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物流政策的二维框架量化研究
2023-02-18邵子琪卢晓璇黄诗茗
邵子琪,陈 欣,卢晓璇,黄诗茗
(安徽大学 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0 引言
伴随绿色低碳、碳达峰与碳中和等政策的发布,现代物流发展越来越重视环保化、绿色化。而对于绿色物流、低碳物流来说,逆向物流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制造业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并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1]。现代物流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支撑着供应链的价值延伸和整体发展[2]。而逆向物流对促进制造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售后服务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等都具有重要意义[3]。
1981年美国学者Lambert和Stock首次提出了“逆向物流”的概念[4]。2012年的《绿色制造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逆向物流”正式取代“回收物流”等词被国家级政策使用。2021年修订的《物流术语》也加入“逆向物流”一词,并将其定义为:为恢复物品价值、循环利用或合理处置,对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及产成品从供应链下游节点向上游节点反向流动,或按特定的渠道或方式归集到指定地点所进行的物流活动[5]。
逆向物流研究经历了定义研究、活动整合与网络设计、细分领域深化研究、模式创新四个阶段[6]。“遗传算法”“物联网”等是现阶段逆向物流研究的热点。李伯棠,等[7]编写遗传算法代码验证了利用随机规划方法建立的闭环逆向物流随机规划模型的可行性;刘慧怡[8]、曾佑新,等[9]、倪楠,等[10]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或优化了不同行业的逆向物流系统。近几年,相关学者也围绕工业4.0与物流4.0背景下的逆向物流展开了研究,如何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逆向物流相结合,同样是逆向物流研究的热门主题[11]。如Kumar,等[12]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自动化系统,以支持疫情期间医疗品的回收。
逆向物流能够带动回收再制造产业发展,解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但收益来源有限。面对前期高投入、低回报的现状,物流从业者生产行为和环保意识的不匹配是阻碍逆向物流发展的重要原因。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大部分从业者更倾向于选择低成本、低环保模式,若单凭市场需求决定逆向物流的发展方向,必然会导致市场乱序与优化程度差。面对逆向物流资源分散、前期投入高、经济效益低等问题,政策的规范与引导尤为重要。
我国对逆向物流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政策背景下某一特定领域逆向物流发展现状分析[13-14];(2)构建数学模型帮助企业制定逆向物流相关政策[15-16];(3)研究政策对逆向物流的作用效果[17-19]。
在“十三五”与“十四五”规划中,逆向物流越来越受到重视,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推动逆向物流发展。但国内现有的相关研究对逆向物流政策的演变梳理、横向对比较少。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2012-2022年间逆向物流相关国家级政策作为样本,构建逆向物流政策二维框架,利用内容分析法分析我国逆向物流政策发展历程及主题热点,描述政策演变情况,为未来逆向物流政策制定与逆向物流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方法
1.1 样本范围界定
本文的样本为“2012-2022年国家级逆向物流政策”,其关键词为“逆向物流”和“政策”。对于“逆向物流”,本文分为“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废弃物物流”三部分,并对其进行词义扩展与进一步的内容细分。对于“政策”,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联合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中明确指出:各党政机关官方文件有15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知、意见等。规定、决定、制度、条例类的政策指导意义较强,而通知、意见、函、通报、公告和公报类的政策在规范性和约束力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样本的检索范围也被清晰界定。
1.2 主题词汇确定
为了将文本内容降低到更易管理的数位[20],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前期预调研收集的文本材料进行分类。将主题词设置为两个级别:一级主题词是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二级主题词是一级检索词的拓词及其再分类。
1.2.1 一级主题。国内被引用次数较多的逆向物流定义则是由周垂日,等[21]提出的“逆向物流是将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和包装从制造商、经销商或消费者流向回收地点或适当处理地点的规划、实施和控制过程,其目的是重新获取价值或对其进行适当处理”。基于定义,本文将逆向物流分为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并将其作为一级主题词。退货物流是下游顾客将物品退还给上游的过程;回收物流和废弃物物流是将顾客持有的物品回收至上游的过程。“回收物流”中的“回收物”是有价值的,而“废弃物物流”中的“废弃物”是无价值的。
1.2.2 二级主题。(1)退货物流。退货物流是指对已采购但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退货,以及与已售出商品的退货有关的运输、验收和保管有关的物流活动[22]。(2)回收物流。回收物流是指不合格物品的返修、退货以及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从需方返回供方所形成的物品实体流动[23]。(3)废弃物物流。废弃物物流是将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收集、分类、加工、包装、搬运、储存等,并分送到专门处理场所的物流活动[24]。逆向物流二级分类见表1。
表1 逆向物流二级分类表
1.3 数据来源
为保障样本数据的代表性与权威性,选择政策的原则如下:(1)政策发布单位必须为中国人民政府;(2)仅收集已在政府网站中公开发布的政策;(3)所收集的政策主题需与逆向物流相关。
为保证获得尽可能全面的逆向物流相关政策,本文使用了多种搜索渠道:首先,在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的官方网站查找相关政策;其次,在“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网”等政策法规数据库,利用检索词“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废弃物物流”及其对应的二级标题进行组配检索;最后,利用各大搜索引擎,如百度、必应、google进行检索。
最终获取政策共计318条,其中退货物流政策63条(19.8%),回收物流政策149 条(46.9%),废弃物物流33 条(10.4%),其他非定向逆向物流政策73 条(23%),明显得出在总体样本中,回收物流政策占据的比例较大。
1.4 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现有文献的结构特点和内容范畴,构建了逆向物流政策的二维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选取发布时间、政策针对性、政策主体、政策主题和三大政策工具,采用文献计量方法和内容分析方法,将外部属性分析与内部政策语义挖掘相结合,研究逆向物流政策体系。
图1 逆向物流政策的二维分析框架
1.4.1 政策外部属性。政策外部属性主要包括政策发布时间、政策针对性、政策主体和政策主题。其中,政策对于逆向物流的针对性有所不同,对非针对性政策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捕捉逆向物流政策涉及的行业及其关联政策,从而精准洞察逆向物流的发展动态及其对相关领域的影响。探究政策针对性对于逆向物流政策在不同行业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1.4.2 政策内部语义。在政策内部语义方面,本文结合内容分析法和扎根理论,从政策工具的角度进行第二轮编码和进一步分析,得出相应结论。
逆向物流政策是国家为完善逆向物流体系和规范逆向物流标准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这些政策组成了一个创新的、系统的政策体系,政策工具是政府推进和实施政策的第一手段。Rothwell,等[25]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类,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了各政策工具给逆向物流带来的不同影响,能够更深入地洞悉政策对逆向物流发展的驱动作用。
1.5 研究思路图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研究思路如图2所示。
图2 研究思路图
2 结果与分析
2.1 政策外部属性分析
2.1.1 发布时间分析。由图3可知,逆向物流相关的国家级政策的发布时间整体呈现波动分布。2015年,商务部联合多部门与单位发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对包括逆向物流在内的回收体系提出规划与目标,促进同年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发布,政策数量出现明显增长。2016-2017年,“十三五”计划总纲要及贸易流通、信息化、节能减排、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规划中都多次提及逆向物流体系,并提出传统回收要向“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升级,信息化、现代化成为逆向物流发展的方向。2021年,“十四五”规划对于逆向物流细分的家电回收、固废利用等领域提出指导意见,促进了逆向物流政策数量的增长。
图3 政策发布时间分布
2.1.2 针对性分析。根据逆向物流相关内容在政策中的占比,将政策分为针对性政策和非针对性政策。若政策全篇内容都与逆向物流相关则为针对性政策,若仅部分内容与逆向物流相关则为非针对性政策。
在政策数量上,针对性政策占比为26%,非针对性政策占比为74%,表示与逆向物流相关的政策多与其它政策共同制定与发布。由图4可知,在时间分布上非针对性政策的时间分布与相关政策的时间分布基本吻合,而针对性政策在2015-2018年间数量有所上升。
图4 针对性政策与非针对性政策时间分布
2.1.3 政策主体分析。2012-2022年,部分单位发生合并或更名,本文将这些单位以2022年的名称进行统计。根据发布单位的数量与排序不同,将不同单位发布政策的形式划分为单独发文、牵头发文和联合发文。当政策的发布单位只有一个时,则该单位为单独发文;当政策的发布单位有多个时,则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发文,其余单位为联合发文。
由图5可知,进行单独发文与牵头的发布单位共24个。其中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独发文与牵头发文的累计数量最多,体现了逆向物流对于经济贸易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由图6可知,参与逆向物流政策联合发文的发布单位共44个,其中财政部参与联合发文的数量最多。
图5 政策主体分布(单独发文、牵头发文)
图6 政策主体分布(联合发文)
将单独发文、牵头发文与联合发文的政策数量进行加总,作为该单位参与发文的总数。按照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废弃物物流各单位参与发布的政策分类,发现: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参与发布的退货物流政策最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参与发布退货物流政策36篇,占退货物流政策总数的56.52%,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等商品的退货标准,规定了退货商品的存放要求,并要求企业强化退货物流全过程的质量责任追溯。
(2)商务部参与发布的回收物流政策最多。商务部共参与发布回收物流政策49篇,占回收物流政策总数的32.89%,既包括推进以旧换新、以旧换再等回收方式的实施,还包括回收设备升级、回收技术创新、回收网点布局等,鼓励建设回收网络,实现回收的绿色化、智能化。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发布的废弃物物流政策最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参与发布废弃物物流政策10 篇,占废弃物物流政策总数的31.25%,包括对不同种类的废弃物进行针对性处理,建设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做好废弃物流向监管,减少废弃物污染。
2.1.4 政策主题计量分析
(1)一级主题计量分析。针对性政策中,与“退货物流”相关的共18条,占比16.8%;与“回收物流”相关的共72条,占比67.3%;与“废弃物物流”相关的共17条,占比15.9%;非针对性政策中,与“退货物流”相关的共55条,占比23.1%;与“回收物流”相关的共128条,占比53.8%;与“废弃物物流”相关的共55条,占比23.1%。
由此可见,逆向物流政策中,“回收物流”最受关注,“退货物流”与“废弃物物流”的受关注程度相当。就针对性政策而言,“回收物流”的地位更加突出。
从时间维度来看,各类逆向物流政策每年发表数量如图7、图8所示。2019年之后,退货物流、废弃物物流和回收物流政策的数量差距正在逐渐缩小,逆向物流政策的关注点逐步向退货物流和废弃物物流倾斜。
图7 针对性政策每年发表数量
图8 非针对性政策每年发表数量
(2)二级主题计量分析。退货物流分为“退货”“退运”“召回”“换货”“返修”。回收物流分为“回收物流”“再利用”“再生资源”“以旧换新”“回流”“以旧换再”“循环化”“收旧”。废弃物物流分为“报废处理”“餐厨垃圾”“废旧物资”“废弃物”“废物回收”“固废”“垃圾清运”。
关于退货物流,如图9、图10 所示。针对性政策与非针对性政策中,“召回”都是重点。“退货”早期不是很受关注,2019-2021年逐渐成为关注重点。和“退运”相关的政策则主要在早期出现,后期减少。“返修”“换货”只零星地出现在一些非针对性政策中。
图9 退货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10 退货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关于回收物流,如图11、图12所示,针对性政策和非针对性政策都对“再生资源”非常关注,2015-2019年发布的相关针对性政策数量尤其多,相关非针对性政策则一直以来都占有较高的比例。“再利用”受到的关注也较多。“以旧换新”在非针对性政策中提及较多,针对性政策也有涉及。其余类别受到的关注则较少。
图11 回收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12 回收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关于废弃物物流,如图13、图14 所示,“废弃物”一直以来备受关注。2012-2017 年有与“垃圾清运”“餐厨垃圾”相关的针对性政策发布,2018-2022年以来针对性政策的关注点转向“固废”和“废物回收”。在非针对性政策中,2021-2022年,提及“废旧物资”的政策比较多,与“废弃物”相关的一直很多,其余都是零星涉及。
图13 废弃物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14 废弃物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3)二级主题的深入分析与讨论。退货物流按照其产生原因可细分为“顾客问题退货”“产品问题退货”“供应问题退货”及“法定回收退货”。计量统计结果如图15、图16 所示。由此可得,针对性政策中的“召回”主要与法定回收退货相关,非针对性政策中的“召回”有一部分与法定回收退货相关,但有相当大一部分与产品问题退货相关。“退运”主要与顾客问题退货和产品问题退货相关。“退货”则和三类产生原因都有关联。
图15 退货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16 退货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退货物流按照其处理方式可分为“大批量网络回收”“可再利用项目回收网络”“可装配产品再制造网络”。根据此产生的计量统计结果如图17、图18所示。
图17 回收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18 回收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由此可得,回收物流政策中涉及到的“再生资源”与三类处理方式均相关,其中可再利用项目回收网络是其最主要的处理方式。“再利用”相关政策的处理方式构成比例与再生资源相似。以旧换新也主要以可再利用项目回收网络为主。显而易见,可再利用项目回收网络是退货物流政策中涉及最多的处理方式。
废弃物物流按照废弃物形态可以分为“固体废弃物”“气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按照废弃物处理方式可以分为“废物处理”“废物回收”“垃圾清运”“危废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按照产生来源可以分为“生产废弃物”“流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分别对其进行计量统计,得到结果如图19、图20所示。
图19 废弃物物流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图20 废弃物物流非针对性政策二级主题计量分析
从废弃物形态的角度来看,“固体废弃物”最受政策关注。从废弃物处理方式来看,“废物回收”最受政策关注,“资源化”和“废物处理”也在一些政策中有所体现。从生产来源来看,“生产废弃物”占比最大,其次为“流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占比最小。
(4)政策主题分析小结。从一级主题来看,回收物流的占比最高,但从2019年以来,退货物流政策的发布数量和废弃物物流政策与回收物流政策发布数量的差距明显缩小。
从二级主题来看,退货物流相关政策中,“召回”最受关注,其主要与法定回收退货相关;“退货”自2019年以来也逐渐成为关注重点。回收物流相关政策中,“再生资源”和“再利用”最受关注,其主要与可再利用项目回收网络以及大批量回收网络相关。废弃物物流相关政策中,废弃物最受关注,其中固废占比最高,处理方式以废物回收为主,近年来对于生活废弃物的关注有所减少,生产废弃物与流通废弃物备受关注。
2.2 政策内部语义分析
在逆向物流的建设进程中,政府综合应用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的政策工具进行调控。如图21所示,总体样本中有74%涉及环境型,远超过供给型面(19%)与需求型面(7%);分类样本中表现得更为明显,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及废弃物物流均呈现出重环境、轻供给需求的施政格局。
图21 逆向物流政策分布
对比分析可知,尽管环境型政策在各分类样本中均占有较大比例,但相比之下,政府对于供给层的关注明显体现在回收物流政策中,说明政府较为注重为回收物流提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平台和政府资金等支持,从而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政府对于需求层的关注则明显体现在废弃物物流中,说明政府注重废弃物物流政策中的产业集聚化发展、进口废弃物贸易管制等,走可持续发展方向。
2.2.1 供给型政策分析。供给型政策工具侧重于科技研发、人力资本、信息技术、再生资源化效率等方面的建设,可细分为政府财政支持、信息技术支持、数据平台辅助和基础设施建设四部分。
由于退货物流和废弃物物流的政策分类样本中供给型政策数量较少,因此,本文将其与回收物流政策一同进行供给型政策分析。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主要关注逆向物流回收技术支持(39%),如推广绿色技术模式、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进行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和流向监测。此外,政策还强调基础设施建设(32%),如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和废物回收网点布局。同时,政策还涉及数据平台建设(26%),如在线交易平台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最后,部分政策工具也提供资金支持(2%)来促进逆向物流建设。
(1)技术支持层面。技术支持主要是指促进逆向物流建设相关的设施设备的研发、逆向物流追溯技术及重大工程的推进,包括退货物流政策样本中的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回收物流政策样本中的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加快分拣加工新技术应用、研发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的智能型综合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废弃物物流政策样本中的再制造旧件回收等。
由图22可知,信息化、制造技术、物联网是政府在技术支持层面的主要关注点。政策主要基于互联网技术、信息传输和共享,利用大数据计算等信息手段感知生产和市场趋势,实时监控预警,同时构建逆向物流追溯监控系统。
图22 技术支持政策工具分布
(2)基础建设层面。基础建设主要是指为逆向物流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回收站点的广泛覆盖提供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例如回收网点和回收装置等。样本显示,近年国家的基础设施目标主要在于回收信息系统的建设,回收网点、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回收信息系统建设的保障,因此,有必要从信息技术开发和覆盖范围两个维度加大投入和建设。
(3)数据平台层面。数据平台主要是指建设一系列与逆向物流相关的信息平台,涵盖物流信息、流通磋商、回收信息等方面。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打造线上废弃物交易和回收平台;建设废弃物回收体系及其再生资源交易平台;鼓励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交易市场或交易中心等。
(4)资金支持层面。资金支持主要是指通过财政或其他途径对逆向物流建设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在样本中主要表现为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分析可知,目前对于逆向物流建设的直接资金支持政策较为匮乏,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资金支持方面的重视和投入。
2.2.2 需求型政策分析。需求型政策工具不确定性较高、可调控性较弱,主要基于再生资源政策中的产业集聚化发展、进口废弃物贸易管制等,积极带动逆向物流板块经济增长,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由于退货物流和回收物流的政策分类样本中需求型政策数量较少,因此将其与废弃物物流政策一同进行需求型政策分析。政府对基于需求的政策的调节控制最少,基于需求的政策工具的比例也最低。政府以服务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宏观调控为辅”的政策,限制了它在扩大需求方面所能做的调控,局限于鼓励社会资本、促进产销衔接和增加消费三个方面。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政策主要集中于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产销对接(42%),例如更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为关联产业提供代收货款、逆向物流、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拓展服务空间等。
2.2.3 环境型政策分析。环境型政策工具占到总数的74%,通过政策支持、制度规范、责任机制、标准制定等多角度政策工具,为逆向物流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标准,为产业创新、战略性发展提供空间,减少一、二次甚至多重废物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
政府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时,主要存在四种做法:(1)推动符合逆向物流战略规划的细分体系和标准的使用;(2)对现阶段亟待解决的市场问题进行强制性监管;(3)建立较为完善的待回收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4)加快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的分类标准及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
其中,政府采取较多的做法是制度规范(40.9%)和政策支持(35.1%),标准制定(14.9%)和责任机制(9.1%)次之,由于不同的分类样本下,政府所采取的最主要政策做法有所不同,因此,进一步进行分类别分析。
(1)退货物流。由图23可知,近年国家对于退货物流主要通过制度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购物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追溯、收集监督制度,是确保退货物流标准化的基础。
图23 退货物流政策工具分布
(2)回收物流。由图24可知,近年国家对于回收物流的发展主要通过政策支持和制度规范“双管齐下”,遵循绿色物流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践行环护责任,带动上游回收零部件供应商和下游回收加工企业,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绿色供应链。
图24 回收物流政策工具分布
(3)废弃物物流。由图25可知,近年国家对于废弃物物流主要以规范为主,以政策推动和标准制定为辅,选择居民区和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大力推进可再利用废弃物标准化回收利用处置,利用“互联网+”提高标准化回收率,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
图25 废弃物物流政策工具分布
3 结语
本文通过构建逆向物流政策的二维分析框架,对2012-2022 年间318 条国家级逆向物流政策进行研究。将逆向物流政策从发布时间、针对性、政策主体、政策主题等外部属性维度及供给型政策、需求型政策、环境型政策等内部语义维度进行分类,较为清晰地梳理了逆向物流政策的演变及主题热点,降低了政策分析的复杂性,使研究更为全面。
从外部属性来看,就发布时间而言,逆向物流相关国家级政策的发布时间整体呈现波动分布,其中,2015、2016、2017、2021 年的政策达到数量高峰。就政策针对性而言,非针对性政策的数量约为针对性政策的3倍,针对性政策数量在2015-2018年间的上升趋势较为明显。就政策主体而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独发文与牵头发文的数量最多,生态环境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多次参与联合发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参与发布的退货物流政策最多,商务部参与发布的回收物流政策最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发布的废弃物物流政策最多。就政策主题而言,逆向物流领域中,回收物流最受关注,但退货物流与废弃物物流政策发布量的差距自2019年以来明显缩小;退货物流中,“召回”最受关注,主要与法定回收退货相关;回收物流中,“再生资源”相关的政策数量最多,主要与可再利用项目回收与大批量回收网络相关;废弃物物流中,“废弃物”最受关注,其中又以固废、废物回收、生产与流通废弃物为主。
从内部语义来看,在逆向物流的建设进程中,政府综合应用政策工具进行调控。但由于环境型政策工具主要服从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绿色物流的重要战略发展方向,因此针对逆向物流总体显现出“重环境、轻供给需求”的施政格局。在供给型政策工具中,政策主要集中于回收逆向物流回收技术支持,例如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等;在需求型政策工具中,政策主要集中废弃物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产销对接,例如推动生产企业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生产企业直接牵头或与专门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等;在环境型政策工具中,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制度规范、责任机制、标准制定等多角度政策工具,对逆向物流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及制度规范:(1)对于退货物流主要在于通过制度规范和标准的制定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对于回收物流主要在于通过政策支持和制度规范“双管齐下”,并辅以绿色供应链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3)对于废弃物物流主要在于通过制度规范为主,政策推动和标准制定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