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3-04-15杨永
杨 永
(菏泽学院政法学院,山东菏泽 274015)
地理标志作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经济、生态、文化和社会价值。黄河流域孕育了大量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产业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1]。国内外涌现出大量以地理标志保护为支撑,以地理标志产品为载体,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如法国的卢瓦尔河谷、澳大利亚的亚拉河谷、美国纳帕河谷等。中国贺兰山东麓地处黄河冲积平原,2003年就被确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位于宁夏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区域[2]。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的出台,国家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地理标志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分析了中国、黄河流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概况,剖析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概况
1.1 数量增长迅速
农业农村部自2008 年开始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累计核准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 454 个(表1)。从表1 可以看出,中国地理标志的快速发展体现在2 个方面,从纵向来看,数量逐年增长较快,高峰时2020 年增加到490 个;从横向来看,是地域范围扩展快,短时间内就发展到全国各地。
表1 2008—2021 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情况 (单位:个)
1.2 地域覆盖广阔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分布在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1)。从图1 可以看出,中国各区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数量分布不均,山东地理标志产品数量最多,上海、北京、天津较少。这和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种类有关系,山东是果品和蔬菜生产大省,受保护的产品数量多。
图1 2018—2021 年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分布
1.3 产品种类齐全
截至2021 年12 月底,在3 454 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中,保护的产品主要有果品类943 个、蔬菜类670 个、肉类431 个、粮食类409 个、水产类266 个、茶叶类235 个、药材类230 个、其他类产品270 个(图2)。从图2 可以看出,果品类和蔬菜类受保护的产品多,是地理标志保护的重点。
图2 2008—2021 年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类分布
2 黄河流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概况
现黄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 个省。黄河流域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催生了大量的地理标志产品。与其他区域相比,黄河流域的地理标志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2.1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多
截至2021 年12 月底,黄河流域9 个省共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 406 件,山东有351 件、四川有200件、山西有175 件、河南有160 件、内蒙古有134 件、甘肃有132 件、陕西有117 件、青海有77 件、宁夏有60 件。总的来看,与其他区域相比,黄河流域9 个省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多,约占全国总量的40%左右(图3)。
图3 黄河流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分布
2.2 地域特色显明
截至2021 年12 月底,黄河流域9 个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类中数量排名前10 位的分别是果品类404 个、蔬菜类280 个、肉类195 个、粮食类180 个、水产类84 个、茶叶类42 个、药材类108 个、油料类35个、蜂类产品26 个、香料类21 个(图4)。
图4 黄河流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类分布
2.3 产业规模较大
黄河流域的许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历史悠久,市场美誉度高,产业规模大。陕西苹果不仅品质优,而且产业规模大,陕西苹果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25%、占世界苹果总产量的14%,浓缩苹果汁产量和出口量居全国第一,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3%。宁夏大米年均种植面积8 万hm2左右,总产量约6 亿kg。宁夏枸杞种植面积7 万hm2左右,占全国枸杞出口量的39.43%,种植加工销售的从业者有40 多万人。四川泡菜、内蒙古肉苁蓉、青海冬虫夏草等也有较大规模。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时间短
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地理标志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相比,还不够成熟[3]。中国在1985 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后逐渐建立了与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的制度,但是起初发展速度相当慢。发展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保护方式来看,法律体系不一致。有的国家主要采用专门法保护方式,如法国。有的国家主要采取商标法保护方式,如美国。有的国家主要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方式,如英国[4]。从相关国际条约来看,保护水平差距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里斯本协定日内瓦文本》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了高低不同的2 种保护水平[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发展早、水平低。《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保护水平高,成员少,影响力不大。国际上有关地理标志保护的分歧对中国影响较大,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时间短,制度建设上还不够完善。
3.2 融合发展的制度不完善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多,产业的产值高,在2020 年突破万亿元关口。但是,由于地理标志产品发展过程中过度重视经济价值,其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没有很好地被利用和挖掘,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融合程度不高、制度创新不足。黄河文化旅游是促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把地理标志产业融入进去。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格拉斯·诺斯经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制度创新能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6]。另一位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哈里·科斯认为:通常情况下,只要制度创新的收益大于其成本,就会产生制度变迁[7]。国内外实践已经证明,地理标志产品能够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并创造出新业态。如世界知名的地理标志产品波尔多、香槟、哥伦比亚咖啡、特其拉龙舌兰酒,其产地经过多年的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发展成为集产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新业态。中国也注意到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出台促进其融合发展的政策。但是,总的来看,制度创新不足。
3.3 融合发展的认识不到位
地理标志产品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融合需要对资源进行整合,其中,与黄河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更具有现实意义。地理标志产品应该主动嵌入黄河文化旅游的全部要素中去。在黄河文化旅游景点、交通枢纽、餐饮住宿的所有场景中进行展示营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加强地理标志与黄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第一,地理标志产品是亲农性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保护,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方面具有优势。第二,地理标志产品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与文化旅游产业有相同的价值取向。第三,要借鉴成功经验、发挥制度优势、确立优先发展重点,做成一批示范项目。
地理标志产品要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需要找到有效的切入方式。通常有3 种方式,一是把地理标志产品嵌入到文化旅游产业,此种方式是以文化旅游为主,地理标志产品往往以旅游纪念品的形式呈现在游客面前。对游客而言,文化旅游活动是第一位的,地理标志产品借力于文化旅游进行营销。在这种方式中,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是文化旅游活动的参与者。二是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主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文化旅游是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的手段。对于游客而言,体验地理标志产品是第一位的,文化旅游借力地理标志产品而得到发展。在这种方式中,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是文化旅游活动的承办者。三是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旅游融为一体,互相借力、互相成就。在这种方式中,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旅游缺一不可。如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地理标志产品与黄河流域资源进行整合的过程中,要根据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现状、发展规划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
4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融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4.1 完善制度建设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形成以创新为基础的新动能及新的增长模式,制度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与核心要素。制度既包含正式制度,如法令、法规、纲要、规划等,也包含非正式制度,如社会规范、道德风俗、价值信念等。中国与地理标志保护和黄河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正式制度主要有《民法典》《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等。非正式制度主要有国家领导人的有关讲话、生态文明思想等。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其他国家相比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把人文因素与自然因素并列,这就丰富了地理标志的内容与资源,从而为其融入文化旅游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契机。地理标志与黄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新时代,要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融合发展的机制。
4.2 加强生态保护
中国《宪法》明确要求推动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国策。生态因素是地理标志形成的核心要素,优质的地理标志离不开优良的生态。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农业知识产权,具有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8]。《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列为重点发展的知识产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立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提出推动地理标志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生态保护是黄河高质量发展的首要原则,黄河流域是中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9]。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必须以生态改善和良性循环为基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0]。要以地理标志为抓手,在黄河流域大力发展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坚持生态优先,推动产业生态化转型和生态产业化发展[11]。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融合,建立人文生态资源保护与乡村文化旅游相互促进的发展机制。
4.3 重视人文传承
人文因素构成地理标志的第二个核心要素,地理标志是特定地区在长期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集体智慧的结晶,文化因素构成地理标志形象中的关键因子[12]。中国与地理标志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强调人文因素的重要作用。地理标志申请材料中必须包含与人文因素相关的资料,并对人文因素与地理标志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正因为如此,地理标志的发展促进了与其相关的人文因素的挖掘、整理、传承与活用。黄河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同样依赖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文明,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和“魂”[13]。如中国素有“春节吃鱼”的习俗,而且偏爱鲤鱼并形成了鲤鱼文化,尤其是黄河两岸更是鲤鱼文化兴盛之地。“鲤鱼跃龙门”的故事发生在河南,“鲤鱼报恩”的故事发生在宁夏,“生子送鲤鱼”的习俗产生于山东,都是在黄河流域[14]。黄河流域的乡民借助河水之利,长期从事渔业生产,并且成为黄河流域的特色产业,受到地理标志保护。坚持文化引领不仅可以产生文化认同和共鸣,而且有利于促进黄河流域的乡村实现文化振兴。
4.4 创新发展理念
地理标志与黄河高质量发展相融合,要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区域公共品牌的特性,是具有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多元价值的复合体。发展过程中各价值体系要协调共振,坚持绿色优先,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地理标志的集体属性,打造开放、共享的产业平台。地理标志的经济价值得到重视,消费者愿意对地理标志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提升了农产品竞争力,发展地理标志能够取得更好的效益[15]。要更好地实现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价值,就要维护其生态价值、挖掘其文化价值,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从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经验来看,地理标志是具有独特价值的资产。欧盟在《欧盟委员会关于农产品和食品质量计划的第1151/2012 号规定》肯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农村发展,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也肯定了地理标志具有推动特色自然、人文资源向生产力转化的作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提出利用地理标志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促进乡村振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也需要大量具有经济、生态、文化、社会价值的复合型产业,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多元价值体系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