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侮辱英烈者决不姑息
2023-02-23本刊评论员贾程秀男
■本刊评论员 贾程秀男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8 起涉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的案件,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打击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行为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依法打击侮辱英烈者既是对英烈权益的维护,也是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正义之举。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有些别有用心之人鼓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打着“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的旗号,通过网络媒体等歪曲历史,诋毁、贬损英雄烈士,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强烈愤慨。如罗某在网络平台上侮辱抗美援朝英烈,肖某发布信息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等案件公然歪曲篡改历史事实,侮辱抹黑英烈英雄,伤害公众情感,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抹黑英烈,诋毁英雄,肆意散布历史虚无主义,这样的言论观点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只有通过依法维护英雄烈士群体名誉、荣誉,才能更好地抵制历史虚无主义,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尊重历史、崇敬先烈,是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历史态度,更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捍卫英烈荣誉,保障英烈权益已不再停留在道德层面,而是以国法之名护卫英烈,更加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体现国家尊崇、保护英烈的坚定意志和有力行动。保障英烈名誉和荣誉不受侵害既是法律规定,更是公民责任。当我们今天沐浴着和平安宁的阳光,享受着发展进步的成果,不能忘记正是无数英烈以流血牺牲、舍生忘死,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人民幸福书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事迹,这些都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尊重英烈,既是坚守我们的精神家园,也是为社会文明发展蓄积能量与动力。对于英烈,一分一毫的恶意和诋毁都不可以。只有对侮辱英烈者形成严厉打击、人人唾弃的氛围,这些跳梁小丑就自然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和表演的欲望。我们必须坚决与侮辱英烈荣誉的现象作斗争,对丑化、诋毁、贬损英雄烈士,歪曲历史的行为说“不”。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烈不容侮辱诋毁,这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对英烈满怀追思之情,把弘扬英烈精神注入血脉、融入灵魂,进而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旗帜鲜明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坚决捍卫英烈的荣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