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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比较及启示
——基于创业社团视角

2023-02-24曾煜东

继续教育研究 2023年2期
关键词:社团香港教育

曾煜东

(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632)

一、引言

在国家战略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论与教育模式,成为当前高校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高校创业社团是连接学校创业教育与社会创业资源的桥梁,在高校创业教育发展进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高校人才培养环节过程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从目前搜集的文献资料来看,关于高校创业教育的研究比较多,涉及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主题的研究成果亦有不少,而针对两地高校创业社团的状况比较研究则略显薄弱,仅限于少数高校的个案性实践探索。香港高校创业教育起步较早,在吸收西方国家高校成功经验基础上,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鲜明的品牌创业课程与实践项目,加之其文化上与内地高校具有共通性,所积累的教育模式更具适合内地高校创业教育发展。有鉴于此,在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时代背景下,探析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现状,梳理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社团的差异,对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现状比较

(一)香港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香港高校创业教育起步较早,经过长期的发展,目前在理念、模式、实践等方面正处于创业教育的精致化、高端化、深层化的发展阶段,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课程教育、孵化体系、政产学研合作体系以及成果转化路径。从整体上看,香港高校创业教育在相对成熟的环境下发展,由政府、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配合,构建了目前较为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通过对香港高校创业教育发展进程的清晰认识与理性把握,将对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创业教育体系化和科学化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香港高校在创业教育探索与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香港高校中各种教育资源与研究项目较为分散。各高校的部门与院系设立的创业培训以及服务项目,由不同管理机构独自运行,尚缺少有效的平台对这些资源与项目进行优化与整合。二是香港高校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成果展览,目的是展示学校各领域的科研专利与高科技产品,但由于缺乏管理、市场、资本等领域的运作,要促进一些优秀成果转化为实际运营的业务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为它需要各类资源的长期投入与各方力量的长期坚持。三是香港高校各自现有的创业支持方面还不够完善和系统化,主要是通过培养学生创业意识、组织创业大赛选拔项目、提供种子基金资助等方式进行创业教育与支持,但在实践过程中成效尚不理想。

面对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香港政府积极设立专门部门,从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扶持学校创业教育,并为创业社团提供信息平台、实践场地、运营资金,有效促进了学校创业教育的政产学研融合。与此同时,香港高校通过设立创业支援中心对接创业投资,帮助创业社团获得政府或校外投资机构提供的运营资金、业务技术以及必要的设备场地。此外,香港高校不断加强校内外资源的整合,分阶段、分群体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将创业支援目的、内容明确化,更进一步提高创业支援的针对性。例如,香港高校积极探索一些有效的举措来解决商业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问题,一些学者专门从事风险投资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旨在帮助一些有创业前景的产业、项目提供募集资金等方面的支援与服务[1];再如,对创业感兴趣的学生专门设置“创业辅导中心”,创建打破学科界限的横向组织,联合多所大学共同建立创业支援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并接收各个不同专业的院长进入创业研究中心并成为理事会的成员[2]。

(二)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与推进,虽起步较晚,但在理念探讨、课程设置、模式建构、运行机制以及实践载体等方面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效。尽管内地高校创业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但在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现实挑战,需要从过往的“如无到有”向当前的“从有到优”转换。从新发展角度来看,这种对“优”的定位,核心就是要使内地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发挥更大作用,就是要回归到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这里并不否认过去的创业教育已经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只是这种作用发挥得并不明确和自觉,同时在发展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地高校存在创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在组织机构上的分散与脱离,创业教育在总体规划上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二是内地高校创业教育普及程度仍然不足,尚未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三是内地高校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实践教育存在形式化、功利化倾向,且创业教育层次开放与国家化程度普遍不高;四是校府、校企创业教育合作项目较少,且合作项目的作用与功能发挥不足;五是内地高校配套的创业教育专项资金较少,仅有部分高校配套支持力度较大,资金支援仅限于国家及政府层面的经费支持。无法对创业项目提供长期的支持与协助,这使得创业团队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且大多数好的创业想法在资源不足与缺乏指导的情况下被悄然放弃,在投入市场之前便被淘汰。

针对现存问题,内地高校需要在今后尽快完善自身创业教育的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以及高校领导需加大对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引领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的宣传普及,营造鼓励和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高校创业教育部门之间需要加大配合协作,避免沟通不顺畅;政府要加大创业工作专项投入力度,为专业化的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实体支持。

归纳起来,香港与内地高校两种创业教育模式各有其客观性与优劣性,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创业教育模式与举措的实施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探索,它们的发展进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当前内地高校的创业教育实践仍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阶段与现实境遇。基于此,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内地高校创业教育只有结合自身实际“适势而变、顺时而为”,构建一套全面系统的创业教育发展模式,才能在更大范围内有效地促进国内创业教育朝着纵深方向发展。

三、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社团的差异化比较

(一)创业社团规范化指导思想的比较

高校创业社团因创业教育的兴起而迅速发展起来,由于教育背景、教育理念以及管理方式的差异,这决定了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社团在指导思想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在中西方文化相互交融的影响下,香港高校创业社团的规范化指导思想虽有所不同,但它们始终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和西方文化特色,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发展模式。香港高校创业社团采用的是在学校严格规章制度下的学生自主式管理模式,在完善的制度框架下学生有充足的自由度,可以独立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学校并不强加干预,目的是让创业社团成为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发展负责的组织。这表明,香港高校创业社团更趋近于社会组织,并且相对独立,在积极发挥学生自主独立性的前提下,以推动学生自治、校园共治为目标,社团管理具有专业性、学术性等特征,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创业社团较为类似,充分发挥创业社团的教育价值和社会意义。

相比而言,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思想教育一直是内地高校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使内地高校必然要对创业社团进行全面监督和有效指导。2016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三部门联合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高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3]一方面,内地高校创业社团的指导思想在《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详细的阐述,它们根据统一的指导性文件来设立,在各高校党委和团委的指导性下开展相关活动,以期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内地高校对学生创业社团的管理政策具有很强的规范性,管理机制缺乏独立性。创业社团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植和信息交流,更注重的是校内外商业机会的识别和创业合作关系的构建。可以看出,内地高校如果在管理规范方面的约束力太强,将日益压缩创业社团自主发展的空间,使社团缺乏创造力和想象力。

(二)创业社团社会化运作程度的比较

高校创业社团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社会各界力量的保障和促进。香港高校创业社团启动较早、发展较快,再加上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社会化运作程度较高,各方面已比较成熟。目前,香港部分高校成立了专门的创业教育机构来指导创业社团的发展,承担创业教育的角色和任务,学校创业社团在社会上基本都有相关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机构来支持它们,并且与这些组织机构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例如,香港科技大学创业中心、香港理工大学企业发展院、香港中文大学创业研究中心、香港大学技术转移处等专业机构社会化运作程度高,加强了学校和工商界的联系,它们的成立和创办直接推动了创业社团的产生和发展。在这些专门的创业机构中,创业社团不但可以接受专业的创业教育课程和指导,还会与社会精英人士进行直接交流。香港科技大学创业中心开设的“周五梦想家工作坊”,为创业社团提供了一个非正式的对话平台,邀请经验丰富的创业专家、各行业精英分享世界顶级商学院案例、丰富的自身创业故事、讨论企业管理经验,在交流过程中,企业家会对学生创意的提升给予免费指导,提供给创业者最新的行业信息[4]。由此可见,香港高校通过各种工作坊活动帮助创业社团完善项目设计与创业计划,举办创业竞赛发掘优质创业项目,召开创业交流会丰富学生创业经验,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培养杰出创业人才。

相比之下,尽管内地大部分高校基本上都会设立创业社团,例如,北京大学创业协会、清华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华中科技大学的联创团队等,但大多数是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更缺乏专业教师指导,创业活动层次和社会化程度普遍较低,质量不高且流于形式,在与香港高校社会化运作方面的比较来看,内地高校更是从整体上面临着校内外资源整合利用的表面化与形式化、创业资金支持短期化、创业合作伙伴职能与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使得创业社团较难孵化出高质量的创业项目和成果。因此,在这方面内地高校创业社团仍处于探索与推进阶段,在创业教育社会化运作的广度与深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推进。

(三)创业社团系统化支持力度的比较

在当今社会高度重视创新创业的背景下,创业教育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香港高校创业教育机构通常采取自下而上的“专业模式”,为创业社团提供教学培训、项目孵化、资金支持、技术转让、竞赛组织等咨询服务。例如,香港中文大学创业研究中心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为有创业意向的师生和校友提供各阶段的创业服务,协助具有创业理念与想法的人联系合适的管理团队和创业伙伴,以此来不断开拓潜在的商业机会。其中,比较典型的是香港中文大学实施的“创业坊”项目,目前已邀得数码港、浩观、香港科技园、香港天使投资脉络、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成为伙伴机构,希望满足处于不同创业阶段、不同行业的创业坊成员的需求[5]。可见,“创业坊”项目有效地实现了高校与社会各界之间的互动来往,促进了参与各方的互利共赢,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

创业社团是内地高校创业实践教育的一颗种子。由于前期理论和实践基础较弱,内地高校创业教育在体系、模式、师资、课程及评价机制等方面仍处于发展阶段,尤其是在给予创业社团系统化支持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扶持体系。从目前来看,内地高校创业社团还处于一个萌发状态,尽管外部环境优越,自身条件具备,需要着力的是将创业社团的项目进行系统性孵化,从创意提出到项目计划,再到项目资金支持,最后到项目的成型和落地,这是一个系统而深入的工程,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思考。因此,在国家和政府重视“双创”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推进创业“全校性教育”,理应对创业社团进行系统化定向培育,才能使创新创业教育取得实效。

四、香港高校创业社团对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启示

(一)聚焦队伍:打造创业师资团队,加大指导扶持力度

整合创业教育资源,关键在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而言,内地高校创业教育仍缺乏正规和专业的师资队伍,创业导师力量比较薄弱。一方面,大部分教师属于“学院派”,缺乏创业实践经验,教学过程侧重理论阐述,滞后于创业实践的发展步伐;另一方面,从兼职教师的角度,尽管部分高校聘请校外人士担任客座教师,但普遍没有实施统一的组织管理,教学课程内容自成体系,学校对授课效果缺乏有效监管和评价。这表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不足,与师资队伍缺位密切相关。而香港高校在这方面为学生创业社团提供高质量、重实效的创业指导,尝试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企业家—成功创投顾问”师资数据库。例如,香港理工大学成立“理大企业家”,在全球招募500名在各社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学生导师,利用他们宝贵的经验和人脉为创新团队和学生提供建议。可见,香港高校创业社团是开放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学生团体,参与者不仅有在校学生和专家学者,而且还有优秀企业家、杰出校友、投资顾问、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等,社团成员可以通过接触创业导师得到更多的指导和帮助,这方面非常值得内地高校学习和借鉴。因此,提高内地高校学生创业水平和素质,有必要为高校创业社团招募行业专家和优秀企业家担任导师,只有通过“双导师制”为学生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才能切实发挥高校创业社团的作用,孵化出具有代表性的创业成果和案例。

(二)畅通渠道:扩大创业资金来源,增强社会化运作程度

创业资金是高校创业社团开展一切活动的前提条件,香港高校创业社团在资金来源上运作比较成熟,是创业教育实践能够发展的关键因素。例如,香港科技大学创业中心得到了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政府机构的财政支持,每年平均筹措资金百万港元以上,用于开展创业中心各项服务及国际创业企业案例研究,并作为奖金鼓励、支持学生创业[6]。再如,香港中文大学“创业坊”建立的集资平台:一是由中大校友发起的香港创业基金,专门用于投资早期的创业项目;二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新型集资平台“边缘赞助者”(Fringebacker),是香港第一家群众性集资平台。这些平台不仅为创业者开拓了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了解优秀的创业项目,促进香港的创业投资提供了机会[7]。与其相比,内地高校学生数量庞大,在资金来源上比较单一,经费金额有限,在专项资金投入和支持方式与香港高校仍存在不小差距,仅靠公共财政难以建立完善、充足的大学生创业资金渠道。在目前条件下,一方面需要学校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在创业资金上适当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社会化运作,通过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的多种形式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创业社团获取更多相关资源;另一方面,学校应鼓励创业社团积极利用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组织开展各种服务,通过吸收社会赞助和筹集活动资金来得到积极支持,进而来指导和监督学生创业活动。总之,内地高校需加强对创业社团的帮扶力度,鼓励活动资金引进,重视校友资源运用,不断畅通创业社团的融资渠道。

(三)内外协同:整合利用创业平台,实现项目应用推广度

创业教育如同一个生态系统,它不仅涉及高校创业研究中心、创新科技中心、知识转移中心等部门的横向协调,还涉及高校与社会的相互衔接和纵向联动。高校创业工作只有注重与地方产业的结合,充分利用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联系,实现政府、学校、社会的良性互动,创业才能形成一种潮流。例如,香港中文大学实施的创业教育注重与市场有效对接,开展社会实践的做法,这启示当前内地高校创业教育要大力,抓住市场平台,加强创业实践环节,并将实践真正落地,而不是仅仅搭个空架子,唱场空戏[8]。因此,在这方面内地高校在政产学研协作的广度与深度都有待推进。值得注意的是,从创业平台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内地部分高校如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也取得一些可喜成绩,均在校园内搭建了创业项目孵化平台,在政产学研创新成果的资源整合转化上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创业社团的优秀创业项目通过该平台与企业实现政产学研合作,由此提高创业项目孵化成功的可能性。实践表明,一个创业项目的成功与否,与项目的创意初创、信息咨询、项目完善、资金获取及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密切相关,只有通过政产学研的紧密配合,加强政府、企业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系,才能真正将创业项目落地,推向市场。可见,今后内地高校应该在创业资源整合方面发挥更大实际作用,在政产学研协作方面更好发挥高校特色。

五、结语

如前所述,由于历史、文化、制度等因素的影响,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教育既有高度的共通性,又有各自的发展特色。香港高校创业教育及其实践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已较为成熟,呈现出良好的态势。相比而言,内地高校创业教育及其实践发展时间尚短,起步较晚,在体系、模式、效果及成绩上仍存在不足之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梳理香港与内地高校创业社团之间的差异,借鉴香港高校创业社团的具体做法和实践成效,将对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研究及其创业社团建设提供一些有益参考与启示,这些成熟经验将促进内地高校创业教育的蓬勃发展,进而更好地实现内地高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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