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视野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困惑与纾解
2023-03-23何敦培
翟 佳,何敦培,刘 存
(1.衡阳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8;2.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湖南 衡阳 421699)
一、乡村教师在融合教育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1.融合教育理念不明晰
理念与认识是人们对事情的主观判断,对待同一个事情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也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异。[1]乡村教师的态度是融合教育成功开展的首要环节。在我国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对融合教育的认可和接纳程度并不高,甚至有些乡村教师排斥融合教育和特殊儿童。乡村教师排斥融合教育的原因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因素:从客观方面讲,一是融合教育这一理念较新,大部分乡村教师鲜有耳闻;二是农村地区信息闭塞导致乡村教师对融合教育的认识少之又少;三是传统文化对残疾的认知有一定的偏差,更不要说在思想陈旧保守的农村。在乡村这一特殊的场域里,乡村教师在无形当中已形成对残疾的偏见。从主观方面讲,一是一些乡村教师认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该去特殊学校学习,因此不愿花费太多精力在他们身上;二是乡村教师认为教育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会占用自己大量的时间,本来日常的工作已经很忙碌了,无暇顾及到身心残障的学生;三是乡村教师认为融合教育对普通学生的发展意义不大,相反可能会干扰正常学生的学习生活。简而言之,从主、客观原因综合分析来看,乡村教师对融合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导致他们很难树立融合教育理念,从而助推乡村学校融合教育的发展。
2.专业发展意识不强
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不断成长、不断接受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的过程。它包含教师在生涯过程中提升其工作的所有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通过不断的学习、反思和探究来拓宽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至专业成熟的境界”。[2]而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是指“经由职后教育体系,乡村教师继续内化专业理念与师德、掌握专业实践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逐步成长为合格教师乃至优秀教师的过程”。[3]在融合教育视野下,乡村教师在内化融合教育基本理念的基础之上,理应掌握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提升适应融合教育的自我发展意识。在大多数乡村教师看来,融合教育专业发展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主要原因有:从乡村教师自身来看,年纪较大的乡村教师不愿意改变以往的教育教学习惯,适应融合教育对他们来说变得更是难上加难;而对于青年乡村教师而言,他们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普通学生的身上,进而忽视了自身融合教育的专业发展。从学生的层面来看,大部分学生是身心健全的,而只有极少数学生是有特殊需要的。因此,乡村教师不愿意从事融合教育的相关工作,那么乡村教师实施融合教育的专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乡村教师融合教育专业发展意识薄弱,适应融合教育的自我发展意识不强。
3.融合教育专业知识欠缺
融合教育专业知识主要涉及普通学生与有特殊需要学生融合的问题,因此融合教育要求乡村教师既要具备一般的教育教学能力,还需要了解特殊儿童的相关知识。“从特殊儿童的评估鉴定到制定和实施个别化的教育计划都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无论是校内的教育、训练和辅导还是校外的服务都需要一批既掌握了专业知识,又有实践能力的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专业人员”。[4]我国乡村教师的融合教育专业知识相对贫乏。笔者认为造成乡村教师融合教育专业知识缺失的原因是多维度的,从“我者”的角度来讲,乡村教师在职前和职后没有习得融合教育相关知识,以至于他们无法给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专业的辅导与帮助;从“他者”的角度来讲,融合教育专业知识较为晦涩难懂,乡村普通教师接受起来就变得异常困难。因此,无论是从“我者”还是“他者”的视角来看,乡村教师的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存在裂缝。
4.专业发展途径不通畅
反观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推行的融合教育培训体系,我们不难发现几点问题,首先,一些偏远地区举办融合教育教师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例行检查,有关部门在培训前并没有对乡村教师的培训需求和本地融合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这导致培训流于形式,教师的参与度不高,培训内容重理论轻实践。其次,相较于发达城市,乡村教师参与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的机会较少,参与培训时间普遍较短,而且培训形式较为单一,大多以特殊教育专家讲座为主,对乡村一线教师的经验交流和实践指导较少,这致使乡村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欠佳,最终培训效果与培训初衷相去甚远。再者,大多数融合教育教师培训内容几近雷同,有些乡村教师反复参加类似的培训,而另一些乡村教师又没有参加相关培训的机会。最后,实施融合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的有关人员没有对参与培训的乡村教师进行效果评估,从而得不到乡村教师的有效反馈。因此,融合教育的培训体系不完善成为乡村教师融合教育专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
二、乡村教师融合教育专业发展的策略
1.树立融合教育理念
基于尊重差异,践行公平的原则,笔者认为融合教育理念主要包括四点:第一,特殊学生应与普通学生一起在普通教室接受教育,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第二,特殊学生应与普通学生一样在普通班级里获得充分的发展,以此来开发他们的潜能和实现功能补偿。第三,融合教育需要多方参与、合作与支持。第四,建立一个融合的社会是开展融合教育的最终目的。乡村教师只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树立多元的教育观才能真诚接纳残障学生,并为残障学生调整和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这样才能有利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为了牢固树立融合教育的理念,乡村教师应该做到:一是开阔视野,用积极主动的态度来认可融合教育;二是从保护人权的角度来看待残障学生;三是从终身学习的角度来审视融合教育对乡村教师自身发展的意义;四是从学生观的角度来正确认识融合教育对普通学生发展的意义;五是从多元开放的角度来加强对融合教育多方主体协作的认识。乡村教师唯有转变固有的思维范式,将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内化于心,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来接纳融合教育,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教育的现代化。
2.强化专业发展意识
教师专业发展意识是指“教师自觉的职业规划意识,是教师对自我专业发展的态度、认识和理解,是指教师为了获得自身专业发展而自觉调整、完善自身教育理念与行为的意识,是教师对自身实践活动及教育理念的一种省察和反思,即对自身发展的反省认知。”[5]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既涵盖乡村教师整体的专业发展,也包括其个体的专业发展。专业发展意识方面乡村教师应当做到:第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分析自身的优劣势,找准自己的定位,并制定专业化发展规划。第二,要秉持正确的融合教育专业发展观念,不断更新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补充学科专业知识,汲取通识性的知识,进行个性化的研究与学习。第三,要将特殊教育的理念与知识转化成具体的行动与实践,助推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设。第四,乡村教师还应树立一种研究的自觉,将自己作为研究者审视自我的教育实践,通过实践进行专业反思,不断促进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成为一名科研型的乡村教师,从根本上提升乡村融合教育的质量。在农村学校推行融合教育,乡村教师既要有教书育人的使命感,更要有振兴乡村教育事业的危机感。
3.夯实教师专业素养
2014年2月,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该文件要求“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6]同年8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提出了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计划,并指出“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学科交叉,培养一批富有爱心、素质优良、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7]这些政策从多角度提出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要求,为乡村融合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实践指南。
乡村融合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融合教育的专业理念和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更进一步讲,融合教育专业理念和师德涉及教师理解融合教育的内涵意义、尊重学习者的多样性和树立融合价值观。乡村教师应热爱融合教育事业,虚心接受融合教育教师的专业指导,注重自身的专业发展;接纳、关爱和主动关怀特殊学生;树立平等、尊重和合作的融合价值观。
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包括学生发展与个体学习差异,融合教育教学知识以及学科内容知识。乡村教师应主动了解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政策;掌握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内容和原则;整合一般课程和专业课程为特殊学生提供个别化的教学。
融合教育专业能力囊括差异评估能力、学习环境的创设能力、课程调整的能力、教育组织与实施能力、个别辅导能力、评价与激励能力。我们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职前培养和在职培养旨在提升乡村教师的融合教育专业素养。笔者建议教育部门在乡村教师的职前培养环节,首先要设置乡村融合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目标;然后在高等院校采用乡村融合教育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在普通师范院校采用乡村融合教育普及性人才培养模式;最后优化我国乡村融合教育教师职前培养的课程设置。在乡村教师的在职培训环节教育部门要做到:一要了解乡村教师的培训需求;二要将乡村教师的信念和态度纳入培训目标;三要丰富乡村教师培训形式,充实培训的实际内容;四要统整培训内容,形成初级、中级和高级课程;五要完善培训效果评估。
除此之外,乡村教师应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阅读相关书籍、查找网络资源等途径学习融合教育的理论知识与具体做法,从自身发展的角度来提高融合教育综合素养。
4.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为了更好地解决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途径不通畅,我们可借鉴“U-G-S”教师教育模式,力求实现乡村融合教育质的飞跃。“U-G-S”教师教育模式是以“师范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校(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合作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在职研修等系统性工作”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其指导理念为以融合的教师教育、实践载体为教师教育创新区。[8]在该模式中,师范大学应在职前培训中为乡村输送融合教育的师资力量,培养一批既具有扎实特殊教育知识理论功底与能力,又能够满足普通学校学科教学需要的乡村教师。师范大学可与当地开展融合教育的中小学校建立实习基地,师范大学为中小学提供理论指导,中小学为师范大学提供学生实践机会,两者做到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融合教育的政策文件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的资金投入,以确保融合教育培训的有序推进。除此之外,当地政府还应为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提供制度保障,为两者的深度合作架起桥梁。普通中小学校应与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帮扶关系,特殊教育学校应定期到乡村普通中小学指导一线教师,解决乡村融合教育教师的实际问题。中小学校的乡村教师可以参加师范大学主办的培训活动,增加融合教育的相关知识。最后,教育部门应通过开放式的网络课程网站,例如中国大学慕课网、中国微课网、果壳网等开设融合教育课程专栏,为乡村教师提供学习的平台。
面对融合教育的发展要求,融合教育培训内容主要以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三级课程展开。基础课程以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为核心,高级课程围绕具体的融合教育案例进行,专题课程就应对特殊学生出现的各种状况进行指导,比如:特殊学生的认知与学习需要、感知、沟通及肢体需要、行为、情绪及社会发展需要。我们构建良好的教师培训体系不仅可以实现融合教育的目标,而且可以加快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结语
农村学校融合教育的开展有利于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有利于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有利于乡村教育的全面振兴,有利于国家通过实现教育的现代化助推人的现代化。总体来说,乡村教师应肩负发展乡村教育的伟大使命,奋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在此时代背景下,一方面,乡村教师应主动作为,为融合教育贡献一份力量。另一方面,政府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对乡村融合教育的支持力度,解决乡村教师的后顾之忧,让乡村融合教育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