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价值性”批判到 “前提性”批判
——哲学思维方式变革语境下的马克思生态思想
2023-04-06胡建东
胡建东
马克思的实践观变革表面上解决的是近代形而上学以思维与存在关系为表征的哲学基本问题,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带来的则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正是在实践观变革的基础上,系统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才得以形成。也正是缘于实践观变革所带来的哲学思维方式变革,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才逐渐由人本化走向系统化、科学化,由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为 «手稿»)时期的 “价值性”批判转向 «资本论»时期的 “前提性”批判。在生态层面,以实践辩证法为基础的哲学思维方式就体现为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在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的影响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呈现出与西方生态文明建设极其鲜明的实践区别:其既没有像西方生态主义否定发展、敌视增长,同时更没有按照生态资本主义的理论主张对资本主义制度抱有幻想,进而向资本妥协、与资本联姻;而是在充分尊重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事实的前提下,在社会主义政治逻辑与资本逻辑的 “斗争博弈”和 “辩证取舍”中,在驾驭资本、驯服资本和利用资本这一特殊 “生产关系”的历史过程中,合理解决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探索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一、以实践为中介的哲学思维方式变革
马克思的实践观变革是对近代主体形而上学批判、扬弃和超越的结果。高清海先生指出:“人总是从人出发去认识世界的,构成人的本质的实践性是一切认识的出发点。”[1](P3)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人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从自然世界开始分化,形成了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的对立。实践,归根到底来说,解决的是主观与客观、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基本矛盾能否实现对立统一的问题。在古代,由于科学技术发展不充分、人的认识能力不足,作为主体的人尚未从自然界完全 “分化”,其主要矛盾表现为 “自然存在与超自然本质的矛盾”[1](P4)。所以,哲学主要以本体论的形式展现出来;其具体表现为主体从始源性的自然范畴出发,将 “水”“火”等物质性范畴规定为世界本原,试图在朴素唯物论的基础上达到对客体的本质认识,并展现出一种有机论的整体自然观。在思维方式上,体现的是一种以本体论为表征的自然观点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的统摄下,人尝试探究的是世界本原,进行的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研究,在本质上没有实现自然世界与人类世界对立统一,也不可能解决二者的对立统一。
从哲学理论演进过程来看,古代最先产生的是以自然哲学所表征的唯物主义,而后分化出唯心主义,并逐渐形成了两种主义长期相互对峙的理论局面。旧唯物论将物质作为世界本原,力图把精神还原于物质,用世界的物质性来说明主体精神活动,以物的尺度解释规定主体的生存发展,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唯心论则从主体精神出发,将精神规定为世界本原、将自然还原为概念,以主体精神活动规定人的生存发展,进而使主体理性得到无限弘扬,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唯心主义的精神本体论。这样做的结果是:旧唯物主义以物质为本体,抛弃了主体的意识能动性,以一种被动的方式理解主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坚持的是一种机械的、单一的客体性原则;唯心主义倒是充分发现了主体价值,弘扬了主体的能动性意义,但却脱离了人的生存发展之客观基础,所以坚持的是一种自为的、抽象的主体性原则。两种哲学理论相互责难、相互排斥,最终造成了哲学思维方式上 “主体性原则与客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2](P3)。大致来看,哲学在致力于将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统一为一个 “完整世界”的过程中,哲学研究内容的重点大致经历了由客体到主体的 “两极”发展历程。用哲学家黑格尔的观点来看,在经历一 “正”一 “反”之后,必然要有一个 “合”的过程,对于这个 “合”的理论尝试事实上开始于18世纪末的德国古典哲学。
在克服精神本体与自然本体的二元对立问题上,康德哲学曾进行了积极尝试。康德认为,世界由 “现象世界”和 “物自体”(自在之物)构成。“现象世界”能够为属于感性形式和知性范畴的人的经验所把握。通俗地说,“现象世界”也就是人所能够认识的世界,在 “现象世界”中人的科学知识是能够成立的;但是这种科学知识只关涉事物的表面,而不涉及事物本质。关于事物本质层面的 “知识”只存在于 “物自体”中;而人的理性又存在界限,因而物自体具有不可知性。康德从调和主客二元矛盾对立的目的出发,尝试划分出双重 “本体”存在。“既把 ‘自然本体’作为认识的对象性前提和认识的消极界限而承诺下来;又把 ‘精神本体’作为认识的主体性根据和认识的积极界限而承诺下来”[2](P3-4)。如此一来,康德从调和主客矛盾关系出发构建的哲学体系,反而证明了主观与客观矛盾的不可调和。因此,康德依然没有克服认识论哲学的二元立场。但康德哲学的贡献在于,其并非要证明两极本体的真实存在,而是意在说明能够以两极本体的统一确证人的认识成立,进而推动 “自在世界”转变为 “自为世界”(属人世界)。在属人世界中,康德尝试以实践理性所推导出的 “绝对命令”来规范人的行为,即能够对人类起自我约束作用的 “道德律”。由此,实践理性得以成为自在世界与自为世界得以统一的中介,且构成了人类行为活动的基础根据。更为重要的是,实践理性对于自觉形态的辩证法理论之形成具有前提性的实质意义。因为,它要求从人类主体活动出发理解认识精神与自然、思维与存在等一系列二元范畴的交互作用及辩证转化。
黑格尔曾深刻指出,“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3](P38)。要想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二元对立,就必须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 “中介”环节进行考察,这种中介环节在黑格尔哲学那里表现为 “概念”。列宁曾深刻指出,“黑格尔的概念论中蕴藏着唯物主义的萌芽”[4](P202)。列宁之所以这样说,其关键就在于黑格尔对 “概念”范畴的实践性理解。“概念”的运动既包括主观精神世界向外部自然世界的生成,构成由观念样态主导的思维中的客观世界;同时亦涵括客观外部世界向主观精神世界的生成,构成由客观世界向主观世界的规定与转化。即是说,“概念”是集自然的自在性与精神的自为性为一体的范畴。正是基于 “概念”的这种特性,才综合了客观自然与主观精神的对立,实现了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和解。由此,作为绝对一极的 “精神存在”与另一极的“自然存在”于概念的逻辑运动中实现了对立统一。但问题是,这种主客体的对立统一是脱离物质实践活动前提下的精神领域所完成的,其结果必然会造成自然史和精神史的对立。因为黑格尔坚信感性世界不过是精神的本质,是精神的外化表现,自然界的发展不过是向人的精神本质的复归过程。所以,精神与自然的关系在黑格尔这里是颠倒的、神秘化的。他没有看到历史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对于精神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中介作用,而抽象地求助于精神的、思维着的 “概念”中介。因而,黑格尔只能是一个 “聪明的唯心主义者”。
马克思以哲学革命的方式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消解与超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马克思坚信外部自然对于精神的客观先在性,并将其作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区分标准。应该注意的是,在本原意义上作出的两种主义区分不能 “在别的意义上”进行使用。外部自然对于精神来说虽然具有优先性,但是这种自然必须是与人相关的自然,是人类实践活动所作用的自然,抽象的、与人无关的自然本质上只是一种 “非存在”。其次,借助于实践活动这一 “中介”,自然与精神以相互作用的方式在现实的历史中实现了辩证统一。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普遍都在脱离人类实践活动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来理解和解决自然与精神的对立问题,进而造成了二者在本原问题上的相互对立,甚至是两大哲学派别的相互排斥;最终带来的则是各自无法克服的理论局限,即一方局限于机械性而远离了能动性,另一方则在脱离历史存在的前提下抽象地发展了能动性[5](P73)。也正是缘于二者在 “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各执一词,才最终导致了形而上学由一种哲学理论上升为深层次的哲学思维方式。当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现实进行结合,便构成了现代人类社会的基本 “座架”。所以,要想扬弃、超越近代形而上学,就必须对近代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进行先行解决。马克思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正是按照黑格尔的哲学提示,将对 “概念”的实践理解运用到历史领域,通过现实的实践方式进行解决的。
与唯心主义者不同,马克思自觉承认了自然对于人类社会的先在性意义,并且主张在人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中来理解二者的相互生成关系。人通过实践改造自然,自然也同样在改变人。正是在改造自然的历史性生产实践中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的历史形成依赖于主客体关系的实践发生。人的思维能否认识存在,不能只在意识领域臆想,而要诉诸人的实践。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关于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及非现实性的争论,只能是一个纯粹的 “经院哲学”问题。马克思极具批判性地指出:“全部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P501)正是通过引入实践范畴,马克思扬弃了旧唯物论和唯心论在自然与精神两极问题上的抽象对立,克服了旧唯物论的机械性和唯心论的抽象性。马克思将实践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中介环节,调和了以精神本体为价值指向的主体性原则与物质本体为价值指向的客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进而综合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抽象性、绝对性。具体而言,马克思的哲学革命首先通过对现实的实践的 “中介”理解,在哲学思维方式上实现了由两极化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向 “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具体转化。其次,通过将哲学研究对象由 “两极本体”转换到现实的人的历史活动,完成了对旧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双重超越。这种双重超越既表现于哲学致思方式的变革,又表现于哲学研究对象的变革[7](P36)。在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基础上,马克思将哲学研究对象由对于形而上的绝对追求转换到现实的、历史的人类社会,通过对社会历史过程的深入考察开显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建立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进而开启了资本主义制度批判的研究进路,最终开显了资本主义的存在秘密。也正是以此为理论前提,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生态问题的批判才由早期以异化逻辑为叙事方式的 “价值性”批判,发展至成熟时期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本质为叙事方式的 “前提性”批判。
二、哲学思维方式变革语境下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内在逻辑理路
关于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文本考究,学界普遍认为其始于博士论文。而马克思生态思想的集中出现,是在 «手稿»中。在 «手稿»中,马克思事实上已经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生态问题,但是对于问题形成之原因尚采取的是应然价值层面的异化逻辑范式。经由实践观变革后,马克思建立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在深入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础上,发现了生态问题发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反生态性。通过研究马克思的经典文本,我们会发现,马克思的生态批判进路极为特殊:它开启于 «手稿»中由资本主义劳动异化所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价值批判,完成于 «资本论»中对人类实践活动背后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批判,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之 “形式规定”的前提批判。对于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理论逻辑进路,笔者将其概括为:由应然层面的 “价值性”批判到事实层面的 “前提性”批判。
在 «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旧唯物论对于自然的感性直观理解,认为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具有受动性和制约性;同时人还是 “具有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6](P230),具有自觉性和能动性。从人化自然出发,马克思认为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那种与人无关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 “无”,其或者是抽象意义的自在存在,或者是主体思维抽象的结果,此种意义的“自然存在”对于人的生存发展产生不了根本性影响。所以马克思更多地强调 “人化自然”。他认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6](P214)。因而,马克思主张要在人、自然、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来理解自然:“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6](P208)不难发现,马克思在 «手稿»中的自然观点尚且存有人本主义色彩,其直接后果是未能对客观的、历史的外在条件进行充分讨论,而抽象地强调 “自然的社会性”和 “自然的为我性”。从这个理论前提出发,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同样只能是理论思辨的产物,只能是作为“人道主义”与 “自然主义”的统一,在 “现实的历史”中未能真正地统一起来。在哲学思维方式上,«手稿»时期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体现的则是一种 “目的论”框架。马克思从人本学的思维方式出发,先验预设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想存在状态,用异化逻辑的理论方式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自然的对立状态,试图以应然的价值批判来扬弃异化,进而到达向共产主义 “绝对命令”的复归。有学者指出:“在 «手稿»中,马克思对人与自然的看法都带有抽象性质,这种思维逻辑仍旧是思辨逻辑,缺乏现实和历史的基础”[8](P93)。因此,从异化逻辑出发的价值性批判对于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解决最终只能诉诸抽象道德,通过道德假设和意识形态批判的方式达到变革资本主义制度之目的。客观来看,«手稿»时期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是欠成熟的。国外部分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研究马克思生态思想时,存在过度弘扬 «手稿»生态价值的理论做法,其结果是把生态危机归因于人性危机,在解决生态危机方面通过道德革命的方式弘扬自然权利,而忽视了马克思后期,尤其是 «资本论»中成熟的生态思想。事实上,这种割裂式的研究方法是欠缺的,其对于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理解阐释并不符合马克思的理论原意。
1845年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发表后,马克思将 “实践”确立为 “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将哲学研究对象由抽象 “两极”引向了现实 “中介”,将实践作为人的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从而综合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马克思的 “实践”概念显然不同于近代形而上学的主体范畴,并且和其早期的人本学范式也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既批判旧唯物主义仅仅从客体、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自然,同时又注意到唯心主义过度局限于主体精神,把自然理解成精神的产物。所以,马克思试图从主体与客体对立统一的高度来理解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一方面,马克思特别强调了自然对于人的先在性地位,认为自然和以自然为基础的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前提,并且具有不以主体意志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另一方面,作为主体的人不同于被动地适应于自然界的动物,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是能动的存在物,这种存在物不仅作为一个“自然主体”出现,更是作为一个 “价值主体”出现。所以不难发现,人与动物一样,都具有受客观条件制约的受动性;但同时人还与动物存在区别——人不满足于 “活在当下”自然性存在方式,而尝试在实践中不断追求体现其作为特殊存在的历史性、社会性存在方式。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不是单纯意义的主体范畴,它是作为主客体运动的 “中介”出现的。因此,必须从主客体相互转化、主客体辩证统一的高度来理解马克思的实践观变革。在生态层面,马克思的以实践为基础的哲学思维方式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所主张的运用科学技术征服自然、控制自然的线性思维 (或者是决定论思维)。相反,马克思主张的是以实践为 “中介”、主客相统一的辩证思维:人与自然是相互生成的关系,人在改造着自然,自然也在 “改造”人;自然在不断 “社会化”,人类社会也在不断 “自然化”。正是按照这种辩证交互逻辑,人与自然关系才能够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中走向和谐统一、共生共荣。所以,莱斯在评述马克思生态思想时曾深刻指出:“(马克思认为)自然是一切社会组织形式所共同的劳动过程的普遍基础。人在活动中改变了自然世界,但也改变了自身。”[9](P75)
对于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具体展现,在后来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重要著作中体现得更为明显。生产实践活动作为人类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是其他一切实践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前提。生产实践活动一方面联结着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表征的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水平,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生产力;另一方面,生产实践活动也构筑起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其核心是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相应地得到更新迭代,而这种迭代的结果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在生产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在发生着质的变化,而且人们的社会关系更是产生了质的变革;更为重要的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往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化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如此一来,就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下科学阐释了人与自然关系在生产实践基础上的相互制约和对立统一,而且这种关系会随着人类实践水平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不断运动变化。由此,马克思解决了传统哲学论域下 “自然史”与 “人类史”的对立问题,以至于福斯特认为:“马克思的世界观是一种深刻的、真正系统的生态世界观。”[10](PⅢ)
«资本论»中的生态批判是马克思生态思想在现实历史领域运用的集中表现。马克思在论述劳动过程时首先提出了人与自然的 “物质变换”概念,并从资本主义社会的 “人与自然物质变换裂缝”现象出发,指认了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造成这种物质变换破裂的根本原因,将对生态问题的批判由 «手稿»中的 “价值性”批判上升至 «资本论»中基于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前提性”批判。马克思的 “物质变换”思想形成离不开德国化学科学的发展,德国农业化学家李比希 (Justus von Liebig)最先在 “研究有机体与它们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时,提出了 “物质变换”概念。19世纪40年代左右,这一概念得到了广泛应用。马克思高度认同李比希把自然界规定为循环的有机体思想,并进一步将 “物质变换”概念运用到描述人类社会与自然交互运动的历史过程中去。马克思指出:“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6](P56)由此可见,马克思的 “物质变换”范畴既具有生态层面的一般含义,同时也具有社会层面的特定含义,其中劳动是这一范畴之 “双重性”逻辑规定得以具体展现的现实历史过程。
从生态层面来看,«资本论»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对资本主义生态问题的社会历史根源进行了科学揭示,即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 “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11](P940),人和自然全面受 “抽象”的颠倒统治。为了破除 “抽象”对人和自然的双重统治,马克思在 «资本论»中通过论证商品、货币、资本等社会存在范畴,全面阐述了“抽象”如何从 “天国”降入 “尘世”、由 “观念”变为 “帽子”的逻辑发展进路。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社会是由商品、货币、资本等一般范畴构成的颠倒世界。这些范畴表面上是主体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一般的 “物”,但实际上展现的是一种抽象的权力关系,并且这种权力关系反过来还统治人,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最现实且最抽象的同一性逻辑,而 “抽象”的具体无非是那些 “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具有独立性和个性的存在是能够体现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物质关系)的 “一般的物”,而人和自然却沦为 “一般的物”的附庸。尤其是资本,作为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的 “神圣形象”,自其诞生起就以一种物质关系的抽象权力形式统治着现实社会。所以,“抽象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治”是资本主义社会最为深刻,也是最为现实的体制逻辑。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生产实践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资本增殖的需要。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摄,生产一方面来自于对工人的无限剥削,另一方面来自于对自然的无限索取。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体制逻辑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考虑过程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公平正义;其结果是迫使整个社会—自然二元系统都卷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裹挟之中,导致 “社会有机体”与 “自然有机体”同时出现双重裂缝。
面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异化统治,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规律揭示深刻指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暂时性,因为 “这种关系本身为自己的灭亡创造了手段”。所以,马克思预测这种制度必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被新的更高级的社会制度——共产主义所取代。届时,“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11](P928-929)。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生产活动将不会服从于资本增殖的需要,而是遵循整个社会的合理需要。这种生产方式将是在人类的共同控制之下,以共产主义生产关系 (公有制)为基础,是既符合人的发展本性,也符合自然发展本性的生产方式。当然,也有人质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社会为何也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众多亟需解决的生态问题。在我们看来,这背后事实上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多重原因,如历史发展阶段制约、传统发展理念落后、发达国家的生态帝国主义政策,等等。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并且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生态文明作为区别于工业文明的全新文明形态,也没有现成的方案可供参考。这种历史和现实局限难免会导致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出现部分曲折,但是从现阶段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来看,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通过持续渐进改革的方式,正探索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三、哲学思维方式变革与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
当前,就国际范围而言,学术界对于马克思理论是否具有生态维度,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具备 “生态思维方式”这一问题尚未达成一致看法。部分学者从生态思维的 “整体论”进路出发,批判马克思的理论缺乏对人与自然整体关系的思考,其着重强调了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典型代表,与生态伦理存在着深层的矛盾对立。还有部分学者把马克思的历史观和实践观归类于 “生产中心主义”,认为生产的无限扩张才是造成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但是,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发现,这是对马克思理论的彻底误解。马克思的理论不仅内含着系统完备的生态思想,而且在其思想成熟时期更展现出了一种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从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整体发展历程来看,早期马克思确实着重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二元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自然始终表现为 “人化自然”,他持有的是一种强势的、具有人本学倾向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经过哲学变革之后,马克思彻底摆脱了抽象思辨的研究范式,将实践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范畴引入到对社会历史领域的理论分析中去,科学构建了 “人—自然—社会”的实践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实现了由传统哲学的 “二元对立”向历史唯物主义的 “辩证统一”的范式转换。并且,从人与自然 “物质变换”关系的整体性出发,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物质变换裂缝,进而批判了资本主义体制逻辑的反生态本性。所以,马克思的生态思想重点突出了 “社会—自然”二元系统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它以 “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实现的是对人类生产实践之深层 “基底样式”——生产关系的批判。因而我们说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是科学的,同时更是革命的:其对于现存事物的实践理解中包含了否定性向度,在有限的历史当下合理地构想着无限未来,是事实性与价值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
客观来看,“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概念。因此,首先就有必要论证何为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或者说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其次必须在此基础上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的具体特征。生态思维方式的形成离不开现代生态科学的发展。显微镜下揭示的复杂世界表明,人始终依赖于大自然中的微小生物,与其说人是自然的主人,倒不如说人是自然的一部分。19世纪90年代,随着欧洲第一批专业的生态学文献出版,“生态学”(Ecology)一词诞生了,生态学从一开始关注的就是共同体、生态系统和整体。所以,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生态思维方式核心关注点就是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协同进化,其核心特征是强调有机性、过程性、整体性和开放性。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是在现代生态学的基础上,从人的现实实践出发,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为表征的辩证思维方式。从理论特征来看,其主要体现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现实性、批判性、开放性。
所谓现实性,就是马克思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始终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现实,持有的是“真正的”(而不是 “虚假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①参见穆艳杰:«论 “虚假人类中心论”与 “真实人类中心论”»,学术交流,2007年第3期,第12页。,并且呈现出基于人类实践水平不断提升的进步历史观。马克思的 “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立足于全人类共同利益,而非个体利益、集团利益、民族利益。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出发,人类不仅需要合理处理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且也完全能够通过实践能力、实践水平的提升,以及对实践活动的价值规范合理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既区别于单纯的发展主义,也区别于单纯的保护主义。单纯的发展主义具有破坏性和不可持续性特征。单纯的保护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反人类特性。而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则是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合理需要,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价值前提,力求以现实的实践的方式,通过不断提升人的认识、实践水平有序地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保护自然,最终实现发展与生态、社会与自然的有机统一。
所谓批判性,就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的语境下,对于生态问题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现象表面,而是要把批判的视角深入到现象发生的本质层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生产力发展已经呈生产性力量向破坏性力量生成的趋势。在 «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交换、消费等过程的 “细胞学”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实际上是一个以特殊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主客颠倒的权力结构,在资本逻辑主导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直接导致着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而且间接蕴藏着 “合法性”的生态危机。因此,无论是从人与自然关系的事实层面,还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层面来看,资本主义社会最终都必将会为共产主义社会所替代。届时,由 “自由人联合体”所组成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合理地调节人类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现阶段,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扩张,其具体表现为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全球政治经济秩序。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才提出要通过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变革由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不对等的全球生产关系,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①参见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41-42页。。
所谓开放性,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对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理解既不局限于唯心主义的能动论,也不局限于旧唯物主义的机械论;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规律的过程中积极发挥人的主观意识、提升人的实践水平,推动自然不断朝向符合人的本性的方向发展。如此,人与自然就不再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对立关系,而是在实践基础上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共生共荣关系。在这种思维方式指导下,人类完全能够在现有实践水平基础上科学把握历史当下,通过对有限历史当下的科学把握在实践中探寻无限的未来,在不断否定人与自然关系现状的实践过程中超越这种现状。
从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出发,人与世界的关系不再是非此即彼、两极对立的统摄决定关系,而是在实践基础上的相互改造、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否定性统一关系,并展现出以辩证运动为逻辑表征的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递升过程。由此,以实践论为基础的哲学思维方式不仅具备形式上的革命性,而且更具备了内容上的革命性。因为,它以实践的方式融入了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成为人类处理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基本遵循。正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在致思方式上采取的是以实践论为基础的生态思维方式,决定了马克思的生态思想在价值取向上的现实性、批判性、开放性,这种价值取向决定了马克思的生态思想,乃至于整个马克思理论不仅要科学地解释世界,更要合理地改造世界;改造世界不仅要改造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更要改造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上述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根植于 “人—自然—社会”的历史矛盾运动,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式在生态领域的具体运用,是一种能够为现代人类生存发展提供安身立命之本的科学理论形态。“如同 (人类文明)第一开端基于形而上学的哲学范式一样,第二开端也需要自己的哲学范式。”[12](P102)在笔者看来,人类文明 “第二开端”的哲学范式之根本前提就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问题。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一个基础原因就在于思维方式的科学性。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一方面在价值观层面从现实的人的实践出发综合了人与自然、发展与生态等一系列二元范畴的矛盾对立,另一方面根植于社会经济现实透视到了生态问题的社会历史根源。也就是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具备了历史唯物主义生态思维方式视域下 “科学的生态价值观”和 “生态问题制度根源论”这两个理论前提。它从根本上明确了生态问题发生的表层原因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矛盾,但深层原因却在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生产关系、分配关系等等)。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因实践而生,所以必须以实践的方式加以解决。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下,“实践的方式”就是要在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改造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并且在现实层面,实践往往是通过发展的形式所展现的。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发展,以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交互逻辑推动开展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在思维方式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对立,明确了“绿水青山”与 “金山银山”在实践过程中的统一关系;并且强调,生态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发展问题只能通过发展的方式进行解决。其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 “新发展理念”,力求通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解决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最后,习近平总书记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充分吸收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和现代生态学的基础上,阐释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共生共荣关系,强调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的典型特征在于——我们立足于中国发展的最大实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政治逻辑”为坚实后盾,有计划地完成了对 “资本逻辑”这一 “最大现代性”的扬弃与超越。简要来说,就是在明确生态问题制度根源的基础上,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资本、市场等范畴持辩证、积极态度,在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前提下对其进行合理利用,以社会主义的实践方式实现了主体与客体、发展与生态的辩证统一。能否对 “资本逻辑”进行驯服、最终 “为我所用”,关键因素在于社会制度。社会制度从根本上规定了资本的社会属性,而资本的社会属性则决定了资本的社会效用问题。正如美国共产党主席巴切特尔强调的那样,“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很难在人、自然和社会三者关系中创造和谐。人们只有到社会主义社会,才能让这种和谐成为现实”[14](P17)。而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够承担这一重任,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根本目的是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核心基础是 “公有制”。对此,罗莎·卢森堡曾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是积累,而是以发展全球生产力,来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因此,我们看到,社会主义由于它本身的特质,是一个和谐的、普遍的经济形态”[15](P376)。所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所以能够取得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成就,其基础原因在于持有的是科学的生态思维方式,根本原因则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大的制度优势。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继承了马克思的理论遗产,将马克思的理论设想创造性地转变成了阶段性的历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