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02-22
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2022年12月8日起施行。现摘编如下。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略)
(2)主要目标 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力争经过5~10 年发展,全省农资经营服务专业化体系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创新型农资“链长”企业发展壮大,与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需求相匹配的农资产业和供应链体系基本形成。
2.重点任务
(1)增强重要农资商品自给能力 支持农资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向高端肥药研发生产布局,引进国际知名供应商先进技术专利和高端肥药生产线,实现优质资源可控、供应渠道稳定、应急调度快捷。支持市县农资公司入股参建省级农资公司为主体投建的新型肥料工厂。到2025 年,全省新增化肥产能30万吨/年以上。
(2)健全现代农资经营服务格局 强化全省“一盘棋”融合发展,构建省级龙头企业—市县区域公司—基层门店一体化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需求。推动省市县农资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合作,大力培育农资服务“链长”龙头,探索农资经营服务合作共赢新模式。
(3)构建现代农资物流配送体系 优化农资仓储物流布局。探索发展智慧农资物流,加快运用数字技术,提高仓储、调运、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农资企业对规模种植户“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推广配方肥直供新模式。到2025年,全省形成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
(4)建立农资储备机制 建立重要农资商品省市县分级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化肥商业储备、农药应急储备管理制度,推动农资全链条数据实时归集到“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推动省级化肥储备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资企业积极承接农资储备任务。到2025 年,全省增加农资仓储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化肥储备能力15万吨以上。
(5)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完善农资价格和库存监测制度,健全农资成本与种粮补贴联动调整、农资储备动态投放等机制。加强农资质量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深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切实维护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6)培育区域服务型龙头企业 支持省市农资龙头企业深耕本省本地市场。鼓励省市县联合组建区域一体化农资企业,突破农资行业同质竞争严重、经营主体分散、服务能力偏弱等瓶颈约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 年,培育20个以上小而优、特而专的区域性农资骨干企业。
(7)强化高素质人才服务支撑 将农资人才纳入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纳入农业“双强”高精尖缺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推动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到农资行业就业,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农资企业之间合理有序流动。加强高校现代农资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农资企业开展新型农民培训。系统培训百名农资骨干企业负责人。
(8)拓展农资经营服务内涵 推动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推广定制式、保姆式、一站式、全程式服务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 000 万亩(1 亩=667 平方米)次/年以上。大力发展飞防(航空植保)服务,推动肥药网格化配制、精准化使用、集约化统施,实现无人机植保飞防覆盖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
(9)创新农资科技服务供给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一流农资企业的合作,联合建设现代农资研发中心,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农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经营主体共建科研试验基地,推进农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智慧农资”平台迭代升级,依托供销社农资企业新建一批新型庄稼医院。
(10)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将供销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纳入全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体系,统一名称、规范管理。支持农资企业等主体提升或新建一批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事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省农业“双强”项目库,给予省级补助资金支持。
(11)推进数字农资建设 推进农资经营服务数字化改革,推动“浙农码”“浙农服”“浙农优品”等应用互融互通。加大数字农合联在农资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农业投入要素、服务资源等嵌入农合联平台,促进农业生产、供销、信用等各类服务供需双方信息对称,形成农资经营服务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格局。
(12)推进绿色农资普及化 实施“肥药两制”改革,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完善支持推广施用配方肥和有机肥的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主推配方发布制度,引导各级农资批发零售企业实现按方订肥、按方售肥。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打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升级版。鼓励农药企业加大新品种新剂型绿色农药开发和引进力度,扩大高效、低毒、水基化、环保型农药市场份额。加强高性能专用大棚膜、可降解农膜研发和推广。到2022 年底,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去平衡肥;到2025 年,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基本覆盖种植业生产,主要农作物化肥(氮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农药用量较2020年减少1 000吨。
(13)推进绿色农资标准化 发挥农资企业在绿色农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农资企业参与土壤改良与修复、肥药施用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将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国家标准。探索开展农资经营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农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资标准化项目。
(14)推进农资门店规范化 开展以“肥药两制”配方肥推广普及为主导的绿色农资店建设行动,加大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加快普及刷脸、扫码等农资信息化购销技术,探索建立涵盖前端生产经销、中端储运耗用和后端零售追溯查询的投入品增减联动机制。逐步实现肥药实名制购买全覆盖。
(15)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体系化 推动肥料包装、农药瓶具和农膜绿色化减量化,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使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工作机制,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回收站点的“最初一公里”,健全农资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到2025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3.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略)
(2)落实政策支持 支持农资企业参加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扶持3~4 家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要统筹用好各类涉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农资产品工业项目、农业技术研究院、农资综合服务平台、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项目、现代农资项目等建设给予积极支持。鼓励各地支持农资龙头企业上市,省财政按照现有政策对上市企业所在地区予以奖励。科技部门要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农资技术、作物解决方案等研究活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保险扶持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生产和相关仓储物流项目以及农事服务中心的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相应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3)形成工作合力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