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要素跨省流动的影响研究
2023-02-15王家庭姜铭烽
王家庭,姜铭烽
南开大学中国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一、问题提出
2021年3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1]在顶层设计中,城市群已被视作中国城镇化新阶段重要的组织基础和区域空间形态。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国家级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利于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提供典型经验与实践基础。
一方面,中国城市群发展的重要目标是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治[1]。在这一目标下,各类经济要素在城市间流动所形成的经济要素流动网络可以作为城市群协作与发育水平的表征。另一方面,省际边界效应对经济要素流动、区域协作潜在的屏蔽效应同样不可忽视。不同行政边界区域相互间存在区域行政壁垒和制度性障碍,阻挠了各种商品和经济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中国城市群发展规划的空间范围均跨越了单一的省际行政区,意在以中央行政协调力量冲破行政边界屏蔽效应,实现城市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跨省协同。
本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五大城市群为研究样本,利用直接观测数据,分别构建了两两城市间2010—2018年技术、资本、人口、信息四大经济要素流动网络,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DID)方法检验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技术、资本和人口要素跨省流动的影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一政策导向下,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影响要素跨省流动的两个中介机制——市场分割程度与市场制度差异;此外,本文还考察了信息要素流动对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影响的调节效应、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是否加剧了要素单向虹吸、不同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异质性影响等问题,以对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
相较于已有研究成果,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1)手动整理数十万条直接观测数据(即通过观察、观测和调查等手段获得的一手数据[2],而非测算、估算所得),构建起跨年度的城市间技术、资本和人口要素流动网络,相较于已有研究中基于引力模型测算得出的城市间经济要素流动网络,经济要素流动网络在准确性、信息量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2)获取超百万条两两城市间的百度指数数据(百度指数是以百度网民行为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分析平台,主要反映了特定关键词在百度中被搜索的频率),并将其手动整理成为城市间信息要素流动网络,对信息要素的城际流动进行了较为直观的刻画;(3)基于上述数据成果,采用定量方法检验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于经济要素跨省流动的影响及其经济机理——对于区域性统一市场建立的促进作用。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假设
(一)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背景及主要内容
城市群发展目标的实现,乃至城市群经济的形成,依赖各类经济要素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3]。而在中国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行政垄断、财政分权等因素催生了省界边际效应,令不同地区间的要素流动存在着显著的壁垒[4]。
作为一种区域一体化政策,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是综合性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实现经济要素充分流动与有效集聚的统一[5-6]。这些制度设计具体可概括为三个方面。(1)统筹规划。在城市群视角下,城市群内部各个节点城市均被作为整体考虑。例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打造多元化主体参与、多种治理模式并存的城市群治理机制,并进一步推动人口区域平衡发展,适度控制优化开发区域人口过快增长。(2)分工协作。城市群发展模式要求明确各级城市的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例如,《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在引导成都、重庆打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的空间格局。(3)改革引领。国家级城市群发展规划针对不同省级行政区间的制度差异,要求强化制度创新,消除行政壁垒,建立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体系。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和成渝在内的多个国家级城市群发展规划均明确要求建立要素市场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下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城市群建设应当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行政壁垒的消除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在城市群形成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1)参见《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68号)。。
(二)市场分割、市场制度差异与经济要素流动
城市群经济本质上要求经济要素在城市群内部可以充分流动[7]。而现有研究表明,经济分权下的“行政区经济”模式不利于各地区间的市场一体化进程[8],这阻碍了中国经济资源空间配置效率的有效提升。一方面,省级行政区内部的要素流出相关限制性规定造成了不同省份间要素流动的刚性隔绝[9]。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要素可以自由地流动,而一旦跨越行政边界要素流动则将立刻受到抑制和阻碍。另一方面,省级行政区之间的制度差异(如户籍政策、财税体制、技术标准等)令区域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受到极大制约,最终难以实现要素整合与资源高效率配置。
如前文所述,市场是中国城市群建设的主导力量,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可视作中国要素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在充分结合中央层面统筹规划、地方层面利益协调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市场一体化,缩小局部市场间的制度差异,促进区域形成统一完整的市场体系、科学的分工布局,从而实现城市间广泛、频繁的经济要素流动,强化规模经济[10]。
从市场分割来看,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首先可以通过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直接加大经济要素跨省流动规模。例如,通过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以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等举措推动技术要素市场一体化;通过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发展供应链金融等举措推动资本要素市场一体化;通过推动省际就业市场对接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一体化等。此外,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还可以通过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等举措,推动省级行政区间商品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并以此间接地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商品交易往来的不断深入将使得对特定商品的需求在不同省份间扩散,而需求的产生将使厂商在利润驱使下积极引入相应的经济要素开展生产,最终促进各类要素在城市群范围内的流动[11]。
从制度差异来看,省级行政区间的市场制度不同也会影响经济要素流动的规模。两地市场制度差异,特别是要素配置机制的不同,造成了运行规则、规范和认知范式等方面的不一致[12],影响要素流入后转为经济效益的可能。在市场制度差异过大的两地之间,即便经济要素流动有益于提升城市群层面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变现困难等问题却对经济要素流动形成了负面的激励[13]。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旨在通过统一不同省级行政区间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缩小市场间的制度差异,以促进经济要素的跨省流动。例如,通过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通过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以信用为基础促进市场监管和市场执法的公平化;通过推动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体系,在城市群范围内降低经济要素跨区域配置的交易成本等。市场制度差异的缩小有利于向经济要素所有者传达要素变现的良好预期,促进经济要素的跨省流动规模。
基于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经济要素流动、市场分割程度及市场制度差异之间的内在联系,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显著地提升了城市间要素跨省流动规模。
H2a: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通过改变市场分割程度,影响经济要素跨省流动规模。
H2b: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通过改变市场制度差异,影响经济要素跨省流动规模。
(三)信息要素流动与实体要素流动
在“互联网+”“宽带中国”等重大发展战略影响下,虚拟网络空间诞生的城市间信息要素流动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信息要素流动背后反映出的城市吸引力对城市聚集外部要素的水平和层次有重要影响[14],主要表现为文化辐射与人才吸引两大作用——城市文化向外部辐射所带来的文化强制力,能够催生独具价值的城市品牌[15],品牌背后蕴藏的商业价值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源动力,而文化产业集群的产生、文化商业化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升级将使得城市节点不断吸收资本和技术要素[16],以助推城市经济,彰显城市文化;对人才的吸引力则使得城市成为人口要素跨区域流动的落脚点。最终,信息资源的辐射能力可能转化为实体要素的集聚水平。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城市间信息要素流动规模越大,城市群发展战略越能提升经济要素流动规模。
根据上述推论与假设,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提升经济要素跨省流动规模的经济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提升经济要素跨省流动规模的经济机理
为推动行政区域间管理制度创新,消除差别待遇,减少交易成本和制度性阻隔,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城市群发展理念自2006年“十一五”规划中被首次提及以来,历经十余年调整完善,于“十三五”规划中被明确为全国范围内的十九大城市群建设目标。此后,国务院陆续批复了对应的国家级城市群发展规划,以推动城市群打造,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上述理论假设出发,本文将设置数个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对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政策效应、经济机制、异质性等关键性问题展开探讨,进行相对全面、准确的政策评估。
三、数据与模型
(一)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十四五”规划中定位为“优化提升”的五大城市群(即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珠三角、成渝城市群)内部的92座地级市以上级别的城市,构建出92×91对城市组合,并以其中的跨省城市(7 560个)作为研究样本。面板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10—2018年(2)限于数据的可得性,资本、技术和信息要素流动的数据年限为2011—2018年,人口要素流动的数据年限为2010—2017年。,因此在每次回归中样本总量为60 480(7 560×8)个城市对。
(二)模型、变量与数据来源
1.DID模型
采用多期DID开展实证检验,公式如下:
lnTit=β0+β1Dit+β2Xit+μi+vt+εit
(1)
(2)
(3)
其中,lnTit、lnCit、lnPit分别代表城市组合i在t年度的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人口要素流动规模的对数值;Xit是一系列可能影响经济要素流动的控制变量;μi和vt分别是城市组合的个体固定效应与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残差项;Dit是多期DID模型中代表政策实施的哑变量,其系数β1体现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政策效应。
2.变量及数据来源
(1)被解释变量:主要包括技术、资本、人口三要素流动变量。
技术要素流动(lnTit):参照王腾飞等[17]的研究,使用企业“已被授权的专利引用其他专利”的有关数据代表技术要素流动状况,以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作为流动节点。原始数据来自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本文对187 774起专利引用事件进行人工校对,最终整理得到城市间的技术要素流动网络。
资本要素流动(lnCit):参考秦娅风等[18]的研究,采用“绝对控股制”构建城市间的企业投融资网络。在利用上市公司关联方数据的基础上,本文将关联关系为“母子公司”的企业组合赋值1,其他情形的关联关系均赋值0,以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作为流动节点,相关数据源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本文对103 354起跨城投融资事件进行人工校对,最终整理得到城市间的资本要素流动网络。
人口要素流动(lnPit):选用2018年度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数据(CMDS)衡量城际人口要素流动,最终得到的样本总量为75 030人,包括调查的受访者及与其同住的家属。本文对所有样本的地址信息均进行了人工校对,以确保数据质量,最终构建出2010—2017年的城市间人口要素流动网络。
(2)核心解释变量。Dit是多期DID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当且仅当城市组合i在t年受到了城市群规划政策的影响时取1,否则取0。本文以“处于同一城市群内部”的跨省城市组合为实验组,以其他跨省城市组合为对照组。长江中游、京津冀城市群的施政时点为2015年,长三角、成渝城市群的施政时点为2016年(3)对应文件分别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和《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于2019年才得以批准,因此珠三角城市群主要用于构建跨省城市对充当对照组。
(3)控制变量。贸易引力模型是测算双边贸易流量的常见方法,近年来也常见于城市间要素流动规模测算的相关研究中。参照贸易引力模型的基本思想,本文从规模与距离两个层面选取模型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19],规模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两城市人口规模的乘积(Spoit)、两城市网民数量的乘积(Sneit)、两城市第二产业从业人数的乘积(Sseit)、两城市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的乘积(Sthit)、两城市财政科技支出的乘积(Sscit)、两城市GDP的乘积(Sgdit)、两城市发明型专利数量的乘积(Spait)、两城市高校数量的乘积(Sunit)。
距离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两城市的每宗地价差额(Lan1it)、两城市的每公顷地价(1公顷=0.01平方千米)差额(Lan2it)、两城市的人均GDP差额(Gdpit)、两城市的人均工资差额(Ssait)、两城市的失业率差额(Uneit)、两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差额(Watit)、两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差额(Airit)、两城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置情况差异(Insit)[20](当年两地均设置了行政审批中心赋值0,否则赋值1)、两城市方言距离(Diai)[21]。由于方言距离不随时间而变,因此本文将其与数据年份(Yeat)交乘后加入回归。
(4)中介变量。采用温忠鳞等[22]提出的中介效应模型,以城市间市场分割(Mar1it)与市场制度差异(Mar2it)作为中介变量,检验城市群规划影响城市间跨省要素流动规模的机理。
参照陆铭等[23]的研究,本文采用“相对价格法”测算城市间各类市场的分割程度。具体而言,本文选取3类投资品价格指数(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和器皿、其他资本品),3类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以及15种商品价格指数(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品、电器、办公用品、日用品、体育用品、交通工具、家具、化妆品、金银首饰、药品、书报、燃料及建材)测算城市间的市场分割水平。
基于樊纲测算的各省市场化指数,参照林建浩等[24]的思路,本文利用两城市所在省份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之差衡量城市组合间的市场制度差异。
(5)调节变量。信息要素流动(lnIit)。百度指数在城市信息流动的有关研究中得到了广泛运用[25]。本文以其作为跨城信息流动的表征,以检验信息资源辐射能力对实体要素集聚水平的调节效应。
(三)描述性统计
经过数据收集与指标测算,本文进一步对各变量进行了异常值识别、缺失值插值法填入等处理,最终得到相对完整的面板数据用以研究分析。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续表1
四、实证检验
(一)基准回归
1.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促进了技术要素的跨省流动
表2第(1)列回归结果表明,DID模型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影响下,同一城市群中的样本更倾向于引用彼此的科研成果,共同完善特定的研究领域。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得以实施的数年中,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服务联盟为代表区域协同研究机构是城市群内部技术要素跨省流动、技术合作得以广泛开展的依托与表现。
表2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
2.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促进了资本要素的跨省流动
表2第(2)列回归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影响下,同一城市群中的样本之间存在更活跃的企业跨城投融资行为。以中国资本存量较高的长三角地区为例,2016年以来长三角地区披露的融资项目总计超过1.77万个,总融资事件超2.53万次(4)投融资数据来自“企查查”平台。,以企业为承载的资金跨城流动,促进了资本要素在城市群中的高效配置,推动城市群内生产活动的流畅运转。
经换算,相较于没有受到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影响的跨省城市组合,处于同一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中的跨省城市组合间的资本要素流动规模约高出8.4%。
3.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促进了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
表2第(3)列回归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在同一城市群中,前往其他城市并暂时定居的流动人口规模有所扩大,人口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人力资源的高效率配置。在现实中,除四大一线城市外,成都、重庆、长沙、杭州等城市群内部的重要节点在过去十几年中同样吸引着大量人口流入。依托核心城市,城市群能够更好实现防止人口外流、提高人口要素配置效率的目标。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采用事件研究法进行样本的平行趋势检验。以政策实施前一期为平行趋势检验的基期,结果如图2所示。检验结果显示,在政策实施前的各期相应虚拟变量系数的置信区间均包括0,表明实验组与对照组在政策实施前具有相同的趋势。基于以上结果,样本数据通过了DID模型的平行趋势检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图2 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2.其他稳健性检验
本文进一步采取了调整研究样本(删除包含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节点的城市组合)、重新设置实验组与对照组(考虑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与其他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可能存在细节性差异,将京津冀城市群调整为对照组)及考察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于省内要素流动的影响等方式开展稳健性检验。上述检验结果同样较好地支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5)限于文章篇幅,相关检验结果留存备索。。
(三)中介机制检验
1.市场分割与要素流动
以市场分割程度为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
(1)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通过降低市场分割程度促进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的跨省流动。表3第(4)列中,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表明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降低了城市间的市场分割程度;第(5)(6)列中,本文进一步控制中介变量后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因此,可以认为市场分割程度是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影响技术、资本要素跨省流动的中介变量。
表3 市场分割程度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作用下,不同省级行政区间市场不断融合,促进了商品的跨行政区流动,刺激了本区域内消费者对其他地区的产品需求,进一步倒逼本地供给侧的针对性调整,推动了本地厂商向城市群内其他厂商的技术学习。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例,城市群发展规划使得由江西生产的高密度电路板能在其他二省的下游行业中得到广泛使用,促进了黄石等省际边界城市在该产品上下游建立相应生产线。在此过程中,三省的研发活动交流更加频繁,推动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联盟等研发组织的成立。
同时,一体化市场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跨城投资活动的行政隔离,使得资本可以流动至回报率更高的部门中去。同一城市群中的企业因而更热衷于开展跨省投融资活动,以在国家级城市群中的统一市场上获取更高的利润。例如,在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落实过程中,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长三角地区协同优势产业基金等平台的推出为加速资金融通、提高区域创新水平与经济活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2)降低市场分割程度对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没有显著影响。表3第(4)列中,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负;第(7)列中,本文进一步控制中介变量后回归系数不显著。因此,可以认为虽然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降低了跨省城市组合间的市场分割程度,但该途径对于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没有影响。
相较于资本、技术等要素,人口要素的流动不完全是一个经济问题。中国劳动力市场具有特殊性,农民工群体仍是流动人口的主要构成部分。与城市原住民间形成的居住隔离、较大的工作强度、城市公共服务的不可得性等因素导致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流动人口与原住民相割裂的现象,从而挫伤了人口要素流动。统一市场的逐步建立,表明阻碍人口自由流动的行政因素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引导下逐步放宽,但如果不能解决好上述社会问题,人口流动规模的扩大将很难实现。
2.市场制度差异与要素流动
以市场制度差异为中介变量的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市场制度差异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1)国家级城市群规划通过降低市场制度差异促进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的跨省流动。第(4)列中,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负;第(5)(6)列中,本文同时控制固定效应、控制变量及中介变量,此时,市场制度差异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因此,可以认为市场制度差异是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影响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跨省流动的中介变量。
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使得省级行政区之间的市场制度差异缩小,尤其使得经济要素的配置方式更加相近。这给予了经济要素的所有者与承接者更好的收益预期,刺激着企业的技术学习活动与跨省投资活动。近年来,京津冀城市群推动的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成渝城市群中的技术研发标准互认等举措缩小了省级行政区间的市场制度差异,催生出一批汇集多省技术与资金的科创企业,将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升至了更高层次。
(2)降低市场制度差异对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没有显著影响。第(4)列中,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负;第(7)列中,本文进一步控制中介变量后回归系数不显著。因此,可以认为虽然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缩小了跨省城市组合间的市场制度差异,但这一途径对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无影响。
跨省城市组合彼此间市场制度差异的缩小,提高了人口在跨省流动后顺利进入劳动市场,获取较稳定经济收入的可能。但正如前文所述,人口的流动决策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提高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规模需要保障流动人口各方面的基本权益。
经过中介效应模型检验,假设H2a和H2b总体得到了验证。
(四)信息要素流动与实体要素流动
本文采用调节效应模型检验跨省城市组合间信息要素流动与实体要素流动间的关系,结果见表5。在控制个体固定效应、时间固定效应及各个控制变量的前提下,核心解释变量与信息要素流动规模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表明在信息要素流动规模越大的城市组合之间,城市群规划越能促进实体要素流动规模的增加。
表5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信息时代,互联网成为连接城市群各节点的无形之网,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输出与信息交换构筑了城市的软性吸引力。近年来“网红城市”在互联网中逐渐活跃,互联网平台成为其开展宣传工作、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的依托。通过将线上宣传与线下建设紧密结合,上述城市在中国城市格局中快速崛起,区域增长极地位日益凸显,成为利用信息资源驱动经济发展的典范。经过调节效应模型检验,假设H3总体得到了验证。
(五)进一步分析(6) 限于篇幅,相关检验结果留存备索。
本文进一步检验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要素流动均衡性的影响。结果表明,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使得城市间的技术、资本要素跨省流动趋于均衡,然而却加剧了城市间人口要素跨省流动的不均衡性,令人口单向流动的特征凸显。作为人口流动的重要动因,促进省级行政区间公共服务与科教、医疗等资源的均等化,是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下解决城市群内部人口流动不均等的重要途径。此外,本文还将总样本分割,以探讨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于不同城市群的作用。结果表明,对不同城市群、不同类型的经济要素而言,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于要素跨省流动的促进作用基本无差异。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为对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本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及长江中游五大城市群为研究样本,基于百万条原始数据整理得到两两城市间的经济要素流动网络,并采用DID模型验证了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对经济要素跨省流动的影响。研究结论如下:(1)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显著地促进了技术、资本、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2)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促进技术、资本要素跨省流动的中介机制是降低城市间的市场分割程度以及缩小城市间的市场制度差异,但这两个机制对于人口要素的流动作用不显著;(3)城市间信息要素流动规模越大,国家级城市群规划越能提升其他经济要素的流动规模;(4)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有利于技术和资本要素的跨省双边流动,但加剧了人口要素的单向“虹吸”。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坚持并进一步推动以城市群为重要内容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城市群模式下,不同规模、各有所长的城市节点通过要素流动的方式开展跨省合作,这种区域合作形态提升了各类经济要素的配置效率,有利于产业优化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2)积极推动区域间市场一体化,提高城市群要素配置效率,并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总结典型经验。国家级城市群规划有利于促进市场一体化、降低不同市场间的制度差异,因此地方政府间应当加强彼此协作,积极配合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为市场一体化、市场制度差异协调提供便利,在促进城市群内部要素流动的同时,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实践基础。(3)坚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证研究表明,经济状况与市场制度的改善并不能充分吸引人口要素的跨省流动。此外,国家级城市群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人口要素单向虹吸加剧等现象。对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人口资源,应当充分关注其多方面的实际需求,以增进人民福祉吸引人口流入,缓和人口要素流动的不均衡性。(4)重视信息要素与城市文化辐射的作用。信息要素是城市向外传递其吸引力的载体,城市文化辐射能力是吸引经济要素集聚的重要力量。在信息时代,城市管理者需要更加注重新媒体宣传、城市名片打造等工作,从而在城市群发展模式中赢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