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大科学商业论坛的制度经验及对我国的政策启示
2023-03-08黄振羽张凤梅
黄振羽,张凤梅
(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
1 研究背景
“十三五”规划时期,我国决定在北京、上海、合肥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大科学装置集中地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目标直指原始创新和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国家“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把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政府纷纷提出了各自的大科学装置建设计划,并在各自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述了诸如大科学装置能够提升辖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实现发展动力转化、全面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以及建成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等科技创新发展愿景。
面对我国对大科学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基于实验室的技术转移模式或基于科技园区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等传统模式仍然是主要的制度载体,诸如美国的国家实验室或英国的哈威尔科创园等也因此成为了典型的国际经验研究和借鉴对象,如刘云等[1]和张玲玲等[2]的研究。以大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需要广泛的跨边界合作,但传统模式容易抑制而非促进这种合作。从现有实践看,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都在试图独立建设大科学实验室,或以“科学城”“科技创新中心”等名义独立发展大科学科技园区。因此,有必要探寻新的制度模式来应对我国的发展需求。
欧洲大科学商业论坛(Big Science Business Forum,BSBF)的实践经验值得研究。在2018 年举办的第一届BSBF 中,来自欧洲30 个国家的500 多家公司派出了超过1 000 名代表参与论坛,欧洲大科学组织则通过此次论坛为参与的公司提供了价值数十亿欧元的采购机会和订单[3];而根据2022 年BSBF 的采购指南,当年与会的大科学组织和产业组织将讨论关乎未来几年的、价值387 亿欧元的大科学投资[4]。BSBF 映射出的图景,正是不同国家的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之间的跨制度、跨组织边界合作。尽管BSBF 在欧洲取得了具有影响力的成效,但截至2022 年12 月,除了科技部于2017 年发布的1 篇2018 年BSBF 预告和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发布的1 篇我国代表团参与BSBF 2018 的新闻稿外,我国的其他公开渠道鲜有BSBF 的报道。为此,本研究将以BSBF 2022 为研究对象,探讨国家主导的大科学俱乐部、大科学组织跨国采购的集聚效应以及大科学技术供需信息有效对接方面的制度经验及其对我国大科学发展的政策启示。
2 国家主导的大科学俱乐部制
在经济学中,俱乐部是指有成本分摊机制和加入门槛机制、要求成员作出某种政策承诺的排外性收益分享机制[5]。从俱乐部的定义看,BSBF 就是一个由欧盟成员国主导形成的大科学俱乐部制。一方面,BSBF 的主办单位充分彰显了国家主导特点。2018 年,丹麦高教与科学部在哥本哈根主办了首届BSBF;第二届BSBF 于2022 年10 月初在西班牙的格拉纳达举行。如表1 所示,西班牙是BSBF 2022 的东道国,其科学与创新部同科技部工业技术发展署、能源及技术研究中心等共同构成了BSBF 2022 的主办单位,工业联络官组织(Industry Liaison Officers,ILO)和欧洲11 个著名大科学组织是BSBF 2022 的联合协办单位。其中,ILO 是致力于促进欧洲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合作的中介组织,其组织成员来自欧盟成员国的科技管理部门和大科学组织,例如丹麦ILO 致力于在大科学市场上推广丹麦的技术,为丹麦企业与大科学组织之间搭建起联系与“桥梁”,并经常性地对企业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到大科学组织参观学习;大科学组织主要是由多个成员方共同出资运营的政府间大科学组织,如欧洲核子研究中心、欧洲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等,这些组织将代表各自的成员方在BSBF 中作出交易决策。
表1 BSBF 2022 的组织者
另一方面,BSBF 的大科学组织主要面向其成员国进行招标采购,呈现出典型的大科学俱乐部制特点。以CERN 为例,其资金主要由成员国提供,因此其采购主要面向成员国的产业组织。CERN 采用工业回报系数标准来帮助各成员国在大科学投资中获得平衡的工业回报,如果一个成员国的工业回报系数低于CERN 工业回报系数的目标值,则该成员国被视为“平衡不佳”(poorly balanced),反之则被视为“平衡良好”(well balanced);并制定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标准,使得平衡不佳的成员国企业在投标中获取优势。与此同时,CERN 成员国任命本国ILO,成员国ILO 将CERN 的采购信息传达给本国的产业组织并为其提供制度支持和咨询建议,而产业组织可以在CERN 网站上查找到本国ILO的相关信息并与之联系。虽然有的大科学组织(如F4E)在面向成员国产业组织进行招标,同时其招标活动也会在全球范围内开放,但往往会有额外的限制条件,如当成员国存在不充分竞争时,允许非成员国的产业组织参与采购活动。
3 大科学组织跨国采购的集聚效应
大科学装置的建造不仅属于高风险领域,且其建造所需的往往是难以量产的、技术尖端的非标部件,甚至由于大科学装置的先进性和高耗资等特点,国家在特定科学领域往往只投资建设1 台大科学装置作为该领域的公用研究设施,因此,当大科学装置的数量有限,无论是出于风险规避、规模效益还是成本与收益考虑,产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参与动力。那么,大科学技术在BSBF 中是如何转变一个商业领域的?笔者认为,这种转变得益于欧洲大科学组织在BSBF 上进行跨国采购带来的集聚效应。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2022 年的BSBF 设定了15 个并行论坛,用于展示欧洲各个大科学组织拟进行采购的大科学技术,而跨国的大科学技术集聚带来了规模效益。表2 展示了部分大科学组织拟采购的部件或技术,除了11 个作为主办单位的大科学组织外,还有数十个来自欧洲各国的附属大科学组织(affiliated big science organisations),这些组织为欧洲各国的产业组织提供了各自的未来采购计划。
表2 欧洲部分大科学组织拟在BSBF 2022 采购的部件/技术
另一方面,跨国采购不仅仅带来了技术集聚,更重要的是,欧洲各个大科学组织的产业政策资源集聚。例如,为促进中小型企业(SME)融入大科学技术交易市场,欧洲的大科学组织推出了一系列有利于SME 发展的产业政策,2022 年的BSBF 更是专门为SME 开设了“SME Involvement and Key Aspects for Procurement”分论坛。欧洲大科学组织的决策者认为,由于SMEs 不受大型企业特有的僵化组织结构的阻碍,可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当需要在特定技术领域开发和制造少量特别创新的部件时,SME 可以更好地适应大科学组织在这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6]。基于此,在确保国家、技术和SME 规模之间适当平衡的情况下,2022 年BSBF 选择了21家欧洲SME 参与论坛的展示和技术交易(见表3)。
表3 入选BSBF 2022 的欧洲部分中小型企业简介
4 大科学技术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
组建BSBF 是欧盟国家间组织联合建立欧洲大科学市场的一个具体措施,因此“如何实现大科学技术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是贯穿BSBF 2022 的核心议题。一方面,大科学组织通过BSBF 2022 提供的议程安排向产业组织提供详尽的采购计划、投资项目、技术转移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介绍,如上述并行论坛集聚了欧洲大科学组织的部件和技术采购需求;同时,BSBF 2022 将通过两次全体大会对“欧洲大科学市场的投资潜力”(The Investment Potential of Europe's Big Science Market)和“从产业角度分析如何与大科学组织开展业务”(How to Do Business with Big Science Organizations From an Industrial Perspective)两个议题展开讨论,帮助参会的产业组织了解大科学市场的基本情况与投资潜力、不同类型大科学组织的采购规则、如何发现大科学组织中蕴藏的商业机会、促进欧洲工业能力和创新的产业政策、知识产权规则和模式等。
另一方面,BSBF 2022 通过设立B2B/B2C 会议,为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的直接交易及技术转移提供了制度支持。B2B/B2C 会议是大科学组织和主要承包商、供应商和其他参与企业建立联系的独特方式,为有意向合作的参与者提供了更多了解彼此的机会,促进与大科学有关的商业合作达成。例如,BSBF 2018 就举行了约800 场B2B/B2C 商务会议[3]。此外,B2B/B2C 会议的技术转移通道(technology transfer track)为参加论坛的大科学组织和产业组织提供一个平台,用于分享和寻求在大科学或其他市场具有跨市场应用价值的技术(见表4)。
表4 欧洲部分大科学组织在BSBF 2022 提供的技术转移项目
5 政策启示
2021 年4 月—5 月,笔者围绕大科学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开展专家访谈发现,对于两者关系的认识存在一定争议。具体而言,学界认为大科学装置的建造及运行有利于产业技术创新和创新系统建构,如张玲玲等[2]、王贻芳等[7]、黄振羽[8]等人的研究结论;而受访专家则认为“建设大科学装置的费用巨大、建设周期长,企业往往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投资”或“大科学装置并不是生产工具,而是用于基础研究”。此外,地方政府对大科学装置的热衷引发了黄振羽等[9]学者的担忧。笔者认为,我国在促进大科学商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上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这也是导致上述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大科学装置的公共性、投资与回报之间的超长期关系,政府必须考虑到基础科学研究之外的其他效益。正因为如此,我国开始重视大科学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这在“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中均有体现。然而,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和传统模式的沿用,使得我国的大科学发展尚未能突破行政体制的桎梏。BSBF 的制度经验对我国大科学发展的制度建设有以下政策启示:
探索建立大科学俱乐部制度,促进我国地方政府跨边界合作共建大科学组织。大科学俱乐部制度是BSBF 得以举办的制度前提,在该制度下,大科学组织的建设与运营经费由俱乐部成员(成员方)共同支付,成本分摊使得更多的成员方有能力参与大科学发展中;而针对成员方的收益分享机制,如必须面向成员方产业组织招标采购和提供工业回报,使得该项制度具有了可持续性。相比之下,我国当前的大科学组织建设模式呈现出显著的部门性和地方性色彩(如表5 所示),在这种模式下,要么地方政府因资源禀赋不足而无法参与大科学建设[9],要么是非投资方的地方政府缺失推动辖区内产业组织与非辖区内大科学组织合作的激励,倾向于自主投资建设新的大科学装置。而探索建立我国的大科学俱乐部制度,以地方政府为俱乐部的主要成员,同时面向国际上其他国家进行成员招募,共同建立和运营大科学组织,将有可能打破当前我国区域科技资源不平衡的局面。
表5 我国部分大科学装置的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特点
第二,探索建立我国的大科学产业政策,以公共创新采购促进产业组织技术能力提升。BSBF 集中呈现了欧盟国家的两项重要大科学创新政策:一是以产业政策作为任务导向的创新政策,促进产业组织特别是SME 与大科学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二是以公共创新采购作为需求导向的创新政策[10],反哺成员国的大科学投资,帮助成员国实现投资与回报的平衡以及促进成员国的产业组织特别是SME 的技术能力提升[11]。相较而言,我国尚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创新政策,这不有利于我国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建立常规性的合作关系。建议依据大科学的国家战略科技属性,在建立大科学俱乐部制度的基础上,综合产业组织准入条件、促进竞争和促进产业技术能力提升等目的,探索建构任务导向和需求导向的大科学创新政策体系。
第三,探索建立中国大科学市场制度。BSBF 反映了欧盟国家正在尝试建立一个欧洲大科学市场的雄心,国家主导的大科学俱乐部制使得欧盟国家之间建立了长期合作的制度基础,欧洲大科学组织的工业联络官制度起到了不断吸纳新的产业组织进入大科学商业网络的功能,任务导向和需求导向的混合创新政策、大科学技术的跨国集聚及其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促使欧洲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这些制度建设的支持,“欧洲大科学市场”成为了BSBF 2022 的一个重要议题。“大科学市场”概念也为我国大科学制度的创新和行政体制桎梏的突破提供了新路径。我国当前的创新政策体系将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放在核心位置,而作为市场主体,企业(产业组织)的创新主体地位必须从市场制度本身获得保障,因此,如果能够建立我国的大科学市场制度,实际上就建立了产业组织参与大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6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展示了BSBF 这一基于实验室的技术转移模式或基于科技园区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等传统模式之外的另一种大科学商业制度模式,从其制度经验来看,是一个以商业为导向的论坛,欧洲各地的大科学组织及与之相关的产业组织在这里共同探讨大科学领域蕴藏的商业机会和发展前景,因此,BSBF 是欧洲产业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欧洲大科学组织未来投资的重要商业平台,更是欧洲国家促进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合作的一种重要制度载体。当前我国在促进大科学商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上的制度建设相对落后,大科学市场应当成为我国大科学制度创新的探索方向。
然而,由于国内外公开渠道对BSBF 的相关报道并不多,致使本研究对BSBF 的分析并不够深入,未来需要进一步探究相关政策、制度和问题,如欧洲大科学组织的工业政策和创新采购政策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工业联络官制度作为促进欧洲大科学组织与产业组织交易合作的一项科技中介制度是如何运作的?为什么欧盟国家能够提出建设大科学市场的制度设想?特别地,究竟什么是大科学市场?对上述问题作出探究和解答将有助于完善和促进我国的大科学制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