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和复查结果出炉
2023-03-13本刊讯
中国水产 2023年2期
本刊讯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农办渔〔2018〕68号)有关要求和2021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与复查工作安排,经组织评价、复查和公示,2022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和复查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了2021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和复查结果(扫描二维码查看)。
《通报》指出,对复查不合格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相关规定,撤销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称号。
《通报》要求,各地方厅(局、委)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监督管理,督促示范区落实工作整改要求,加快人工鱼礁建设进度,加强跟踪监测,提升管护能力,有效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促进我国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