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创新研究
2023-04-05刘蒙
刘 蒙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1)
过去一段时间,国内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如农信社、乡镇银行、农商行依托同业业务在经济逆势环境下快速扩张,逐渐累积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但是,国内金融机构却缺乏核心技术、专业人才所给予的支撑,未能有效把控风险。同时,国内经济正逐步从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的重要发展阶段,更面临越来越多的市场不确定性,这也使得商业银行需要承担一定压力,更暴露出金融机构的诸多金融业务风险。一旦金融机构集中暴露资产风险,导致高收益资产欠缺,则极易引发金融的机构流动性风险。基于此,围绕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创新进行深入探究具有重要意义。
1 流动性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流动性风险尚未具备统一定义,巴塞尔协议针对流动性风险提出了银行无力为负债减少、资产增加提供融资的定义。美国货币监理部门将流动性风险定义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整体安全与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因素影响而无法履行正常义务的风险。日本央行将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定义为,在不影响日常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的影响下,金融机构无法从各渠道获取必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2018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将流动性风险定义为金融机构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取充足资金并将资金偿付到期债务,无法满足正常业务开展并履行其他支付业务,进而引发资金需求所产生的风险。
2 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
2.1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对于流动性风险,2010年,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储蓄机构监理局、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信用社管理局以及州银行监管协会共同发布联合声明,对过往所发布的流动性监管原则进行总结,结合相关原则与巴塞尔协议展开协调。围绕流动性风险所开展的管理活动应具有坚定的目标,既满足金融机构所开展的流动性管理,又满足结构日常资金需求,可涵盖机构预期外与预期内的正常操作偏差。上述报告所提及的金融机构、联邦信用合作社储蓄协会以及银行相关报告也历经2012年的修订,其针对流动性风险设置了应急处置预案。
当前,美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持续优化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准,但也暴露出自金融危机后,严格监管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所带来的诸多弊端。美国金融机构的总数在过去十年间持续减少,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未能获得显著增长。基于上述情形,2017年,美国财政部发布相关报告,逐步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不同于美国,日本所开展的流动性监管大多由金融服务局、中央银行实施。日本央行发布报告,立足于日本国内银行拥有强大存款基础的情形,深入分析了日本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但却鲜少提及与外币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2011年,日本央行针对金融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持续优化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机制,完善现有的管理体系,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的流动性风险管控需求。同时,日本的中小金融机构不具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准,这也使得日本相对忽视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在此基础上,日本银行立足于巴塞尔协议,引入净稳定资金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自2013年逐步提升对于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2.2 日本央行的监管措施
西方世界对于金融机构所开展的流动性管理值得国内监管层的借鉴。现阶段,日本央行主要采用现场检查、场外监测两种方法检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其中,场外监测主要是指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数据信息、融资政策进行监控,以日为单位展开监测并定期交换意见。而现场检查主要是立足于流动性风险,对应急预案编制、内部控制机制进行验证与掌握。在针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时,日本央行从多渠道选取多项定性信息、多个指标,详细考虑了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四方面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应急行动计划、日常现金管理、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在必要时由日本银行提供建议与指导。比如,日本央行可能通过管理衍生品交易、市场交易、证券投资、存款、贷款、表外项目,对负债与资产期限的匹配度进行衡量。在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未来不确定风险进行预测时,日本央行主要借助于负债数额、机构投资政策、融资政策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日本央行还为金融机构提供追加信贷手段,支持流动性,向金融机构提供合格抵押品。同时,流动性风控机制。确保向日本央行申请金融支持工具的风险可控。此外,央行还尤为关注金融机构对于流动性支持的申请次数、依赖程度,要求金融机构在创建自主风险管理机制时,不可对央行支持过分依赖,应主动处置机构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3 国内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中国银监会在2009年针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颁布了管理指引,明确规定国内商业银行应该有效地监测、识别并计量流动性风险,这意味着国内监管机构初步创建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框架机制。中国银监会在2013年进一步公布风险管理的事情办法,正式提出流动性缺口以及四项监管指标工具,详细听取各方意见。上述试行办法在2015年经历了修订,针对2014年所提出的检测工具仅采用了流动性覆盖率,相关指标也适用于国内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银行。从整体上讲,国内所创建的流动性风险机制大多与西方国家的机制相类似,重点涵盖压力测试、流动性政策等五个要素。
近些年,国内金融创新、利率市场化的持续深化正推动监管层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带来更全面、更高、更细致的要求。银监会在2018年针对商业银行公布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在流动性覆盖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稳定资金比率等三项量化指标,逐步完善针对流动性风险所创建的监测体系。当前,针对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所设置的监测指标主要涵盖存贷比、票据转、贴现利率、银行间市场利率、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核心负债比例等指标。上述各项活动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了细化。上述文件主要是用于国内的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的。同时,相关文件有效区分了不同规模银行,其具体表现为差异化的监管指标。比如,对于资产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银监会要求其流动性匹配率、流动性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需要达到最低监管标准。上述指标的最低值分别为100%、25%、100%。若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其流动性匹配率、流动性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覆盖率需满足最低价格标准。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货币政策报告,央行主要采取下列两种措施保障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安全。一方面,银监会为保持合理、充裕的宏观流动性,综合性地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持续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确保流动性总量始终处于合理充裕水准,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所提出的合理融资需求创建正面的流动性环境。同时,央行还会在适当情况将流动性支持提供给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定向降准,安排定向降准或者抵押品范围,在恰当时机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从整体上进行分析,国内针对流动性所采取的风险管理与日本、美国具有诸多相似点。通过对流动性监管政策进行持续完善,提升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管理的认识,可助力金融机构制定适合于自身的管理机制,把控流动性风险。在此基础上,央行还可借鉴日本所应用的定量与定性相融合方法,充分展现金融机构在流动性政策管理与制定中所体现出的监督作用,由监管当局对管理机制进行评估核实。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日本与美国,中国所采取的政策具有不同的侧重点。2018年的政策修订针对流动性风险所制定的管理程序、管理政策涵盖更为丰富的内容,可针对新机构设立、新业务办理、新产品开设等特定事项进行说明。相应地,上述内容也正是日本、美国所欠缺的。上述政策特点也充分表明国内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所开展的管理活动更加完善,已逐步创建相对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其重点阐述信息披露期限、压力测试等要素,也展现了检测工具对于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效果,更对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管理细则进行细化,这也意味着流动性风险管理迈出创新的第一步。
4 国内金融机构针对流动性风险开展创新管理的有效策略
4.1 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分类监管
为强化针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效果,国内监管层应立足于风险偏好性质、银行规模,划分金融机构种类,持续推动机构分类的细化。由于金融机构在经营区域、发展模式方面具有显著差异,国内监管层可适当对不同金融机构进行区分,优化监管要求,保障分类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例如,尽管美国、日本、中国针对金融机构流动性所开展的监管活动在手段、要求方面具有差异,但针对系统内重点银行、大型银行所开展的重点监管活动具有显著提升的趋势。比如,美国主要结合资产规模对银行中小型进行划分,包含10亿~30亿美元、100亿美元、500亿美元、2500亿美元等多个档次。日本更倾向于整体性评估银行,重点判定其是否属于系统内的重点银行。在划分银行种类时,中国也依照资产规模,但却只是将2000亿元作为明确界限,还未能开展进一步的深入细分。同时,日本、美国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也逐渐放缓监管力度。特别是美国,对资产规模不同的中小银行进行一定的放松。例如,针对500亿美元资产下的金融机构不开展压力测试;对于100亿美元资产规模以下的金融机构仅要求企业的杠杆率指标满足要求,即认为其资本充足率达标;对于10亿~30亿美元资产规模的金融机构,美国会适当延长现场检查的周期。总而言之,美国、日本所开展的差异化监管始终将“抓大放小”作为监管活动核心。上述监管特征也值得国内借鉴,积极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的有效性、针对性。
4.2 优化流动性支持工具的管理方法
如上文所述,日本央行为其国内各金融机构提供了较为新颖的流动性支持工具,但也针对国内的申请机构创建了相对完善的评估机制。在新形势下,国内监管层应积极借鉴日本央行的流动性管理经验,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对银行所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产生过度的依赖,避免金融机构出现道德风险。央行可借鉴下列经验。美国拥有更为全面的应急预案,其重点要求金融机构优化应急流动性时间所涵盖的范围,使其涵盖低概率高影响—低影响高概率的实践。同时,针对应急预案设置相应的出发点、应对步骤以及应对内容。美国还针对应急预案做出较为明确、具体、全面的要求。比如,在日间投资管理、担保品管理方面,美国与日本均要求金融机构应创建可行性较强且合理的应急预案,依托场外检测、现场检查对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在新形势下,国内监管部门在日间流动性风控、应急计划领域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各项管理细则还有待细化。在此基础上,国内监管层还应持续推动银行间市场的发展,为中小型的金融机构拓展债券发行、存单发行等融资渠道,尽可能为其流动性创建缓冲空间。
4.3 合理运用压力测试工具
相比于国内的金融机构流动风险试行管理机制,现行的成熟管理方法对压力测试所拥有的情景假设进行针对性完善。相应地,日本、美国也在发展过程中持续对压力测试进行完善,不断强化压力测试对于金融机构的可操作性。同时,日本、美国愈发注重对压力测试结果的应用,结合测试结果采取科学性较强的补救措施。过去一段时间,对于压力测试,国内监管政策存在一定的空白,这也意味着金融机构无法充分展现压力测试结果的价值。当前,国内针对金融机构而创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还有待健全。鉴于此,银监会应立足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优化压力测试,全方位地收集各项原始数据,指导金融机构参与压力测试。立足于相关结果,银监会还应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持续优化压力测试结果。
5 结语
综上所述,国内管理层应深入剖析国内金融机构对于流动性所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分析其优势与弊端,积极借鉴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流动性风险所开展的管理活动,探寻其中值得吸纳的元素。通过针对金融机构开展分类监管,优化流动性支持工具的管理方法,合理运用压力测试工具,有助于增强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水准,保障国内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