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发展质量,打造“三好”上市公司
2023-03-23毛剑宏
毛剑宏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浙江省国资委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市企业,是浙江省沿海港口和义乌陆港的经营主体。公司于2010年9月在上交所主板首发上市,现公司总股本194.5亿股,规模居国内港航企业和浙江省A股上市公司前列。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增长7.4%,实现归母净利润43.3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强上市公司”“新财富最佳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奖”等荣誉称号。
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打造良好基本面上市公司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生产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保持公司良好的基本面。近年来,公司主业港口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4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位、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连续5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三,为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公司治理,确保运作规范高效。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五独立”要求,积极处理好与控股股东的关系,确保其通过股东大会履行权利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包含7名执行董事,11名外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6名),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董事人数“外大于内”,确保了董事会决策民主、规范、科学。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确保公司合规、透明。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严谨的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每月在上交所网站主动向投资者披露当月港口生产主要数据,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情况,开创了港口上市公司之先河,得到了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三是强化现金分红,确保投资者回报持续稳定。公司将现金分红作为回馈投资者的重要途径,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至少把每年可分配利润的30%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一直以来,公司延续稳定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2012年至今每年实现现金分红比例超过50%,最近四年更是达到了60%。至2019年,累计分红超过74亿元,即用9年时间把公司IPO时向市场募集的74亿资金全部回馈了投资者。
以资本运作为抓手,实现区域港口实质性一体化
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通过宁波、舟山两港实质性一体化进而实现了全省港口实质性一体化发展,树立了省域港口资源整合标杆。浙江港口一体化改革被中央深改组第23次会议列为“坚决啃掉最硬骨头”的典型改革案例,交通运输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学习借鉴浙江经验推进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一是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2015年9月,原宁波港集团和原舟山港集团整合组建了宁波舟山港集团,由于两港集团的核心资产都在两港股份公司,因此两港股份公司的整合对于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的推进至关重要。2016年9月,原宁波港股份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吸并舟山港股份,股东大会在大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以99%以上的高票通过审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上市公司发行3.73亿股购买舟山港股份85%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完成后,公司更名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快推进全省港口实质性一体化。根据浙江省海港集团2015年底的公开承诺,5年内解决港口资产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积极推进对同业资产的收购,在大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2020年底,股东大会以99.9%的高票通过了同业竞争资产收购方案,公司以56亿元的现金对价,收购海港集团旗下温州港集团等7家港口企业。至此,公司在2016年实现宁波、舟山两港实质性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浙江省全省沿海港口的实质性一体化,公司成为全国唯一一家“统筹全省港口资源、统筹全省港口生产、统筹全省港口经营”的“三统筹”上市公司,开启了“一体两翼多联”的新发展格局,“1+1>2”整合效应持续放大,宁波舟山港及其浙江省南北两翼温州港、嘉兴港等近几年发展势头良好。
以资本运作为突破口,实现企业更高水平发展
近年来,公司牢记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3月考察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殷殷嘱托。对标一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大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全面提升“硬核”力量,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一是大力助推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央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鼓励各港口集团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强化合作,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国家战略中发挥“硬核”作用,公司于2019年底正式启动向上港集团和大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于2020年8月完成新股登记,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29亿元,认购7.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同时,公司与上港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港口资源战略重组,共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二是实现向招商局港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为进一步发挥经营性协同效应,助力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公司于2021年5月启动了向招商局港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3 %,发行价格为3.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亿元,将全部用于补流还贷;在得到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和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2022年8月,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至去年国庆前夕,完成向招商港口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创造了当时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全额用于补流还贷额度新高。未来双方将在海外港口业务、港口园区综合开发、智慧港口建设等方向加大合作。三是圆满完成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实现“大A套小A”发展新格局。为更好服务港口发展战略,提升航运服务板块整体实力、拓宽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航运服务业,公司于2020年12月启动了分拆宁波远洋赴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2021年以来有序推进业务重组、股改、引战、辅导验收等分拆上市各项阶段性工作。在浙江省國资委大力支持下,成功引进浙江省机场集团、杭州钢铁集团、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为确保宁波远洋分拆上市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制定了细致的股东沟通方案,积极争取中小股东支持,2021年4月,宁波远洋分拆上市预案在大股东回避的前提下以99.99%以上的高得票率顺利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宁波证监局辅导验收后,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正式受理了宁波远洋上市申请材料,2022年9月1日,宁波远洋分拆上市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第99次发审会审核。2022年12月8日,宁波远洋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大A套小A”发展新格局,港口业、航运业发展实现齐头并进。
未来,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找准历史定位,扛起责任担当,服务“国之大者”,肩负起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的重大历史使命,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到公司发展的各领域,推动企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打造具有“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世界一流企业和世界一流强港。
与此同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打造基本面好、公司治理好、投资者口碑好的“三好”上市公司。在突出港口主业的同时,充分发挥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后形成的“大A套小A”资本市场发展新优势,做强、做优航运服务业;向招商港口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后,未来双方将以股权为纽带,深化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公司也将进一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在并购重组、分拆上市、再融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