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淮银行筹组的前前后后》一文的商榷
2023-04-11王兴圣
王兴圣
2017年12月8日《铁军传媒网》发表了《江淮银行筹组的前前后后》一文。该文说:翻开《盐城市金融志》,一段光辉的历史映入眼帘:“1941年4月1日,由新四军军部筹组的华中地区江淮银行在江苏盐城成立,4月12日正式开业”“4月12日挂牌对外营业”“任军财经部副部长的李人俊……”对于江淮银行的建立,目前大多数文章都是引用盐城市金融志办公室1986年7月成鞘伯《略说江淮银行》一文,成鞘伯说:“该文是根据李人俊、骆耕漠等人提供情况,综合而成。”
一、关于成立银行问题
为弄清江淮银行在何处成立,我进行了大量的细致调查。我认为成立一般为决定成立、命令成立,召开成立大会的日期有时也可以称为正式成立。
《大江南北》杂志1998年第12期载:1940年11月在海安“选举产生了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并成立了江淮银行”,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是1940年11月16日成立(见《新四军的组建与发展》第252页),笔者理解江淮银行是1940年11月16日成立。
1996年笔者见到原江淮银行副行长李人俊写给盐城市金融志办公室徐瑞臣同志的信:“江淮银行筹建时间较早,以1940年11月之说较接近实际。”这封信否定了成鞘伯《略说江淮银行》一文中的观点。李人俊是当事人,他还说:“成鞘伯文章内容不是我提供的,大丰党史办有采访我的资料,范仲云同志是知情人。”
1982年12月原江淮印钞厂范仲云同志写给大丰县党史工委《江淮印钞厂创建始末》一文中称:“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印钞厂”(见大丰县党史办财经档案)。1994年4月,笔者到上海范仲云同志家中采访,范仲云同志讲:“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银行和江淮印钞厂。”
1994年10月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到北京征求原江淮银行筹建负责人李人俊意见,李人俊回忆后說:“对照你们的打印稿回忆,整个初稿历史背影及银行筹建情况是对的”“江淮银行和印钞厂成立是1940年11月在海安决定成立,明确了我在银行的职务,刘少奇离开海安,我就到东台选印钞厂厂址,印钞厂筹建实际上1940年8月开始,当时我还未到苏北前就开始。”“当时筹建银行现在只有我一人知道,其他人员是不知道的”“我是当事人难道我不知道吗?”
原苏中军政委员会委员周林在家中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说:“印钞厂筹建,我们派吴福海到上海不是‘黄桥决战以后,而是新四军东进黄桥的1940年8月。”
《扬州市财经史料》第五辑第135页载:闵之同志《苏中根据地财经工作回顾》一文中称,“1940年12月……刘炎同志说‘你们都是专家,组织决定你们去财经部工作,办财经、办银行。你们都在大学学过,应到那里出力。”这说明1940年12月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1942年11月1日苏中行署发出布告,正式发行江淮币。其中有一种江淮银行1元券“抗币”,正面是锯木、插秧图案,背面有刘少奇在海安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委决定建立江淮银行时的英文签名胡服,新四军重建军部时,刘少奇同志名字公开,不再使用化名胡服,这时人们才知道胡服就是刘少奇,这也可以说明新四军重建军部前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1943年骆耕漠在《盐阜区两年来的货币斗争》一文中载:“大概在1941年初,新四军军部即准备发行江淮银行流通券。”(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399页)可见江淮银行在1941年初就已存在并准备发行江淮银行币了。
2017年9月22日,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公众号中载:“根据194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建立与巩固华中根据地的指示》实行统筹统支,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制,设立银行的指示精神,刘少奇、陈毅在海安召集朱毅、李人俊等人研究,决定迅速筹建苏北(后改苏中)根据地银行和印钞厂,发行自己的货币,发展根据地经济,1940年11月江淮银行在海安成立。”
2021年7月30日,上海市银行博物馆公众号中载:“江淮银行是一家革命根据地银行,成立于1940年。”
2022年7月,笔者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安市支行查阅《中国人民银行红色金融重要会议信息表》,见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江淮银行)时间一栏中,可见1940年11月16日到1945年12月,存续5年。
2021年7月15日,笔者将有关江淮银行的一些史料传送中共中央党史学会审核,7月30日,中共中央党史学会李宁代表中共中央党史学会明确答复我,“江淮银行应是在苏北海安成立。”
根据以上档案文献资料及知情人的回忆说明,江淮银行成立时间应是1940年11月16日,在苏北海安成立。
二、关于江淮银行开业问题
关于“4月12日挂牌对外营业。”本人采访李人俊副行长,他说:“江淮银行搬到盐城后要举行一个仪式,4月1日开业仪式举行后,即开办业务。”笔者查阅了《南通红色货币》第84页,1941年4月12日《江淮日报》报道《江淮银行与盐县府举办借贷所资金为六万元》,本报讯:县府与江淮银行办理低利借贷决定在各区举办借贷所,已各拨出三万元共六万元作为资金之一部分,凡以后工农用于生产,如买肥料,牲口需要或维持生活所需要买口粮及小贩用作小本经营,贫苦工农用于婚丧与意外事项需要者,均可向借贷所借贷,详细条例,可向各借贷所面洽,诚贫苦大众之福音。
这说明江淮银行早就开业并且办理业务,笔者认为4月12日挂牌对外营业缺少支撑点。
三、关于财政经济部问题
我查阅《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也未见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是经过多年努力编著出来的。1959年,成立以陈毅、粟裕为正副主任的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1962年冬,完成送审稿,在送陈毅等领导干部审阅的同时,分送了原新四军的旅、军分区和华中革命根据地地委以上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同志达500余人征求意见;随后对送审稿进行重要修改,于1963年12月以“初稿”形式,用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编辑室名正式付印。这部战史形成过程,新四军序列事实足以证明,新四军序列中无财政经济部。
2000年10月11日,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马洪武副会长(也是江苏省党史学会执行会长),在泰兴市“纪念黄桥战役胜利60周年学术研讨会”期间,对我说:“你关于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问题的材料,前一段时间我们转中国军事科学院军史部,前天上午(即10月10日)与军史部电话联系,军史部明确回答:‘经重新审查新四军军部序列无财政经济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史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争战史审查单位,该机构的答复最具权威性。
1941年5月9日《江淮日报》载:“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干部训练队招考:一、宗旨:为培训抗战建国之财政干部。二、名额:200名。三、资格:初中以上之程度或同等学历,思想纯洁之男女青年。四、年龄:18岁以上28岁以下者。五、考试:随到随考,分口试及常识,如有政府及各团体之介绍信可免试当即随时编队受训。六、报名及考试日期:即日起,到额满止。七、训练时间,在4个月训练期间食宿制服由本队负担,另每月发津贴3元。八、报名地点:1、本队队部。2、盐城县税务局及其分局。3、财经部或江淮银行。4、东台阜宁各县税务局。九、修业期满后按其成绩优劣分发到各财政经济部门工作。”这说明当时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四、关于江淮银行旧址问题
“我们到了盐城市中心商业大厦东侧向北约200米的剧场路15号(新中国成立后新定的路名号码)。这里已经面目全非,砖瓦平房全部被拆掉”,这同盐城市金融志办公室徐瑞臣1995年调查不一致,当时调查是江淮银行旧址已经拆除建市政府了。
(作者系江苏省钱币学会会员、南通市金融行史研究员、海安市新四军研究会会员)
(责任编辑徐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