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贫困概念:词源、指标与话语
2023-02-13冯准
冯 准
贫困与反贫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体两面。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贫困作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不以意识形态、经济水平、政治制度而被区隔开来。同样地,反贫困作为世界各国发展的行动指南,跨越了地域、文化和种族的界限,成为全人类发展的共识。然而,由于贫困的复杂性,不同学科对于贫困的理解却存在差异。例如,经济学可以将其理解为收入不足、消费不足、资产不足、能力不足①关于经济学对于贫困的理解,参见Timothy M.Smeeding,“Poverty Measurement”,in David Brady and Linda M.Burton,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Social Science of Poverty,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pp.21 — 39。;社会学可将其定义为“社会排斥”②“社会排斥论”将贫困纳入社会变迁,认为“社会”的变迁不可避免地要“排斥”某些“落后的个体”。参见David Byrne,Social Exclusion,Berkshire: Open University Press,2005,pp.52 — 66。;政治学则可以理解为“制度剥削”③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贫困化的根源是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被“双重剥夺”,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所导致的。具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60 页。;哲学层面甚至可以把贫困理解为“现代性的缺失”④张帆:《现代性语境中的贫困与反贫困》,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67—100 页。。当然,除了不同学科的视角外,更主要的还是贫困本身的两大特征—动态性和相对性,导致对贫困很难形成一个绝对的、统一的定义。
一方面,贫困是动态发展的,因时而变。今天我们认为的贫困,在古代或许能算得上小康⑤这里的“小康”,指代孟子所说的“无饥”。其完整表述为:“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 梁惠王上》)。在古代社会,人类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自然约束,一旦发生洪涝、干旱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大规模的饥荒将无法避免,于是贫困普遍发生。然而,尽管饥荒意味着贫困,但贫困并不一定意味着饥荒。⑥[印度] 阿马蒂亚· 森:《贫困与饥荒》,王宇、王文玉译,商务印书馆2001 年版,第53 页。两者在逻辑的范畴和历史的谱系上有不同的坐标,这就导致了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关于贫困标准的不一致。另一方面,贫困是相对的,往往因地而变。不同国家的经济水平、社会条件、文化土壤有着巨大差异,被富国定义的贫困人口,在穷国很可能被定义为中产阶层。加上不同文化对于贫困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有些国家把懒人和穷人画等号,为了避免救济懒人,扶贫政策就会倾向低收入人群,贫困人口反而得不到帮扶,这直接导致贫困长期化、顽固化,今天的美国便是如此。而有些国家对穷人没有价值偏倚,对贫困人口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通过精准化治理,有效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如中国。①中国的反贫困实践没有陷入“穷人还是懒人”的争论之中,在帮扶的同时,也在改造贫困人口,“扶贫先扶志”“授人以渔”等理念指导了具体的扶贫实践。换言之,政府的工作是要把“穷人”改造成“勤劳之人”而非“懒人”,这与西方反贫困理念有较大差异。
在这个意义上,贫困的界定尤为重要,它关乎反贫困的方向。2020 年底,中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并设置了巩固脱贫成果的“五年过渡期”,未来将通过“共同富裕”来逐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坦率地说,总结中国反贫困的成功经验,以期为世界其他遭受贫困侵扰的国家提供中国方案,这些工作十分重要,但对贫困概念的正本清源同样重要。因为不理解贫困无以反贫困,它是反贫困的逻辑起点,关乎不同国家、民族和文化能否因地制宜地解决贫困问题。因此,对“如何理解贫困”这一问题的回答,不仅是中国反贫困经验总结的基础性研究,还是中国在全球贫困治理中的话语性建构。本文尝试从比较的视角切入,通过词源学分析、指标测量、话语规范三个层面来理解贫困,以期对贫困问题在时间上有一以贯之的整体性把握,在空间上有符合现实的本土性认识。
一、在词源中理解:中西方语境下的贫困概念
对贫困概念的词源学分析,有助于理解贫困问题在不同文化中的历史演进。在西方语境中,“贫困”一词包含了事实描述和价值判断的双重含义。一方面,贫困的英文是“poverty”,根据《牛津英语词典》(2013)的定义,贫困指的是没有或很少物质财产的状态。换言之,贫困就是“物质匮乏”,这是对贫困的一种事实描述。另一方面,“poverty”来源于拉丁语“pauper”,最早表示“需要靠救济的人”,一般指代“乞丐”,这其实就带有一种“应然”的价值判断了。实际上,“pauper”的同义词“poor”就很好地解释了贫困的双重内涵。在事实描述上,“poor”表示“拮据”“匮乏”的意思;在价值判断上,它表示“不幸”“不好”“劣质”等意思。
为什么西方语境中的贫困带有贬义甚至是歧视的色彩呢?这与早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息息相关。实际上,在这个济贫法颁布以前的中世纪时期,西方贫困观主要还是“以贫为善”。因为当时的基督教教义规定:贫困是一种“神圣状态”,穷人是上帝受难的肢体,富人救济穷人被视为对自己的救赎。这使得贫困在某种意义上神圣化,成为一种救赎之道。②黄承伟、刘欣、周晶:《鉴往知来:十八世纪以来国际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评述》,广西人民出版社2017 年版,第27 页。然而,这种贫困观在16 世纪发生了改变。随着英国王室在1536—1541 年陆续解散许多修道院,教会失去了大部分财富和土地,国家逐渐开始承担过去教会济贫的责任。由于公共资金依旧紧张,以及受理性化、世俗化思潮影响,政府开始界定哪些穷人“值得”(deserving)③英文单词“deserving”就是在这个时期(1576 年)产生的。被救济,哪些穷人“不值得”(undeserving)被救济,甚至出现了“值得救济的穷人”(deserving poor)这种概念,人们逐渐把贫困看作一种“道德惩罚”。①[美] 史蒂芬· M.博杜安:《世界历史上的贫困》,杜鹃译,商务印书馆2015 年版,第49 页。于是,1601 年颁布的《济贫法》对贫困进行道德区分:“没有能力的穷人”(impotent poor)—老幼病残,必须得到救济服务;“身体健全的穷人”(the able-bodied poor)—找不到工作的人,可以获得一些现金和实物救济;“无赖和懒人”(rogues and idlers)—不愿工作的人,必须去教养院(houses of correction)工作。②Robert Walker,The Shame of Poverty,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4,p.11.可以看到,这时候西方的贫困观念已经开始从“以贫为善”转变成“以贫为恶”。同时,贫困不仅是一个客观的描述概念(物质匮乏),也被赋予了主观的价值判断(道德缺失、精神卑微)和政策定义③政策定义,指的是政府为了解决贫困问题而制定的贫困标准。这个标准的制定通常与一国的贫困观有关,是一种贫困的“应然”定义,而非“实然”定义,并且这些定义和标准往往因时间而变化。阿玛蒂亚· 森对政策定义的贫困持否定态度,认为其不够客观。然而,中国反贫困的实践某种程度上打消了他的疑虑,政策定义也可以是客观的,问题不在于谁制定,问题在于能否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关于“政策定义”的讨论详见[印度] 阿马蒂亚· 森:《贫困与饥荒》,第26—28 页。。
反观中国语境下的贫困,似乎没有如西方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更多的是对贫困问题本身的深刻理解。在中文中,“贫困”由“贫”和“困”两个字组成,两个字有各自的意涵。
“贫”字是“一字两义”,即字源上有双重含义。“贫”在字形结构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古文④这里的“古文”,特指许慎在《说文解字》里的“古文”,即周以前字体之名,一般指代甲骨文、金文。此外,《说文解字》中还包括其他两种字体,分别是“籀文”(即大篆),“篆书”(即小篆)。具体参见张舜徽:《说文解字导读》,巴蜀书社1990 年版,第6—10 页。的“”(),另一种是小篆的“”(贫),两者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字由“宀”和“分”组成。“宀”在古文中的字形,类似房顶和墙组合而成的房屋之形,故从“宀”的字多与房屋有关,如“家”“宅”“宿”“室”“牢”等。而“分”字在古文中的写法是,两条线中间一把刀,意味着一个东西被一分为二,本义是分开、分割,后引申为给予、散发、区别、部分。所以,“”的字形意思是把空间有限的房屋一分为二。那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将房屋进行分割?或者说,什么情况下才会分割房屋?从“”字使用的时期来看,答案可能是为了“分家”。更进一步,为什么会“分家”?从历史背景看,应该是私有制的产生。上古时期,大致是黄帝至禹的时期,中国社会是原始公社制度,也就是对生产资料的某种社会公有制,⑤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商务印书馆2010 年版,第17 页。生产资料归氏族共有,孔子对此时期的社会描述为“公天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是谓‘大同’。”(《礼记·礼运》)而在禹之后,孔子认为中国社会从“大同”退到了“小康”,成了“家天下”:“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是谓‘小康’。”(《礼记·礼运》)
因此,有史学家就提出,夏商时期是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奴隶占有制度的时代,这个时期私有财产制度逐步被建立,公社制度益趋崩溃,⑥同上书,第21—33 页。中国社会从“公天下”转为“家天下”。于是“家”越“分”越小,土地被分封给子弟(即贵族),而农民则领种贵族的田地,这种由分封制度建立起来的私有制在周朝达到顶峰。⑦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2015 年版,第20 页。在这个意义上,“”在古文中表示“分家”之义就十分好理解了,“家”越“分”越少、越“分”越小,自然就是“贫”了。某种程度上,“”的字形给出了“贫”的主要原因之一,即私有制的产生。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分家”不再是简单的“物的分割”,这时需要一般等价物(货币)来对“家产”进行衡量和分割。由此作为货币的“贝”①在远古时代,人们将贝壳作为通货手段,用以充当货币的功能,故从“贝”的字大多与钱财、宝物、货物有关,如“财”“贡”“货”“贷”“赎”“贩”“贪”“购”“贮”“赈”“赠”等。代替了房屋“宀”,古文写法的“”演变为小篆的“貧”,也就是今天的简化字“贫”。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贫”定义为“财分少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为“合则见多,分则见少。富,备也,厚也;则贫者,不备,不厚之谓”。②《说文解字注》,〔汉〕 许慎撰,〔清〕 段玉裁注,徐惟贤整理,凤凰出版社2015 年版,第497 页。可见,“贫”就是“财产”越“分”越少的结果,故能引申为“不足、缺少”之义,而“贫”就是财产不足,即财少。通过对“贫”的词源学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贫”字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私有制的产生导致了“贫”,即“贫”的原因,二是“贫”表现为财产不足,即“贫”的结果。
与“贫”自上而下的“分”的逻辑不同,“困”是自下而上“受限”的逻辑。“困”在甲骨文中的写法与今天无异,皆是“木在囗中”,表示被限制、没有出路的意思。在古文中,“困”也被写成“”,即上为“止”、下为“木”的字形结构,表示自下而上的发展受到制止和限制。所以,“困”的本义被解释为“止而不过”,并被引申为“极尽”之义。③同上书,第490 页。这就与“穷”的含义相重合了,如《说文解字》的解释:“穷,极也。”这也解释了今天为何把“贫困”与“贫穷”两个词进行混用和互用,因为在词源上“困”和“穷”是同义字,皆表示发展受到限制,故汉语中“穷”的反义词是“达”。如孟子所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里的“穷”并非“财少”之义,而是“发展受限”的意思。因为“发展受限”只能“独善其身”,一旦“通达”就要“兼济天下”。这背后反映的是中国儒家传统中“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信念。
以上分析可知,无论是“贫困”还是“贫穷”,在中文语义中都包含了两个意思:一是“财少”,二是“发展受限”。其中,“贫”字在词源上又暗含了贫困的原因,即私有制。所以,笔者将中文的贫困概念称为“一因两义”(一个原因两种含义)。而西方语境中的贫困(poverty)包含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种内涵:一是“物质匮乏”,二是“精神卑微”。可以看到,中西方对于贫困的理解,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似在于贫困的客观状态上;不同在于贫困的主观判断上。换言之,中国对贫困有较少的价值判断,西方对贫困有强烈的价值取向。而这种差异性直接导致了两种文化在解决贫困问题的方法上大相径庭,形成了不同的贫困标准。
二、在指标中理解:中国与国际的贫困标准
理解贫困还需要现代科学的指标体系,它是理解贫困问题的一把钥匙,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贫困衡量时的价值判断,使不同国家在贫困问题上也能进行横向的跨国别比较。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衡量贫困只存在且仅有一个普遍性标准,各国也需要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应的贫困指标,既因地制宜符合本土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也因时制宜符合本国的发展阶段。
中国贫困标准的制定大致也遵循着这样一条逻辑:时间上基于不同的发展水平,空间上基于本土的文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贫困标准经历了三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意味着贫困人口在统计意义上的增加。①汪三贵:《当代中国扶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年版,第11 页。原因在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物价水平的变化使得我国的农村贫困标准也随之提高。中国贫困标准的形成历经的三个时期分别是1978 年、2008 年和2010年,这三个时期各自代表三种不同生活水平的贫困标准:
“1978 年标准”是每人每年100 元。该标准是一条低水平生存标准,按照1978 年的物价水平能够保证每人每天摄入2 100 大卡热量,食物支出比重约为85%。但由于基本食物质量较差,主食粗粮比重较高,副食肉蛋比重较低,所以只能勉强果腹。
“2008 年标准”是每人每年1 196 元。该标准是一条基本温饱标准,按照2008 年的物价水平也能够保证每人每天摄入2 100 大卡热量,但食物支出比重在“1978 年标准”的基础上降低至60%。基本能满足温饱需求,实现“有吃、有穿”。
“2010 年标准”就是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每人每年2 300 元。该标准是一条稳定温饱标准,按照2010 年价格水平将食物支出比重降至50%左右。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基本实现每人每天1 斤米面、1 斤蔬菜、1 两肉或1 个鸡蛋,即满足每天2 100 大卡热量和60 克左右的蛋白质,以及保证基本的衣服、水电、教育和医疗等非食物消费支出。②鲜祖德、王萍萍、吴伟:《中国农村贫困标准与贫困监测》,《统计研究》2016 年第9 期。
2011 年后,经国家统计局测算、各部门共同研究划定,国务院确定2011—2020 年的农村贫困标准为“按2010 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2 300 元”③王萍萍、徐鑫、郝彦宏:《中国农村贫困标准问题研究》,《调研世界》2015 年第8 期。。同时,该标准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基本符合老百姓对于小康生活的预期。换言之,脱贫攻坚时期的中国农村贫困标准,就是进入小康生活的门槛。该标准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保证贫困人口脱贫后不仅能吃饱,还能适当吃好,达到既满足温饱需求又满足营养需求的水平,同时还要保证衣服、水电等非食物支出;另一方面,保障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的生活发展需求,实现脱贫人口的可持续性发展。实际上,在脱贫攻坚时期,中国的贫困标准就已经不再以“收入水平”来衡量贫困,而是加上了“发展水平”这一指标,④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1 年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提出了扶贫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 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简称为“两不愁三保障”。其中“三保障”就是针对扶贫对象的发展受限问题而制定的新标准。日益符合贫困概念中对于“困”的理解。
由于物价水平的波动,为了使贫困标准所代表的生活水平保持不变,每年国家统计局会对该标准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会出现每年贫困标准在数值上增长的现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标准提高了,本质上反映的都是2010 年不变价格下的贫困线(详见表1)。换言之,无论年度间我国农村贫困标准在数值上如何变动,其背后反映的贫困标准是一致的,年度间的数据是可比的(详见表2)。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贫困标准虽然没变,但政府的投入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在脱贫攻坚时期,政府投入的资金是按照每人2 万元的标准进行测算的。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年版,第33—34 页。若一个贫困户家里有四口人,其获得的财政资金支持可以达到8 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金融信贷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其他力量的资金支持。某种意义上,“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比单纯的收入(支出)标准要高出不少,其实现的难度也比收入标准高出许多。
表1 我国农村贫困标准 单位:元/年·人
表2 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按2010 年不变价格)下的中国贫困状况
与中国贫困标准不同,国际贫困标准主要以“收入(消费)水平”来衡量贫困。国际贫困标准通常指的是世界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制定的贫困标准。世界银行主要采取两种贫困标准来衡量发展中国家的贫困状况:一种是极端贫困线,另一种是高贫困线。极端贫困线是世界消除极端贫困目标的标准线,自身经历了四次调整:1990 年,世界银行按照1985 年的购买力平价,取8 个最穷国家贫困线的最高标准,确定了每人每天1.01 美元的极端贫困线,也就是“1 天1美元”标准;1994 年,按照1993 年的购买力平价,取10 个最穷国家贫困线的中位数,将极端贫困线提高到每人每天1.08 美元;2008 年,取15 个最穷国家贫困线的平均值,按照2005 年购买力平价上调到每人每天1.25 美元;2015 年,按照2011 年购买力平价调整到现在的每人每天1.9 美元。而高贫困线经历了两次调整:2008 年,世界银行根据75 个发展中国家贫困线的中位数,以2005 年购买力平价确定了每人每天2 美元的高贫困线;之后,在2015 年按照2011 年购买力平价,将高贫困线提高至每人每天3.1 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极端贫困线经过几次调整,使得年份不同数值不同,但其本质上是同一个标准水平;同理,高贫困线亦是如此(详见表3)。
表3 世界银行的两套国际贫困标准
为了更好地比较中国贫困标准与国际贫困标准,我们需要将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 美元的极端贫困线和每人每天3.1 美元的高贫困线换算为人民币。按照2011 年购买力平价指数计算(1 美元等于人民币3.524 元),每人每天1.9 美元等同于2011 年每人2 444 元,每人每天3.1 美元等同于2011 年每人3 987 元,而我国2011 年贫困标准为每人每年2 536 元(详见表1)。可以看到,我国当时贫困标准高于国际贫困标准中的极端贫困线,低于高贫困线。
此外,如果按同年的贫困发生率来比较中国和国际贫困标准,我们可以得到相同结论。2011 年,按照我国的贫困标准,中国贫困发生率为12.7%(详见表2);按照每人每天1.9 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中国贫困发生率为7.9%(详见表4)。由此可见,中国现行的贫困标准是高于世界银行1.9 美元贫困标准的。实际上,中国的贫困标准不仅有衡量收入水平的贫困线,而且有强调“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状态的贫困线。如果将“三保障”(保障住房安全、基本医疗和义务教育)折算进收入中,中国的脱贫标准比世界银行的标准要高出不少。也正因如此,习近平主席才会说出“现行扶贫标准能够达到全面小康生活的基本要求,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高的标准”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年版,第124 页。这样的论断。
表4 按世界银行每天1.9 美元贫困标准衡量的贫困人口比例 单位:%
从现实层面看,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有助于国家间的比较。以每人每天1.9 美元的极端贫困线为例,2019 年,美国贫困发生率为1%,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仅为0.1%(详见表4)。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的贫困发生率一直保持在1%左右,始终没有在国内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近些年因为新冠疫情、经济衰退的影响,美国国内绝对贫困发生率还有上涨的趋势,这背后也反映了绝对贫困问题的反复性。中国在2020 年底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仍需要防微杜渐,积极防止绝对贫困的再发生。
可以看到,将量化的指标带入对贫困概念的理解中,不仅能认识不同发展阶段的贫困问题,还能认识不同地域和国家的贫困问题,这极大地消解了贫困的复杂性,使贫困问题更具“描述性”。
三、在话语中理解:“扶贫”还是“反贫困”?
如果说在指标上理解贫困是“描述性的”,那在话语中理解贫困则是“规范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贫困的“规范性”话语叙述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于贫困问题的立场、方法和态度。从官方话语上看,“扶贫”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国1970 年代末的民政部文件中,②1979 年2 月23 日,“扶贫”概念出现在国家的正式文件中:《民政部转发黑龙江省民政局、肇东县民政科联合工作组关于太平公社扶贫工作的调查报告》(民发〔1979〕14 号)。参见文建龙:《新时代反贫困思想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 年版,第2 页。并于1980 年代进入学术研究视野。③1986 年,山西省忻州市召开了“全国贫困与发展学术研讨会”,是国内第一次以贫困为主题的学术会议,贫困问题研究由此开始。参见贾兰:《我国反贫困理论中有关扶贫项目运作研究述评》,《理论探讨》2003 年第4 期。而“反贫困”概念出现得较晚,习近平主席在公开场合多次提到了“反贫困”概念。例如,“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④《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年版,第155 页。,“我们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⑤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21 年版,第12 页。。当然,在公开的讲话和著述中,习近平主席也将“扶贫”与“反贫困”混合使用。接下来,我们通过比较“扶贫”与“反贫困”的话语差异来进一步理解贫困。归纳来看,有以下几点。
第一,从立场上看,“扶贫”概念一般有比较特殊的政治意涵,而“反贫困”概念相对比较中性。国际上,反贫困(anti-poverty 或fight poverty)概念一般有三种从属表述:一是减少贫困(poverty reduction),强调在贫困人口数量上的减少;二是缓解贫困(poverty alleviation),强调在贫困程度和范围上降低贫困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消除贫困(poverty eradication 或end poverty),意为根除贫困,强调反贫困的最终目标。①陈昕:《反贫困理论与政策研究综述》,《价值工程》2010 年第28 期。实际上,这三种表述都从属于“反贫困”概念,概念本身也更加宽泛。而“扶贫”则是一个中国特有的政治概念,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的减贫工作。对于涉及国际比较的学术研究而言,使用相对更为中性、更适合国际比较的“反贫困”概念是一种比较恰当的做法。
第二,从方法的实施主体上看,“扶贫”隐含了主体是政府或社会的假设,而“反贫困”概念一般不突出具体的主体。中国反贫困道路的成功,除了运用政府帮扶、社会救助等主要方法外,还包括激励贫困人口本身的自主脱贫。中国反贫困的主体是多元的,既有政府、社会、企业等主体,也有贫困户自身。“反贫困”概念相对比较中性,也更具包容性,不强调谁是特定主体,也不特指反贫困的具体阶段(减少贫困—缓解贫困—消除贫困),可以成为全面分析比较中外相关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核心概念。“扶贫”概念源于中国传统的“扶贫济困”这一理念,侧重强调通过外部力量来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隐含了脱贫必须依靠政府或社会。随着中国反贫困实践的展开,这个概念显然已经不具备足够的包容性。例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规模的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使许多农民脱离了贫困,这其中有大量自主脱贫的实践。
第三,从态度上看,“扶贫”态度较为模糊,具有某种不确定性,而“反贫困”的态度更为坚决,其目的明确,就是消除贫困。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中国人千百年来一直在寻求消除贫困的办法。“反贫困”中的“反”字,恰好能更突出中国人民与贫困作斗争的态度。同时,我们党也是将贫困作为“敌人”来对待的,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消除贫困。在这个意义上,“反贫困”概念与中国共产党的理念和使命高度一致。而“扶贫”概念已经不足以全面概括中国的成功实践,它缺乏某种彻底性,在语义上,没有到把贫困非根除不可这种程度的含义,无法表达中国消除贫困的决心和信心。
“扶贫”与“反贫困”除了在立场、方法和态度上有差异,在概念上也存在重大区别。“扶贫”在英文中常被翻译成“poverty relief”,特指一种短期的救济行为,而“反贫困”概念则被翻译成“anti-poverty”,一般指的是一种应对贫困问题的长期行为。因此,“反贫困”比“扶贫”更适合理解贫困及解决贫困。实际上,“反贫困”概念本身蕴含了一个分析贫困问题的框架,其内涵要广于“扶贫”概念。在某种意义上,反贫困对理解和解决贫困问题有特殊的作用,展示了解决贫困问题的历史长期性特征。我们通过对贫困话语的规范性理解,可以进一步展望解决贫困问题的方向和目标,而“反贫困”概念便能提供这样一种路径。
具体而言,基于贫困的两种分类—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②一般而言,贫困被划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类。绝对贫困,也称极端贫困,指的是人们获得的物质生活资料无法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相对贫困,也叫相对低收入型贫困,指的是低于社会收入中位数50%的群体,通常代表收入不平等。运用反贫困概念本身的演进逻辑,可以构建一个分析框架,用以理解中国解决贫困问题的历史过程(见表5)。
表5 不同时期的反贫困目标
表5 结合了中国反贫困道路的关键时间节点,定位和分析了中国的反贫困当下处在何处,未来又将去向何处。如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个阶段战略目标(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 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中国反贫困正处在解决转型贫困问题的阶段,也就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阶段。所谓转型贫困,指的是国家或社会转型中出现的贫困。①参见邢成举、李小云、张世勇:《转型贫困视角下的深度贫困问题研究—以少数民族深度贫困村为例》,《民族研究》2019 年第2 期。比如,在转型期间非贫困户变为贫困户,已经脱贫的又返贫。其原因在于,长久以来中国反贫困的治理体系都是扶持现存的贫困群体,还未能建立起防止贫困发生的治理体系,加上贫困群体脱贫质量参差不齐,脱贫成果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巩固。所以,从消除绝对贫困到减少相对贫困的过程中,必须以解决转型贫困作为过渡阶段,防止绝对贫困的再发生。2021 年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设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渡期,目的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求是网,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1-02/21/c_1127122149.htm,最后浏览日期:2023 年11 月7 日。。
理论上,这一过渡阶段可以衔接解决相对贫困阶段。防止绝对贫困和减少相对贫困符合2035 年的发展目标,而缩小相对贫困符合2050 年的发展目标。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来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③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 年版,第30—31 页。。这表明,解决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关键在农村。换言之,农村地区发展质量的好坏决定了相对贫困问题能否减少和缓解。目前,党的二十大报告给出的方向是通过“高质量发展”来解决:一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④同上书,第30—32 页。这两大举措在解决城乡间的相对贫困问题上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反贫困仍是进行时,贫困的内涵从“绝对贫困”延伸至“相对贫困”。总之,作为分析框架的“反贫困”概念,自身的解释力也并未随着2020 年绝对贫困的消除而弱化,对于理解和认识中国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仍然有重要的理念意义。
四、结语
对于“如何理解贫困”这一问题的研究,现有文献资料可谓汗牛充栋,其中有不少研究将反贫困置于西方现代化理论的框架之下,并将反贫困研究学科化,以不同学科视角研究贫困问题。本文尝试摆脱某些学科分化的局限性,提出一个“词源 — 指标 — 话语”的分析框架,用以更好地理解贫困,使之避免由学科壁垒化、地方经验化、概念模糊化带来的理解偏差问题,以期对贫困问题形成某种历史性的整体把握和地域性的本土认识。本文认为:(1)贫困概念在中文和英文的词源上有较大差异,中文重实践,英文重价值;(2)正确理解贫困概念关乎反贫困的方向,中西方对于贫困理解的差异性导致了不同的反贫困路径,并由此形成不同的贫困标准;(3)指标测量是理解贫困的一把钥匙,有利于不同国家进行横向的跨国比较,中国的贫困标准在国际比较中也是一个较高的标准;(4)贫困的“规范性”话语叙述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于贫困问题的立场、方法和态度,“反贫困”比“扶贫”概念更具包容性、彻底性和长期性。
总而言之,理解贫困很重要,它是建构中国反贫困知识体系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也是人类不同文明与贫困作斗争的历史性经验总结。坦率地说,中国反贫困的实践远远走在理论的前头,我们对于贫困的理解还未形成一种理论自觉意识。自2020 年底中国脱贫攻坚胜利后,学界对于贫困问题的研究似乎偃旗息鼓了,但从全球范围看,贫困问题并没有改善,反而由于经济衰退、地缘政治等因素还有加重的迹象。当然,本文也只是抛砖引玉,对于贫困的历史性变迁问题的讨论仍有不足,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考察,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学人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绝对贫困问题终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历史性解决,人类文明的发展需要中国的方案和智慧,而中国也必定在人类反贫困斗争中贡献出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