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勤勉理政
2023-03-23张斯直
□ 张斯直
忻州市忻府区北宋村人郭令宣,字辉台,1716年出生,1738年赴京考中举人,从1742年开始,先后任洪洞县教谕、临汾县教谕、福建省寿宁县县令、福建省延平府同知和福宁府知府,1766年隐退归故里北宋村,1775年病逝。在官府任职期间,他忠于国家,廉洁从政,以“一灯荧然,四鼓就寝,昧爽即起”的担当精神和民本情怀,勤奋理政,政绩斐然,声望卓著。离任之日,绅民遮道攀辕泣送,堪为清代廉吏能臣。
少怀壮志,忠于国家
远在秦汉时期,宋姓始祖就从河南商丘一代迁往忻州一带定居,此地始称宋村。大约唐初,天降大雨,宋村被一分为三,即现在的北宋、大南宋和小南宋三村。后北宋村发展居住以宋姓为主,逐步有侯、张、李姓等加入。明洪武二年(1369年),山西人口大迁移,从朔州走来北宋村郭姓始祖郭思智、郭惟曾等,从此北宋村始有郭姓。郭姓家族落户北宋村后,很快就显示出高于其他姓氏的行事风格及做人素质,在经商务农、子女课读、待人接物等方面,都表现很好,经几代努力,到清雍正时期已成为忻州望族。郭令宣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忻州秀容诗文丛》第十三卷记载:“先生幼禀义方,为学尤溺苦,弱冠游庠。”在父亲郭介裔的教诲下,郭令宣从小就懂得了做人做事的道理。他以古圣贤孟子和曾子为榜样,以“天地不毁,其气长存”自励,一步步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
为实现“经国济世”的人生理想,郭令宣于乾隆戊午年(1738年)秋赴省城太原参加考试,结果因事迟到一天,贻误考期。他向主考官求诉因为家父病重而贻误,请求择地单独考试,主考官见他言辞恳切,给予理解,并要他赴京参加举人考试(京城与太原的举人秋闱考试,时间不同)。他便星夜赶路,来到京城参加考试,结果考中,故忻州人又称他为“京举人”。
廉洁从政,敢于担当
从清乾隆七年(1742年)被吏部选授为山西洪洞县教谕,郭令宣开启了他的仕宦生涯,后又来到临汾县任教谕,数年后又被山西的巡抚和学正推荐到福建任职。由于他廉洁从政,敢于担当,所以每到一处都受到百姓欢迎和爱戴,成为清朝乾隆年间的一位能臣。
在洪洞县和临汾县担任教谕的时候,他按照乾隆皇帝倡导的治国理政四字方针——宽、信、敏、公,并结合自己少年时代读书所学曾子和孟子的思想,编撰书籍教化群众,希望群众尊礼守法、和睦相处、安心生产、涵养家风、勤学孔孟、科考为国。因为他的教育方式很接地气,所以当地群众乐于接受他的思想,都很尊敬他,诚如《忻州直隶志》所说“所至士风翕然”,当地的社会风气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为加大对吏治的整肃力度,乾隆前期和中期十分重视对基层官员的考核,凡被考核优秀的都要给予提拔重用。由于郭令宣在担任洪洞县和临汾县教谕时成绩突出,考核优秀,所以在1751年被山西巡抚推荐到福建省寿宁县担任知县。知县作为一县的主要领导,掌管当地的治安和发展,地位相当重要。
寿宁县地处福建省东北部,与浙江省接壤,是两省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但当地民风剽悍,民俗好讼,他到任后,前任知县未办的案件已积满案桌,真可谓“讼牒常满几案间”。为了能够公正处理案件,他白天忙于其他公务,晚上静下来时一个人独自批阅案件,理清办案思路,他的房间每晚都是“一灯荧然”。他数年都坚持四鼓(凌晨两点)就寝,昧爽(拂晓)即起。有关心他的同事和百姓都劝他节劳,不要这样工作,他说:“吾里居时,闻有司不尽职者,以为何竟如此?遇廉明吏,辄曰:当官不当如是耶?今余忝为县令,凡所设施,绅民视余犹余囊日之视官吏也。虽奋勉,贻误犹多,敢惮劳乎?”于是工作更加勤勉。
原来,他少时在忻州私塾学习,就听到人们对忻州州官的各种评价。对于有的州官,百姓给予赞颂,而对于有的州官则在背后谩骂。所有这些,郭令宣都听到耳里,当时他就暗下决心,如果自己将来担任了一州一县之长,一定要勤奋理政,赢得百姓称颂。
就这样,经过他数年努力,寿宁县内诉讼平息了,呈现出一派政通人和、人心思进的可喜局面。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发展本地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他利用寿宁县交通便利的自然优势,强力推进本地农产品茶叶的营销活动,一改过去“茶叶滞销,无人过问”的状况,助力寿宁茶叶销往湖北、河南甚至山西,提高了本地群众种植茶叶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很大的实惠,深受当地群众赞许。如此,每年上级官府考核时,他总是优异,这样他先被提拔到延平府担任同知,后到福宁府担任知府。
辞官归隐,民本永存
清朝乾隆后期,社会吏治逐渐变坏,官员纪律松弛,中饱私囊、买官卖官者比比皆是,基层民情汹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的暴动,社会出现危机。这时候,没有任何靠山的郭令宣在官场就显得势单力薄,十分孤立。他看到官场相互倾扎、送礼成风,这让他这样的廉官非常被动和尴尬,乃至痛苦,于是就向福建总督和巡抚提出“因病归隐,告老还乡”的请求。总督、巡抚也就同意了他的请求,并报乾隆皇帝批准。
得知他将要卸任从福建回到山西,寿宁县、福宁府当地百姓即到知府门口跪地请求他继续留任。当时他是坐着一辆马车,车内只载有几捆书籍,萧萧回归。众百姓跪地拦住马车,哭泣不让他走。他耐心说服众百姓,最后才恋恋不舍洒泪而别,踏上归途。
他从福建布衣而归,悄然回村,晚年靠官府给他的位于本村西北面的30亩地生活。他回乡后仍关心民事,主要做了如下几件事情:一是在北宋村“息讼会”任职,利用他多年来积累的办案经验,调停村里的民事纠纷,深得村人赞赏;二是他回村后第三年,忻州大旱,饿死不少人,本村人和附近村的百姓生活特别困难,见此状况,他主动拿出家中仅存的30担谷子周济乡亲,自己则节衣缩食,艰难度日;三是每逢饥馑之年,都要与州衙沟通,让村中及附近村百姓,在村南系舟山上开荒种地,州衙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大部分留给百姓用于生活;四是应周围村镇拜见他的人的请求,给去世的耆老们撰写碑文,他则分文不取,乐意而为,如此关心民事、以民为本的情怀和行为,实在是他“天地不毁,其气长存”一生座右铭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