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显绩”与“潜绩”
2023-04-13潘铎印
文_潘铎印
“显绩”一般是指大工程、大项目,建广场、修马路,能有一个成果直观展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潜绩”则是指在就业、医疗、教育、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深耕细作的长期发力,“菜篮子”“米篮子”,不显山不露水却关乎群众利益,需要劳心费力求长远发展,成果往往并不显赫却能惠及当下、泽被后世。
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显绩”应该是“潜绩”积累生长后的自然呈现,“显绩”的持续增长更离不开“潜绩”蓄力成势做支撑,只有“潜绩”巩固了,“显绩”才有增长后劲。同为政绩,“显绩”立竿见影,“潜绩”润物无声,两者都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努力追求的目标,齐头并进的方向。
“显绩”与“潜绩”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显绩”注重的是功在当下,“潜绩”着眼的是利在长远。“潜”犹如“显”的“种子”,“显”则是“潜”结出的“果实”。三代塞罕坝人,艰苦奋斗,扎实苦干,创造了一个变荒原为林海、让沙漠成绿洲的“绿色奇迹”,铸就宝贵的“塞罕坝精神”;谷文昌带领干部群众在百里海滩上筑堤拦沙、植草固沙、种树防沙,创造了荒岛变绿洲的奇迹;杨善洲退休几十年,不为名、不为利,无私付出种出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这些举世瞩目的“显绩”背后,往往是数十年、几代人的“潜绩”沉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接力奋斗,一步一个脚印把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成就了功在当代、惠泽千秋的历史伟业,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现实中,有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出现只追求“显绩”,不注意“潜绩”的现象,甚至大搞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党员干部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把看得见的事情做好,又要真抓实干,做好于民有利的“小事”“琐事”,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工程,为未来蓄力。选择什么样的政绩观,考验着党员干部的智慧和能力,也验证着党员干部的境界和情怀。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只有打好基础、管好长远,才能稳中求进、行稳致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显绩”和“潜绩”,正确对待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让“显绩”与“潜绩”协调适应、齐头并进,不仅要扮靓“面子”,更要夯实“里子”,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功,无论“显”还是“潜”,多做脚踏实地的“实绩”是关键。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党员干部要甘于、乐于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切不能急功近利,要在为人民服务、为事业奋斗、为理想奉献的过程本身去体会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共产党员的政绩观要剔除个人主义、功利主义,踏踏实实工作,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任接着一任干,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落实到行动上,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群众是阅卷人,时间有评判尺。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润物无声打基础、踏踏实实抓长远,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后的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