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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机理与实证分析*
——以四川省91个县域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例

2023-03-24严中成漆雁斌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23年1期
关键词:县域竞争力城镇化

何 强,邓 鑫,李 川,严中成,漆雁斌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成都 611130)

0 引言

自2018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最早可追溯到在1999年出台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2007年原农业部颁布实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正式迈入农业发展的范畴。自此,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数量逐渐增多、种类丰富,品牌效应日渐凸显。截止2020年4月30日,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已达到3 090个,产品类别以果品和蔬菜居多,分别为853和532个,总数拥有量以山东和四川最多,分别为285和184个①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的整理统计(http://www.moa.gov.cn/),农产品地理标志所带来的品牌效应正逐渐成为推动当地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实现“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否通过自身的品牌效应有效提高了当地农业竞争力?其品牌效应又是通过怎样的机制来影响农业竞争力?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其品牌效应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文章着重通过上述问题来探寻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路径,盼其对促进农业质量和竞争力提供几许有益的政策建议。

1 文献综述

农产品品牌是推动农户增收和农业增质提效的关键因素。学术界关于农产品品牌的建设[1-2]、测度水平[3-4]、作用路径[5-6]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在这样的基础上,学者们对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因素和发展路径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张传统和陆娟[7]认为,品牌知名度、原产地和溢价等均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打造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张耘堂和李东[8]发现在电子商务领域影响农产品品牌的因素主要有原产地形象的象征性价值和体验性价值等;慕静[9]等发现电商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加快农产品品牌成长;Bilkey和Nes[10]发现消费者可以通过原产地来推断不熟悉的外国品牌质量;陈丽莉等和卢黎歌[11-13]等从竞争力和传播力的视角下探讨了农产品品牌的提升路径;林孔团和蒋耀辉[14]通过案例研究分析,发现品牌和企业生态位调整之间的协同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农产品品牌升级。通过上述文献的梳理发现,已有文献对农产品品牌的量化评价多集中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上,主要通过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来进行衡量,未将保护范围这一关键因素纳入到量化研究中。

农业竞争力的概念最先起源于国家之间的竞争[15],后迈克尔·波特[16]提出具有代表性的产业竞争力理论范式,将国际竞争力理论拉置到产业竞争力理论中。目前,学术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农业竞争力的理论延伸。Mosoma,K[17]发现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关键是释放农产品产业链的潜能;赵树宽和刘冠宏[18]认为可以通过国家安全保障力、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来提高农业竞争力;其他学者则从农业科技竞争力[19-20]、农业企业竞争力[21-22]以及农旅竞争力[23-24]等展开研究。第二,农业竞争力的评价研究。姚爱萍[25]借助因子分析法对省域农业竞争力进行测度分析;朱侃[26]等通过主成分和聚类分析对西部地区农业竞争力进行量化测评;许尧等[27]从生态位理论来构建农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测度。目前,学术界对于农业竞争力的评价已经相对成熟,这也为该文构建和测度县域农业竞争力提供一定的文献参考。

通过梳理上述农产品品牌和农业竞争力的相关文献发现,从农产品品牌的视角研究农业竞争力的文献仍然较少,特别是农产品地理标志发挥的品牌效应越来越强。因此,该文尝试构建理论模型解析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机制,明晰背后影响的内在机理并进行解读,丰富已有的农产品品牌研究。

2 理论分析与假设

具有品牌的农产品相较于其他无品牌的农产品,拥有生产区域性、产品独特性、品种稀缺性、品质差异性等多个特征特性。尤其是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属于垄断竞争市场,相较于普通农产品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28],其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具有优势。

2.1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线性影响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直接作用机理。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享有“特殊权利”的产业品牌,其所具有的外溢性和正向引导性已被相关学者所证实[29]。农业竞争力是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体现和映射,是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根基,农业竞争力具体表现在农业发展基础、经济效益以及生产力水平等多个方面。农产品品牌对农户增收效应[30-31]、农户生计行为[32]、农业经济增长[33]等农业竞争力内容具有重要推动。特别是农产品品牌在溢价效应、点式效应以及示范效应上的发挥上,更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业土壤质量、加快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等,进而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因此,该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影响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

2.2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非线性影响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可能还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影响。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某一程度时,由于缺乏基本发挥条件,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难以发挥,而当地区经济发展处于一定水平时,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影响开始发挥;而当城镇化水平低于某一程度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产生的人口红利也主要在城镇释放,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发展,城镇集聚产生的人口红利开始反哺农村,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开始呈现正相关关系,呈现正“U”形关系。因此,该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具有门槛效应。

2.3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不同阶段农业竞争力的影响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可能还受各个地区农业竞争力水平差异的影响。农业竞争力水平高的地区生产基础、经济效应以及产业融合等都要优于竞争力水平低的地区,这可能会产生两种效应。第一种是边际效应递减,农产品品牌对处于低阶段农业竞争力的地区可能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并随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而不断衰减;第二种是规模效应递增,农产品品牌对处于高阶段农业竞争力的地区可能一样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且随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加强。然而,由于四川的农业竞争力水平在全国还处于较低阶段[34],且进一步提高农业竞争力仅靠农产品品牌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这就使得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提升影响可能存在一个极限值,越靠近这个极限值,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就越小(边际效应递减法则)。因此,该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3:随着农业竞争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农产品品牌的作用影响也在不断减弱。

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3.1 模型设计

基准模型。为验证上述研究假设,首先通过设定基准回归模型来分析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模型为:

式(1)中,i代表地区,t代表时间,ACi,t为农业竞争力,BAPi,t为县域农产品品牌,Xi,t为控制变量,μi为个体效应,γt为时间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1)面板门槛模型:根据上文分析,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地区,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存在区间差异。因此,该文采用Hansen发展的面板门限模型研究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区间内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异质性影响。模型设置为:

式(2)(3)中,PGDP为经济发展水平,URB为城镇化水平,α是待估计的门限值,I(·)为示性函数,当相应条件为真时,取值1,反之,取值0,其余变量同式(1)。

(2)分位数回归模型:因上述估计极易受异常值的影响,为此按照Koenker[35]的做法构建面板分位数回归,明晰ACi,t条件分布的全貌。因此,构建面板分位数回归模型为:

式(4)中,Qτ(ACi,t)为农业竞争力的τ分位数,β2τ为核心解释变量的τ分位数回归系数,β3τ为控制变量的τ分位数回归系数,β4τ为交互项的τ分位数回归系数,其余变量同上述一致。

3.2 变量测度与说明

3.2.1 县域农产品品牌的测算

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命名是由地区名称和农产品一般性名称构成,有其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因该文测算的是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而农产品地理标志称谓的独特性和生产的有限性恰好符合该文研究县域农产品品牌的特性。该文将区县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数量以及保护范围作为测算农产品品牌指数的核心变量,因不同区县的规模大小存在差异,该文以入选农产品地理标志①剔除天府龙芽、四川泡菜等保护范围较广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宜宾早茶、内江猪、唐家河蜂蜜和泸州桂圆等保护范围涵盖若干区县以及未明确具体保护乡镇(街道)个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按照各区县的乡镇(街道)的个数占总区县乡镇(街道)个数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受保护的乡镇(街道)个数占该区县②剔除没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区县和研究期内合并或拆分的区县,共保留91个区县的全部乡镇(街道)个数的比例③以农产品地理标志最早确立时乡镇(街道)的个数作为基期,考虑到区县内乡镇(街道)的合并或者划分,其实际农产品品牌指数未变。因此,测算过程中只考虑乡镇(街道)划分到其他区县的情况来构造核心解释变量来量化县域农产品品牌,同时采用逐年累加法进行处理,并根据上述方法测算四川省各区县 的农产品品牌指数,记作BAP。

3.2.2 县域农业竞争力的测度

目前,学术界关于农业竞争力的衡量,基本上是通过建立多维评价指标体系的方式对农业竞争力进行测度,但是多集中在省域和市域上进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因此,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借鉴曹明霞[36]和张磊等[37]的做法,结合县域数据的可获得性,该文设定县域农业竞争力由农业基础竞争力、农业经济效益竞争力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竞争力3个二级指标来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熵权法对以上3个二级指标进行测算,得到县域农业竞争力指数,记为AC。

(1)农业基础竞争力:“土地—人口—环境”作为农业的基本要素,土地情况直接影响农业产出效益,人口参与度关系到农业的“主观能动性”,环境条件是否适宜关乎农业的发展安全。因此,土地情况、人口参与度和环境条件共同构成农业基础竞争力的三级指标。土地情况采用人均耕地面积来表示,人口参与度采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比重来衡量,环境条件采用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来表示,分别用县域所在地的平均坡度和经济基础水平来表示,坡度数据通过ArcGIS12.0软件在地图上抓取获得,经济基础水平采用区县GDP占地级市GDP的比重来衡量。

(2)农业经济效益竞争力:农业经济效益竞争力是推动农业竞争力发展的重点,在该动态过程中,主要考察的是农业的投入、产出以及最终价值的关系,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农业经济效益竞争力的高低。因此,人均农林牧渔总产值、农业集中度和第一产业占比共同构成农业经济效益竞争力的三级指标。其中,农业集中度借鉴杜建军等[38]的做法,采用县域农林牧渔总产值与地级市农林牧渔总产值比重来表示。

(3)农业生产水平竞争力:农业生产水平竞争力既是农业竞争力的主体部分,又是其集中体现。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已成为当下乃至未来农业发展的共识,农业生产水平的横纵向比较能直观地看出其农业生产竞争力水平的高低。因此,化肥使用强度、人均耕地灌溉面积、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共同构成农业生产水平竞争力的三级指标。其中,劳动生产率采用第一产业GDP与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量之比来表示,土地生产率采用人均粮食产量来表示。

3.2.3 门槛变量

该文选择的门槛变量是县域城镇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关于城镇化的衡量有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等,考虑到人口城镇化更能反映县域的城镇化的实际情况。因此,该文选择人口城镇化(URB),即城镇常住人口占地区总人口的比重来反映城镇化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水平(PGDP)则采用目前学术界通用的人均GDP来衡量。

3.2.4 控制变量

①财政支出占比(GOV)。采用县域财政支出与县域生产总值之比量化。②工业规模(INSC)。采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与县域生产总值之比量化。③信息化水平(INF)。采用年末移动电话用户数与县域人口之比量化。④产业结构(INST)。采用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之比量化。同时也将门槛变量,即城镇化水平(URB)和经济发展水平(PGDP)纳入到该文模型的控制变量中。

表1是县域农业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指标、指标属性和构建过程。

表1 农业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3.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该文针对2011—2019年四川省91个县域及以上区县展开研究,因阿坝州、凉山州和甘孜州的县域数据获得性较差,故将其剔除,最终形成819个县域—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农业竞争力、城镇化、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出占比、工业规模、信息化水平和产业结构来源于2012—2020年的《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各区县统计年鉴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测算农产品品牌指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个数和保护范围来源于中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各区县的乡镇(街道)个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4 实证模型结果及分析

4.1 四川省县域农产品品牌和农业竞争力指数分析

基于构建农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运用熵权法测算2011—2019年的农业竞争力指数,以及运用上文方法测算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利用ArcGIS软件的“趋势分析”工具,限于篇幅,绘制了2011年和2019年的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与农业竞争力指数的三维透视图。由图1可知,从X和Y的方向看,2011年和2019年的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均呈现正“U形”特征,自西向东和由南向北均呈现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说明四川的农产品品牌效应在地理上呈现四周不断向中心凹陷的“盆地”状态,且变化趋势相对固化。而由图2可知,从X和Y的方向看,2011年四川的农业竞争力指数均呈现“倒U”的特征,自西向东和由南向北均呈现先递增后递减的趋势;从X的方向看,2019年四川的农业竞争力指数自西向东不断递增,从Y方向来看,农业竞争力指数由南到北不断递减。说明川东南地区的农业竞争力要高于其他地区。

图1 2011年和2019年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空间趋势分析

图2 2011年和2019年县域农业竞争力指数空间趋势分析

4.2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基准回归结果

表3呈现的是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回归(1)中是没有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回归(2)中是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回归(1)和(2)的结果表示,核心解释变量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BAP)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县域农产品品牌提高了县域层面的农业竞争力水平,该实证结果支持了研究假设1。此外,在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2)中,各县域的财政支出占比(GOV)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正,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财政支出的加大有利于提高当地农业竞争力水平;工业规模(INSC)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负,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县域层面的工业对农业表现是虹吸大于反哺,阻碍了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39];信息化水平(INF)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负,且没有通过10%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意味着信息化水平并没有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可能是因为该文的信息化衡量方式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网络信息资源的获取上,进而加剧农村劳动力和资本外流[40];产业结构(INST)和经济发展水平(PGDP)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均为正,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对于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的重要性;城镇化水平(URB)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均为负,且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在城镇化进程中,因农业生产投入高、周期慢的等因素使得短期内的规模效应难以发挥,抑制了农业竞争力的提高[41-42]。

表3 基准回归

4.3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非线性影响

为了准确描述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该文将经济发展水平(PGDP)和城镇化水平(URB)设定为门槛变量,以县域农产品品牌为核心解释变量对式(2)(3)进行估计。在进行门槛估计前,需要对是否存在门槛效应进行检验,分别选择单一和双重门槛假设,由表4的估计结果可知,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F统计量分别为94.58和38.82,且在1%和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双重门槛下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故门槛数为1,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单一门槛估计值分别为5.559 6和27.500 0,95%的置信区间分别为 [5.450 7,5.573 5]和 [26.923 9,27.600 0]。因此,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即存在非线性影响关系。

表4 门槛效应检验

表5报告了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门槛估计结果。从估计结果来看,当经济发展水平在5.559 6以下时,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并不显著,而当经济发展水平在5.559 6以上时,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当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于某个门槛值(5.559 6)时,由于缺乏基本条件的发挥,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难以发挥,而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县域农产品品牌发挥的配套条件不断被完善,配置的资源持续增加,“涓滴效应”和“溢出效应”不断加大,县域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竞争力的效果日渐明显。而当城镇化水平在27.500 0以下时,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系数为负,且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城镇化水平低于某个门槛值(27.500 0)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产生的人口红利也主要在城镇释放,抑制了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当城镇化水平超过27.500 0时,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发展,城镇集聚产生的人口红利开始反哺农村,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开始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一结论论证了县域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的正“U”形关系。上述实证结果验证了研究假设2。

表5 门槛效应估计

4.4 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分位数回归结果

在对进行面板分位数回归之前,需要考察面板数据是否存在非平稳性,即对所有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该文采用Breitung和LLC进行变量的同根检验以及Fisher-PP进行变量的异根检验。检验结果均拒绝了含了单位根的原假设,可以认为面板所有序列是平稳的,进行面板分位数回归时不会导致伪回归情况的发生(限于篇幅未显示)。

该文选择5个代表性分位点(10%、25%、50%、75%和90%)给出了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效应,具体估计结果见表6。由表6可知,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系数均为正,但在75%和90%的分位点上,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随着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影响逐渐下降,符合“边际效用递减法则”。该实证结果支持了研究假设3。从控制变量来看,随着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财政支出占比对农业竞争力的作用影响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形关系;工业规模和信息化水平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为负,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显著为正,且促进作用随着农业竞争力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城镇化水平对处于50%分位点之后的农业竞争力影响显著为负,且抑制作用在不断提高。

表6 分位数回归

4.5 稳健性检验

在基准回归中,县域农产品品牌能够显著促进农业竞争力,为了确保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本部分将进行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为此,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检验:一是参考赵涛等[43]方法,为避免农业竞争力水平较高的区县在农产品品牌的应用上存在“先发优势”,通过设定城市固定效应、城市与年份交互效应,以排除农产品品牌广泛发展带来宏观系统性环境的变化;二是参考陈仕华等[44]方法,对自变量的选择条件进行放宽,以县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个数与县域乡镇(街道)总个数的比值和县域农产品地理标志个数来来替换原有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的算法;三是以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滞后期作为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估计检验。选择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作为稳健性检验的原因在于:通过严格控制宏观环境的变化和放宽自变量条件来验证该文得出的结论不会因为现在使用的数据的变化而发生巨大的变化,以此来验证结论的可靠性。选择第三种方法作为稳健性检验的原因在于:农产品品牌效应的发挥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以及滞后变量已经发生,与当期的扰动项不相关,满足了工具变量的外生性和相关性条件。

根据表7的估计结果,第一,通过设定城市固定效应、城市与年份交互效应,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与前文估计系数基本一致,因此,在考虑宏观因素系统性变化之后估计结果保持基本稳健。第二,从放宽主要解释变量的计算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结果看,放宽的农产品品牌指数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两种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的计算方法都能够提高农业竞争力,一定程度上确认了基准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同时,也印证了该文选择的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计算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客观性。第三,在以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滞后期作为工具变量的2SLS估计结果中,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效应依旧成立,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并且Kleibergen-Paap rk的LM统计量P值均为0.000,显著拒绝“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Kleibergen-Paap rk 的Wald F统计量大于Stock-Yogo弱识别检验在10%水平的临界值,表明选取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的合理性。

表7 稳健性检验

4.6 进一步扩展:区域异质性分析

鉴于地区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影响可能存在区域和经济区上的异质性现象。为此,该文将91个样本分为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①因攀西经济区样本量较小,因此不列入本文区域异质性的考察范围之内进行区域异质性谈论。

根据表8的区域异质性回归结果,第(1)、(2)和(3)列显示,成都平原经济区的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正,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从图1、2可以明显得出,虽然成都平原经济区的农业竞争力水平具有“先发优势”,但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相较于其他地区处于低位,县域农产品品牌的规模效应得不到有效发挥,其作用影响较小;川南经济区的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川南经济区无论是县域农产品品牌指数还是农业竞争力水平都处于高位,两者之间的适配性均处于最佳,同时,此结果也与上文的实证结果相互印证;而川东北经济区的县域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估计系数为负,且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由于川东北经济区的农村综合发展水平要低于其他地区,虽然农业竞争力和县域农产品品牌处于较高的水平,但城镇化率、经济发展水平、资源要素配置等低于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川南经济区[45],县域农产品品牌缺乏基本的发挥环境,甚至由于外部环境的干扰,出现了负作用,尽管它并不显著。

表8 区域异质性检验

5 结论与启示

5.1 结论

立足于农产品品牌影响农业发展这一典型事实,验证了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并检验了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内在传导机制以及不同阶段下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差异性。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1)农产品品牌的提升能有效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川南经济区的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促进效果显著,而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川东北经济区不能够有效促进农业竞争力水平。

(2)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具体而言,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之间存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门槛效应,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时,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之间呈现非线性增长;以城镇化水平为门槛变量时,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之间呈现正“U”形关系。

(3)随着农业竞争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对其的作用影响也在不断减弱。在低分位点上,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呈现显著的正向影响,在高分位点上,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呈现不显著的正向影响。

5.2 启示

(1)因地制策,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基于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影响的区域差异,各级政府应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策,以便更好发挥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竞争力的促进作用。成都平原经济区应加快引导相关机构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借助农产品品牌促进其农业竞争力的提升;川东北经济区应加快优化与农产品品牌相关的外部环境,使农产品品牌在促进农业竞争力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川南经济区应加快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竞争力的适配性,在现有的基础上“提质增效”。

(2)量体裁衣,创新农产品品牌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协同发展机制。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才能确保农产品品牌发挥显著的促进作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低的地区要加速推进农产品品牌与相关领域的深度融合,扩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业竞争力的“涓滴效应”,凝聚城镇对农业竞争力的平台支撑作用。

(3)因势制导,推动农产品品牌从政策化迈入市场化。以市场化、多元化的农产品品牌可持续机制建设为重心,制定符合县域市场化路线的长久规划,邀请相关企业参与到农产品品牌的打造发展过程中,构建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农产品品牌的发展格局,加快农产品品牌市场化融合度,进而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

该文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纳入到县域农产品品牌的测算中,拓展了县域农产品品牌的研究范畴,并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但研究的样本还是较少,且只适用于农产品地理标志,无法将国家地理标志等产品纳入到县域农产品品牌的测算中。未来的研究可扩大研究的范围,全面地探讨县域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因素和分析其在空间上的相互影响,将更多的影响因素和机制路径等都纳入到分析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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