44.2 km,完成道路绿化360 km,河流绿化13 km[3]。推进肥药双减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深松整地技术推广达到3.88 hm2,有效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裸露山体治理共25处,其中高标准治理3 处、巩固治理22 处,在裸露山体种植树木1.8万株[3]。

1.3 农村绿化美化

东辽县大力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打造工作。2022年,全县迁移柴草垛500余个,清理村内淤泥400 t,拆除残垣断壁50 处,义务植树70 万株;全面推进生态景观打造,新建景观带40处;303国道沿线栽植各类苗木3 万余株,打造成彩色廊道[4]。农村道路大部分实现美化绿化,村庄绿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2 东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居民缺乏治理意识

第一,受长期的生产生活模式影响,加之缺乏城市的卫生条件、环保设施和环境治理体系,东辽县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不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习以为常,垃圾随意丢弃、垃圾不分类、农膜和农药包装物随意处置等现象仍随处可见,且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改变。第二,部分环保技术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匹配,降低了人们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例如,东辽县“厕所革命”采用了7 种改厕模式,其中水冲厕所、新建住房室内厕所、管网式卫生厕所受冬季寒冷天气影响,厕所建造、使用、维护的成本较高,且需要改变现有房屋格局,导致农民不愿接受改建或新建工作。

2.2 基础设施不完备,运行管理不规范

第一,东辽县部分乡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备,如污水处理管网不健全,敞口式固定垃圾池多、可移动式密封垃圾箱数量少,缺少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分类式垃圾箱或垃圾站数量稀少等。部分乡村建设了从农户分类至县集中处理的垃圾转运模式,但垃圾桶、垃圾池、手推车、中小型垃圾运输车、压缩式垃圾运输车等设备的数量不足,难以满足相关工作的需要。第二,东辽县农村垃圾收运一体化模式的运行管理还不规范。例如,部分地区垃圾转运至县后,卫生填埋操作不规范,覆土、消杀、碾压等环节缺失,严重威胁地表水和地下水安全。部分乡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环卫企业,但流程执行不规范,设备利用率低甚至闲置,既浪费资源,又达不到环境治理的标准。

2.3 部门协调机制滞后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业、水利、住建、环保、林业等部门,还需要县、乡(镇)政府统筹,村“两委”配合执行。而在东辽县部分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中,各部门协调不充分,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进程和运行管理。例如,辽河综合治理规划项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且项目体量大、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复杂。目前,部分子项目仍处于逾期在建阶段、部分虽已建成但未投入运行,需要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2.4 运行监管力度不足

对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不仅要重视建设,更要重视长期的运行管理,以保证农村环境长期向好。目前,东辽县相关项目的运行监管力度不够,影响了环境质量。第一,部分乡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不高,不愿主动维护环境基础设施,也不主动监督污染环境行为和设施使用情况,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河流、垃圾处理不规范现象多发,基础设施无法长期正常运行。第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管护机制不完善。基层环保机构主要为县一级,乡、村还没有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农村环境监管主体缺失,难以落实责任制。同时,虽然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对管护主体、责任分解等做出规定,但在乡村实施时力度不够,主要依靠居民自觉性和村规民约来进行约束,有待于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

2.5 资金来源单一,资金缺口大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各地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完成建设和管护工作。目前,东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资金,包括市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补助资金,而乡镇、村集体自筹资金数量较少。这些资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各项目的建设方面,设备管护、维修、更新方面的资金数量不足。而面向农村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难以得到农村居民的支持,维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太阳能路灯维护等工作人员的经费不足,影响了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护。

3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第一,各部门应利用科技大集、文化下乡、村信息服务站、村务通等媒介,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以及综合治理对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作用,培养居民环境治理意识。还可借鉴“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宣传模式,形成“大数据+新媒体+农村小网格+干部”、工作人员、志愿者分层宣传体系,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5]。第二,相关部门可发动农民群众走进、参观环境治理典型村屯,进行实地观摩,使他们切身感受环境治理带来的好处,激发他们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2 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运行管理

第一,县、乡(镇)政府要针对各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薄弱之处,集中采购环境治理相关设备和工具,分批、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满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需求。第二,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和运行管理。保洁工作由乡镇负责,具体执行要具体到村、到组、到人。生产生活废弃物分类减量由县级部门指导、乡镇负责,指导居民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并统一转运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由县、乡(镇)共同负责,将废弃物处理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第三,县、乡应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居民文明程度和环保意识,形成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3.3 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县、乡(镇)政府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建立由两级政府领导的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各村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同时,可将农业、水利、住建、环保、林业等部门及村“两委”相关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分工明确又要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尤其要发挥村“两委”的战斗堡垒和自治职能,带领居民投入治理工作,夯实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保障。

3.4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运行监管

东辽县应健全监督机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划分和制度完善。机构设置方面,除县、乡(镇)常设机构外,监督机构要延伸至村,成立村民代表人居环境监管小组,发挥农村居民维护自身生活环境的热情,实时、全面监督相关工作和治理情况。在人员配备方面,不仅要数量足够,还要配备、培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其胜任能力。在责任划分方面,要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规定,确定负责主体,明确到岗、到人,事项要到项目、到设备,形成层层监督、全面管护的责任体系。在制度完善方面,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探索并制定《乡镇常态化保洁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5 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夯实资金保障

东辽县政府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倾斜,充分利用涉农资金支持环境治理工作。县、乡(镇)财政部门应争取立项,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后续管护、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县、乡(镇)政府要鼓励村集体探索资金筹措渠道,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等途径,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6]。各相关部门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治理,参与治理项目和设备管护。通过政府主导建立分级负担、村级补充、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4 结束语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这项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多部门协调共进,以农村居民为治理主体,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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