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关键词解析
2023-04-15萧放
萧 放
保护、传承、利用、创新这一组关键词概括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部理念。在当代社会生活环境与社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保护是第一位的,是最急迫的任务;传承是政府与社会乃至公民的责任;利用是非遗当代价值的实践;创新是部分非遗要生存发展的途径,当然在创新上要合乎非遗自身的演化逻辑,不能简单粗暴。
我国非遗工程启动20年,成绩巨大,主要集中在九大方面:一是政府建立了国家、省到市、县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二是创设与四级名录体系配套的传承人制度;三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四是非遗社区传承生动活泼;五是非遗教育正全面融入教育体系;六是有关非遗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日渐完善。特别是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非遗保护工作提升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的高度;七是加大对国际保护公约履约的力度,对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提交履约报告;八是全媒体非遗传播使非遗的社会知晓度得到显著提升,人民非遗、人民保护、人民共享理念获得广泛的社会认知;九是非遗的创新转化利用成为丰富人们日常生活的有效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其精神性特征明显,它强调人的主体认知、情感体验、精神创造与智慧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要保护传承人类情感、精神与知识智慧的多样性文化传统。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多种选择与实践,中国政府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划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的确立等,都是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这些保护方式对于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方式。当然这些保护方式都是政府主导的外部力量来推动实现的。因此,它在有效的同时总是有些局限。如何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文化能量,让它在政府提供的良好环境下健康传承发展,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概念的提出,无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辟广阔天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决定了它在生产性保护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有益实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应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保护方式之一,可以将一般抢救保护的方式与生产性保护方式并举。在理解生产性保护的概念的时候,应该突破技艺等狭义的物化生产保护方式范围,将文化的再生产纳入广义的生产性保护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头传统、艺术表演、风俗、节庆、礼仪等的保护与传承都需要强调广义的生产性保护方式。但这里所说的生产性保护不是让这些项目参与一般概念的生产性竞争,而是强调它们通过文化再生产的方式,使传统文化样式重新回到日常生活之中。如口头传统中的史诗、故事、歌谣、谚语,除了在原初环境中传承外,在今天的时代,我们也应该采取多种新媒体手段进行传播。这种传播与传统的口耳相传在形态上会有差异,但我们只要充分重视遗产的文化内涵,尽量减少它的变形与损耗,其社会影响不仅不会降低,而且其传播范围会更广,也会收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如传统戏剧,我们创造演出条件,通过演出的宣传吸引观众,并通过戏剧的魅力培养观众,这同样属于广义的生产性保护。还有,城市节庆庙会也可进入生产性保护概念。通过城市历史传统的研究,选择时间节点,复兴城市节会,通过文化、市政、公益等部门的共同规划与协力,定期主办城市节会,以节会带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其他项目,如表演、城市记忆、城市工商传统、城市技艺等,都可在节会中找到展示的空间。这样的方式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对于一些非遗项目的生命力的问题,会有部分非遗随着时间与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出现存续危机。如果在努力抢救保护而无力回天的时候,可以采取博物馆式的保存,以发挥未来的认知价值。
非遗保护传承是一个系统的文化工程与文化事业,需要周密的制度设计与持续的力量推动,更需要增强全社会的共同保护意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政府与传承人的责任。我们需要形成激励机制,让非遗保护传承成为一个光彩事业,成为个人价值实现与生活保障的安身立命所在。非遗如果是纯粹的外力支持,不会长久。加强非遗内在生命力的激发与外在条件的保障,才有未来。
非遗产品如果是投入了巨大人力与智慧心血,获得相应报酬与收入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更能激发人们从事非遗保护传承。如果偏离价值创造而追逐高回报,当然是需要限制的。如果是机器生产,那就是现代企业行为,与非遗成品没有关系。这种机器生产的可以是文化创意产品,而不是非遗产品。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化,一些高校已经把非遗项目引入学校,进行职业化教育,聘请一些非遗传承人进入课堂教学;另外国家已经开始从高校教育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学科建设,这些都是好的措施。聘请非遗传承人讲课,也是非遗教学应该进行的。高校进行文化遗产与非遗学科建设是国家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高校开展文化遗产与非遗学科建设,有三大积极效果:一是积聚非遗理论研究人才,充实非遗研究队伍,为提升非遗保护水平、推动非遗事业发展积蓄了人才库;二是为非遗保护与应用人才培养提供了专业渠道。中国非遗藏量巨大,传承保护需要大批的专业人才;三是对高校学生进行通识课教育,发挥高校传承民族文明的积极功能。可以在重点大学与普通大学及职业学院之间进行人才分类培养,重点高校侧重博士硕士人才培养,普通院校与职业学院侧重非遗保护和应用人才培养。
非遗学科属于交叉学科,非遗保护需要多学科知识,任何单一学科都难以独立承担。但有几个主干学科必须强调,如民俗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学、公共管理学、民间工艺学、文化遗产学等,还有传播学、数字技术等。各个大学可根据自己的特色作重点培养,掌握一般非遗理念、理论与专业基础,以及相应调查记录评估的技术手段。非遗如果安置在文化遗产门类下,与一般文化遗产、民俗学、民间工艺学等协调,可以为国家提供专门人才。那些能够依赖市场生存的非遗,就支持其自由发展。缺少市场竞争力的非遗,就应该创造条件,以优惠政策让它们在市场中得到传承与发展的机会。对于那些不能自主进入市场或者主要是基于民族国家利益与社会效益的非遗,就必须提供政府与社会保障扶持、创造传承机会,调动相关力量共同提升它的生命力。
保护传承非遗是一项伟大的文化建设事业,需要有持久的韧性,从非遗传承动力入手,营造非遗整体保护环境,抓住关键非遗,带动非遗保护的整体发展。人民非遗、人民传承、人民共享,不是口号,更是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