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壮族作家陶丽群的城市小说
2023-03-17刘纪新
刘纪新
(云南师范大学 华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陶丽群是近年来较为活跃的壮族作家,发表中短篇小说数十篇,出版多部小说集,曾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多个奖项。她的小说以自身生活经验为基础,反映广西西部城乡生活。陶丽群的小说不追逐潮流,她平静、坦然地写出自己的生命体验,从而使得“小说的笔法、风格乃至选题,都呈现出与大部分同龄人‘格格不入’的特点”[1]。
关于陶丽群的小说,前人的评论多从乡土、女性等角度切入,这是近些年比较热门的话题。陶丽群也发表过一篇题为《女性以及土地的主题》的创作谈,她在文中写道:“女性以及土地,将是我不断持续深入摸索的写作主题”[2]。相对而言,人们对陶丽群的城市小说关注不多,其实陶丽群的城市小说在数量上多于乡村小说,在成就上毫不逊色于乡村小说。她精心打造的边境小镇莫纳镇属于小城镇,这里商贸发达,商贩云集,大型货车络绎不绝。小镇居民除了房前屋后的菜园,已经没有耕地。也许因为陶丽群笔下的城市不是“北上广深”等大都市,而是西南边陲不起眼的小城市甚至小城镇,前人对她的城市小说关注不多。城市不是千篇一律的,除了东部大都市,还有中西部的中小城市,城市的文化品格千差万别,城市小说正是要反映城市丰富多彩的个性特征。陶丽群是一位重视个人经验、不喜欢追逐时尚的作家,她的小说从容描绘了桂西小城中的生活。
一、诗意盎然的城市
陶丽群的城市小说可以说有两类笔法:一类是用颇为浪漫的手法发掘城市生活中的诗情画意,另一类是与时下城市小说主流一样,以反城市立场批判城市。虽然前者在数量上不及后者,但是更能表现陶丽群城市小说的特点,是对城市小说的一种探索。
咖啡馆是现代城市的标志性场所,如同老北京的茶馆、南方乡村的大榕树。城市的品格不只是表现在林立的高楼大厦、飞驰的汽车、绚丽的霓虹灯等这些表象上。对于一名外来者特别是来自环境截然不同的乡村中的人来说,首先感受到的是这种外在的视觉冲击。对于长期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来说,这些只是表象,只是生活的背景,他们更在意的可能是一条古朴的小巷、一家有特色的小店、一个优雅的咖啡厅,这里是他们可以安放心灵的地方,一座城市的文化品格也体现在这里。
在陶丽群的小说中,《夜行人咖啡馆》里的咖啡馆正是这样一个具有现代城市品格的地方。“这是个令人能暂时放下心事和情绪的地方,当然,也可以放下疲劳,以及当作无处可去时的消磨之地、避雨避风之地”[3]。人们可以在这里谈情说爱,高谈阔论,也可以“集体沉默着朝窗外沉寂的夜色凝望,各自沉浸在无人所知的隐秘世界里”[3]。夜晚的咖啡馆里“每个人都可以在彼此无法看得见的黑色中,找到一个暂时盛放自己的角落,剥掉白天的盔甲,和自己赤裸坦诚相对”[3]。这个咖啡馆是一群城市孤儿的家,也是流浪者、远游人的家。在这个咖啡馆中,没有利益的算计,更多的是爱、同情、体贴和信任。老板把账本交给女友后便从来没有碰过,他可以随意给员工放假。午夜,为一位拾荒者泡上一碗不在菜单之列的方便面,他不在意能否赚钱,而是在对方身上找到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这个咖啡馆俨然是一个宁静、安适的精神家园。
咖啡馆不仅是一个精神港湾,也是最能体现现代城市精神的空间场所。与老北京的茶馆、南方乡村的大榕树相比,这里的人平等相处,尊重隐私,包容不同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在“夜行人咖啡馆”中,小老板、技术员、酒吧调酒师、流浪汉、拾荒者,还有同性恋者,相互尊重,融洽相处。小说篇幅不长,情节简单,却写得精致、优美、安静、舒缓,如同一曲城市小夜曲。
类似的咖啡馆也出现在小说《水果早餐》中,送水工老代与女老板在“蓝情调咖啡馆”约会,“茶色玻璃给屋里制造了恰到好处的昏暗,老代心里动了一下,坐进柔软的布艺沙发里”[4]。“他们安静地吃那盘水果,享受人生中难得的片刻美好际遇。”[4]这篇小说的重点不在咖啡馆,而是水果早餐,作为送水工的老代,无意间看到一个生活优越的慵懒女人的水果早餐,对此耿耿于怀,希望自己也能够吃上水果早餐。老代与老婆阿兰从乡下进城打工,二人合起来月入一万,他们很满足,这一盘水果早餐之所以令老代耿耿于怀,其实是对于一种美的、精致生活的向往。一盘水果早餐代表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不是以果腹为目的的早餐,而是营养的合理搭配,是味觉乃至视觉的审美,这是一种情趣,所有这些对于来自乡下的老代来说都是陌生的。这种蕴含诗意的生活,正是在他进城之后,经济相对富足之后,产生的新的追求。不论是水果早餐还是咖啡馆,都是老代在城市中遇到的全新的、美的生活。
2022年,陶丽群发表了一篇短篇小说《黑森林》,作品中一家名为“奔月”的蛋糕店是最重要的场所,这里留下了父女之间深情的记忆。每次见面,父亲都给女儿买一块黑森林蛋糕,女儿成年后才知道,相对于父亲的收入而言,这是何等奢侈的消费。小说中,蛋糕店优雅的环境、精致的糕点、细腻的味觉体验与深厚的父女之情融为一体。
城市生活中遍布美和诗意,作家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城市美的眼睛。广场舞受到无数中老年人的喜爱,在他们如醉如痴的舞蹈中,在歌舞升平的城市广场上,同样孕育着诗情画意的生活。陶丽群的小说《起舞的蝴蝶》把胡蝶与舞伴老刘之间“美妙的体验”[5]写得尤为生动。她手心渐渐潮湿,身体微微颤抖,一种奇妙的感觉在胡蝶的身上弥漫开来。即使在胖大姐与老刘貌似粗俗的谈笑中,也显示出人物豁达的性格、无拘无束的生命状态。《起舞的蝴蝶》既写出城市生活之美,更写出市井之中善良的人性、温暖的亲情,还有普通人对于爱和性的正常欲求。
在陶丽群的城市小说中,塑造了一批善良、圣洁、诗意盎然的城市人物形象。在《白》中,杨老太是一位退休教师,她让一个患有自闭症的白化病孩子恢复正常,帮助一对相互厌弃的母女重建母女之爱。但是她并不收费,她只是出于爱或者实现自我价值。虽然杨老太算不上富裕,但是她活得有情趣,她的房子不大却整洁素雅,阳台上种满了花草,她的早餐不贵却很精致。“她看什么眼光都是安详的”[6],是一个充满爱、富有诗意的人,如同一位至善至美的“圣母”。
在小说《柳姨的孤独》中,柳姨是一位音乐教师,是小镇上最优雅的人,小说对她的形象和衣着做了详细描绘:她的衣着“得体,大方,不露痕迹地精致着”[7],“她的背影孤单而迷人,风情带出肃穆”[7]。在莫镇人心中,她“淡泊宁静”“安之若素”[7],可以说,她是小镇上一道优雅的风景。在同样是写小镇的《被热情毁掉的人》中,张老师给莫纳镇带来了文明和诗意。他是学校中唯一的一名教师,除了把知识带给莫纳镇,他的葫芦丝也成为小镇上的一道风景。“张老师不止在音乐课上吹葫芦丝,秋月爬上柳梢时,繁忙了一天的莫纳镇渐渐安静下来,张老师便呜呜咽咽吹起葫芦丝。秋月淡淡,竹影婀娜,芭蕉婆娑,小镇静谧。”[8]
如果说杨老太、柳姨、张老师以其优雅之风度成为城市和小镇上的风景,那么《少年追风》的追风则以其蓬勃向上的青春之气成为城市中的另一种风景。追风是一位假期来电动车租赁店打工的高中生,他希望买一辆可以“追风”的电动车。追风及其小伙伴们说:他们的理想就是人民币,有了人民币他们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买到能够“追风”的电动车,可以给“药罐子”妹妹买药,可以结婚……他们朝气蓬勃、清纯可爱,在他们的感召下,年近中年的“我”重新燃起生活的热情。小说中多次出现汪峰的歌《飞得更高》,正是这种精神的生动体现。
如何发掘城市中的诗意,表现城市中美的精神品格,乃至创造一种属于城市文学的审美范式,一直是城市小说发展的瓶颈。“对于当下大多数作家而言,虽然城市化以及由它所带来的城市生活和文化早已成为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并在日常中感受和体验着城市的繁荣富足给予他们所带来的物质满足和精神愉悦。但城市的现代意象却并未进入他们的视野,成为他们审美的对象。”[9]既定的城市小说写作模式是把城市写成金钱、欲望的渊薮。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想尽办法往城里挤,另一方面,在文学世界中,城市却被描写得丑陋不堪。城市文学如果不能把城市迷人的一面展现在文学中,这种城市文学就是以偏概全的,乃至虚假的。在陶丽群的小说中,这种致力于发现、建构城市审美品格的小说虽然在数量上并不占多数,但是弥足珍贵。
二、灰色、势利的城市
在城市小说的传统中以反城市立场批判城市历来是创作主流,城市的负面被夸大,正面被遮蔽。小说家们一边用浪漫主义手法把乡村田园化、牧歌化,一边用批判现实主义手法把城市揭露得体无完肤,甚至形成一种刻意使用粗鄙手法丑化城市的写作风格。陶丽群也未能完全超然于主流之外,她笔下这类小说数量较多,在加入“大合唱”的同时,创作个性不够鲜明。对陶丽群这类小说的分析,也可以看到时下这类城市小说的共同特点。
(一)聚焦城市底层生活
关注底层生活是前些年文学创作中的一种潮流,陶丽群正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创作的。她本人虽然已经成为“体制内”人员,但是早年生活并不宽裕。她熟悉城市底层生活,写起幼儿园保育员、超市导购、保洁员、送水工、汽车修理工等可以说是得心应手。她“敏感地体会到在城市里漂泊与流离的痛苦”[10],在小说中“呈现底层生活,展现底层小人物的命运遭际、悲欢离合,表达了一种深切的悲悯情怀”[11]。
城市底层文学所反映的只是城市的一个方面,底层人民生活窘迫,不得不为生计奔波劳碌。在底层文学中,城市是冷酷的,甚至是丑陋的。陶丽群的小说《醉月亮》描写城市底层的一个大杂院,这里住着下岗工人、“三码仔”车夫、卖笑女、卖酸菜的摊贩、自行车修理工等。《第四个春天》《白》的主人公是保洁员,《礼物》《七月,骄阳似火》《暗疾》《走影》的主人公是超市导购员,《回家的路亮堂堂》《起舞的蝴蝶》的主人公是小商贩,《一个夜晚》的主人公是卖笑女性,《水果早餐》的主人公是送水工。
在这类小说中,由于人物自身能力以及多方面原因造成经济拮据,生活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醉月亮》中的白珍珠和《一个夜晚》中的“我”因为经济窘迫而失足为卖笑女子;《寻暖》中的寻暖为了在城市安身,不得不兼做小贩和暗中做卖笑营生;《七月,骄阳似火》中的小雅、《礼物》中的马克、《夫妇》中的“大伯哥”都是因为经济原因,无法与相爱的人结婚;《第四个春天》里的韦芳芳用肚子里的孩子胁迫包海华与前妻离婚,只为了能够嫁给拿国家工资的人;《入伏》里的四妹一家因为经济窘迫,经常吵架,互相猜忌,最终导致小金跳楼自杀。
在如此严酷的经济压力之下,城市生活必然是灰色的,城市必然是冷酷无情的,但是这仅仅反映了城市的一个方面。这类小说与传统的左翼小说在题材选择、人物设置方面是相同的,只是主题不同。正如左翼小说所存在的局限一样,这类小说也不能反映一个全面的城市。
(二)批判城市中的市侩文化
市侩文化历来是城市文学批判的对象,陶丽群的城市小说也延续了这个主题。在《上邪》中,方青的婆婆是市侩文化的代表,她看不起方青这个乡下媳妇,尽管方青也有城市户口并有体面工作,但婆婆还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她。她说:牛拉到北京还是牛,方青以后就是当大官挣大钱还是个乡下人。面对势利刻薄的婆婆和嚣张的小姑,方青的丈夫百依百顺,最终导致了婚姻悲剧。《恍惚之间》透过一辆电动车揭示人情冷暖,电动车原本只是一种交通工具,却成为财富、身份的象征。单位里只有方大钢与门卫魏老头还在骑自行车,岳母看不下去,给女儿覃晓慧买了电动车,这让方大钢觉得很没面子,他时而还会遭到岳母及大舅子的奚落。在方大钢丢失了覃晓慧的电动车之后,矛盾激化,冲突达到高潮。
在《第四个春天》中,韦芳芳为了能够攀上一个“领工资的”,不惜用肚子里的孩子胁迫对方离婚,最终虽然达到目的,却被全家人鄙弃,孤苦终老。同时,其丈夫的前妻留下的儿女们利用她讹诈卢宝花的儿子,导致卢宝花一家惨死。在《莫西娜的生日》中,身为继母的莫西娜待前妻的孩子如同己出,但是丈夫去世后,随即被孩子们遗弃。在《柳姨的孤独》中,柳姨的婚姻不幸正是因为市侩的父母造成的,他们认为柳姨已经是“公家人”,让她把自己所爱的人让给妹妹,让妹妹也成为半个“公家人”。在《行走在城市里的鱼》中,一对年轻人本该幸福美满的爱情却被两人市侩的母亲毁掉,最终导致李小渔自杀。
市侩文化滋生于市井之中,不仅大城市如此,小城市中更为变本加厉。陶丽群生活于桂西小城,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城市中的攀比之风、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她都深有体会。
(三)粗鄙化的城市写作
陶丽群的城市小说有着两套笔法,与前一类诗化的城市小说不同,在以反城市的文化立场批判城市的小说中,她一方面聚焦城市底层生活,批判城市负面文化,另一方面对城市中的美好事物或者视若不见、一笔带过,或者用粗俗的叙述方式将其粗鄙化。
爱情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也是最富有诗意的生活,陶丽群的城市小说大多围绕婚姻恋爱展开。在这类小说中,她采用类似新写实小说的手法描写城市爱情,爱情变成了“一地鸡毛”般的琐屑生活。在《暗疾》中,“我”与单姓邻居从互有好感到发生亲密行为,琐碎的日常交往叙述得很详细,待到“我忽然生出一种想要此时天荒地老的感觉”[12]时,作家却笔锋突转:“辣酸菜鱼真是好吃,太好吃了,我连汤都没舍得剩”[12],如此便把本来美好的爱情消解了。此后不久,二人情之所至,发生亲密行为,小说中只有粗鄙的肢体描写,两人的精神欢愉仿佛不存在,一场美丽的人类情爱,变成了一次动物交配。在《上邪》中,方青与罗宾在公园相识,两个人一连四个晚上一起喂鱼,即使没有过多的言辞,心灵的默契是不言而喻的,这正是文学要深刻挖掘、重点描写的地方,但是小说以“仅此而已”一笔带过。作家反倒对罗宾的妻子突然冒出来并对方青大打出手做了较为详细的叙述。在小说《白》中,作家对拉丽的日常保洁工作写得很详细,对她与老方相爱并同居却只是轻描淡写。一个女人第一次与男人同居,对她来说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件,在小说中所占篇幅却远远不及一次日常的保洁。这样的详略处理,最终的效果必然是抹去城市生活的诗意,彰显城市的庸俗和粗鄙,把本来诗情画意的生活写成“一地鸡毛”。
当第一位作家这样描写城市生活,人们认为其手法巧妙、举重若轻,或者有一种后现代主义的审美效果。一旦这种写法蔚然成风,成为主流,对于城市的遮蔽就成为必然。如果把城市比作一个人,这种反城市写作就是不给读者展现人的脸和身体,只给读者展示人的排泄物。
陶丽群的城市小说大多为婚恋题材,但是每当写到婚恋中最为激动人心的时刻,最有诗情画意的时刻,作家或做粗鄙化处理,或一笔带过,这种处理方法显然是值得质疑的。以粗鄙的眼发现粗鄙的人,用粗鄙的写法歪曲本来并不粗鄙的事,这就是当前反城市写作的惯用伎俩,这种写法可以往上追溯到王朔的小说,这种写法也在新写实小说中成为滥觞。其实,陶丽群并不是一个与前者立场相同的人,但是她不自觉地被这种大潮裹挟。
在陶丽群的城市小说中,这种粗鄙化倾向不仅表现为回避诗意生活,专注于灰色琐屑生活,还表现为使用先扬后抑的手法消解城市中诗意的生活、诗意的人。先竖起一个高雅形象然后将其击碎,这是王朔式反智小说的惯用伎俩,也在其后所谓后现代主义文学中达到高峰。陶丽群一些小说也承袭了这种写法。在《苏珊女士的初恋》中,男主人公是一位绘画男神、文艺男,从里到外都洋溢着文雅脱俗的文艺气质,但是人们最终却发现他竟然是一个嗜窃成性的小偷。在《水果早餐》中,当送水工老代受到“水果早餐”启迪,与老板娘在咖啡馆约会,享受人生中难得的片刻美好际遇时,却被几个光膀子的混混架到街上一顿暴打。在《当归夫人》中,作家先是塑造一个颇为古雅的“当归夫人”形象,而后又以其不伦的行为将这个形象击碎。在《少年追风》中,作家也先是塑造一个纯洁善良、富有青春活力的少年形象,而后又让他死于一场车祸。美的被毁灭、被击碎,可以造成一种后现代反美学的快感,也可以让情节曲折生动,但是与此同时,也毁灭了城市的美。
三、城市婚恋伦理的变化
在陶丽群的城市小说中,几乎看不到和睦的家庭,女主人公多是单身、离异,即使已婚也是与配偶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女主人公的丈夫或者与邻居私通,或者经常不回家,或者口袋里藏着避孕套。所以有论者说,陶丽群的小说中普遍存在一种“婚恋的残缺”[13]。其实,这种“婚恋的残缺”现象所反映的正是现代城市婚恋伦理与传统的冲突。在现代城市中,人们的婚恋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并对传统婚姻、家庭产生冲击。
在现代城市中,伴随着个人意识的觉醒,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个人与家庭的关系。在个人与家庭之间哪一个才是目的?从婚姻的本质来看,婚姻是人性与社会秩序之间妥协的产物,这种妥协关系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化。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物质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个体只有依赖家庭才能生存,个人幸福是以家庭和睦为基础的。但是在现代城市中,这种经济模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已经被打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各自有自己的职业和社交圈。城市服务业的发展也使得单身生活不仅没有不便,反而更为自由、轻松,其幸福感不亚于已婚的人。这时,人性追求自由、幸福的本性就与以家庭为中心的传统伦理产生了冲突。所以,这不是“婚恋的残缺”,而是现代城市生活所孕育的新的婚恋伦理与传统伦理之间冲突的表现。
按照传统伦理观念,每个人都应该走入婚姻,组建家庭,只有在家庭中才有温暖、幸福可言,单身生活是凄凉的、可怜的。但是,在陶丽群的小说中,一批城市女性却主动选择了单身生活。《白》中的杨老太和拉丽、《柳姨的孤独》中的柳姨以及《卢梅森的旅程》中的卢梅森都是孑然一身。《上邪》中的方青、《入伏》中的落梅最终选择走出家庭。在她们心中,为人妻、为人母不是女人的终极目的,不是女人全部的生命意义。在维持家庭与追求个人幸福之间,她们选择了后者。现代城市社会给她们提供了这种可能。一个城市职业女性不需要依附于男人、依附于家庭。她们在经济上独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再是鲁迅笔下的孤苦无依的祥林嫂和不知明天在哪里的单四嫂子。
在传统婚恋伦理中,由恋爱走入婚姻殿堂、组织家庭是名正言顺的,不以婚姻家庭为目的的恋爱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在这种伦理之下,选择单身的人,不想走入婚姻家庭的人,就失去了爱的权利,俨然变成了和尚、尼姑,否则就被指认为道德败坏。在现代城市人的婚恋观中,个人本位正在挑战家庭本位,主动选择单身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不指向婚姻的爱情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在《夜行人咖啡馆》中,老史与丽妃两人相伴六年,似夫妻又不是夫妻。在《白》中,拉丽与大力相爱相伴一年多,却并没有想过结婚。在《暗疾》中,女主人公与前几任男友的恋爱都不指向婚姻,于是变成了世人眼中的“婊子”。小说详细描写她与单姓邻居的来往,直至二人发生亲密行为,有了“天荒地老”之感,这一切都与婚姻无关。在《礼物》中,小雅与马克分手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马克把结婚的钱寄给了乡下的哥哥,而是“什么东西被时间带走了”[14]。虽然她暗暗为此流过无数次眼泪,但是无法改变这个现实。在这里,婚姻不是最重要的,甚至爱情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小雅内心的感受。
在上述小说中,这类并不指向婚姻的恋爱是纯洁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与之相反,陶丽群还描写了很多无爱的婚姻,他们按照传统伦理结为夫妻,组成家庭,他们在一起的目的只是为了组织家庭,维持家庭,有没有爱情并不重要。与前者相比,这些生活在婚姻中的人却过着无爱的生活,家庭中充斥着冷漠、势利和欺诈。
在《第四个春天》中,韦芳芳与包海华的婚姻是一场讹诈的结果,她毁灭了别人的家庭,最终自己也被家人遗弃。在《莫西娜的生日》中,莫西娜愿意嫁到镇上做一个继母,只是为了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在这个家里不过是一个佣人。在《柳姨的孤独》中,柳姨的妹妹为了嫁给“公家人”,与本该成为自己姐夫的人结婚,一辈子生活在无爱的婚姻之中。《七月,骄阳似火》中的小雅为了能够在镇上有一个栖息之所,不得不去投靠并不爱的人。《入伏》中的落梅与房开山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婚姻名存实亡。即使是《恍惚之间》中的方大钢与覃晓慧,也只能说是在一起过日子而已。按照传统伦理,落梅与房开山的婚姻是合于道德的,小雅、莫西娜、柳姨妹妹的选择也是正常的,即使是韦芳芳似乎也可以理解,可以用生活所迫作为开脱的理由。按照传统婚恋伦理,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身处其中的个人的感受却被忽略了。
在陶丽群的这类小说中,以家庭为中心的传统伦理已经受到现代城市婚恋现状的挑战。人们认识到婚姻家庭是为人服务的,如果在婚姻家庭中找不到幸福就可以脱离家庭。人们追求爱情是为了得到幸福,而不只是为了组成家庭。小说中的人物与过去那些宁愿为家庭牺牲个人幸福的道德楷模、“圣人”“圣母”形象完全不同。这种变化与城市文明密切相关,城市摆脱了男耕女织的经济组织形式,女人在经济上不需要依赖男人,男人可以从社会上得到各种生活服务,无需女人在家做饭洗衣,个人可以摆脱家庭而独立生活。
陶丽群不是一位以思想见长的作家,而是以体验见长,“她只是平凡生活的打捞者,她负责呈现,而不是审判”[15]。她通过书写自身的生活体验,展现城市婚恋伦理的变化。她的小说只是娓娓道来,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蕴含着她的判断。在个人幸福与家庭稳定之间,她选择前者。社会发展是以人的幸福为目的的,如果旧的婚恋观念和伦理风俗已经不符合越来越独立的个体,必然要做出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不是“礼崩乐坏”,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陶丽群的立场显然已经站在现代城市这边,不像一些乡土作家和持反城市立场的城市小说家,把城市丑化为利欲熏心、人欲横流的罪恶渊薮。
随着中国社会城市化的进展,城市小说的数量越来越多,作家的城市生活经验越来越丰富,但是作家们关于城市的书写经验并不丰富,多是沿袭既定的模式,把城市写成金钱和欲望的渊薮。或者以反城市的立场批判城市,或者以偏概全地塑造一个片面化的城市,不能表现城市生活中的美,不能公正地展现城市中崭新的精神文化。可以说,城市文学已经远远落后于城市生活,无力塑造一个丰富多彩的现代城市形象。在此背景之下,陶丽群的城市小说显现出一些独特的品格。她立足自身城市生活经验,突破城市小说既定的写作模式,努力发掘城市中的诗意生活,建构城市文化品格,揭示城市人精神世界的变化。同时,她笔下的城市不是模式化的现代化大都市,而是别开生面的西部小城。广西独特的自然环境、壮族独有的文化习俗使陶丽群的城市小说独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