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的时空选择机理
——一个基于动态竞争视角的理论框架
2023-02-13任声策刘碧莹
任声策,刘碧莹
(1.同济大学 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上海 200092;2.上海海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120)
0 引言
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专利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来源。随着专利数量的快速扩张,专利诉讼日益增多。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内地发明专利有效量221.3万件,2020年全国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 618件,审结524 387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 。更重要的是,当前专利诉讼愈加体现企业竞争意图,而非仅仅是法律行为,并且存在多种策略[1]。因此,企业也愈加重视专利诉讼策略。以摩拜单车为例,在一种情况下,需要作为被告应对专利诉讼,如2017年3月7日,围绕摩拜单车涉嫌专利侵权,深圳呤云分别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程序,并分别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受理。深圳呤云请求法院判令摩拜单车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30万元。另一种情况下,需要作为原告发起专利诉讼,如2018年10月9日,摩拜起诉滴滴青桔单车侵犯4项专利,并索赔800万元,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可见,在专利诉讼中,企业既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原告需要权衡专利诉讼的时间和空间(地点),被告则需要斟酌如何应对,不同的选择和应对导致最终结果迥异。例如,安翰科技在2019年科创板上市申请审核过程中遭遇金山科技的专利诉讼,导致未能成功上市;晶丰明源则因遭遇矽力杰发起专利诉讼,被取消审核,最后经实控人承诺“兜底”赔偿才成功登陆科创板。
现有研究表明,法律资源可以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2-4],专利诉讼是专利战略的重要内容[4-5],妥善运用和应对专利诉讼能够给公司带来竞争优势或降低竞争风险。已有研究对专利诉讼的趋势和特征[6]、专利诉讼的策略和效应[1]进行了总结分析,但是,竞争互动中专利诉讼的原告时空选择及被告反应等关键权衡决策机理研究亟需深化[7-9]。
综上,专利诉讼已成为创新型企业竞争中日益重要的战略问题,需要从理论上研究专利诉讼原被告双方的互动机理,为企业提供决策指导。基于上述理论和实践需要,本文着重从竞争互动视角探索专利诉讼中原告的时空选择和被告的应对机理及其对专利诉讼结果与效应的影响,构建理论框架模型。本文中专利诉讼主要是指发生在竞争者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对于其它类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时空选择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1 文献综述
随着专利作为创新保护机制的普及和强化,企业对专利功能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到专利战略层面。如Grindley等[10]指出,世界范围内对IP保护的增强,预示一个新的管理时代来临,专利和商业机密成为高科技产业竞争的关键要素;Rivette等[11]指出专利战略是知识经济时代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Reitzig[12]认为专利战略问题逐渐占据管理者大量时间,企业管理者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指导企业制定专利战略的框架,提高专利管理效果和效率。
专利战略研究起初主要集中于专利与竞争优势[4,11,12],以及专利战略基本问题。Reitzig[13]根据IP决策的纵向(决策层次)和横向维度(知识价值链——IP的创造、保护和开发),提出IP相关关键战略问题,而且讨论了专利战略的组织管理问题;Pitkethly[14]提出专利战略的空间思维方式,即对专利长度、高度、宽度进行战略思考。但是,这些代表文献仍然不能给专利战略制定提供一个清晰的架构,正如刘林青等[15]指出,需要研究专利战略框架模型。任声策[4]基于公司战略、业务战略和技术战略的基本问题及其与专利战略的联系,结合专利战略包含的专利获取、许可及诉讼3类主要战略活动,构建了一个专利战略PLL(专利获取、许可和诉讼)框架模型;Somaya[5]基于专利获取、专利运用和许可、专利诉讼3类关键行动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当前研究已从专利战略总体讨论深入到关键活动策略的讨论,专利诉讼策略便是一个重要领域。
专利诉讼管理相关文献对专利诉讼的特征、影响因素和结果等进行了研究。
(1)专利诉讼特征。国外专利诉讼特征的研究主要聚焦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美国,Sag[16]的数据分析表明,美国的专利诉讼经历了20多年增长,尤其是最近几年增长更快,且专利诉讼与版权、商标诉讼有关。在欧洲,Kingston[17]调查发现,67%的中小企业创新被人拷贝,其中,34%被同等规模企业拷贝,26%被大企业拷贝。在德国,Cremers[18]发现机械行业的专利诉讼倾向较为明显,化学和电子行业的诉讼专利占总体诉讼专利比例低于其在专利总体中的比例。在英国,Weatherall等[6]发现很多英国企业认为知识产权滥用现象比较普遍,对于主要国家的专利诉讼成本,平均达数十万美元,而且相关成本不仅是金钱成本,还包括时间成本。不同国家的专利案件时间长度不同,模仿、诉讼的时间成本与金钱成本也有着根本不同,金钱成本主要由一方承担,但更长的诉讼时间则增加了双头垄断存在的时间。总体而言,尽管专利侵权很普遍,但只有1%~2%的专利导致诉讼[6,19]。
国内对专利诉讼的特征也有所探索。尹志锋等[20]基于2016 年中国企业专利调查数据,分析了中国遭遇专利侵权企业的专利特征及技术实施特征,考察了中国企业面临专利侵权时的维权策略选择,发现调查样本中28.04%的企业遭遇过专利侵权,这些企业通常具有较多专利,专利质量较高、专利实施水平较高,且以自我实施专利技术为主;遭遇专利侵权时,77.86%的企业通过寻求律师援助、采用司法或行政保护的方式积极维权;企业专利越多、专利质量越高、专利实施水平越高,其寻求积极维权的概率就越高;主要通过许可方式实施专利技术的企业更倾向于采用行政、司法双重保护。张米尔等[21]对智能手机产业专利诉讼的网络和主体特征进行分析发现,诉讼主体在起诉频度、被诉频度和网络位置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包括从事专利运营的专业机构。
此外,在专利诉讼主体特征方面,“专利蟑螂”受到较多关注[22-23],近15年专利蟑螂滥行专利诉讼问题已成为所有科技企业的“痛中之痛”[24]。张米尔等[21]对我国智能手机专利诉讼进行了分析,发现存在专利蟑螂的可能。张克群等[25]发现,非专利实施实体的诉讼专利和非诉讼专利具有不同特征。毛昊等(2017)认为中国可能存在的本土专利蟑螂所发起的诉讼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行业,具有多次发起、低赔偿额、低诉讼摩擦性、高胜诉率等基本特征。
(2)专利诉讼影响因素。关于专利诉讼诱因的研究有很多,其可以归结为专利持有人特征、专利技术特征、被告特征。
一是专利持有人特征。首先是企业规模,研究发现中小企业诉讼比率更高,持有较小专利组合的专利人诉讼率更高[26]。Somaya[27]证实规模影响诉讼的发生;Bessen等[28]发现小企业在美国被诉讼的概率比大企业高,在德国也类似,但是,也有研究发现在英国大企业诉讼更多[6]。小企业更多卷入专利诉讼的原因有:小企业缺少足够多的专利通过交叉许可达成和解,专利对小企业的价值更大;小企业可能对自己的专利更有信心,对赢得诉讼的机会更有信心;也可能是新兴非对称问题,大企业对专利和专利诉讼的信息了解更多。其次,非专利实施实体的诉讼更多。Ball等(2009)发现2000-2002年5%专利诉讼由专利指控实体发起;Chien[6]发现2000-2008年在硬件和软件及金融服务技术领域,专利指控实体或非专利实施实体发起的专利诉讼占原告的17%,而且非专利实施实体喜欢重复诉讼,2000-2009年有106个专利被诉讼了8次以上[22]。再次是行业不同。Lanjouw等[26]发现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比例明显不同,比如化学行业的低诉讼和医药保健领域的高诉讼。最后是企业来源国。有研究发现,外国企业比本土企业卷入诉讼的可能性低[29]。
二是专利发明特征。发明专利的许多特征会引起更高的诉讼可能性,如专利前向引用数量[18]、专利权力主张数量[6]、专利授权过程用时长[6]、专利族规模[18]、专利新颖度[6]、预计将来的许可费用[6]、专利所有权变化频率、专利更新和维持次数、专利后向引用数量、专利价值等,均与专利诉讼次数正相关[6,18]。
三是被告特征。研究发现专利诉讼被告一般不是拷贝者,而是自主开发且拥有自主权的创新者。防御性专利申请对防止诉讼作用有限,被告的专利组合规模也不能降低诉讼风险。
总体而言,专利更可能卷入诉讼的因素包括:持有专利授权无效信念的相关行业;权力主张边界模糊;对产业中专利作用不清楚;检索到相关专利的难度较大;被监测到的概率低;专利价值高。国内也有部分学者探讨了专利诉讼影响因素,如徐明(2015)研究了科技产业专利诉讼影响因素,发现专利诉讼发生概率与专利组合规模接近程度、专利质量高低具有相关性,与专利引用片断化程度没有相关性;袁晓东等(2016)研究了通讯行业专利诉讼倾向,发现非生产型企业的专利诉讼倾向远远高于生产型企业,专利诉讼倾向与产品类型、公司所在国家和诉讼持续时间等都有相关性;张米尔等[21]研究发现专利申请与专利诉讼存在显著的相互促进作用。
(3)专利诉讼的影响和结果。已有关于专利诉讼结果和影响的研究也有一些发现,首先,专利诉讼很多以和解的方式了结。例如,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美国专利制度改革的推进,各企业加强专利保护,专利案件数量锐增,甚至专利诉讼倾向也提高了。根据美国1970-2000年专利诉讼数据,医疗和电子技术领域专利诉讼增加最明显,这两个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率也有很大提高,但是,专利诉讼增加,专利案件时间长度却明显缩短,并倾向于早期和解[27]。同时,仍然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诉讼未能和解。根据相关文献,专利诉讼不能和解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完全不确定性导致诉讼双方对诉讼结果的预期不同;第二,私人信息导致不和解。其次,专利诉讼增加促使申请人倾向于采取战略性的专利申请方式,企业为防止陷入专利诉讼,不断扩大自身专利组合。专利诉讼也使企业在战略上更多地通过专利策略获取竞争优势,避免被诉讼或者利用诉讼威胁获取许可收益[6]。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专利诉讼判决的公平性,研究发现美国法院倾向于偏向本土企业,而在中国显得更加公平。外国专利持有人与中国国内专利持有人进行专利诉讼的可能性一样大,并且,原告获胜的比例是80.16%,比德国(66%)和美国都高(60%),发现侵权后发布永久禁令的比例是93.76%[30]。西方往往认为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本地保护主义而不是创新,但事实并非如此,外国企业在中国专利诉讼中获胜的概率与中国专利人一样大,说明中国专利制度并非牺牲国外企业利益而帮助本土企业[31]。
中国学者也对国内专利诉讼的结果有所讨论。钟敬恒[32]研究了专利侵权诉讼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发现涉及发明专利的侵权诉讼对于涉诉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潘越等[33]以2006-2014年A股非金融企业为样本,考查专利权诉讼的提起、判决以及审理时长等诉讼细节对原被告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发现专利侵权诉讼对原被告双方企业创新都具有激励作用;尹志锋等[34]基于2000-2014年我国专利民事诉讼数据考察涉案专利特征、诉讼主体特征及诉讼策略与专利侵权赔偿额的相关性,发现相对于外观设计,当涉案标的为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时,原告能够获得相对更高的赔偿,原告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提起专利无效及采用非法定赔偿额类型的案件中能够获得相对更高的赔偿额。贺宁馨等(2016)以我国2002—2012年605件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为样本,对专利侵权赔偿额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侵权时间、侵权人数等变量对赔偿额具有显著影响。
(4)专利诉讼时空选择。专利诉讼中时间和空间是两个重要决策属性。在时间上,由于专利本身的时限特征以及市场竞争中时间的重要意义,专利诉讼的时间选择非常重要[35];在空间上,虽然专利侵权诉讼存在地域管辖权规定,但由于侵权对象经常存在跨区域经营或者跨区域存在多个侵权对象,又因为专利制度实施的地域差异、地区间发展差异、专利法院审判差异等,使得专利诉讼的地点选择成为一个重要变量[36]。
首先,时间是企业竞争中的重要变量,在当前快速变化的环境中尤其如是。学界关于时间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市场进入时间[37]和创新采用与扩散[38]等。但是,事实上竞争中各种行动都存在开展的时间维度,这对于专利诉讼非常重要。Love[35]发现,NPEs在专利诉讼时间选择上有明显不同,更趋向于专利截止期提出诉讼。
其次,空间在竞争行动中也有重要意义。市场、生产、研发以及其它经营活动开展的地点选择对于企业经营更加重要,经济全球化促成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在全球价值链环境中,跨国公司创新表现为显著的全球网络化特征[39]。空间选择对于公司的创新保护而言更加重要,一方面,跨国公司将其价值链布局多个国家,需要在全球范围开发和保护知识产权[40];另一方面,不同国家的制度差异显著,跨国公司需要设计符合各地环境特征的知识产权战略。因此,企业需要选择:在哪里开展业务?在哪里创新?在哪里申请专利?在哪里开展专利诉讼?Beukel等[40]认为虽然专利诉讼是当地化的,受当地制度约束,结果也只在当地有效,但诉讼的企业却在许多地方参与市场竞争,诉讼地点选择并非是孤立的。企业会战略性地选择专利诉讼地点,因为一个地方的结果可能会影响其它地方[28]。
综上,专利诉讼相关研究在专利诉讼特征、专利诉讼影响因素及结果等方面已有较丰富的积累。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已有研究未能将专利诉讼置于动态竞争环境中深入考察,缺乏将专利策略与公司竞争中关键变量相结合的分析,特别是缺乏专利诉讼过程中存在竞争关系的原被告双方互动行为研究;其次,已有研究注意到专利诉讼的时空选择影响重大,但相关研究尚待深入。
2 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的动态竞争特征
(1)动态竞争的核心思想。动态竞争研究是企业战略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鉴于竞争最终表现在企业行为上,动态竞争主要观察企业发动的竞争行为会引起其它竞争企业怎样的回应,研究的重点是企业竞争行为之间的内在规律及其缘由。故动态竞争通过考察具体竞争行动和反应来研究企业间竞争,包括情境、驱动因素和结果[41]。根据Chen等[42]的总结,动态竞争研究具有3个重要特征:一是竞争以动态、交互的行动和反应二元组合为基础;二是聚焦于企业间实际交手行为;三是将焦点企业及其竞争者组对比较(地位、意图、认知、资源等)作为竞争者分析核心内容,相对性是一个重要假设。动态竞争研究可以用于预测竞争者行为、把握企业间非对称竞争关系、联结战略制定和战略实施。
动态竞争研究从5个方面探索企业竞争行为动态:一是从行动层面观察竞争互动;二是从业务层面分析战略竞争行为;三是从公司层面分析多市场和多业务竞争;四是整合竞争分析;五是竞争认知[42]。如果将专利诉讼作为企业的一个竞争行动,那么,动态竞争研究中对专利诉讼研究最有启发的一个分支便是竞争互动研究。竞争互动研究重点讨论企业间实际竞争行动及其相互作用的特征和规律,行动是指一个企业采取的具体可见的市场行为,反应是指由初始行动触发、竞争者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目的是保护自身市场地位[43]。
竞争者反应的特征包括:反应概率、反应数量和速度、反应与始发行动在广度和强度上的匹配程度等。这些反应特征受3种不同特征的影响:首先是攻击行动的特征,如投入的时间、资源以及可见度(Young, 1996);其次是攻击者特征,如对攻击行动的组织承诺(Chen, 1992);最后是防御者特征,如竞争者对所攻击市场的依赖(Baum & Korn,1999)。不同的竞争互动会产生不同绩效结果[44]。
动态竞争研究认为行为与反应之间的基本关系为:进攻性竞争行为的影响越大,回应的数量越多;进攻性竞争行为的强度越大,回应的数量越多;进攻性竞争行为所需资源越多,规格越高,回应的数量越少;战略性竞争行为相对于战术性竞争行为而言,回应的数量较少;进攻性竞争行为的规格越高,需要的资源越多,回应的速度越慢。影响企业竞争行为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惯性。竞争者对攻击行动采取反应的核心驱动因素是“觉察(Awareness)—动机(Motivation)—能力(Capability)”,即AMC模型,其由Chen[42]首先提出,普遍运用于动态竞争情境下企业竞争行动决策、资源整合策略以及组织动态能力等分析。从攻击者层面来看,觉察范围包括焦点厂商如何认知竞争对手、产业内竞争的驱动力量以及总体竞争环境。动机与可感知的收益或损失有关,如从行动中可能获得的优势或不采取行动可能导致的损失,能力则会影响攻击或反击思路的形成、执行速度与可能性。
综上可见,动态竞争理论研究重点关注竞争动态性,强调竞争行动和竞争反应的竞争互动。这种理论视角特别适合于分析专利诉讼策略,因为专利诉讼过程包含竞争互动特征,但当前除Onoz等[45]直接运用AMC模型外,专利诉讼研究未能与动态竞争理论有效结合并作深入分析。因此,本文以动态竞争理论为主要视角,构建专利诉讼时空选择机理模型。
(2)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的动态竞争特征。讨论专利诉讼的时空选择及其应对机理,首先,需要对原告发起专利诉讼的时间选择特征、空间选择特征进行分类界定;其次,需要对被告应对专利诉讼的反应特征进行分类界定。
首先,针对专利诉讼时机选择,需要对专利诉讼发生时间特征进行基本区分。鉴于关键事件对企业的重要影响,根据专利诉讼发起时“原告有无关键事件”和“被告有无关键事件”两维分类框架,专利诉讼时间选择可分为4种:一是原被告均有关键事件发生之时;二是原告有关键事件发生、被告无关键事件发生之时;三是原告无关键事件发生、被告有关键事件发生之时;四是原被告均无关键事件发生之时(见表1)。
表1 专利诉讼时间选择Tab.1 Timing choice in patent litigation
其次,针对专利诉讼空间选择,需要对专利诉讼发生的空间(地点)特征进行基本区分,进而探讨企业专利诉讼空间选择特征。根据专利诉讼法院所在地是否属于“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两维分类框架,专利诉讼的空间(地点)选择可分为4种:Ⅰ原被告共同所在地;Ⅱ原告所在地、非被告所在地;Ⅲ被告所在地、非原告所在地;Ⅳ非原告、非被告所在地(见表2)。此外,可以将诉讼地制度发展水平作为第3个维度作进一步区分。
表2 专利诉讼空间(地点)选择Tab.2 Location choice in patent litigation
最后,专利诉讼发起后被告的反应特征。根据动态竞争理论,专利诉讼发起后被告面对原告的专利诉讼行动,在反应速度(快或慢)和反应强度(大或小)两个关键维度上有不同表现。因而被告对专利诉讼的反应可分为4种类型:A反应速度快,反应强度大;B反应速度快,反应强度小;C反应速度慢,反应强度大;D反应速度慢,反应强度小(见表3)。
在原告时间和空间选择特征、被告应对特征分类基础上,可以对专利诉讼时空选择、应对方式特征进行个别和总体分析,并探索各类专利诉讼时空选择、应对措施选择的动因。表1-表3是刻画专利时空选择备选策略的基本方法,可作为模型构建的基础。当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策略以及专利诉讼反应策略作进一步拓展。
表3 被告对于专利诉讼的反应Tab.3 Defendant′ responses to patent litigation
3 专利诉讼时空选择机理:基于动态竞争的框架模型
(1)专利诉讼时空选择机理模型。根据表1-表3分类,融合动态竞争理论、制度理论、资源基础理论、高阶管理理论等相关基础理论,可构建影响专利诉讼时空选择因素的理论模型。结合专利诉讼决定因素[5,6]、动态竞争[46]等文献,本文认为影响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的因素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专利诉讼双方特征因素、产业环境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如图1所示。
专利诉讼双方特征因素主要包括高管特征、相对市场地位、诉讼经验、互补资产、相对资源能力、关键市场行动等。产业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特征(离散/复杂技术、技术生命周期、技术模块化、技术不确定性)、产业市场特征(市场规模、竞争强度、产业发展阶段等)和产业规制特征。制度因素主要包括专利制度、市场化程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
图1 竞争互动中专利诉讼时空选择机理模型Fig.1 Mechanism model of the choice of timing and location in patent litigation
基于该模型,可对科创板上市申请企业发生的专利诉讼案例作进一步阐释。例如,金山科技对安翰科技发起的专利诉讼,时间选择在安翰科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之后。根据诉讼双方特征类影响因素,安翰科技上市融资是一件重大事件,将提升其资源能力,金山科技此时选择专利诉讼有明显的阻止目的,加上我国专利保护逐渐加强,科创板强调科创属性,因而达到了阻止安翰科技上市的效果。
(2)竞争互动中专利诉讼被告应对机理及诉讼结果的理论框架模型。被告必然会对诉讼产生反应,基于动态竞争理论考察专利诉讼的被告反应,其核心是竞争互动,可从被告反应速度和反应强度两个主要维度刻画被告反应(见表3),专利诉讼的时空特征是主要决定因素,同时,考虑专利诉讼被告特征和环境因素等。
专利诉讼的结果主要有两种可能,一是专利诉讼双方和解,二是专利诉讼通过法院裁决,原告的诉讼结果有胜诉和败诉两种可能,无论哪种结果均涉及时间长度特征。专利诉讼的影响主要考虑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包括专利诉讼双方当年绩效和诉讼后一年的绩效。
从制度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动态竞争理论出发,本文构建了专利诉讼被告反应机理理论模型,概括影响专利诉讼被告反应模式的主要因素以及专利诉讼的可能结果(见图2)。原告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发起专利诉讼,会直接影响被告的反应速度和反应强度,而被告反应也会对专利诉讼最终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当然,被告反应还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及被告公司特征的直接影响和情境作用调节。例如,金山科技在安翰科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之后发起专利诉讼,立即引起安翰科技的强烈反应,安翰科技立即向有关部门请求争议专利无效申请,最终,金山科技发起诉讼的专利被判无效,但是,安翰科技在当次上市申请中未能成功上市,可见其影响之大。
图2 竞争互动中专利诉讼被告反应机理及诉讼结果与影响:框架模型Fig.2 Framework of the defendant′s responses to and results of patent litigation in competitive interaction
4 结语
鉴于专利诉讼数量显著增加,并超越单纯的法律案件性质,专利诉讼成为企业动态竞争中的重要武器,以及专利战略管理的关键环节。从动态竞争角度看,专利诉讼时间和地点选择对诉讼结果以及竞争的影响尤其关键。因此,企业需要掌握动态竞争中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的内在机理,发挥专利诉讼的最大效用,有效应对激烈竞争。本文梳理总结专利诉讼研究文献和动态竞争理论,基于动态竞争视角构建了专利诉讼时空选择特征、机理、效应的理论模型,有助于企业把握专利诉讼的本质,在动态竞争中积累优势。
专利诉讼涉及原告和被告双方,从动态竞争视角进行研究,其中一个关键点是被告的反应。在专利诉讼中,被告的反应可以有多种选择,在时间上可以快速反应,也可以缓慢对待;在反应强度上可以很激烈,也可以很微弱;在反应方式上,既可以选择协商,也可以选择反诉,还可以选择忽视等。这些选择受到诉讼双方特征、制度环境和产业环境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并对诉讼过程和结果产生影响,其中,诉讼双方特征因素包括高管特征、相对资源能力、相对市场地位、关键市场行动;制度环境因素包括专利制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市场化程度;产业环境包括产业技术特征、产业市场特征和产业规制特征。
当前专利诉讼研究较为分散,存在大量议题亟待深入探究,特别是对专利诉讼时空选择及其反应机理缺乏深入分析。本文从动态竞争理论视角,对专利诉讼的时空选择和应对机理进行综合考察,并研究在不同的专利时空选择和应对方式下,专利诉讼原被告双方所受影响和结果,构建专利诉讼时空选择与应对机理模型,丰富和发展了专利战略管理理论。但是,尚未对框架模型开展实证验证,未来可以围绕本文提出的框架模型开展专利诉讼案例研究,也可以基于专利诉讼原告和被告的大量微观数据(专利诉讼裁判文书挖掘数据、公司竞争行为数据、市场环境数据等),开展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