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乡村林业和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和特征
——以大红沟镇林业与乡村社会经济融合发展为例
2023-02-22汪庆
汪 庆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乌鞘岭自然保护站,甘肃 天祝 733200)
天祝藏族自治县大红沟镇地处我国北方地区,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北部,距武威市市区较近,约70km。年降水约280mm左右,年平均气温约4.7℃,海拔2400~4800m,属干旱气候。土地总面积25000hm2,其中林地面积8000hm2,耕地面积1276hm2,且90%为25°以上坡耕地。全乡共有9个行政村,居民2610户、11560人,主要从事农牧业生产。2010年大红沟镇根据国家政策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为建立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打下了基础。近年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过程当中,大红沟镇把森林生态建设与乡村经济发展有效结合在一起,把营林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融入乡村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当中,使林业在为脱贫增收服务的同时实现其自身的发展。
1 大红沟镇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实践
为充分发挥乡村生态旅游业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综合带动作用,大红沟镇充分挖掘资源禀赋、特色和优势,依托武威市及周边区域市场,找准发展方向,把乡村生态旅游作为新兴朝阳产业进行精心培育,鼓励群众在乡村生态旅游方面创新创业,以生态观光、农业农村参观体验、避暑休闲、民宿娱乐和餐饮服务为主题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在大红沟镇逐渐发展起来。
1.1 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为依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大红沟镇辖区内有大面积的天然森林和草原,有美丽的山川和河流,天然森林资源是大红沟镇自然景观的框架和基础,是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的底色。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政府部门积极落实森林和草原管护责任,加大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以国营林场为主体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选聘生态护林员和林区保洁员及时对森林、草原、湿地、水源、野生动物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林地,捕猎野生动物,采挖野生植物,林区内垦荒,放牧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污染和破坏湿地、水源等破坏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及时防治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对林区内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对林区内的群众和进入林区的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和强化管理。大红沟镇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为依托狠抓自然资源保护,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使大红沟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了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思想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靠山吃山”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向现代化、集约化转型,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逐渐兴起;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减轻森林资源的破坏和利用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林区群众的资源环境保护和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1.2 大力推进林业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夯实发展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生态旅游的资源和优势,林业建设更是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红沟镇把人工林建设作为补齐乡村生态旅游业短板的重要突破口,在巩固和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森林培育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面积。为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天祝”的目标,大红沟镇针对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大量荒山荒地、林间空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撂荒地逐步实施了工程造林、补植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水源地保护和矿山治理等重点造林绿化和保护修复工程,全镇森林覆盖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3 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为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创造有利条件
“十三五”期间,大红沟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开展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实施了农村绿化、通道绿化、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全域无垃圾等专项整治和提升项目,构建农业农村景观,打造舒适、宜居、怡人的民宿环境,乡村环境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大红沟镇旅游形象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创造了有利条件。
2 大红沟镇林下经济发展实践
2.1 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和潜力
科学发展林下经济能优化当地产业结构并且延伸林业产业链,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收益,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的目的,使林业更有效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并且发展林下经济符合山区和林区特色,且品种多、见效快、产出高,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有发展特色经济的独特优势和潜力。
2.2 政策和法律支持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发布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各地逐步建立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
2018年5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林改发〔2018〕47号),指出要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等非木质产业。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指出,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各地在“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地生产力被进一步释放,林业多种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为林下经济规模化生产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2021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有序扩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模,持续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布局,不断增加林下产品有效供给,扩大市场认可度;继续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多种生产经营主体,稳步提升林农综合收入;强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构建完善的产品流通体系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相关产品科技含量,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市场敏锐度。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溯源体系更加健全,产品供给能力、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升,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特色产品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国内外市场充分认可。
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实施,首次将“林下经济”写入法律条文,从法律层面明确发展林下经济与保护森林资源互不矛盾,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对森林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修订后的《森林法》,明确了林下经济对森林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发展空间,通过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林业经营主体,特别是林农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林下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3 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挖掘林业与其他产业互利共赢的模式
国家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为集体林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然而主体改革结束后,如何利用丰富的集体林森林资源,尽快地增收致富,是摆在政府和群众面前的又一个问题。为了使广大群众创新营林模式,通过调查了解、走访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大红沟镇遵循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结合全镇自然条件、森林资源、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鼓励群众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挖掘林业与其他产业之间互利共赢的模式,为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牵头搭线,重点发展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间餐饮等产业,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林下产业。
2.4 以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大红沟镇位于我国西北高寒冷凉地区,限制因素很多,如极端气候灾害频发、农作物生长期短、有效积温不足,传统的农牧业产业结构单一,劳动投入大,效益低,“靠天吃饭”的现象比较普遍。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元化、现代化产业,搞集约化经营是当下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但一直以来,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技术支撑水平低,以及落后的经营理念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红沟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十分艰难。发展林下经济是山区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有效途径,能有效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群众增收创建新的渠道。大红沟镇有效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林下种植、养殖、餐饮服务等林下经济,转变粗放的经营模式搞立体经营和集约经营,有效解放了农牧民群众根深蒂固的“靠天吃饭”的思想,革新了其经营理念。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林缘地带和林荫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大大提高了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营效益,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多种可再生资源和产品,改变了林业单一的木材经营格局。
2.5 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
为了壮大林下经济,政府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强化了服务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和指导服务,主动深入农户帮助解决遇到的政策、技术难题,积极提供咨询服务。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群众积极探索和学习林下养殖、种植技术,请种植、养殖专家现场授课,讲解相关业务知识。组织林农参加旅游、餐饮业管理等相关的学习培训,提高群众的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培养了一批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示范户。同时促进农户间的交流,通过典型进行示范带动,进一步解放了群众思想,使群众的营林理念与时俱进,坚定了搞林下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下经济的规模化经营,镇政府协调搞活林权流转、租赁和承包,签订长期合同,促进林下经济适度规模发展。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大力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培育多元化的林下经济产业,使林业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 山区乡村林业和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模式和特征
大红沟镇通过建设和保护森林资源,助推乡村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是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和基础产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和体现。对森林资源过度的开发利用和过度的保护都无法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林业只有发挥其综合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自身才能发展壮大。大红沟镇综合协调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科学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业,在加强营林育林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使林业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有利于森林资源产生效益,使农牧民群众增加收入的同时更持久的保护了群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大红沟镇位于我国西北高寒冷凉地区,经济落后,传统农牧业结构单一,产业优化调整限制因素多、难度大。以乡村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业为代表的林业产业符合当地的发展需求,有效解决了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问题,为群众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发展林业经济在山区乡村意义重大,有发展特色经济的独特优势和潜力。
政府和群众在合理开发经营森林资源的同时进行大力建设和保护,在保护和利用各环节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系统性地协调和解决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林业经营机制稳步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林权管理制度不断规范,逐渐形成了以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以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对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增强林业自身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逐渐形成具有广泛参与、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现代林业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边搞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边开发利用、逐步积累、滚动发展”的新路子。
大红沟镇通过乡村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实现了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推进了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了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了政府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广泛调动了群众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