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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世界和工业革命兴起的新思路*
——诺思理论遗产与新制度历史诠释的批判和开拓

2023-03-12

关键词:格鲁财产权工业革命

徐 滨

(天津师范大学 欧洲文明研究院,天津 300387)

有关工业革命起源的理论探索自2000年以来已有多方进展,其中卓有影响的包括第二代内生增长理论、新制度理论、统合增长理论。这些理论已在国际史学研究中产生广泛影响。(1)关于这三种理论进展对历史研究的影响,参见徐滨《工业革命与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近十几年来相关历史解释的理论渊源揭示》,《史学理论研究》2018年第1期第110~121页。新制度理论在最近十余年又迎来了诸多批判和开拓,这些变化也正渗透于相关的历史研究。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 North)是当代新制度理论的引领者之一,他所在学术流派被称为“制度分析学派”(2)新制度理论或新制度经济学有两个主要分支:一个是以奥利弗·E.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另一个是以道格拉斯·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分析学派。参见Claude Ménard &Mary M. Shirley, “The Future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From Early Intuitions to a New Paradigm?”,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2014, Vol. 10, Issue 4, pp.546-551。。该学派的理论一直从历史研究中吸取思想和实证依据,同时也为历史研究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制度分析学派注重历史分析,尤其注重在历史中寻求现代经济和工业革命起源的原因。1993年诺思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些年来,他的理论对相关的历史解释产生了广泛影响。2015年诺思辞世,但他创立的学派正在国际学术界获得更大的发展。当代学术已经体现出日益突出的交叉学科特征,新制度理论的发展本身就是最鲜明的例证。它不仅一直在吸收历史学的研究成果,而且已经融合了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同时,新制度理论也延伸和应用到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其中历史学方面的应用至少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3)诺思1981年出版《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次年就有历史研究著作应用了他的理论。参见Joel Mokyr &John V. C. Nye, “Distributional Coalitions,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the Origins of Economic Growth in Britain”,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2007, Vol. 74, Issue 1, p50。20世纪末以来,诺思理论已为中国的历史学者所了解,并有所借鉴。但笔者所述的新进展主要由该学派的其他学者所开拓,时间集中在诺思停止学术发表后的最近十余年。诺思的“西方世界兴起”主题仍是该学派持续追逐的目标,成果涉及现代经济发生、资本主义兴起、工业革命起源的原因,也涉及对世界历史上发展差异的解释。这些都与国内外学界长期关注的一个更大主题密切相关,那就是现代化起源问题。它试图解释人类如何开启从古代向现代的转型之门。这也构成我们了解它的重要价值所在。所有的新进展都源于诺思的理论创建,即使针对他的批判也是,所以本文将从呈现其理论遗产开始,展示这些学术进程。

一、诺思的理论遗产:西方世界的兴起与制度变迁

2009年是诺思发表著述的最后一年。他一生的著述包括1973年与托马斯(Robert Thomas)合著的《西方世界的兴起》、1981年的专著《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2005年的《理解经济变迁过程》、2009年合著的《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4)这四部著作均已出版中译本,参见道格拉斯·诺思、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厉以平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道格拉斯·诺思《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道格拉斯·诺思、约翰·瓦利斯、巴里·韦格斯特《暴力与社会秩序: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杭行、王亮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此外还有大量论文,特别是1989年的《宪法与承诺》等。这些著述所展现的思想构成本文所称的“诺思的理论遗产”。

诺思将制度定义为“一组规则、遵循程序和道德伦理标准”,或简而言之就是“游戏规则”。规则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但都具有“强制实施的特征”[1]201-202,[2]22。通过对历史的制度分析来解释西方世界兴起或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5)现代经济增长指人均产量的持续增长,而不仅仅是总量的增加。一般认为,这种经济现象最早在18世纪,甚或19世纪才在人类历史中出现。而此前的人类经济活动要么只能创造一定时期的总量增长,要么只能创造短暂的人均意义上的增长。因此,现代经济增长、现代经济、工业革命经常被作为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相关主题为学界所讨论。,这是诺思终其一生的学术追求。在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中,他将自己的理论构架分为三部分,即财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1]7-8在此后的29年里,他不断拓展甚至重建这三个构件,最终形成下述三个理论。(6)需要说明的是,诺思后来并没有定义过新的名称,此处部分提法是笔者为了更好地反映其思想变迁而设计的。

第一个理论构件即财产权理论,是最核心理论。该理论呈现于他一生的主要论著之中,而且相关表述没有明显变化,是三个模块中最稳定的一个。诺思始终坚持如下基本观点:西方之所以最先开始现代经济和工业革命并非因为资本或技术,而是因为形成以个人财产权利为核心的制度。[3]5-7这种制度明确界定了财产的个人属性并为之提供保障,从而激励了经济活动、提高了市场效率。[1]6-7,23经济活动带来的结果和成效被称为“经济绩效”,简称“绩效”。因而,我们可以将这一理论的逻辑总结为产权制度—经济绩效。

诺思和温加斯特(Barry Weingast,也译作“韦格斯特”)对1688年光荣革命的解读是该理论的经典应用。他们认为光荣革命改变了英格兰的政体,私人财产权的安全性得以确立。完善的财产权使财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保障,刺激了财富拥有者将它们投入公共和私人资本市场,从而支持了商业和经济的扩张。最终,英国在18世纪后期走上了工业革命和世界称强之路。相比较之下,法国则没有及时完成制度变迁,结果在18世纪末陷入财政破产、社会动荡。[4]819-830

第二个构件是国家-政体理论。诺思在讨论国家作用时使用的是state一词,意指体现为一种政体或政治机构的国家。他将国家定义为一种暴力组织,有权对一定范围内的人民征税。历史上的国家有能力强制规定某种财产权,从而对经济发展造成有利的或有害的影响。[1]7-8,23,21(7)nation和country经常也可翻译为国家,但语义与state有明显区别。nation侧重于强调构成现代国家的人群,country侧重于地域。诺思的国家相关理论始终使用的是state语义。从1989年开始,他将这一理论转向针对更为具体的国家政体问题,强调英格兰宪政的形成对工业革命的决定作用。[4]805诺思将1688年光荣革命作为英国制度变迁和产权保障的分水岭。他指出,光荣革命创造了代议制政府的宪政形式,让财富拥有者通过议会代表参与政治决策。宪政政府为他们的财产提供了保护,使之免遭政治侵害,现代经济增长和工业革命由此才可以在英格兰发生。[4]828-829此时,诺思将比较抽象的国家具化为控制国家的机构及其组织原则。原来的国家理论演变为国家-政体理论或国家-宪政理论。此后的著作中,诺思基本以政治制度分析替代了国家分析。2005年,诺思提出,欧洲各地在中世纪都形成早期的代议制机构,但到民族国家形成的时代只有英格兰的议会获得了发展,而其他地方的议会都衰落了。英格兰的宪政体制为人民的权利建立了法律上的保护,引发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活动。[5]137-138,142-145

第三个构件为认知-信念理论。诺思在1981年曾提出意识形态理论,希望用来解释人们如何理解外部世界和如何决策。当时他对该理论的表述并不清晰,此后很长时间也就不再提及它。2005年,诺思融合了心理学、人类学的成果来构建新的替代理论。笔者根据其表述逻辑称之为“认知-信念理论”。诺思认为,文化随着人类历史的进展而出现,并对人们的认知和意识产生影响。人们对外部世界、他人等的看法、观念、态度等构成信念或信念体系。根据不同的信念可以建立不同的制度,而制度上的差异将导致经济绩效的差异。信念是内在的、更深层次的,制度是显现于外表的。[5]1-50,103-116早期诺思理论的逻辑链条是产权制度—经济绩效,此时则变成信念—制度—绩效。在诺思学术生涯的最后几年中,他思考最多的就是认知-信念的作用,认为“信念及其演化方式”处于理解制度和历史变迁的核心。[2]25,[6]39

诺思的三个理论为当今新制度学派的理论缔造提供了智慧源泉。该学派的学者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和乔尔·莫基尔(Joel Mokyr)甚至说:“如果没有他的影响、支持和鼓励,我们不能想象我们将如何工作。”[7]252009年以后,诺思就罕有作品发表,也未再提出新观点。(8)这一年学界提出了“新新制度经济学”(New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NNIE)的概念,参见Peter Spiegler &William Milberg, “The Taming of Institutions in Economics: The Rise and Methodology of the New New Institutionalism”,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2009, Vol. 5, Issue 3, p309。自2009年迄今,这一学派依然在不断壮大并提出诸多理论拓展,对来自各方的质疑和挑战做出了应对。这个时期诺思理论仍构成该学派的主要基础,同时多学科理论相融合的特征也清晰地展现出来,且学派发展已呈现出多分枝并进的趋势。本文下述的三类进展分别是达伦·阿西莫格鲁(Daron Acemoglu)等在“榨取与包容的制度选择”方面的历史分析;乔尔·莫基尔等在“信念与制度的技术创造力”方面的逻辑构建;杰弗里·霍奇逊(Geoffrey M. Hodgson)在“制度与财产权的理论重塑”方面的尝试。此外,近年来融合其他经济学理论也是一个重要的趋势,如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将博弈论引入制度理论中来分析制度变迁的过程[8],范赞登(Jan Luiten van Zanden)结合内生增长理论和统合增长理论对工业革命的起因做出解释[9]。但基于篇幅所限,此处不再述及。

二、榨取与包容的制度选择:因势而变

基于诺思的制度概念,阿西莫格鲁及其合作者早在21世纪伊始就赋予了它新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他们的分析体系。实际上,许多新制度学者都采用了诺思定义的某些变体,这已经成为新制度理论发展的一个趋势。[10]154阿西莫格鲁等将制度具体区分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两者均由社会成员的选择决定。[11]389-392这种划分方法在诺思那里是不存在的。笔者将其称为“二维制度理论”。阿西莫格鲁等认为,政治制度比经济制度处于更优先和重要的地位。英国最先开始工业革命的原因是其政府的形式有利于保障财产权,而财产权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并决定经济绩效的优劣。[11]395,453由此可以看出,阿西莫格鲁等的二维理论有两个承袭特征:一是从诺思的产权-经济绩效理论出发提出了他们的经济制度定义,同样以财产权为核心;二是从诺思的国家-宪政理论出发,定义了政治制度。

2012年,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James A. Robinson)出版了《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从全球的历史视野分析了自人类文明发端以来,特别是中世纪以来,为何有的国家或区域出现了现代经济发展,其他地方却无法出现。

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将早先的二维制度结构进行了再划分。经济制度细分为包容性经济制度和榨取性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细分为包容性政治制度和榨取性政治制度。包容性经济制度具备“保障私人产权、建立公正的法律体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特征,允许人民大众参与经济活动、发挥自己的才能,具有与之相反特征的就是榨取性经济制度。[12]74-76(9)本文引用和评述此书以2012年版的英文本为依据。此书已有中译本,参见德隆·阿西莫格鲁、詹姆斯·罗宾逊《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李增刚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版。包容性政治制度需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国家具备集中的政治权力,使之有能力担当实施法律和秩序的角色;二是国家权力分配于社会之中并受社会制约,即具备政治多元性。所谓包容性政治制度就是国家既具备集中的权力,权力还必须受到制约(或政治多元性)的制度。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能兼备上述两个特征,那么这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就是榨取性的。在二维四分的制度关系上,阿西莫格鲁等仍强调政治制度是经济制度的基础。[12]79-82(10)阿西莫格鲁等此处使用的“国家”一词为state,与诺思的用词一致。

阿西莫格鲁等用四种制度——包容性经济制度、榨取性经济制度、包容性政治制度、榨取性政治制度,来解释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与不发展的原因。他们将基本观点简述如下:在人类历史中,只有同时形成包容性经济制度和包容性政治制度的地方才会出现长期的经济增长、社会繁荣、人民富庶。而相对照的,任何形式的榨取性制度一般会导致经济难以发展、人们贫困羸弱。榨取性制度虽然也可能造就一时的经济增长,但不可能持久。这些制度是“理解民族成败原因的核心”。某种制度形成后并不是永恒不变的,榨取性制度也可能向包容性制度转变。反之亦然。制度之所以会发生转变是因为历史发展的结果不是预先注定的,而是“因势而变的(contingent)”。[12]83,110,132阿西莫格鲁等所谓的“因势而变”,意指事件未来的发展趋势取决于现在发生什么、如何应对以及所产生的结果。历史不存在必然性,也不可以用偶然性来理解。这是阿西莫格鲁等对制度变化方向的关键阐释。

阿西莫格鲁等以制度发展的“因势而变”来解释欧洲历史上的兴衰。比如,古罗马曾拥有相当的经济成功,远途贸易也得以发展,原因就在于其具备某些包容性制度。但在罗马共和国转向帝国的过程中,制度变得越来越具有榨取性特征,最终导致内斗、政治不稳定,从而日益走向崩溃。中世纪晚期的威尼斯因其经济制度具有较大的包容性,经济创新得到鼓励,曾一度出现了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势态。然而,城市的政治寡头后来越来越垄断经济机会,排斥竞争和新来者。政治制度因此变得越来越具有榨取性,经济制度上的包容性也因之丧失。威尼斯最终导向了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榨取性制度。这些变化导致其彻底衰落。[12]152-158

因势而变的制度变迁同样用于解释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因,且阿西莫格鲁等在因果叙事中明确将政治制度作为经济制度变迁的基础。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格兰与欧洲其他地方一样,经济制度是榨取性的,同样不可能创造经济增长。从14世纪开始英国出现了有益的变化,经济、政治制度变得越来越具包容性。当时的黑死病导致英格兰人口锐减,“大规模的劳动力缺乏,动摇了封建制度的基础”。到16世纪初,欧洲的东西部分开始出现制度上的差异。在西欧,劳工免于封建义务,成为市场经济的关键部分;而在东欧,劳工陷入更深的农奴制,只能为西欧生产农产品。黑死病是关键性节点,颠覆了社会原有的经济政治平衡。在英格兰,它打破了榨取性制度的恶行循环,为包容性的制度开创了道路;在东欧,它却强化了榨取性制度,即第二次农奴制。1688年的光荣革命又为英国带来了更为关键的变革,造就了包容性政治制度。在此政治制度之上,政府采用了能够激励商业活动的经济制度,产生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结果并最终引发了工业革命。这一逻辑关系也适用于欧洲大陆。经历1789年大革命,法国创造了包容性政治制度,并将其强行扩散到其他地方。结果,法国和这些地方都参与到19世纪的工业化中。[12]98-103,208,288-289阿西莫格鲁等最近的研究仍坚持:良性的政治制度转型对未来长期的经济发展更为有利。[13]96

既然包容性政治、经济制度能够创造持续的经济增长,能够使整个社会变得富有,那么,为什么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国家不愿选择这种制度呢?阿西莫格鲁等人给出的解释很发人深省。按照他们的观点,榨取性制度之下国家权力和经济机会都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维持这种制度就是维持他们的各种既得利益;而趋向包容性制度的变化虽然有利于全社会,但会导致那些精英失去自身利益。因此,这些国家的掌控者就要强烈地抵制制度变迁,从而造成形成包容性制度的巨大阻力。19世纪哈布斯堡王朝、俄国都曾抵制工业化的变革,原因是担心自身利益不稳定和丧失。[12]132,243-244

近年来,一些学者已在制度分析中赋予政治制度优先地位,其中阿西莫格鲁等的观点是最具代表性的。其他持类似观点的也不少见。例如,亚诺夫斯基(Konstantin Yanovskiy)等认为,法制民主为私有财产权提供了保障,能够长期刺激私人储蓄、投资和经济增长[14];加斯特森(Mogens K. Justesen)等也主张,只有财产权保护被置于分权的政治制度中,才能产生经济增长[15]。这一趋势同诺思本人的观点具有某些一致性。不过,诺思并不将制度做政治与经济上的明确划分,也不将政治置于比经济更高的地位。通过对照可以发现,当今的新制度分析理论在这一点上开始与诺思的理论出现分化。

三、信念与制度的技术创造力:增长的文化

诺思将制度作为解释现代经济增长和工业革命发生的根本,但忽视了历史上技术变化的作用。显然,一场前所未有的技术创新是英国工业革命的重要特征,且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中技术的影响也很突出。制度与技术的关系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一点成为诺思理论的薄弱环节,且不断遭到质疑。一些质疑来自新制度理论的反对者,另一些则来自新制度学派自身。质疑刺激了新制度学派在追求技术问题上的理论开拓。从2007年起,该学派的乔尔·莫基尔、理查德·利普西(Richard G. Lipsey)、杰弗里·霍奇逊等都指出,解答工业革命起因的问题,必须考虑技术进步的作用。[16-18]

诺思的认知-信念理论是他晚年发展成型的理论,用于解释制度的形成。近十余年,新制度学派的学者将该理论拓展到解释技术创新的出现。2017年,格雷夫和莫基尔主张“18世纪西方信念和制度的演化”是解释西方兴起原因的根本所在,二者“触发了工业革命以及……现代科技的兴起”。他们还批评诺思没有对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创新给予应有的重视,而这才是导致历史变化的关键事件。[7]32-33,39-43同年,莫基尔出版了《增长的文化:现代经济的起源》,该书堪称阐述信念、制度和技术创新三者关系的代表性著作。

莫基尔在《增长的文化:现代经济的起源》开篇即指出,诺思理论的缺陷在于没有解释历史上的科技发展,也就不能完整解释工业革命的发生。[19]4-5,16他的工作就是应用诺思的认知-信念理论去弥补这一不足。他将文化定义为“一整套信念、价值观和偏好”,并认为文化是形成制度的基础。[19]8-11这一观点完全来自诺思。在此基础上,莫基尔建立了自己的理论框架。他认为,西方文化的变迁成就了技术进步。文化可以改变人们对自然界的态度,从而直接影响技术;也可通过创造和培育某种制度而间接影响技术。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文化就是“增长的文化”。[19]7他的理论呈现的是一个文化—制度—技术逻辑框架。文化和制度对技术的这种作用是诺思理论中所没有的。

根据上述理论,莫基尔去论证缘何西方的文化孕育了技术进步,从而支持了工业革命和现代经济增长,而其他的文化未能做到。他将目光聚焦在1500年至1700年间,认为这是西方社会奠定“现代增长的文化基础”的时代。在此之前,欧洲和亚洲在技术上虽各有短长,但并不存在差距。然而,1500年以后文化上的差异却使欧洲与亚洲开始走上不同的发展路径。[19]6,148莫基尔的解释逻辑按照历史线索可以大致总结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欧洲“增长的文化”的孕育。这种“增长的文化”自欧洲中世纪开始孕育,它带来了技术进步并支持了工业革命的发生。中世纪欧洲形成具有重大意义的两大特征——政治碎化和思想文化一致性。政治碎化是西欧封建王国的特征,即权力分散、缺乏集中的国家强权。所谓思想文化一致性指的是欧洲共同继承了古典拉丁语文化和信仰基督教。共同的文化环境有利于文化和观念跨地域传播。碎化政治为欧洲各种自治或半自治组织提供了土壤,如大学、行会、城市等。不同的思想在这些地方可以共存,多元主义由此生发。到近代早期,学术界仍可以相对独立于统治者。政治碎化和多元主义有助于新思想的出现,而共同的文化环境使新思想易于传播。[19]170-182,215-216

其次是新科技信念如何出现和传播。上一个环节为新科技信念提供了生存和扩散的土壤,但如果没有种子,新信念也不会萌发,更不用说传播了。新的科学信念通常仅在个别人中产生,不大可能在整个社会中同时涌现出来。在任何社会中,绝大多数人肯定已经接受了既有的旧信念,让这些人抛弃旧信念、接受新信念绝非易事。而且,仅凭少数具有新信念的人不可能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需要社会广泛地接受新信念和参与。莫基尔为此创造了一个“文化企业家”的概念。文化企业家不采用既有的文化,而是有意识地创造新的,并可以用一对多的形式将新思想传播给大众。历史上的穆罕默德、马丁·路德、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查尔斯·达尔文就是这样的人。[19]59-60莫基尔在这个环节上一直坚持少数社会精英的关键历史作用。[20]

最后是解释工业革命和现代经济在欧洲的出现。莫基尔先解释了在欧洲文化共同性之下,为何工业革命仅在英国率先发端,而非一个同时发生的普遍现象。他将英国的这种独特性归于清教运动的出现。清教徒将辛勤工作和人的天分视为敬神的美德,认为可以因此获得物质奖励。故而,17世纪后期许多英国科学家视科学研究为一种敬神的方式。英国的宗教与科学由此就具备了一个共同的基础,使得英国的“文化环境特别有利于技术创造力”[19]227,231,246。新信念由此成为应该获得鼓励的事物。这令英国从欧洲文化的共同属性中脱颖而出。不仅如此,英国还诞生了欧洲杰出的文化企业家——弗朗西斯·培根和艾萨克·牛顿。培根的著作将自然哲学与工匠、农场主所需的实用知识连接起来。培根死后,其追随者又将他的经验主义思想更广泛地传播给大众。牛顿则改变了大量受过教育的人的思想,使他们相信可以通过自然法则理解世界。[19]81,85-86,104这样,莫基尔设想的“一种进步中的、特别是经济进步中的信念”就有机会形成,并最终颠覆了旧信念。在欧洲漫长的历史中,人们曾经认为世界上已没有未知的知识,而且将财富积累和创造视为罪孽。新文化信念将这些旧信念完全颠覆。人们开始接受新知识是存在的、可以获得的,物质进步也是可以追求的。结果,英国的新信念、新文化比欧洲大陆更有利于新知识的产生,也更有利于制度向鼓励创新的方向转变。[19]19-20,286

继英国首创之后,工业革命和经济增长也在欧洲快速传播。莫基尔将其归于欧洲文化的共性——政治碎化和思想文化一致性。这两个特征形成于中世纪且一直延续下来,没有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完全消失。到18世纪中期,即使在绝对君主制国家,对不同意见的镇压也主要是形式上的。同时,由于各国间的军事竞争给君主造成压力,所以他们愿意接受一些改变来增强实力。[19]166-167,178这样,新信念在欧洲的传播就具有了天然的优势。在莫基尔看来,启蒙运动中的其他文化因素同样也是信念—制度变迁的外在表现。这些因素包括社会契约的政治权力观念、执行机构的限度、表达的自由、思想的可争论性、宗教宽容、经济活动和贸易道德、财产权的神圣性等。所有这些信念的产生和普及成为现代经济的文化支柱,导致工业革命和物质增长。[19]267,341直到最近,莫基尔仍反复强调 “知识和技术、制度和文化的增长”驱动了工业革命,且少数知识精英的作用是关键的。[21-22]

新文化史是近几十年来西方史学界的一个潮流,至今仍可谓方兴未艾。莫基尔、格雷夫等从文化视野思考西方兴起问题,不能不说与这一学术动态有一定关系。他们用文化、信念、制度的关系试图弥补诺思在技术因素方面的缺失。技术创新无疑涉及人类的思维过程,文化、信念、制度则都可以体现为某种思维模式或定式。莫基尔等找到了思维与技术的联系,这是他们对新制度理论的一大贡献。当然,学界在多大程度上认同他们的观点还有待观察,未来的争论应该同样不可避免。

四、制度与财产权的理论重塑:资本化财产

霍奇逊在拓展新制度理论中做出了与众不同的贡献。作为该学派的重要学者,他开始颠覆一些以诺思为代表的重要观点,进而试图重塑制度和财产权在历史上的作用。霍奇逊的重新构建从对本学派主流观点的两个质疑开始。

其一,从诺思到阿西莫格鲁等都认为有保障的财产权导致现代经济的出现和工业革命。霍奇逊明确地反对这一点,这是他与其他新制度学者最大的不同。他认为该观点忽视了一些财产权保障的复杂性,因而难以成立。最明显的反证就是美国奴隶制。奴隶曾是主人的合法财产并受法律保障,废除奴隶制无疑侵害了这种财产权。当然,霍奇逊并不认为奴隶制具有正当性,而是指出财产权理论存在不合理之处。[23]121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内战导致奴隶制被废除,此后美国经济获得了更好的发展。诺思等人的理论无法解释这一基本史实。霍奇逊的批判正击中了主流观点的要害。其二,霍奇逊也否认该学派的另一个主要观点。该观点主张在中世纪的英格兰财产权并不能得到保障,1688年光荣革命后保障财产权的制度方得以确立,工业革命才在此后发生。(11)该观点由诺思、阿西莫格鲁等持有,但霍奇逊文中只提及了后者。参见Geoffrey M. Hodgson, Conceptualizing Capitalism: Institutions, Evolution, Futur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5, p122。实际上,诺思早已提出1688年光荣革命对财产权保障的分水岭作用。参见Douglass C. North and Barry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nd Commitment: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Governing Public Choice in Se-venteenth Century England”,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1989, Vol. 49, No. 4, pp. 828-829。阿西莫格鲁等的相应观点参见Daron Acemoglu, Simon Johnson and James A. Ro-binson, “Institutions as a Fundamental Cause of Long-Run Growth”, in P. Aghion and S. Durlauf, eds., Handbook of Economic Growth, North-Holland, 2005, p393。霍奇逊则认为,至少从13世纪起英格兰的财产权已得到很好的保障,光荣革命没有改变原有状况。由于当时的财产权中残留了许多封建义务,造成财产不容易进入市场,因而这种财产权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23]122-123

霍奇逊在质疑和否定中开辟自己的新路径。他以定义“资本主义”的方式尝试重塑新制度的财产权理论。他表示,资本主义的“关键变化开始于16世纪后期的英格兰,并在18世纪得到巩固”[23]170。可以看出,这仍是一个最终指向工业革命或现代经济发展的主题。

霍奇逊逐一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一系列要素,其中以国家、法律和财产权三者最为重要。(12)霍奇逊所定义和分析的资本主义必备因素还包括货币、金融、资本、市场、公司、劳动等,本文因篇幅所限仅述及与资本主义兴起关系最密切的三个因素。这些要素与诺思理论所涉及的有很大不同。关于国家对资本主义兴起的作用,霍奇逊比诺思更为重视。(13)霍奇逊在讨论国家时所用的词是state,与诺思同。诺思强调的是国家能够影响经济发展,霍奇逊强调的则是国家是资本主义的创造者和维护者。依霍奇逊所言,“资本主义、财产权、货币、市场和企业都依赖于国家,并一定程度上由其建立”[23]7-8。他的这一观点可以近似理解为:国家是资本主义乃至工业革命或现代经济的原动力。法律是资本主义的核心制度之一,且只能通过国家才能发挥作用。[23]99对财产权的诠释是霍奇逊的重要创建,也是他重塑新制度理论的支柱。他认为资本主义需要有保障的财产权,但仅有财产权并不能让资本主义发展起来。资本主义需要的不是静止的财产,而是流动的财产——资本。[23]125-126财产只有转化为资本才会产生利润,这是资本主义对财产的要求。土地在光荣革命时代仍是英国最大份额的财产。如果这部分财产能够流通起来,就会产生巨量的资本。按照霍奇逊的思路,当财产权变成包含了土地抵押和进入市场的权利时,它才成为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发展的原因。[23]2,104

将三大要素关联在一起,霍奇逊所谓的资本主义的整体特征便清晰地展现出来,即国家不能侵犯个人财产权、国家要建立保护个人财产的法律、法律要允许财产以抵押和流通的方式实现资本化。从中世纪晚期开始到17世纪,银行、信贷、财产抵押等已先后在意大利、尼德兰发展起来。然而,霍奇逊认为,直到1688年包括英国在内的所有欧洲地区都还没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资本主义发展的必备要素。

霍奇逊将1688年光荣革命确定为英国能够最先走向工业革命的命运转折点。17世纪的英国已经具备现代国家的特征,其法律也对财产提供保障。光荣革命后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变化使英国独具最后的关键要素——法律授权和保障财产资本化。这些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1688年威廉和玛丽入主英格兰,英荷成为同盟。荷兰商人和金融家进入英格兰并将其金融创新引入,英国在金融业上的相对落后局面得到根本改变。[24]93第二步,光荣革命之后英国进行了多场海外战争,包括1688—1697年的“九年战争”、1701—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18—1720年的“四国同盟战争”、1740—1748年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等。在1688—1763年的76年间,英国有45年都在进行战争。连续的战争带来巨大的财政支出。光荣革命改变了政体,议会对财政开支拥有更大的控制权,通过发行国债而非仅靠税收来支持军费开销。英格兰银行由此建立,伦敦的银行业也发展壮大。[24]94-95这形成一场由国家财政制度变革引发的金融革命。第三步,金融体系发展的同时,英国最早解决了可交易财产的法律保障问题。1704年法律赋予银行信用票据交易的合法性,此后涉及财产抵押、交易的法律不断得到巩固。[23]162土地财产的交易问题也在1688年后得到解决。这一变化更为重要,因为土地是当时最大份额的社会财富。通过地产法和圈地法,地产逐渐变得可以销售和抵押,其过程延续到1760年后的工业化时代。[24]87至此,英国具备了导致资本主义和工业革命发生的最后条件,“资本主义的精灵就从瓶中释放出来”[23]162。这些变革之所以在光荣革命之后几十年相继出现,是因为它改变了英国的政体,国家权力转移到地主阶级手中。地主阶级组成的国家机构当然愿意支持他们希望做的任何事,比如圈地。霍奇逊看到,18世纪后期的圈地运动带来了大量的土地抵押和交易,这个财产金融化的过程对理解工业革命很有价值。[25]

霍奇逊对诺思理论的批判非常深刻,这种在自我否定中打破窠臼的做法确实难能可贵。不过,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在他对财产权的重构中隐现着诺思的影子。诺思和温加斯特在1989年的论文中详述了如下的历史和逻辑:光荣革命带来了财产权的制度保障,从而激励人们将财产投入国债和私人资本市场。霍奇逊否定这一逻辑链条的前一半,却从后一半中得到启发。人们能够将财产投入国债和资本市场,当然意味着有权利将其用于抵押和交易。财产抵押和交易的权利比财产稳固的权利更重要,因为这将使财产变为资本,资本主义或现代经济才能发生。这是他与诺思在财产权理解上最大的不同。此外,霍奇逊以追溯和界定资本主义概念的方式展开他的理论逻辑,这种思路与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过去几十年对西方各学术领域的影响不无关系。(14)霍奇逊在著述中提到了这方面的影响,参见Geoffrey M. Hodgson, Conceptualizing Capitalism: Institutions, Evolution, Future, p184。

五、结 语

自《西方世界的兴起》发表以来,以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分析学派仍在不断扩展其世界性的影响,展现出勃勃的生命力。与此同时,诺思及其同道者也收获了高度的学术声誉。该学派的发展展现出下述特征。其一,自我修正和自我完善。这一特征从诺思开始,为诸多新制度学者所拥有。诺思抛弃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将该理论原有的理念改造为认知-信念理论,并将此置于其晚年理论逻辑的核心。阿西莫格鲁等几次对制度概念进行层级细分,使之更明确地与所讨论问题相契合。当然,此处所谓的“自我修正、自我完善”是从学者自身角度说的,本文并不一定认可其后来的历史解释更具说服力。其二,进展不是以故步自封、自说自话的形式发生的,而是在继承和质疑诺思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制度分析学派是在诺思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承袭的特征毋庸置疑,但它同时也通过质疑来发展自身,这一点更值得注意。诺思理论没有给予技术与增长的关系应有的关注,其实这一缺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十分显著,而对此的许多质疑都来自该学派自身。每一个成熟学者的学术根基都是多年铸就的,一般情况下谁都不希望它暴露出重大的缺陷,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已有成果将失去价值。然而,莫基尔等却是主动地寻求自我体系的不足,并尽力弥补,而不是自欺欺人地视而不见。他们勇于正视问题,努力通过解决问题来坚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尽管现有解释逻辑多少有些复杂而牵强。其三,敢于正视反对者的批评,并吸取合理性观点。新制度分析学派的许多观点都遭到来自外部的质疑和否定,但该学派的许多学者都能够像霍奇逊一样从反对声中找出一些合理的成分,并吸收到自己的理论中来。学者不应因为已经持有某种观点就去坚持它,而应因为其合理性去坚持它。所谓合理性,就是不仅道理上有逻辑,而且事实上也要合乎同一逻辑。这是一个学者应有的学术素养。

之所以出现这些理论开拓,是因为新制度理论并非无懈可击。新制度理论的学者在过去十余年的努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某些问题,但对另一些问题仍然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19世纪的东亚、土耳其、俄罗斯在很大程度上都抵制西方的政治信念。抵制是合乎莫基尔理论的,因为这些地方在文化和制度上与欧洲缺乏共同性。然而,这些地方并无多大障碍地接受了来自西方的另一些新知识,尤其是武器、工程等。这令莫基尔无法做到自圆其说。美国破坏了奴隶主的财产权,却实现了工业化和更好的经济发展。对于霍奇逊发现的这个理论漏洞,他自己的财产权理论依然无法予以弥合。他只论证了仅有财产权保障并不足以引发工业革命,但解释不了在破坏财产权的情况下工业革命居然也能发生。有研究发现,“二战”后的日本当局曾通过强制手段改变财产权,但这种做法显然并未阻挡经济奇迹的出现。[26]实际上,诺思、阿西莫格鲁、格雷夫等几乎所有新制度学者都无法合理回答这个问题。新制度学理论的确取得了更大的影响,但质疑的声音也在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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