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农户农业水价承受能力研究
——以韶山灌区为例
2023-04-08唐非易王淑云
唐非易,李 良,王淑云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7)
2023 年5 月,水利部在云南召开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李国英部长强调,要把握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用水权交易机制等关键环节,分类别、分对象精准实施政策供给,逐步形成稳定的灌溉增效、用水付费、精准补贴、节水有利的农业水价政策体系。而农业水价改革与政策制定必须考虑农户承受能力这一重要因素。农户对农业水价承受能力是指,农户在经济条件上具有支付水费的能力,在支付水费后对农户仍能具有维持自身生活的条件,且心理上能够接受(或有支付意愿)的农业灌溉用水价格范围。因此,本文将以湖南省韶山灌区为例开展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相结合的农户农业水价承受能力研究。
1 研究方法
1.1 支付能力定量分析方法
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Extended 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以下简称ELES)模型来研究农户对农业水价的支付能力(Ability to pay,以下简称ATP),是由经济学家Lluch 提出的一种需求函数模型,其基本形式为:
式中 piqi——消费者对第i 类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消费总支出;
piγi——消费者对第i 类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消费支出;
βi——消费者对第i 类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消费倾向;
I——消费者的收入水平;
∑piγi——各种商品(或服务)基本需求量的和。
根据此模型,消费者会优先满足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基本需求piγi后,再将剩余的收入,按照边际消费倾向βi的比例,分配到各类非基本消费支出。
对于截面数据,piγi与∑piγi均为常数,对上式进行变换得:
利用农户消费支出调查资料,采用最小二乘法可求得αi和βi的估计值,从而确定出模型参数。由于食品消费是农户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其收入首先应满足食品的需求,然后再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分配到其他的用途。
1.2 支付意愿定量分析方法
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以下简称CVM)研究农户对农业水价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以下简称WTP)。CVM 是一种典型的陈述偏好法,通过调查、问卷、投标等方式咨询人们对环境改善的支付意愿或忍受环境损失的受偿意愿来推导环境物品或服务的经济价值。
CVM 的基本研究步骤通常包含:确定研究课题,并进行基本假设和理论准备;设计调研方案,并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区域;精心设计调查问卷,并通过预调查进行修改和完善;实地进行CVM 的问卷调查;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处理,及其有效性检验。
2 研究实例
2.1 区域概况与水费收取现状
韶山灌区位于湖南中部偏东的湘江下游地区,东经112.21°~112.97°北纬27.57°~28.09°,处于湘西雪峰山脉东缘的丘陵地区,沿涟水流域并跨涓水、靳江、紫云河流域展开,止于湘江西岸,灌区呈葫芦形,灌区总面积为2 500 km2,涉及湘潭市雨湖区、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长沙市岳麓区、宁乡市及娄底市双峰县,共3 市7 县(市、区),灌区内国土面积为2 500 km2,灌区内地形起伏,丘岗与平地相间,地面高差(10~30)m。灌区以农业灌溉为主,兼具工业供水、发电、航运、防洪排涝、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是湖南省最大的引水灌溉工程。灌区内耕地面积为106.26 万亩,设计灌溉面积为100 万亩,现状灌溉面积为94.27 万亩。
韶山灌区农业水费收取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 年以前,管理所每年向乡镇收取农业水费25 万元。第二阶段是2000—2012 年,按自流13 kg 稻谷/亩、一级提灌6.5 kg 稻谷/亩、二级提灌3.25 kg 稻谷/亩、三级提灌1.63 kg 稻谷/亩的标准计提水费,所征收的农业水费按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县(市)区水利局、渠系管理站以35∶25∶40 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受益县市区财政代收上缴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的农业水费为118 余万元。第三阶段为2012 年以后,2012 年湘潭市为减轻农户负担,决定农业水费由财政转移支付,不再向农户收取,同年因粮食收购价调整,经湘潭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上缴韶山灌区农业水费调增为244.5 万元,并建立每隔3 年对灌区农业水费进行调增的机制。2012 年244.5 万元农业水费全额到位;2018 年湘潭市财政确定转移支付农业水费267.5 万元,宁乡市转移支付农业水费46.5 万元,共收取的农业水费为314 万元。
2.2 基于ELES 模型的农户农业水价的支付能力研究
通过收集2013—2021 年间韶山地区农户收支情况数据,包括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及八类消费支出情况,可得到韶山地区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 082 元,消费支出为13 905 元。从表1 可以看出,食品烟酒、居住消费支出所占比例较大,分别占生活总消费支出为30.7%、21.6%,可以初步确定农户首要消费目标是食品和居住方面上的消费。
表1 ELES 模型参数估计
使用ELES 模型对韶山灌区农户的人均收入以及七项消费数据进行分析,采用模型中的公式,以韶山灌区农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解释变量(I),分别以食品消费、衣着消费、居住消费、生活用品消费、交通消费、教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和其他消费支出为被解释变量(Xi),结合韶山灌区农户日常生活中各项消费支出与收入的相关数据,用Eviews 软件和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进行参数估计,求出参数估计值Ci和βi,得出如下结果,见表1。
其中Ci表示回归常数项,βi表示边际消费倾向。从结果来看,除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与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各项消费对应的P 值均小于0.05,说明拟合度较好。
通过上述中测算出的每一项消费的边际消费倾向值βi代入公式即δi=βi·I/C,可以求得出农户每一项消费的消费需求的收入弹性。当收入弹性系数大于1,表示消费者对某一类项目需求量的增长速度大于消费者收入增长速度,并且此类项目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所占的比重将有所提高;当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处于0~1之间时,表示消费者对某种消费项目需求量所增加的速度不会超过收入增加的速度;如果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小于0,则随着人们收入的上升需求量反而会下降。基本需求支出是消费者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消费需求,通过各消费支出的Ci和βi利用公式即Prri=Ci+βi可求出农户的基本消费需求,结果见表2。
表2 需求收入弹性与基本需求支出
通过以上研究,当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大于6 677.229 元时,说明该农户对灌溉水价具有经济承受能力,此部分人群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9.7%;当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处于(2 407.497~6 677.229)元之间时,说明该农户对灌溉水价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总人数中有8.5%的农户是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小于2 407.497 元,可以说该农户对灌溉水价不具有经济承受能力,虽然绝大部分农户对灌溉水价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经济承受能力,仅有1.8%的农户不具有经济承受能力,其收入水平不足以支付当前灌区水费。
2.3 基于CVM 模型的农户农业水价的支付意愿研究
对韶山灌区农户关于水价承受能力问卷调查的样本数据进行整理,本次共调查灌区8 个村,对农户的调查问卷总数为110 份,去除掉无效问卷,有效问卷为102 份,占问卷总数的92.7%。调查样本中,年龄段主要集中在40~50 岁之间,占比为47%,其次集中在50~60岁之间,占比为26.5%,说明农村主要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男性参与调查问卷的比例为67.6%,女性为32.4%,说明男性仍为在乡务农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教育程度主要为高中/中专以下,占比为43%。从收入情况来看,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多数为外出打工和家庭种植业,所占比例为66.7%,家庭收入多数集中在(5~10)万元,所占比例为60.8%。
问卷的核心是探究农户对于灌区灌溉水价的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根据问卷调查中的问题:您对目前灌区水价的态度,所调查农户中认为当前水价过低的为4 人,占总样本数量的3.9%;认为当前水价适宜的为79 人,占总样本数量的77.4%;认为当前水价过高的为19 人,占总样本数量的18.6%。通过问卷中的问题:您认为目前最合理的灌溉水价,您认为目前所能承受的最高灌溉水价,统计各投标值的选择人数和百分比,根据农户在投标卡上的选择,得出表3 和表4。
表3 合理水价投标频数分布表
表4 最高承受水价投标频数分布表
根据数学期望公式,计算出被调查者合理支付意愿、最高支付意愿、期望值为:
式中 i——投标点个数;
Ai——各投标点的支付意愿数额;
Pi——各投标点人数的分布频率;
WTPsuitable——支付意愿下限;
WTPmax——支付意愿上限;
E(WTPsuitable)——支付意愿下限期望值;
E(WTPmax)——支付意愿上限期望值。
基于CVM 问卷数据,开展最大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以Y(农户的支付意愿)为因变量,X1(年龄)、X2(性别)、X3(教育程度)、X5(是否除种植业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X6(家庭总收入水平)、X7(总耕地面积)、X8(种植结构)、X9(田块所在位置)、X10(灌溉次数)为自变量,运用经济学软件Eviews 对102 位农户的10 个数据特征进行logistic 多元有序回归,分析农户对水价承受能力的影响因素。表5 为支付意愿的模型估计结果。
表5 支付意愿的模型估计结果
从各项因素与WTP 的回归分析(见表5)中可以得出:X3(教育程度)、X5(是否除种植业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X6(家庭总收入水平)、X10(灌溉次数)均在一定水平上具有显著性,说明这几项对于农户的心理承受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根据回归结果,影响农户对水价心理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如下:
1)农户个人特征。X3(教育程度)的估计系数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农户教育程度越高对水价的WTP 越高,可能是教育程度高的农户思想也相对开放,对水价政策理解较为深刻。
2)家庭特征。X5(是否除种植业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X6(家庭总收入水平)与WTP 在1%的水平上正向显著,意味着在承受能力上,家庭收入来源多、收入越高的农户具有更高的支付意愿,说明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对某种商品的支付能力越高。
3)耕地情况。X10(灌溉次数)在5%水平上显著,说被调查农户一年灌溉次数越多,对灌区灌水服务需求迫切,其水价支付意愿较高。
3 结 论
应用ELES 模型和CVM 提出了农户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定量分析方法,并通过实例验证了方法的可行性。研究表明:
1)研究区域对灌溉水价“无支付能力”的农户占1.8%,“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农户占8.5%,“有支付能力”的农户占89.7%,不同支付能力组农户的水稻生产投入和产出构成具有一定的差异;
2)通过最大支付意愿的相关统计及计算,研究区域内农户对灌溉水价的平均支付意愿为(15.3~20)元/亩;
3)通过对最大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水平、灌溉次数等均对农户的心理承受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4)根据各区域作物类别和农业用水量,适时推行分类水价或分档水价,有助于提高农户农业水价承受能力,可有力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