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水平的策略研究
2023-03-07林媛
林 媛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 福州 35010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1]作为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将“治理体系现代化”确定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十大任务之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高职院校治理也快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根据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现状,借鉴省内外高职院校治理经验,针对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存在的问题,探究高职院校治理的理论依据和核心要素,提出高职院校治理的优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现状
目前,福州市共有16所高职院校,其中12所入选国家级、省级双高校,入选院校数量居福建省首位,但依然存在顶层设计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合理、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一)顶层设计不完善
近几年,福州市高职院校数量趋于稳定,办学规模呈现饱和状态。从2020年各地市统计年鉴数据中分析得出,在榕高职院校的办学数量与本科高校数量相当,按每百万人口拥有高职院校数量看,福州仅2.37所,低于GDP值与福州相近的合肥的3.74所。2021年,从福州地区生产总值来看,鼓楼区、福清市、长乐区位列前三;从院校布局来看,鼓楼区、福清市、长乐区分别建有3、2、0所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区域分布、资源配置与产业发展需求并不完全匹配,难以满足高职院校对接福州城市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个校区的办学格局不够稳定、各校区功能不够优化,应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位不明晰,同质化发展,容易引起恶性竞争,需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支持的力度、广度、深度。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需进一步完善数字化治理平台,提升治理效能。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缺乏良好的信息沟通以及合作交流,集聚于福州大学城的优势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对高职院校升级的帮扶力度也会大打折扣。进一步提升承载能力、服务水平、治理水平,已成为高职院校治理的迫切需求。
(二)治理结构不合理
当前,福州市高职院校的外部治理以政府为主导。由于社会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尚未完全落地落实,参与渠道不畅通、监督体系不健全等原因,无法提高多元主体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导致政校行企合作浮于表面,产教融合层次不高、深度不够。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的举措因受体育行业企业规模影响,尚无实质性进展;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面临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内生动力不足,尚未形成“校行企命运共同体”的问题。福州市高职院校虽然都建立了内部治理机构,但内部治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未设置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国境外合作交流、科学研究方面工作无进展;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存在部门权责稍有交叉的现象,“三定”改革有待推进;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尚未落实二级院系办学主体地位,导致权力重心在高层、事业重心在基层,基层参与治理的动力严重不足,极大影响工作效率。高职院校之间也缺乏共建共享、沟通协调机制,无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三)治理体系不健全
目前,福州市高职院校虽然都制订了《章程》,但有些高职院校的《章程》存在内容千篇一律,修订不及时,职业教育特点不突出、知晓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与此同时,部分高职院校尚未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有些制度过于简单、形式化,有些制度又过于复杂,操作难度大,制度的执行力不足、监督性不够,导致学校治理工作存在漏洞。
二、提升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水平的策略
提升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水平,要转变传统意义上的相对滞后和固化的治理理念,确立开放化、科学化、信息化和制度化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理念,以推进高职院校治理新实践。
(一)善治:优化顶层设计,提升治理效能
福州市高职院校应树立“善治”的理念[2],以战略规划、数字引领、联席会议为关键,优化顶层设计,提升治理效能。
1.加强战略规划,完善政策保障。在政府层面,一要以政策引领高职院校转型定位,助推福州市高职院校规划布局,加快推进福州大学城、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推动细分领域精细化发展和差异化布局,加快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高职院校空间布局,完善结构升级的顶层设计;二要借鉴宁波、合肥、邯郸等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关制度,明确政校行企各方权利与义务,通过税收、奖励、补贴等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治理的激情,形成社会反哺教育机制,使高职院校成为聚合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新引擎;三要参照长沙市高职院校管理发展全配套要求准则,制定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准则,凝练体现高职特色、治理规律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治理政策环境,推动高职院校有效规范开展工作。在院校层面,厘清发展思路,挖掘办学特色,建立彰显办学自主权的现代职业院校法人制度,激发院校自主管理的潜在实力和内在动力,打造职业教育亮点,提升核心竞争力。
2.突出数字化引领优势,改革治理方式。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高职院校治理方式现代化中的功能,激活治理潜能,谋求治理方式“共享化、智能化、异质化”。一是依托“数字福州”建设,打造“互联网+”智慧教育福州样本。以福州大学城、福州新区职教城为主阵地,打造开放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福州市高职院校形成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人才集聚的协同合作机制;搭建政校行企等治理主体需求衔接桥梁,加强治理主体对接强度,形成符合“数字福州”发展需要的教育新生态。二是聚焦高职院校内部数据治理,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推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深度运用,实现数据治理、校园服务、教学改革、基础保障等多场域的数据信息共享;开通线上“学校治理意见直通车”,学习杭州市高职院校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协同一中枢、平台一体化、改革一件事、决策一张图,服务一张表”的治理体系,有效解决“数据孤岛”的痛点[3],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效率化水平。
3.建立联席会议,推动职教改革。依据“政府统筹、面向社会、高校为主、依靠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原则,建立福州市高职院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以及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国家双高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其他高职院校主要负责人、优秀企业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不定期召开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密切配合福州市政府实施各项教育治理工程,促进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对话,推动福州市高职院校治理改革与发展。
(二)共治:构建多元开放的治理模式,凝聚治理合力
福州市高职院校应树立“多元共治”的治理理念,构建政校行企多元治理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治理机构运行的体制机制,凝聚治理合力。
1.加强政校行企多元主体治理。广州市政府联合各部门鼓励广州各高职院校将利益相关者合法有序地纳入治理主体。这一做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福州市高职院校应坚持开放办学、开门办学的原则,形成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学校为主、政府指导、社会支持、内外联动、各方协同的多元治理格局。一是通过理事会、董事会、校友会推进社会力量办学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职教集团优势,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凝聚治理合力。二是根据《福建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制定福州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力度建立“专业学院”“产业学院”“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或者校企合作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等模式,形成“专业-产业”多维互动的网络,促进高职院校治理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高职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4]。三是建立学校自我评价与社会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客观、真实地评价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改革和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2.加强校校共建共治机制。一是探索建立福州都市圈高职院校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强化“政策—资源”协同,推进福州都市圈高职院校公共服务对接制度;打造“幸福都市圈”以及福州大学城、福州新区职教城等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地,补齐部分高职院校存在的设施短板;将福建船政职业技术学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共享开放实验实训室、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的做法进一步推广,从而促进高职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二是参照广州市政府以多元主体职教集团、科技园、职业学院等为载体,通过企业参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推动校企合作,加快发展教育联合体,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扩大福州市职业教育联盟辐射范围;秉承“在榕共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原则,以国家双高校为龙头,省级双高校为支撑,通过“结对子”“大手拉小手”等形式,对口帮扶“非双”高校,实现高职院校深度对接,瞄定高职院校转型蜕变过程中发展失衡的“软肋”,全力推进高职院校从“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的升级进化,推动院校整体治理水平现代化。
3.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一是规范和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依法办学、多元参与”[5]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决策与统筹协调体制机制、以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执行与责任机制、依托校院和学术委员会的教授治学机制、依托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权益保障机制、自我管理全面发展的学生服务保障机制、多网融合的开放式生态网络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办学社会参与机制,着力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6]。二是逐步打破以往金字塔式科层制管理观念,构建以主要业务为核心,以高效运转、权责统一为标准,减少管理层级,整合职能、业务相似的部门,配齐配强人员与资源,简化工作程序的扁平化管理结构,提升工作效率。三是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明晰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三方两级职责,理顺体制,转换机制,明确学院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模式;学习浙江高职院校与政府合作,湖南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类混合所有制”“初步混合所有制”学院的做法,不断增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治理效能。
(三)法治:建立依法治校的治理体系,减少治理阻力
福州市高职院校应树立“依法治校”的治理理念,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以动态的制度调整,减少治理阻力。
1.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一是与时俱进,根据有关要求修订完善《章程》,厘清学校与举办者、管理者、社会组织和市场关系,明晰学校的职责与任务、治理结构和过程,准确定位办学方向。二是以《章程》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学校制度的创新力、科学决策力和治理软实力,不断健全行政、党群、人事、学生、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能力,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良法之治”“民主之治”“育人之治”。
2.强化治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一要加强制度的宣传解释力度,扩大制度的知晓面和影响力,让师生充分了解制度内容、明晰工作流程,营造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制度环境。二要坚持公开透明制度的执行过程,自觉接受学校治理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三要提高制度执行者的素质与能力,强化制度意识,遵守制度规定,坚持原则,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四要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究,确保制度规定的刚性[7]。
3.建立治理制度的动态调整机制。高职院校制度体系的建设,要随着学校的改革发展而不断完善。只有建立制度动态调整反馈机制,才能保证各项改革工作有据可循,才能把“大学之制”和“大学之治”融会贯通。一方面,要定期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结合学校现状,以系统全面、与时俱进、合法规范、务实管用等为原则,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及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细致分类,认真梳理,形成“废改立”方案,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另一方面,要建立制度评估与反馈机制,设置制度体系运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评估反馈制度的“良法”促进制度体系高效运行的“善治”,实现内部治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维持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的目的。
三、结语
高职院校提升治理水平,应坚持正确的办学治校理念,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适应职业教育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双高校”等重大品牌创建活动,从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有机结合的战略高度,全面有序地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在守正创新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创造实践、升华治校理念,为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