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023-03-30刘永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党上下的反腐工作,总书记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应受到严密的监督,指出要形成一个执行力强、严密性高,内容全面、程序合法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近年来党中央也陆续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督、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成功运行,促使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和可喜成就。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内反腐倡廉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展开了深入的思考和长远的规划,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高屋建瓴的发展战略。
回顾百年党史,2014年10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党内法规制度”这一概念。2016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在这具有独特时间节点意义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持续开展,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依托和实践保障。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了要着力推动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同时,更要完善监督审核整改机制,健全国家反腐败领域的立法。
2020年以后,中共中央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与反腐倡廉一脉相承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给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群众检举、控告问题时搭建了根本性的可遵循平台。2020年11月份,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就以后如何更好地依规治党作出全面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反腐、制度反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狠抓反腐倡廉领域的党内法规制度的设计,让领导干部在严密的法规制度指引下行使权力,从而清除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
(一)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可以让现阶段取得的反腐败斗争成果得以巩固
曾经的我们由于反腐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层出不穷的腐败乱象不断滋生蔓延。因此,为了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清除不正之风,当下工作的重中之重仍是加强依法反腐、制度反腐力度。目前,通过各方不断努力所取得的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胜利,要不断巩固和发展,并取得持续性、长远性的成果,根本举措在于加快完善制度反腐,在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发挥出党规党纪的震慑作用。在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与监督制度方面,加大关注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弥补制度上的漏洞。这首先在制度层面给了贪污腐败分子相当程度的震慑,其次对整个党员群体来说,都会产生一种约束力。从而在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
一览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中,有关党风廉政和权力监督的党内准则、条例及各项规定,不仅能发挥出约束制度、监督民主、懲治震慑、预防遏制的作用,还有助于形成一个党员规范言行、党风清正廉明的党内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八项规定越来越深入人心。其中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部分,更是向社会各界传达出党中央带头改进作风的毅力、恒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全国各地陆续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以来,蔓延在全国各地的歪风邪气终于得到有效遏制,我党的政治生态、政治风气得到充分改进,在社会中引起好评一片,为每个人民提供了良好的行动指引。
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永远立足于时代潮头的根本举措,对于推进社会风气好转,对于加强执政党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党风政风清正廉洁,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可以给广大党员、干部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指引、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法理依据,另一方面,推动党内法规与相关法律之间相互配套,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统一、有机结合。让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使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与党内法规制度的稳步出台互相配合,从而更大程度地发挥出法规制度的整体合力。
与国家层面的立法不同,党内法规还存在着一些自身的缺陷。党内法规在许多方面对公民的要求要比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更严格些。因为这是对全体党员的一种约束,而我们党作为先锋队,对党员理所应当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才能够以党规促进国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关于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设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齐头并进。
一是增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在习近平的正确带领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保持法律法规的时代性、先进性,并通过不断检查、分析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致力于形成一个上下系统完备、与时俱进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增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的规范性。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2015年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协调其他13家单位成立,这一制度主要负责党内法规的综合性部分的制定工作,重点分析、解决各项法规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等。并对于现存的一些例如制定权限不清、主体不明、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等运行障碍,都提供了具体解释和规定。
三是增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操性。反腐倡廉领域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既不能泛泛而谈,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不能过于教条、丧失法规本身的意义。十八大以来,所有的党内法规,越来越透明,内容越来越详尽。如规定了今后的工作应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队伍中不收敛、不收手,且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的重大腐败案件,以及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不当行为。
我们党立足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肩负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反腐倡廉领域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必定会助力于“中国号”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本文系中共芜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校级课题,项目编号:WHDXKT202214。
(作者单位:中共南陵县委党校 刘永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