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非法侵入你的住宅,该怎么办
2023-03-07
住宅作为普通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护锁,往往能给予人们最后的“安全感”。那么,当这道防护锁被打破时,人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是否能奋起反抗?法律又该如何惩处非法侵入行为?
因为被男邻居半夜翻墙入室偷窥,女子不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还因受惊产生精神问题,患上恐怖性焦虑障碍;男子偷配钥匙,潜入女同事家中在床头和卫生间偷安摄像头,其间还多次潜入为摄像头充电,偷录的视频达300 余条;主人一家四口住在一栋4 层小楼里,平时只在一到三层活动,殊不知在四层有一名陌生男子“寄居”了9 个月,不仅购买了电饭煲和菜刀用来做饭,夜里还游走在各个房间翻箱倒柜……
近段时间来,非法入侵住宅事件引发热议。当电影的种种情节照进现实,人们越来越为住宅安全问题感到担忧。那么,人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法律又该如何惩处非法侵入行为?
住宅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护锁
所谓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者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5 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住宅作为普通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护锁,往往能给予人们最后的‘安全感’。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不仅侵害公民住宅安宁权,还可能侵犯人身权益,并直接导致被害人‘安全需要’的危机和精神上的创伤,甚至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和财物的损失。”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冬冬表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深入,独自居住的女性比例不断上升。如果住宅安宁权无法保护,不仅可能导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奸或更为严重的恶性案件发生,侵害行为往往也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恫吓,其精神上的伤害短期内无法恢复。
比如李冬冬办理过一起案件,王军与被害人张婷婷原系情人关系,双方感情破裂后,张婷婷为断绝与王军的关系,自行租房并更换联系方式。2021年4 月14 日下午,王军在某地发现张婷婷的快递包裹,得知其住址。敲门无果后,王军通过路边墙上的开锁小广告,联系开锁人员打开张婷婷的房门进入室内。张婷婷回来后,双方发生争执,王军殴打张婷婷致其轻微伤。
2021 年11 月15 日,南湖区检察院以王军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后王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缓刑1年。
李冬冬表示,该案中,女性受害人除了住宅安宁受到侵犯之外,有时为了躲避侵害者甚至四处搬家,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不小的伤害。不能因为此类案件没有直接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结果就简单认为没有必要起诉。检察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全案,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对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从严打击、依法起诉,彰显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罪名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
近年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方式也有变化,从以往较常见的持凶器强行进入,到现在安装偷拍设备等新型手段,使该罪名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
比如浙江省温岭市曾发生一起偷拍案件。2021 年5 月初至10 月,徐旭因爱慕同学郑茹,利用其家同型号的挂锁配套钥匙多次擅自进入其家中,放置摄像头拍摄郑茹的起居生活,并将偷拍到的郑茹裸露画面视频存放在手机中。
2021 年10 月22 日清晨6时许,徐旭再次进入郑茹家中放置摄像头,惊醒熟睡的郑茹后被当场发现并案发。后温岭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其提起公诉,徐旭被判处有期徒刑1 年。
“本案中徐旭既有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又有非法使用偷拍设备窥探他人隐私的行为,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还是以同时牵连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存有争议。”温岭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指技术侦查工作中使用的重要工具,是否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应予以鉴定认定;且该罪需“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引起杀人、伤害等犯罪发生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后果。
此案中,徐旭使用摄像头系一般容易在生活中获取的器材,所涉录像至案发时仅用于观看,尚未外传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该罪。徐旭侵入住宅与使用摄像头偷拍系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择一重罪,亦应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偷拍行为可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因此,在办理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时,不仅要从侵入时间、次数、时长等各方面考量侵入住宅行为对公民的住宅安全、心理安全造成的冲击,更要分析侵入住宅的原因目的,对于侵入住宅后还实施了偷拍、偷录等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并可能会对公民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造成损害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发挥刑法震慑作用,体现司法导向。”检察官表示。
住宅遭非法入侵可以实行防卫
当住宅被非法侵入,当安全的最后一道底线被突破时,我们是否能奋起反抗呢?
接受采访的多位专家均给出相同的答案——公民的住宅安全属于公民人身权的范畴,受到法律保护,公民享有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和破坏的权利,对于非法闯入住宅并对公民进行故意伤害的行为,可以进行防卫。
魏刚与胡梅二人原系夫妻关系,2009 年左右,魏刚离家外出打工后再无音讯,其间胡梅到法院申请宣告魏刚失踪并与其离婚,后与蔡坤结婚。
2021 年魏刚回到重庆奉节,认为蔡坤破坏自己的家庭、霸占自己的房屋补偿款,产生了报复蔡坤的想法。2021 年9月30 日10 时许,魏刚购买一把铁锤后非法闯入胡梅家中,持铁锤多次击打正在房屋客厅内吃饭的蔡坤头面部,蔡坤为抢夺铁锤与魏刚发生扭打。在此过程中胡梅为制止魏刚伤害蔡坤,持扁担击打了魏刚的胸腹部及四肢。双方打架造成蔡坤、魏刚轻伤二级。
2022 年1 月24 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以魏刚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奉节县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认定蔡坤、胡梅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022 年3 月14 日,法院以魏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 个月。
多位接受采访的检察官表示,面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实施暴力的行为,防卫人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应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力量对比、所处环境等因素,并进行全面分析,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办案理念。(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