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2023-04-05陈军,丁聪
陈 军,丁 聪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山东 潍坊 262200)
重金属污染可以表现在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及大气污染中,污染来源广泛,治理难度较大。早在2011年,国家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1]中明确提出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做好铅污染、汞污染的治理,避免环境污染。目前来看,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既明确了重金属污染的主要危害,也积累了较多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方法,可以有效进行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工作,这对减轻环境污染大有裨益。结合当前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更为系统化地分析论述了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 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及危害
1.1 重金属污染的来源
重金属污染是指重金属或其化合物所引发的环境污染,这一类金属或其化合物的密度在5以上[2]。重金属污染主要是由污水灌溉、废气排放、采矿作业等因素所导致,主要来源是工业污染,其次是交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首先,在工业污染中,当工业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废渣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排入环境之中,就会富集于人、动物和植物体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其次,在交通污染中,汽车尾气排放会导致重金属污染问题更加严重,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均有很大危害;最后,在生活垃圾污染中,破碎的照明灯、废旧电池、未用完的化妆品等都是常见的污染物,可以导致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可以分为多个类别,主要有铅污染、镉污染、汞污染、砷污染、铬污染、铜污染、镍污染、锌污染等。以镉污染为例,镉具有很大毒性,可以积蓄在人体的肾脏部位,导致泌尿系统发生功能性变化。镉主要来源于冶炼、采矿、电镀过程以及塑料、电池等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废旧电池中镉含量很高,如果水资源中的镉含量达到0.1 mg/L时,可导致地表水的自净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再以铜污染为例,在铜及其化合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中,铜锌矿的开采和冶炼是铜污染的主要来源,而大气铜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冶炼排放的烟尘。
1.2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巨大,主要是环境污染和对人体的伤害。从环境污染的角度而言,铅、汞、砷、镉等重金属危害很大,它们在水中不能被有效分解,人如果饮用受污染的水,身体健康会受到严重影响。重金属进入土壤中,可以导致土壤中的物质元素被污染,或者形成毒性较大的有机物。目前,由于重金属的开采和冶炼活动日益增多,导致较多的重金属进入到土壤和水体中,污染土壤资源、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最终危害整个生态环境[3]。从人体伤害的角度而言,重金属在进入人体后可以积累和迁移,从而造成严重危害。汞进入人体后,可以影响神经、大脑、视力,而饮用水中含有汞,可导致人体中毒;镉进入人体后,可导致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增高,骨骼、肝、肾也会遭受破坏;钴可以对皮肤造成放射性损伤;钒可以对人的肺、心造成损伤,导致胆固醇代谢异常;铊可以导致多发性神经炎。
2 重金属污染治理中的问题
为避免重金属污染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重金属污染治理一直得到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重金属污染的形成原因复杂,重金属可以存在于多种物质中,所以在实际进行重金属污染治理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较多尖锐的问题,目前尚未取得最佳成效。总体而言,当前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还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来看,重金属污染 治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未能有效为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一些较为专业、复杂的治理和保护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一些重金属污染治理虽然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但在细节上缺乏系统性的阐述与论断,使得相关人员在实际进行重金属污染治理时依据不足。比如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中,应该贯彻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但因为缺乏责任人制度、监督制度,导致无法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和控制重金属污染,未能对相关企业、行业进行有效管理[4]。
2.2 未形成多方合力
重金属污染治理是系统性工程,单纯依靠某一方的力量无法有效实现重金属污染治理,必须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参与。目前,政府部门在重金属污染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人民群众、社会力量均有参与,取得了较好成效。不过目前还未真正意义上形成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合力,多是对重金属污染的短期治理,难以持续性地有效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另外,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存在分工不明确、权责不到位的情况,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易出现“无人管”或“多人管”的问题,影响对重金属污染的有效治理。
2.3 未能从源头上消除污染源
当前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中所应用措施的先进性、科学性尚显不足,没有严格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未能从源头上有效消除污染源[5]。另外,重金属污染会导致土壤污染问题,而当前土壤污染治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既不能有效预防土壤污染,也缺乏科学可行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是系统性工程,当前尚面临较多的突出问题,后续相关人员应该继续加大研究力度,探究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的更多可行措施。
3 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3.1 发挥政府作用
3.1.1 提高思想认识
政府部门要意识到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性,了解重金属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从而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意识。为达到这一目标,政府部门应该积极进行内部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不仅要意识到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急迫性和艰难性,还应该积极学习和掌握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技术手段,贯彻落实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6]。
3.1.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健全相应的技术标准,为后续进行的各项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以土壤污染为例,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壤修复法》和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并且对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的规范与限制,有效防控工业企业的“三废”排放,从源头上防控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
3.1.3 各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政府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参与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比如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均要切实发挥职能,积极参与重金属污染治理,并且划分好具体的职责,避免在后续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无人管”或“多人管”的问题[7]。
3.2 履行企业职责
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工业生产活动,涉及到较多的工业企业,其排放的废渣、废水、废气对生态环境有很大危害。因此,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管理中,企业应该积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应该按照要求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降低工业污染的危害性,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8]。
3.2.1 有效管理“三废”排放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作为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主体,全过程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尤其要对“三废”的排放进行有效管理。在此过程中,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三废”的排放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凸显“三废”排放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原则,从源头上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3.2.2 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设施
企业要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规范日常的生产活动,控制重金属的污染程度。就目前来看,塑料生产企业的生产作业活动最易导致重金属污染,原因之一是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较为落后,不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另外,一些企业在日常管理中未能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的防治,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导致重金属污染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因此,相关企业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设施,不断改进工业生产流程和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重金属污染。
3.2.3 做好技术研发、推广及应用工作
一些技术型、研发型企业要发挥好自身职能,积极探究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技术手段,掌握环境保护管理的科学措施[9]。以土壤污染的治理为例,当前所使用的农业治理方法、微生物修复措施、植物修复措施、生物修复法、电化学法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后续应该进一步做好推广及应用。为了提高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的效能,相关人员需要继续做好相关研究,掌握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的要点,切实发挥好治理技术的优势。
3.3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具有长期性,要想实现最佳成效,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在建立健全基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时,相关部门可以将重点放在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这三方面,发挥三方面的合力,有效进行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在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立法方面,应该极力凸显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法律地位,对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工业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与评价,便于及时发现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尽早完善适用于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的制度体系,有效减少重金属污染问题,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将重金属污染防治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结合起来,持续优化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制度,切实发挥好制度的优势与效能[10];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土壤重金属污染、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城市污水及重金属污染水体的治理,在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4 结语
重金属污染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有很大危害,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当前,我们在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环境保护管理中积累了较多成熟经验,后续应该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与此同时,加大研究力度,尝试将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和资金优势有效发挥出来,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