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湖北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建议
2023-03-22郑洪林付玲王新刚顾见勋陈蔡隽王桂娟
郑洪林 付玲 王新刚 顾见勋 陈蔡隽 王桂娟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武汉 430070)
随着经济社会化、种子市场化的发展,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力度大,各项规章制度陆续出台,解决了品种参加试验难、通过审定难、审定标准单一的问题。湖北着力抓好品种试验、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和展示示范等工作,为品种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支撑和保障,满足了市场化、产业化、多样化的需求。
1 具体做法
1.1 品种试验开展有序近几年,湖北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增加试验经费,加强试点建设,软件和硬件设施得到改善,试验布局更科学,试验组别设置更加合理,试验承试人员能力有较大提升,保证了品种试验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品种试验改革重点是坚持市场导向,拓宽试验渠道,满足多元化需求。在主要农作物品种省区域试验的基础上,增设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提高了试验的代表性,提升了审定品种的安全性,构建了省级统一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的“一主多元”品种试验鉴定体系。2022 年湖北开设绿色通道试验8 组,联合体试验24 组。为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质量,按照省级试验的统一要求,一是深入田间,实地检查试验,组织病害鉴定,汇总专家、品审委员等参加的试验飞行检查与联动检查,掌握田间试验盲号品种的真实表现;二是走进承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核查试验数据,通过审核主体资质、查询核实参试品种、统一汇总标准、严格执行审定标准、确定续试品种和结束区试品种等方式,确保结果科学、公正;三是样品管理实行“五样合一”,即对病害鉴定、耐高温鉴定、耐冷性鉴定、DNA 特异性检测和标准样品的种子,由湖北省种子管理局统一管理、统一分寄、统一留样,保证样品种子实现可追溯管理。
1.2 品种审定规范严格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以培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宜机械化的新品种为目标,建立以种性安全为重点的“绿色”指标体系。根据品种管理形势的变化,结合省情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 年12 月制定和发布了省级水稻和大豆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水稻突出了高产稳产、绿色优质、特殊类型品种的审定条件,严格规范开展抗病性、耐旱性和不育系鉴定。大豆在高产稳产和高蛋白品种的基础上,突出了高油品种、绿色品种和鲜食品种的审定,增加了大豆花叶病毒病和炭疽病的鉴定。实行分类管理,审定标准按品种类型细化指标,严格把关种植风险,确保品种安全,审定的优质专用、抗病性好的绿色品种明显增加,2022年湖北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67 个。
1.3 品种引种推进有序2016 年发布了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2017 年湖北省印发了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规范引种区域,审核备案材料,开展品种适应性试验、品种抗病性鉴定试验,及时公告引种品种。截止到2022 年底,公告引种备案品种共计687个,主要是水稻品种,为336 个,占48.9%,其次是玉米品种,为321 个,占46.7%以上。
1.4 品种登记审查认真按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和品种登记指南的要求,登记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统一申报流程、书面审查登记材料、及时报送,避免出现不实、违规品种登记的问题,提高了登记效率。截止到2022 年底,农业农村部公告湖北省申请的登记品种共计683 个,涉及18 种作物,其中油菜品种最多,为313 个,占45.8%,彰显了湖北油菜科研的优势地位,其次是番茄品种,为70个,占10.2%,为种子市场需求和种业发展提供了种源。
1.5 品种展示持续开展湖北持续召开“看禾选种”现场观摩会,已建成省、市、县3 级品种展示示范体系,2022 年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展示农作物新品种3000 多个(次),示范面积近10 万亩,提高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率。新品种展示示范,既是对区域试验的进一步验证,也是对区域试验结果的补充,有利于进一步发现问题,真正了解品种的特征特性,完善配套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一起推。新品种展示、示范是品种安全推广的需要,是加速推进良种更新换代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看禾选种”的有效途径,是种子管理事业工作体系的重要职能[2]。
2 存在的问题
随着品种管理法制的完善和健全,人治干涉影响因素在逐步减少,通过审定、引种、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数量井喷,用种者选种难度不断加大。品种管理要与时俱进,正视存在的问题,协调思路,改进方法。
2.1 品种管理“难”有待加强湖北各地种子管理机构改革基本完成,行政管理与事业服务职能分离,农业综合执法和公共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加强,种子管理、品种推广、质量检测等日常工作因职能分散与人员优化而变化较大,管理效率不均衡,品种管理逐步呈现市场强化、行政弱化的发展趋势。随着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增强,“两杂”种子商业化已占主导地位,试验放、品种引、企业推,审定和引种品种成为种植风险“免责牌”,成为种子事故的“挡箭牌”。
2.2 品种试验“质”有待规范虽然出台了省级主要农作物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但在实施办法和执行试验方案过程中,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及时、把关不严等现象。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成员单位和试验承试单位的资质条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严格要求,试验数据真实性有待斟酌,试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3 登记目录“窄”有待扩大除了国家列入登记目录的29 种非主要农作物外,其他种类繁多的非主要农作物处于既无法律约束,也无品种管理的空白状态。食用菌、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作物管理无章可循。一些不成熟的经济作物品种存在“裸奔上市”“一名多品”“一品多名”等扰乱市场的乱象,因无监管手段,难以对种子质量事故予以认定与定损,育种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种业创新积极性受到打击。
2.4 引种品种“多”有待从严引种备案公告品种同质化较为严重,个别引种单位存在“今年引、明年推、后年废”的情况。引种品种虽较多,但实际推广面积小,对于没有市场的引种品种,尤其因品种适应性、抗病性等问题引发种子事故的品种,有必要启动撤销引种公告。
2.5 农民选种“难”有待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种者掌握的信息不对称,缺少对市场的预测预判能力,盲目跟风种植经济作物,丰收后有可能面临销售难的窘境。对于层出不穷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农民接受新品种的渠道窄、方法少,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种植过程。
3 工作建议
农作物品种是种子管理的源头,是种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品种管理要与种子市场的逐步发展、育种技术逐步完善相适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议采取以下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品种管理,助推种业高质量发展。
3.1 推进1 个创新种业科技创新首当其冲的是优良品种,是优质种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我国农业科技进步有目共睹,但也存在短板,其中最大的短板就是种子。种源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要深化种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创新链建设为抓手推动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3]。品种创新的地位不言而喻。
3.2 抓住2 个重点(1)品种安全要保障。依法履行种子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规范试验审定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启动同一生态区省间引种备案,提高引种质量和效率。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要进一步加强登记信息和标准样品管理。(2)知识产权要保护。进一步加强新品种权保护管理,扩大保护范围,加快DUS 测试和授权,推行品种DNA 鉴定和身份标识。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3.3 健全3 个体系国家六大种业管理体系中,品种管理体系占了一半,十分重要。(1)品种区试体系要完善。继续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以培育新品种为目标,以种性安全为重点,建立以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宜机械化的品种审定指标体系。拓宽品种试验渠道,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自有品种试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科研单位联合体组织开展品种试验,纳入国家或省级试验统一管理。引种备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引种者责任,加强对联合体试验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高引种质量和效率。(2)品种登记体系要健全。一是建立省级非主要农作物认定制度,是对国家登记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引导特色产业的发展。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将按照《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并增设食用菌专业委员会,并纳入湖北省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拟认定一批食用菌新品种,进一步加快食用菌新品种选育、管理和推广,满足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对标准样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品种登记管理办法、流程和程序,对省级认定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探索食用菌等特色标准样品的管理,有利于优化品种结构、规范种子市场、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3)品种展示评价体系要优化。品种展示是新品种推广的主要途径,品种同台竞技、同台比拼是解决当前农民选种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科学评价、筛选、推介适于当地种植的新品种,优化布局,降低生产风险。省、市、县3 级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积极性较高,示范带动能力强,已成为农民认识新品种、选择新品种的窗口,是科研成果转化的通道,更是各级农业部门推广新品种的服务手段。湖北省对2022 年27 个首批省级展示评价基地均给予了2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基地的网络、信息平台等软件建设,推进种业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为农民选购良种、企业推广良种提供信息服务。
3.4 满足4 种需求
3.4.1 科研成果转化需求优良品种是种业发展的关键,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增收的根本。要坚持种业创新发展,不断筛选新品种,实现种源自主可控。持续发挥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对育种研发的导向作用,选育出突破性的创新品种,掌握种业竞争的主动权,做强做大湖北种业企业。
3.4.2 企业品种审定需求品种审定是通往市场的通行证,无论是哪种渠道试验的品种,无论是哪个种子企业申请的引种备案品种,均需要先通过审定与引种备案,才能进行推广。另外还要适时启动撤销审定品种工作,审定品种要有进有出,维持动态平衡,保持品种总量基本平衡,避免农民选择品种的盲目性。
3.4.3 品种入市竞争需求品种竞争是种子企业竞争取胜的基础。随着种业市场多元化发展,丰富多样的作物类型、品种,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提高市场的应变能力,有特色才有市场,有市场才有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地位,品种审定是进入市场的“入场券”,让市场决定品种的去留,让市场促进品种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品种市场竞争的焦点是种子质量,要加大对种子质量和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
3.4.4 依法管种的需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提高依法管种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省级要严格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许可审批,县级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管理,网上能备尽备。要加强自身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学习,提高能力,既要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思想认识,更要有熟悉国情、省情、农情、种情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种业高质量发展、种业振兴指明了方向,要持续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品种管理任重道远。各级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品种安全跟踪评价,及时掌握跟踪品种特别是备案、登记品种的田间表现和存在的种植风险,为品种推广提供依据和支撑。要加快品种展示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进程,积极筛选适应当地生态条件、市场需求、种植习惯的优良品种,引导用种者科学选种、用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