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构建“1+1+N”组织架构不断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
2023-03-18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文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近年来,云南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融入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了“1+1+N”组织架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逐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不断完善。
·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云南建立“1+1”民族宗教工作组织架构,完善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体制机制,将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成立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位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两个领导小组组长均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省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项,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统筹谋划民族宗教领域重大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实现从“部门视角”到“党委视野”的升华。
·民族宗教工作力量有效整合
按照“领导小组议大事、各领域工作机制抓日常”的工作格局分工,云南建立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云南省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云南宗教工作智库,构建了“1+1+N”组织架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全面覆盖、规范有序的民族宗教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实现了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的有效整合、提升。
民族工作委员制由省人民政府建立,省民族宗教委牵头,32 家政府机构及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为委员单位,进一步集聚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资源力量,凸显了政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定职责。
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协调、推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由省委统战部牵头,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主任担任召集人,29 家成员单位既有省委工作机构,也有省人民政府部门,还有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有关群团组织,凸显了统一战线“统”的力度和“合”的强度。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云南宗教工作智库由省民族宗教委组建,促进会共有会员185 家(单位会员121 家、个人会员64 人),涉及企业、学校、医院以及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州(市)会员比例达到1/3;宗教工作智库聘请了32 名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省内院所高校的学者教授作为专家,着力打造云南宗教工作的理论高地、人才高地。促进会和宗教工作智库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工作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凝聚共识的“纽带”作用、建言资政的“智囊”作用,凸显了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时代要求。
·民族宗教事务治理重心有序下沉
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政策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有形有感有效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中心下沉基层,做到既“左右有手”,又“下面有腿”,实现基层民族宗教事务从“治理末梢”到“治理靶心”的转变。
目前,云南16 个州(市)、129 个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均为法人单位,全省1419 个乡(镇、街道)均设有民族宗教专干(助理员),确保政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执法主体资格完整性,确保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宗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缪庭香 摄
实施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构建主体在县、延伸至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工作布局、工作力量、工作手段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省共划分民族宗教管理网格9370 个,配置协管员1227 人,覆盖全省1419 个乡镇(街道)总数的86.4%,配置网格员(信息员)12473人,覆盖全省14721 个村(社区)总数的84.73%,对涉民族宗教因素风险点、隐患点、薄弱点进行全面化排查、常态化管理,实现了从“事找人”到“人找事”的有效转变。
着力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完善影响团结稳定问题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机制,实施“高、中、低”风险评估等级制,定期研判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风险点和突出问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