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3-03-24孙运锋
孙运锋
近年来,日照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从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到贯彻实施、跟踪问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着力在重特色、求精准、强实施上下功夫,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聚焦中心大局,高站位谋划法规立项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积极有序推进城市管理、污染防治、海岸带保护、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为“生活在日照就是幸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今年重点制定出台垃圾分类管理、全域旅游促进两部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向各部门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一系列制度,立法规划和计划草案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核,体现了法规立项政治性、系统性、民主性的有机统一。
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起草修改
认真学习把握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立法工作暂行规定,全面提升立法工作能力与水平。一是坚持提前介入,源头化解问题。有关专门委员会主动与起草部门一起研究法规草案框架和主要内容,协同开展前期立法调研,推动问题尽量解决在前端。二是汇集民意民智,找准痛点难题。深入到矛盾困难集中的现场一线查找问题,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民意通”信息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提高“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效果。三是主动借智借力,破解关键问题。建立专家论证制度,聘请15 位立法咨询专家常态化参与立法工作。在法规修改“收尾攻坚”阶段,邀请省有关专家对关键性条款“把脉会诊”,为做好立法工作注入了智慧和力量。
优化工作流程,高质量组织讨论审议
创设主任立法专题会议制度,每部法规草案审议表决前,都加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逐章逐条讨论修改。改进常委会审议方式,遇有法规草案议题,至少拿出半天时间进行专题审议。在讨论审议我省协同立法项目——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中,主动加强与胶东各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衔接,同步组织讨论审议,确保法规按时报批通过。按照审议模式服从立法质量的原则,根据法规制定难易程度和实际需要,分别实行“隔次审议”“二审三通过”和“三审”制度,使立法调研、论证和审议等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更加充分。
完善“四入”机制,高效能推动法规实施
为切实解决地方性法规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去年部署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实施“回头看”活动,集中对11 件法规开展调研评估,并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法规实施责任落实机制、法规执行和制度配套刚性机制、法规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今年,继续组织对“四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探索打造地方性法规“四入”数字化实时监督平台,整合50 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区县的数据资源,对各项法规条文的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监察监督、普法宣传情况进行逐项分解、实时录入、在线监督,为“四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