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要素价值激活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
2023-03-12黄婧
黄 婧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74)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福建省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实践起点,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与开发利用,“十四五”时期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大力发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进展。虽然数据要素的市场价值潜力巨大,但相对于传统要素而言,数据要素具有资源分散多元、流通风险大、价值后验突出三大特点[1],开发利用具有一定难度。目前,福建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尚处于起步阶段,配置规模较小,成长速度相对缓慢,数据确权、开放、流通、共享、交易、监管等环节存在诸多瓶颈,极大束缚了数据资源的价值释放。随着“数字福建”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为充分发挥福建数据资源优势,有必要从多角度集中发力,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保障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最大限度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1 当前福建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政策法律监管缺位,数据确权尚未明晰
数据要素确权是数据交易的前提,是市场参与者的共同诉求,合理清晰的权利界定机制保障了数据提供者和数据需求者的利益,有利于激发数据交易活力[2]。国内外对数据确权的探索刚起步,政策法规尚处于萌芽阶段,对数据产权的界定仍有空白。已经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虽涉及数据确权相关内容,但没有明确的定位和界定。而包括福建省在内的部分省份围绕数据管理与应用已出台或正在拟定不少地方性法规,但多数未提及数据确权问题。由于数据的权属难以明晰,流通环节受到诸多限制,导致数据资源的价值无法兑现,制约了数据要素作用的充分发挥。例如,一些掌握大量数据的企业由于数据权属不清,对数据是否涉密把握不准,担心开发利用会引发纠纷,或投入大量成本后被叫停,导致利益受损,从而对数据开发利用心存顾虑,不敢投资。
1.2 数据开放共享不足,资源供给效率偏低
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必须实现数据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共享和开放,但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目前数据开放共享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3]。从政府部门看,由于数据具有易复制性,开放共享后容易失去对数据的控制权,加上公共数据分级分类不够规范,审核流程缺乏操作性,导致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不够充分,有价值的公共数据中能向社会开放的更是少之又少。从企事业单位看,多数单位对数据资源的价值认识不足,数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单位、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数据壁垒,导致数字资源的碎片化现象突出。例如,不同行业领域的数据存储设备种类繁多,应用场景复杂多样,导致各行业领域之间或内部业务环节之间的数据难以有序流通,无法实现高效集成共享。
1.3 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流通交易不够高效
自2014年大数据被首次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后,我国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投入和培育力度持续加大[4]。尽管全国各地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但多数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数据要素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数据交易平台是数据要素合规流通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数据交易平台,福建省虽于2022年7月成立数据交易所,但运行8个多月仅实现交易金额2亿元,能拉动的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相对有限。又例如,定价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由于数据要素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全国上下缺乏统一的数据定价规则,一些零散的数据交易定价均为针对特定应用场景的非标准化定价,市场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1.4 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由于当前我国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与规范比较缺乏[5],数据质量评价体系不够健全,不同行业领域的数据难以实现高效融合,导致大量的垃圾数据、矛盾数据或低质数据形成,拉低数据的价值密度。例如,福建省医疗领域沉淀了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病历数据,由于各医院均有独立的操作系统,数据标准格式不一,难以互通互认、协同分析,限制了数据的综合利用。又如,网购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居民的消费行为,由于电商平台众多,缺乏统一管理,数据较为混乱,清洗成本巨大,政府相关部门难以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掌握居民的消费行为,不利于科学决策。
1.5 数据安全面临挑战,监管治理亟待完善
传统要素流通由市场自主匹配,政府的核心职责是维护交易公平性。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一方面会产生负外部性,容易导致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传统监管模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例如,医疗卫生、金融、电信、电力等部门的数据大多涉及公共安全,一旦进入流通交易环节,极易被无限复制,被滥用的风险很高。另一方面,随着数据应用场景的变化,新型数据技术的创新,数据跨行业、跨地区、跨场景的流通,往往涉及多部门协同监管,监管难度提升。例如,当前数据黑市流通较为猖獗,既需要立法监管,又需要通过技术防范,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亟待明确,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6]。
2 激活福建数据要素价值的建议
2.1 优化数据资源高效供给
一是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着力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实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清单化管理,按照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禁止开放3个等级,深化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授权运营使用,强化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有效提升公共数据质量水平,大力探索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确权与市场化运营模式。二是引导企业数据开放流通。积极引导掌握大量数据的互联网企业、平台型企业及金融、交通等行业企业,以数据交易、政府购买、定向开放等方式将自有数据开放至数据市场,探索构建以激励劳动贡献为原则的数据价格生产与受益分配规则,健全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制度,让全社会数据要素实现高效流通利用。三是鼓励个人数据合法利用。在确保安全合规和保障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选取医疗健康、信用、电子商务等领域作为试点,探索高需求、高价值、高风险的个人信息共享利用规范,为个人数据规范化开发利用探索经验。
2.2 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一是搭建数据交易平台。做优、做强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数据资源交易模式,融合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数据流通生态。择优遴选省内有条件的地区、行业领域试点建设数据交易中心,赋予数据交易中心更强的合法性,降低企业合规风险和交易成本,促进更多数据通过平台实现流动交易。二是探索数据资产化管理。积极开展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借鉴我国土地、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登记制度的经验做法,大力推动数据资源资产登记,对数据资源的获取、加工、增值开发、运维处置等环节实行会计核算,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效益模型,对数据资源共享效益实行量化衡量。三是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加大政策创新与扶持力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工具包,大力培育一批数据清洗、法律咨询、价值评估等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涵盖数据采集、存储、加工、交易、传输、销毁等全周期、全链条的数据运营服务体系,做优数据交易产业创新生态。
2.3 夯实数字基础技术支撑
一是加快推动数字领域新基建。加快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实施一批数据要素交易领域的重大新基建项目,集中打造高性能数据中心、计算中心、存储中心与计算节点,夯实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基础。二是加快搭建底层公共基础设施网络。当前,区块链、隐私技术等运维架构复杂、成本较高,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无法高效互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通企业及用户的参与使用。可加快建设区域性底层公共基础设施网络,降低区块链、隐私技术等的应用门槛,大力推进数据要素交易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三是强化关键基础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积极培育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大力推动数据要素在各行业和场景中的广泛应用,形成良性的产业循环。加强密码技术基础研究,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创新,促进密码技术的成果转化,缩小商用密码技术与国际先进密码技术之间的技术差距。
2.4 构建新型监管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数据监管制度规则。以国家组建数据监管部门为契机,探索制定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加快出台涉及数据产权界定、数据开放共享、市场体系建设、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为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探索科技监管新模式。强化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监管“沙盒”,完善多方共同监管仿真生态,通过“沙盒”实验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动态优化治理方案,推动数据监管从人力决策监管转向数据智能决策监管,从事后被动监管转向事前预测监管。三是完善企业内部数据治理规则。对掌握或使用大量数据的平台及企业,可推动其完善内部数据治理规则,系统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对规模较大的机构及企业,应当设置首席数据官,组建专职数据安全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制定一套完整的数据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数据管理质效。
3 结束语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福建省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实践起点,应从多角度发力,强化数据要素的有效支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大力发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