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设美丽富饶革命老区
2023-03-22朱浩然
■ 朱浩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五个本质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非常切合革命老区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革命老区,很多地处边远山区、江河上游和湖海岸边,是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态屏障。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自然生态的保护。既要实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更要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否则,轻者会造成水土流失,生态失衡。重者可能造成生态灾难,影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笔者认为,为了完成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过程中,要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保护优先。在上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时,要做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尽量减轻项目投产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对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上。对于有污染的项目,要同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项目投产时能达标排放,否则,坚决不予投产。
二、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对于处于生态敏感地带的革命老区,产业布局要合理,尽量布局一些对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林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项目以及一些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污染排放较轻且通过治理可达标排放的先进制造业。
三、制定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承担生态保护任务重而不能大量发展工商业项目的生态功能区,各级政府应建立合理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补助。确保生态功能区的地方公共财政开支,减轻生态功能区的公共财政压力,让当地群众通过保护自然生态也能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