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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路径

2023-04-17程文广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育人体育评价

程文广

(沈阳体育学院 管理与新闻传播学院,辽宁 沈阳 110102)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战略使命,同时对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教育评价作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指挥棒”,对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具有引领作用。体育课程评价作为学校体育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检验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抓手。«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应围绕核心素养,紧扣学业质量,结合具体教学内容,评估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水平”[1],为新时期体育课程评价明确了主攻方向。中国式现代化义务教育体育课程评价是为落实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要求,结合义务教育的性质及体育课程的定位,将党的教育方针具体细化为聚焦核心素养、促进全面发展,且通过构建内容多维、方法多样、主体多元等课程评价体系,夯实了学校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于素梅[2]认为,体育课程评价是重点也是难点,不仅“评价什么”需要深入研究确定,而且“如何评价”更是操作难题。没有课程评价体系,就难以衡量课程理论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也难以有效地实施体育课程。目前,我国体育课程评价制度建设取得了诸多成绩,初步形成了涵盖各学段、各层次和各类型的教育评价机制,但是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其与新时代高质量体育教育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时期,如何发挥体育课程评价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指挥棒”效应和“方向盘”作用,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成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议题。

1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时代意义

1.1 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创新

体育课程评价改革是全面推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创新内容,深刻回答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开创了义务教育评价改革发展新局面。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指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3]。我国学校体育领域不断贯彻落实新时期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及完善“国家体育课程—地方体育课程—学校体育课程”三级评价管理体系,加速破除体育教育领域“五唯”顽瘴痼疾,为深化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创新开拓新境界。也就是说,教育部门对体育课程标准开发、执行、落实进行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学校管理部门及体育教师有责任客观反映国家或地方体育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困境及问题,致力于完善体育课程内容设置、资源开发利用、课程评价赋权等。可见,强化体育课程评价成为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选择[4]。例如: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体育课程在数量层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推进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而课程改革将推进学校体育课程在质量层面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奠定基础。

1.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是贯彻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体育学科育人、课程育人和教材育人的基础内容。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较为重视体育精神、体育道德和体育品格等德育功能。例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强调以核心素养的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3 个方面统摄整体,倡导以体育品德发展要求为基准,健全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合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立德树人作为新时代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其中,“立德”与“树人”两者休戚相关,共同组成体育课程评价的有机整体。也就是说,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以德育人成为体育课程评价制定及实施的核心依据;“树人”需要依据体育学科特色有效组织体育课程与教学活动,“树人”成为学校体育教育成效评价的重要形式;而“德体兼修”则充分解释了体育课程评价中的“立德”导向和“育人”特征之间的内在逻辑,不仅映射出体育课程评价的核心依据,而且体现了学生品德教育和体育健康促进之间的有效衔接。

1.3 培养全面发展的优质人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既是检验核心素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从体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肯定了体育在学校“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格局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体育课程育人功能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育体”“育美”“育德”“育智”等多维内容,其中“育体”指向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育美”指向青少年人文素养发展,“育德”指向青少年道德品质培育,“育智”指向青少年心智发展能力。因此,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重点在全面育人,着重考核体育课程教学在全面育人格局中的发展成效及功能价值,系统展示体育在青少年道德素养培育、智力水平提升、身心健康促进、审美结构优化、劳动能力养成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为全面发展优质人才的培育提供了有效检验手段。现阶段,各地区不断调整体育、美育等评价方式及实施过程,例如:北京市中小学生运动负荷监测与评价项目,通过过程性的数据监测和精准计算,强化“监测-评估-反馈-干预-提升”闭环实施效果;上海市改革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将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5],以不断提升课程育人基本效果。可见,各级各类体育教育评价标准体系正加快完善,推动学校体育课程评价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中发挥出高质量的育人功效。

2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发展转向

2.1 制度政策由行政主导转向立体保障

制度政策是推进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有序实施的基础抓手,也是全面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回溯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评价制度政策的发展历程,大多围绕着时间轴和关键性历史事件向前发展,依据社会转型期或体育课程改革的代际特征深化落实[6]。体育课程评价制度创设初期,由于我国现代化体育课程基础薄弱、体育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缺失,该阶段主要借鉴移植苏联模式,即由国家推行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指导体育课程教学任务,从而保证体育课程资源供给、督导评价的客观性。1979年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标志着中小学体育教育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之后,为了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颁布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教育评估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1世纪以来,我国教育行政权力逐渐下放,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制度政策也由“行政主导”转向“立体保障”(表1)[7],即由传统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转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这一改革与实践是学校体育教育、体育课程制度走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步骤[8]。随着现代化课程管理制度重心逐渐下沉,近年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相继公布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以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度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为例,其评估内容包括学校体育经费保障、体育课时教学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和联赛开展、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配备、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学校体育等级评估等,体现了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制度逐渐完善、保障内容逐渐丰富。

表1 21世纪中小学学校体育评价政策法规Table 1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of physical education evaluation in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in 21st century

由上述政策文本可知,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政策驱动性、针对性逐渐增强,使得体育课程评价无论在法规政策、规范条例、管理制度等的正式制度层面,亦或是在教育文化、评价理念、育人标准等非正式制度层面,均向多维立体保障的方向发展。

2.2 评价目标由体质健康转向全面育人

课程目标是通过一系列体育课程学习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其对体育课程内容设置、评价实施等具有导向作用,也是新时期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实施依据。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依据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健康是人类基本权利”的发展要求,树立了“强身健体”的育人目标。1950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课程暂行标准(草案)»,明确了体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点。此后,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拓展,1956年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中国第1 套«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规定了学生基本身体素质、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目标及其考核标准,为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与实施奠定了基础。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用)»«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大纲(初审稿供实验用)»中体育课程评价目标也由“以技术、技能为主”转向“以增强学生体质为主”,标志着我国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系统逐步完善。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学校体育开启了全面育人的新阶段。21世纪以来,“体育课程标准”取代“体育教学大纲”,并提出了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评价思想,从“知识和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角度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9]。中小学体育课程评价内容等也日臻完善,以适应新世纪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诉求[10]。新时期全面育人教育理念导向下,义务教育体育课程目标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课程目标—领域目标—水平目标”3 个层次,其中领域目标是根据体育课程目标进行划分的,而水平目标则是根据领域目标制定的,体育课程目标是进一步确定领域目标和水平目标的基础。整体来看,无论是国家宏观政策文件的出台,还是体育课程目标的修订与实施,其核心要义均是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3 评价主体由教师主导转向多元协同

评价主体主要用于探讨由“谁”来评价的问题,教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助推学校体育教育评价现代化的重要力量[11]。如果说体育课程评价的起点在国家、实施重心在学校,教师就成为其实践操作的关键环节。传统的义务教育体育课程评价是以教师为核心,依据学生体育课程知识学习、技能掌握情况等进行调节反馈。随着义务教育改革创新,课程评价主体逐渐多元化。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教育评价的“五大主体”,即党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这也是体育课程评价的重要推动力量[12]。与此同时,2022年版课程标准背景也倡导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主体,由教师主导转向多维协同,既要包括体育教师从外部对学生进行评价,还要涵盖学生对自己学习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以及学生相互之间的评价,因此体育课程评价包括体育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图1)[13]。

由图1 可知,首先,学生主体的确定对体育课程评价的深化、落实具有重要作用,学生群体自评或互评是依据体育课程目标及实施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审视以及纠正,对激发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动力具有促进作用。其次,教师评价可以深层次了解中小学体育课程落实状况,为提高体育课程学习评价提供更广阔的思路。教师参与体育课程评价主要根据课程内容以及技能等级进行分类、分段评价,如每学年主要分为上、下两个学期进行考核,等级评价一般采用好、较好、一般等形式,也可以结合学生特长、突出成绩、明显进步等情况写出激励性评语。最后,家长、社区以及其他主体参与的体育课程评价过程,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诉求对体育课程落实状况、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能够增加体育课程评价的全面性。

2.4 评价标准由阶段测评转向综合深化

课程标准作为课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产物,是课程开发建设、课程操作实施、课程评价与管理的准绳[14]。体育课程评价标准规定了整个课程运作的过程与规则,可以为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提供准绳(如2022年版课程标准),以确保体育课程教学秩序及实施效果。21世纪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不断改版升级,汪晓赞等[15]将体育课程标准变迁历程划分为萌芽期、发展期和提升期3 个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标准在此过程逐渐综合深化(表2)。2022年版课程标准提出体育课程评价应该依据学业质量,对所反映的核心素养水平及学生的体育课程学习状况进行判断和评估[16],对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目标参照评价标准、常模参照评价标准两种形式。目标参照标准是把单个学生成绩与教学目标进行对比,判断学生成绩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以篮球投篮技术评价标准为例,徒手模仿投篮动作、原地持球对墙投篮、投篮完整练习3 个阶段均有具体相应的技术标准,通过目标参照标准能判断学生投篮技术状况,不仅可以使教师了解学生的篮球技能状况,还可以及时向学生反馈。常模参照标准用于衡量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程度、鉴别学生横向能力水平,适用于评定技能技巧类运动项目的完成质量及难度,以此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差别。

3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实施困境

3.1 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全面育人时效欠佳

体育课程评价是检验不同学段、不同水平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环节。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完善程度决定着体育教育质量的优劣,影响着义务教育阶段育人成效的发挥。纵观我国体育课程评价建设与实施效果状况,仍存在诸多问题。于个体而言,学生健康问题依旧突出。例如: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6 ~17 岁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近20%,6 岁以下儿童超重肥胖率超过10%。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连续下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尚未健全,使得部分学校对于体育核心素养的培养重点异化、评价标准缺失,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这对新一轮教育改革提出了新要求[17]。于教师而言,我国体育教师任务重、责任大、地位低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部分学校缺少专职体育教师编制,再加上在校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导致体育教师身兼数职的现象时有发生,各项事务的纷扰下体育课程教学形式及评价实施等存在滞后性。于学校而言,新课改实施20年来,体育课程由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但由于课程体系的制度惯性及评价体系固化,学校实施过程仍具有较强依赖性。究其根源,我国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尚未健全,体育课程评价目标的统领方向与学段设置衔接性不足,体育课程评价方式和反馈机制缺乏循序渐进性等,阻碍了体育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功能发挥,导致出现学校体育全面育人时效欠佳等问题[18]。

3.2 体育课程评价尺度标准异化,教育质量发展不均

体育课程评价标准是衡量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水准的主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历经数次变革,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完善。然而,体育课程评价标准在演变过程中仍存在尺度异化、固化设置、教条实施等,以及不同学段、不同课堂的评价标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教育发展质量[19]。如何有效发挥“以体育人、以评促改”的功效,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已刻不容缓。研究显示,体育课程评价标准设置、实践操作等偏差,如尺度标准老套、评价方式缺陷、体育教师理解偏差等,是导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育质量发展不均的主要问题。2022年版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要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因此体育课程评价主要用于检验核心素养的培养效果[20]。目前诸多省市体育课程评价标准设置主要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中选取,却无法使用核心素养的内容进行评价。例如:可量化的运动能力评价标准异化,现有评价标准主要用于检验学生运动技能的熟练掌握程度,缺少体能、技能以及心智等综合能力[21]。此外,体育课程评价标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体育教师自身认知偏差,未能深入理解2022年版课程标准“知识、能力、行为、健康”的本质,容易引起“为课改而课改”“教会、勤练、常赛”不贯通等现象[22],且造成学生“喜欢体育运动却不喜欢体育课”等问题[23]。

3.3 体育课程评价方法工具缺失,评价方式操作冗余

体育课程评价方法是为达到学校体育课程评价目标所采取的手段。我国体育课程评价方法主要分为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种形式,其中终结性评价主要以体育测试成绩作为基本评价尺度,这是我国体育考试普遍采用的评价方式;而过程性评价是将学生的日常体育表现(包括知识、技能、情感等)和最终体育测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形式。但目前我国体育课程评价以硬性的指标为主,多采用结果性考核方法,即通过期中、期末考试等形式,对青少年的身体素质、技能、技术等课程内容进行考核评价[24],却缺少体育课程学习过程中的健康习惯培养、运动技能提升以及课业完成率等软性指标以及对其进行过程性考察。例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中考体育测试在我国已有20 多年,但在评价方法操作层面仍然以“跑得有多快、跳得有多高、体质有多强壮”作为主要形式,且缺少阶段性、数字化体育课程评价测量工具,使得体育课程评价方法工具缺失、评价方式操作冗余[25]。此外,体育课程评价方法缺失系统性,尚未形成周期性、衔接化的评价机制。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中考体育督促的初中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上升5.1%,而疏远体育考试较久的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上升0.2%[26],此类评价方法对于不同学段体质健康促进、后续课程评价方式调整等作用微乎其微,不利于整体性推进体育课程高质量发展。

3.4 体育课程评价联合机制滞后,主体协同合力羸弱

体育课程评价联合机制是联动监督、联合参与的发展系统,落实2022年版课程标准对协同育人机制提出了新要求[27]。但目前体育课程尚未形成一体化协调发展布局,体育课程评价协同联动合力羸弱。首先,体育课程评价实施缺乏正负反馈机制,难以形成“抓典型”“推经验”的正向激励机制,“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也处于缺位状态,最终导致体育课程评价的师资监督机制、后勤保障机制、制度激励机制等支撑不足,减弱了体育课程评价“外在联合”“内在协同”的实施效果。其次,“家校社共育”条件匮乏,主体协同合力羸弱。我国学校体育受到传统应试教育影响,体育课时数量、质量等难以得到家长支持及社会保障,使得体育课程评价横向开展举步维艰,其实践效果以及评价机制不尽如人意。例如:对学校而言,体育课程评价侧重考核升学率;对于家庭而言,重视学生文化课分数,而对体质健康关注度低;对于社会而言,关注体育育人的社会价值等[28]阻碍了体育课程评价联合机制建设与发展。相关数据显示,仅有27.1%的小学校长、18.7%的初中校长认为家长委员会在体育课程开发、教学评价反馈等方面具有突出功能[29]。但整体来看,我国体育课程评价联合机制相对滞后,家校社合作流于表面形式、缺乏深度合作,协同联动动力明显不足[30]。

4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现代化建设路径

4.1 确立与完善科学的体育课程评价标准

课程标准是课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产物,是体育课程开发建设、实施评价以及科学管理的重要准绳。应借鉴现代教育评价实践经验,完善体育课程评价标准。首先,强化核心素养导向,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围绕“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体育知识、运动技能、身体素养、社会认知等为核心,健全我国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体系[31]。例如:美国的国家体育教育标准将培养具有“身体素养的人”作为体育课程评价依据[32];俄罗斯联邦确立国家教育标准强调,从教育、教学和健康等方面探究体育课程达成情况[33]。可见,体育课程评价标准是遵循学生身心发育、认知发展、动作发展等基本规律形成的评判准则。其次,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学段完善评价标准。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指小学到初中9年教育阶段,这个阶段体育课程呈现“总分—递进”结构,应依据课程结构及学段特征划分相应的评价标准,整合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内容,充分发挥体育课程“以评价促进发展”的重要功能。最后,关注学生成长过程评价。遵循学生动作发展、认知发展、身体发育等基本规律,以“知识、能力、行为、健康”为基点,确立与完善科学的体育课程评价标准,不仅在于检验体育课程学习效果,更重要的是促进青少年“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34]。体育课程评价既要关注课程设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还要关注中小学体育课程作用于学生发展的过程,考核学生对美育课程价值的自主判断能力、需求、兴趣和态度等内容[35]。

4.2 建立联动与协同的体育课程评价机制

体育课程评价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全员参与、全程贯穿、全方位协同的联动机制,有助于稳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协同育人目标达成。这里的“协同”主要体现在课程各环节协调一致、课程成员各司其职、课程管理彼此配合等方面[36]。首先,明确评价主体权责关系,健全课程评价协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行业支持、家庭配合”的协同育人组织架构。如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支持、更新课程育人理念和体育实践、完善行业市场引领和资源补充、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管落实以及家庭教育的配合支持,为义务教育评价主体各司其职、协商对话提供组织保障。其次,完善体育课程评价保障机制,促进多种资源合理配置。遵循“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以区域水平、学生发展特点等为依据,统筹多元主体、整合多方资源、协同多种要素、形成育人合力,建立健全不同学区、不同学段的体育课程评价保障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增强体育课程评价保障合力,为中小学学生全面发展及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例如:学校教师评价主体全程跟踪学生在校表现及体育知识掌握程度,家长评价主体协助学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及身体锻炼,社会评价主体辅助学生进行课外体育锻炼及健身习惯养成,学生通过自我监督和同学互评等形式对自身或同伴的不良习惯进行对比矫正。通过课程建设多方主体共同协作,从不同的视角发挥各自的力量,有助于整合多领域、多行业资源,共同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4.3 创新与应用不同的体育课程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创新是扭转不科学的课程评价导向、化解教育评价改革难题的重要途径。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要转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终结性考试轻过程性考核的境况,不仅要注重质性与量性评价相结合,还应采用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并重的方式,使体育课程评价兼具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的双重功效。首先,丰富体育课程评价方法内容。体育课程评价方法作为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重要桥梁,秉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重视学生的日常表现与反馈、灵活运用课程评价方法等实践操作。例如:针对不同学龄阶段中小学学生身体活动采用多样化评价方法,综合健康日志、体能测验、授课日记、知识考察等;在评价方法内容上,采用观察、谈话、档案袋、评价量表等方式考查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学习动态,有助于充分发挥体育课程评价的诊断、反馈、激励与发展功能。其次,健全体育课程评价方法体系。坚持“定性评价为主、量化评价为辅,动态评价为主、静态评价为辅”的评价原则,以形成性与过程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的评价方式,如通过教师评价、学生自评、他评和互评、自主学习等评价方式构建体育课程评价方法体系,以有效评价学生学习效果与预设课程目标的达成度,确保有效评价课程教学效果。最后,拓展体育课程评价方法工具。随着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逐渐渗透进学校体育教学中,在课程评价领域应用数字技术可以有效提升评价准确度,如计步器、加速度计、运动手表、心率监测仪等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使用,以及云支持技术、社交媒体等在体育课后服务反馈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方法和手段[37]。

4.4 继承与拓展一体化的体育课程评价体系

2020年10月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首先,体育课程评价一体化。“学、练、赛、评”是体育课程的有机整体,也是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良性运转的基础保证。落实“教会、勤练、常赛”,需要以体育核心素养、学生发展需求等为依据,通过中小学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逐步形成“学在课堂”“练在大课间”“赛在竞赛活动”的课程模式,共同促进学生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育品德等综合发展。尤其在“双减”背景下,体育课程评价应聚焦“督导”与“评测”两大方向,建立健全“家社校共育”的协同评价机制,改进体育课程教学质量,提升以体育人成效。其次,体育课程评价层次化。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并非传统意义的简单叠加,而是从目标、内容、形式等层面有机自然过渡,即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建设应按照教育发展规律逐步熟练与完善过程。继承与拓展一体化的体育课程评价体系,要循序渐进、衔接有度。具体做法为:聚焦体育学科核心素养这一关键内容,采用“课内课外相结合、学习与训练相结合、课堂考试与课外达标相结合”等评价方式,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一体化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体育课程评价体系的“目标—内容—实施—评价”要做到循序渐进、增量有度,即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应以明确化课程目标为引领、结构化课程内容为主线、多样化实施为关键、多元化评价为抓手,推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更好地促进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5 结语

本研究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系统审视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挖掘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所承载的深化学校教育改革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等功能。从评价体系、质量标准、操作方法、主体机制等多维视角,审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全面育人时效欠佳、教育质量发展不均、评价方式操作冗余、主体协同合力羸弱等现实困境,并依据教育现代化目标和学校体育教育实践,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评价的建设路径,旨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校体育更好更快发展,以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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