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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法治基因:从党的一大到二十大的历史阐释*

2023-02-24

关键词:党章治党中国共产党

刘 建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3)

一、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①参见周叶中《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成就与启示》,网址:https://news.gmw.cn/2021-06/15/content_34921446.htm.访问日期2022年10月23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充满机遇,也面临挑战,尤其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需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需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二者并进。②参见王若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第23页。制度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指不断推进党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是依据《党章》制定的规范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制度性规范的总和。依规治党是指党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思想和依据党内法规体系对党员队伍进行规制的实践,党内法规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依据。③参见王立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百年实践与法治经验》,《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5期,第31页。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都是党传承法治基因的基本体现,制度治党对党传承法治基因带有较大隐性特征,依规治党在体现党的法治基因上则更具显性特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在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征程中互动协同、不断充实发展,并成为党发展壮大和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保障。④参见魏治勋《百年法治进程的基本逻辑与执政党角色——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依法治国”方略提出24周年》,《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第55页。

在党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党始终“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2]。梳理中国共产党法治基因的传承及其在历史演进中的理论和实践脉络,聚焦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核心问题,在新时期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对于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两个核心,助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显有以史鉴今和以史资政的重要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法治基因来源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时甚或成立前便建立起了作为群体性组织所拥有的组织体系,在党的各级组织形成和发展中逐步凝结为党建工作中的制度和法规体系。①参见叶海波《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法治基因及其百年历史演进》,《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1期,第22页。梳理百年党史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基因早期主要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影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党的制度和法治建设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价值功能、历史起源和发展规律等根本问题”[3],对法与阶级和阶级斗争、法与国家和政权、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等的内在关系进行了科学揭示,将无产阶级政党对法的认识建立在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根基之上,法治基因由此注入中国共产党的血脉之中。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便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②参见公丕祥《新时代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原创性思想》,《南京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第1页。在此过程中,毛泽东对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作出了主要贡献,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

首先,高度重视以法治建设推进根据地的建设发展。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中始终高度重视宪法建设,不仅在革命战争年代先后“制定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4],还在1954 年9月颁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在重视宪法建设的同时,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高度重视依法推进根据地各项事业的发展。据统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央苏区颁布实施的法律和法令超过120部,陕甘宁边区政权制定和实施的法律和法令更是达1 000 多部。另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下的其他根据地也非常重视法治建设,如1948 年9 月成立的华北人民政府在大约一年的时间内便制定和实施了200 多项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在较短时间内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宪法、国家机构组织法、婚姻法等法律陆续出台,使得“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框架确立并逐步完善”[5]。

其次,重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无论在革命时期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都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一经成立便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组织机构和惩治贪污的行政法律和法令。依法行政也是陕甘宁边区政府一以贯之的执政原则,例如1939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其中便对政府组成部门及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其第五条规定:“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于边区行政得颁发命令,并得制定边区单行条例及规程。但关于增加人民负担,限制人民自由,确定行政区划及重要行政设施,须得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之核准或追认。”[6]除此之外,毛泽东在领导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还非常重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如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和各根据地不仅组织工会和农会,还依法选举产生苏维埃政府,陕甘宁边区积极依靠人民群众自治组织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领导建立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

再次,倡导民主立法,注重法律实效。毛泽东在领导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非常重视民主立法方法论原则的贯彻落实。该方法论原则在毛泽东领导推进的法治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法》制定中,关于如何对待富农土地问题,毛泽东便广泛征询了多方意见,充分发扬了民主立法思想。1947年制定的《土地法大纲》中规定,富农的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应进行平分,富农处在应予消灭的政策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制定《土地改革法》的过程中,鉴于形势的变化,毛泽东认为应当在土地改革中将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分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并在法令上否定农民分配富农多余土地的要求,同时为此在访问苏联期间征询了斯大林的意见,还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进行了反复讨论和意见征求。可见,毛泽东不仅重视贯彻民主立法,而且注重立法过程中的比较借鉴。③参见柯新凡《毛泽东法治思想探析——兼论毛泽东不是“法律虚无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0 年第10期,第62页。

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遗传而来的高度重视制度和法治建设,并将制度和法治建设理解为推进党的建设、争取革命和建设胜利以及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必然需要的法治意识,便是党的法治基因。①参见韩慧《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涵、价值与建设路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1年第3期,第49页。在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根植于中国实际,提出的一系列法律思想和原则,②参见熊选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东方法学》,2021年第11期,第7页。既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法治基因在法治实践和法治理论创新中的重要体现。正是在毛泽东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的理论原则指导下,党推进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及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初步探索的伟大成就奠定了法制基础,提供了法治保障,传承和发展了党的法治基因。

三、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带领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出的正确结论。党的领导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步探索取得一系列显著成就的根本政治保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既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法治基因的基本体现。党的法治基因来自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仅为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为各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提供了法治理论,尤其是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理论,蕴含着丰富实用的法治思想,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创建的重要理论指引。③参见刘新圣《“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十九届六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和执政认识的历史性发展》,《科学社会主义》,2022年第1期,第47页。党自成立伊始便明确提出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根本指导,并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植入党的生命肌体之中。中国共产党既传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治基因,也将其不断运用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实践之中,并形成了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历史演变轨迹。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实践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政权时期的制度建党法治探索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中,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两者为核心的规矩体系由党的章程、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党优良的工作惯例和革命传统等组成。④参见杨德山《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4期,第98页。

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规矩体系中,党章的地位和作用最为重要。⑤参见李颖、陈郝杰《历次党章的制定与修改》,网址:http://dangshi.people.com.cn/gb/n1/2017/1102/c85037-29623729.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24日。党自成立伊始,便高度重视党章的修订和完善。1921 年7 月党成立时因条件所限,中共一大召开时并未制定党章。⑥中共一大虽未通过党章,但通过的党的《纲领》,却具备了党章的初步体例与内容,实际起到了党章作用。1922年7 月召开的中共二大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⑦参见王立峰《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百年实践与制度经验》,《学习与探索》,2021年第10 期,第53页。中共二大制定的党章,⑧这是党第一个正式党章,共六章二十九条,主要对入党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目的是在组织制度上将具备入党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其核心内涵是要通过建立严密的各级党组织来增强党的纪律性。该党章专门用9个条文来规定党纪,其中要求“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须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中共三大和中共四大都对党章进行了小幅度修改,充分体现了党非常重视在革命形势发展的情况下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性和纪律性要求。1927 年6 月,中央政治局代行党代会通过了党的章程修正案。这次党章修订形成的新党章内容改动幅度较大,是党史上党章条目最多的一个版本,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之地位相当于中共五大的《党章》,该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除没有总纲外,党员、党建和党纪等内容都包括在内。中共六大制定的党章带有明显的苏共党章色彩,如规定中国共产党必须无条件执行共产国际决议,因而中共六大党章存有明显不足。①中共六大《党章》基本保持《第三次修正案》之内容,结构略有调整,共分为十五章五十三条,其首次在组织制度上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1945年,抗战胜利在望的革命新形势客观上要求制定新的党章。中共七大制定的新党章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制定的最为完备和成熟的党章。

在不断完善党章的同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是党的纪律规矩体系逐步形成。“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设‘党的纪律’专门章节,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7],其特别强调共产党员维护党中央权威和无条件执行党代会决议的纪律要求。1927 年,党中央通过的《政治纪律决议案》规定,严守政治纪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最低条件”。②参见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78页。中共六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遵守党纪是“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中共七大后所确立的新党章在“总纲”③中共七大《党章》是首部由党自主修改通过的党章,其除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全党指导思想外,还在党章发展史中首次增加了“总纲”部分。中规定,凡是“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要及时清理出党的各级组织。④参见《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七大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一日通过)》,网址:http://fuwu.12371.cn/2012/09/21/ARTI1348215626066289.s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除党章之外,为了体现革命根据地政权人民的意愿和要求,适应当时的时代和特殊环境,中国共产党还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⑤参见公丕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演进历程》,《学术界》,2022 年第4 期,第7页。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植根于革命根据地实际,为保护群众利益、保障土地革命、打击反革命势力、巩固红色政权,发挥了积极功用。

抗战时期,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具有基本法的性质,指导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战,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土地政权,中国共产党先后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此外,中国共产党颁布了许多党内法规制度以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如《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等。在此期间还先后设立“监察委”“审查委”与创建了纪检机构。值得说明的是,毛泽东、刘少奇撰写了《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论共产党人的修养》⑥这些文献都反映了“政党的价值理念、领导水平、治理能力、精神风貌、意志品质直接关系国家现代化的前途命运”,亦为“制度建党”的精神内涵所在。参见2023年3月15日习近平《携手同行现代化之路——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等系列文章,深刻揭示了中国革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产党人的修养与制度建党的内在关系。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走出了立基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孕育自身法治基因的关键一步,同时推进了中国化语境下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和发展,⑦参见沈国明《在大国治理新征程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综述》,《东方法学》,2023 年第1 期,第16页。尤其是党在领导革命和浴血奋战的过程中,为取得革命胜利、构建统一战线和根据地各项事业发展等进行的法制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既为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又使得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得以积累重要经验。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依规治党和全面执政的法治建设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上配合经济建设而制定的规定非常多,如1953 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等,都属于党为配合经济建设而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上作出的努力。⑧参见王国龙《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济南: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76页。中共八大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党章的同时,党的组织法规、宣传法规、教育法规、纪律法规、军事法规等相继出台并得到不断完善,形成了内容丰富、系统完备、覆盖面广、规定明确的党的法治规范体系。另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开展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鲜明特色便是开展各种形式的运动,如“三反”运动、“五反”运动等。①参见郑谦《农村社教运动的体制困境——研究农村社教运动的一个角度》,《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2期,第17页。党为推进这些运动曾出台过相关法规,例如1952 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等。②参见李军《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42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法治基因虽因“左倾”错误受到一定影响,但从整体来看,党对共产党员的政治性和纪律性要求并未放松,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规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而且一些纪律性要求得益于党作为执政党身份的转变而与国家法律衔接在一起,为党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

这一时期,党高度重视在国民经济恢复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探索中发挥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在完善国家制度体系的同时坚持推进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机制与体系,③参见刘仓《党的自我革命的多维学理探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 年第2 期,第64页。为巩固党的全面执政地位、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保障,也为各项社会民主改革运行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

1982年,中共十二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相比于此前的中共十一大党章,中共十二大党章对其中的“左倾”思想进行了清除。1987年中共十三大通过的新党章,强调加强党内民主的重要性。1992 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新党章,在延续中共十二大党章的结构体例的同时调整了部分内容,尤其是强调了共产党员遵守党纪的重要性。党的十五大至十八大,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都对党章进行修改完善,不断丰富和完善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规矩体系。④参见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建》,2022年第11期,第26页。改革开放新时期,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党章的进程中,党的纪律体系进一步丰富、扩展和完善。邓小平曾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8]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臻完善,不仅对宪法进行了修改,也推动了覆盖各领域的普通法、基本法的相继出台或修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保障。⑤参见张文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1期,第5-6页。

该时期,党深刻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的方式发生变化,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同时,依法执政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开展治国理政实践基本方式中的应有之义,⑥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和哲理》,《政法论坛》,2022年第3期,第8页。依法行政被确立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府运行体制改革的基本准则。这些为顺利推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保障和助力。⑦参见王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中国法学》,2021年第2期,第9-10页。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依规治党和全面法治的深入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取得重大成效。⑧参见毛强《坚持和发扬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新视野》,2022年第1期,第16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持续健全依法治党的规矩体系,不遗余力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⑨参见公丕祥《新时代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原创性思想》,《南京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第5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十九大被列入党章,并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又进一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写入党章,极大丰富了依照党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逻辑。在依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党的中心任务对党章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新时代党的纪律体系也日益完善和成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①参见仲伟通、孙婕妤《论新时代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三重向度》,《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6期,第61页。。这是首次将纪律建设置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新时代以来,党中央还高度重视推进党纪与国法的统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实质就是要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法治化。②参见王若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学研究》,2016年第6期,第24-25页。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战略全局的高度,面对进入新时代后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开展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③参见岳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逻辑体系与实践路径》,《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7期,第56页。这一系列决策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着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成功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时代,④参见杨宗科《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学体系》,《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2期,第14页。也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更加系统与完备的法治保障。

四、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作为拥有法治基因和坚持传承法治基因的世界大党,在百年历程的不同阶段,自觉将这种法治基因转化为符合国情和党的实践需要的规矩体系,其核心内容便是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⑤参见黄文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法治要义阐释》,《中国法学》,2022年第6期,第13页。一百多年中,党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主要通过不断修改党章、完善党纪、践行党的优良作风和工作惯例以及健全法律体系等形式实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党持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章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内涵在党章中被进一步丰富。⑥参见宋才发《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及法治举措》,《广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11期,第23页。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写入了党章之中。基于科学性和严谨性的考量,笔者试将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基本经验予以总结与释明。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提出:“作为现代化事业的引领和推动力量,政党的价值理念、领导水平、治理能力、精神风貌、意志品质直接关系国家现代化的前途命运。”[9]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是党在百年来传承法治基因的一条基本经验。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或是我国社会主义的革命与建设中,⑦参见段凡《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过程中的中国共产党法治观》,《学术界》,2022年第7期,第75页。我国法治建设的全领域始终坚持和贯彻了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 年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10]由此观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都在于党的领导,⑧参见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 年11 月1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16/content_5651269.htm.访问日期2022年11月2日。这也是一百年来党传承法治基因和推进法治建设中获得的最宝贵的根本经验。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也是百年来党传承法治基因的一条重要经验。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并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原则。因而,党领导的法治建设,无论是在革命、建设时期,抑或是在改革时期,归根结底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⑨参见沈国明《在大国治理新征程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综述》,《东方法学》,2023年第1期,第6页。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无论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党的法治理论,还是党在不同时期领导颁行实施的多部宪法以及一系列法律、法令,都始终围绕一个基本的核心目标,即要依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党始终将民主法治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条重要方法论原则。①参见公丕祥《新时代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原创性思想》,《南京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第2-11页。例如在抗战时期,毛泽东亲身参与了保障民主、人权和体现法治精神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修订,而制定这个纲领,就是为了实现抗日战争与民主制度的结合,将边区建设成民主模范,以此来带动“全国民主化”②参见张宝泉《延安民主缔造的绝代华章——读〈新中国的雏形——陕甘宁边区政权史话〉》,地方网,网址:https://www.yybnet.net/yanan/news/201405/4351751.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25日。。新时代,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立场,正是传承党的法治基因取得的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 年11 月举办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10]由此观之,深刻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意蕴,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进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是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也是党自诞生之日起确立起来的奋斗目标。同时,也要通过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律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遵守和运用法律的自觉性和能力,使他们成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体。因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也是党在百年来传承法治基因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的一个宝贵经验。

(三)始终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

党的法治基因产生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这一理论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入研究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般法律现象,形成了关于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为无产阶级政党奠定了法治基因的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理论能够在中国焕发生机,展示出旺盛生命力,源于党在传承这一理论的同时,善于坚持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11]。从毛泽东同志在领导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法治建设中取得的系列成就,再到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③参见李林《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六个向度》,《法学研究》,2019年第4期,第11页。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是党在百年来传承法治基因和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经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既是党百年来充分传承法治基因的基本体现,又是对始终作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逻辑和价值起点的马克思主义的生动诠释。

(四)始终坚持依法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大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建设为根据地政权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是党充分发扬新民主主义民主和争取根据地群众支持的重要手段,还是坚持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可以说,传承法治基因,推进法治建设,是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为巩固人民政权和迅速恢复国内秩序并推进工业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始终重视法治建设,在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同时,还逐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体系,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提供了法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在领导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健全,成为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新时代,党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进行谋划推进,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历史性变革的发生和历史性伟大成就的取得提供了最稳定最可靠的法治保障。因而,始终坚持依法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也是百年来党传承法治基因取得的一个重要经验。

(五)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相统一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在百年发展历程中,曾经受错误思想影响,使我国法治建设走了一段弯路。①参见姜明安《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跨越》,网址: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8/0926/c40531-30313116.html.访问日期2022年10月25日。但是,整体来看,法治基因接续传承,即便在抗日战争的烽火洗礼中,党依然坚持依法治党。抗战期间,党在其领导的陕甘宁边区进行了政权建设的丰富实践,为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党已经意识到依法执政的重要性。②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扩大)首次提出“党内法规”概念:“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这说明我们党已经注重通过党内法规来调整组织与组织、组织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党内行为活动。为此,1941 年11 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审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该《纲领》为其他抗日根据地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引,其地位等同于党在边区和其他根据地局部执政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在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统一的过程中不断取得新成就,在不断充实党的制度体系的同时,始终强调遵守法律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党规和党纪中提出了旗帜鲜明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③参见张致森《“三个务必”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论与当代》,2022年第6期,第15页。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在严肃党章党纪的同时,坚持推进党内法规的制度建设,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开创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目标助力。故此,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党相统一,也是党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传承法治基因取得的基本经验,并已在实践中取得硕果。

(六)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统一

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既要落实在具体的内容建设上,也要善于依据形势的变化不断推进形式创新。中国共产党的突出特征之一是不断以内容建设充实党的制度规矩体系。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党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党的规矩体系,同时这也是党承继法治基因,继续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例如,在延安时期,党中央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曾颁行《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为惩治贪污还颁行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和《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④参见楚向红《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历程与基本经验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19页。

值得注意的是,形式的规范在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过程中居于关键地位。如党内法规在形式上一般由法规和制度的名称、日期、内容主体和文本结构符号等组成,其中名称是党内法规在形式上的主要标识,能够体现党规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效力等级。⑤参见王国龙《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济南: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0年,第124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部分党内法规在形式上尚不规范,或缺少日期要素,或不能有效区分制度的效力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和规矩在表现形式上已日趋规范。如2012 年5 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第十四条对党内法规草案的名称、制度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五条则对不同党内法规的效力等级进行了规定。可见,坚持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相统一也是党在传承法治基因中不断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取得的重要经验。

总之,与资产阶级政党相比,党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取得的最为宝贵的经验,是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人民核心地位和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乃至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服务。同时,这一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基因的体现。英国和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党,也强调通过党内纪律制度加强政党建设,其政党纪律和制度的本意是“保证党员不违背党的意志自行其是”[12]176,或避免党内精英破坏本党形象而给该政党造成损害。西方国家政党处在竞争性选举中,其核心利益是要取得选举胜利或争得更多选票,进而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取得更大的话语权。为此,西方国家政党一般将确保本党议员贯彻落实本党意志作为党内纪律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确保党内成员遵从政党领袖指令,“保证本党提出的政策、纲领、方案在议会中通过,或者步调一致地反对政治对手的议案”[12]176-177,这是西方国家政党党内纪律制度规范的重要内容。西方国家政党的党内纪律制度,并不能上升为国家法律,当党内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其只能在党内纪律制度范围内对党员进行处理,而无权依据法律对党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但其政党纪律制度与国家法律实现了有效衔接,其党员同样受到法律监督,只是其党纪要在国法之内发挥作用。在我国,党是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党的一些纪律制度可以转化为国家法律,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一些党纪即便可以上升为国家法律,其规范对象依然只针对本党党员。党领导法治建设和党的纪律制度可以转化为国法,从根本上是由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所决定,也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所决定。与西方国家政党只是本党政治利益的代表不同,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中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奋力实现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传承法治精神,推进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需要。①参见韩慧《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的内涵、价值与建设路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1年第3期,第50页。

五、结 论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赋予中国共产党以法治基因,故党自成立之初便将这种法治基因体现在党的章程和纲领中。党章是党坚持制度建党和依规治党的集中体现。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既是对每位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党传承法治基因的基本体现,因而党的法治基因通过党章中熔铸的党的理念、制度、组织结构等得到充分展现。以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作风和工作惯例等表现形式为主的党的制度和规矩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并在党的建设尤其是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培育中持续发挥着重大作用,成为党发展壮大组织、实现党内团结统一和践行党的纲领以相继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伟大成就的重大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在不断丰富党的制度体系和规矩体系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加强对党的制度和规矩体系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使党的制度和规矩体系更加科学、系统和完备,法治中国建设开始成为引领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主流趋势。在此背景下,以党章、党规、党纪为主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同构筑了依法治党的法治体系,党的法治基因也将以更为彰显的姿态引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②参见吕廷君《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化、法治化研究》,《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第60页。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传承党的法治基因,汲取党坚持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不断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制度和规矩体系的发展,以党章、党规、党纪等党的核心制度和主要规矩坚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既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2035远景目标和共同富裕的必然需要,也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持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更是党在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后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前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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