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背景下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探究
2023-02-12李成顺
王 萁 李成顺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教育学院)
大中小学思政课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阵地,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通过设置不同学段法治教学的内容,可以帮助学生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基础上形成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探究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对策,通过大单元教学积极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有利于培养学生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政治素养。
一、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意义
(一)推进思政课一体化的应有之义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立足时代之基,回答时代问题,国家为推进全民守法,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都设置了相关法治教学的内容。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的决定,在2016 年之后,思政课义务阶段教材命名为“道德与法治”,可见法治教学在思政课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德是法的基础,法是德的保证,重视发挥德的教化作用离不开法的规范作用。因此,法治教学是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举措,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的本质。推进法治教学有效衔接,有利于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注重法治教学的有效衔接,合理设置符合不同学段学生成长规律和认知特点的课程内容,有利于满足不同学段学生成长的个性需求,为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系统的法律知识支撑,不仅可以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培养合格的建设者,还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支持和奠定社会基础。
二、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学内容设置上跨度大
对于高一新生来说,高中思政课法治教学存在法律知识跨度大、难度陡然升高的衔接问题。一是部分教师在初中法治教学中缺少法学案例分析的有效铺垫,初高中法律知识授课内容侧重点不同,导致学生在高中学习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时感觉到困难重重。二是高中教学实践中法治教学的考查内容与教学内容脱节,一些法学案例的分析和考查超出课本知识,超出学生认知范围,导致学生面对一些法律案例方面的主观题时无所适从。三是缺少相关法律知识的支撑,师生无法准确按照司法实践正确分析案例,不能顺利解决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中》涉及的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劳动合同、仲裁、诉讼等法律问题,这些都影响了法治教学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法治教学内容知识点交叉多
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学不同学段教学内容存在“过多交叉、边界不清、简单机械重复”的问题。在小学与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高中阶段的《政治与法治》、大学阶段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四个学段,思政课教材都涉及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内容,并且都分别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有什么意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阐释。这些学段虽保持了大中小学法治教学内容的连贯性和整体性,但区分度低,交叉重复过多。因此,亟须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背景下,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认知特点和教学目标要求,对这部分法治教学内容进行知识整合和部分删减,构建一个覆盖全面、层次递进、过渡自然、相互支撑的法治教学知识体系,实现法治教学内容有效衔接。
三、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对策
(一)教学目标上一以贯之指导思想,把握整体性
首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教学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实践中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保持大中小学法治教学目标的整体性和连贯性的前提。只有坚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法治教学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的统领和引导下,对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学的阶段性目标进行合理设置,才能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背景下法治教学的有效衔接。
其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系统观念,坚持顶层设计。在法治教学一体化过程中,把不同学段的法治教学目标,统一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党的教育总目标之下,为实现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一体化法治教学有效衔接提供战略指引和目标导向,实现教学理念和育人目标整体一致。
最后,注重思政课法治教学相邻学段教学目标之间上下关联。明确把培养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贯穿其中,这是完成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关键。其中,小学阶段加强规则教育,帮助小学生明辨是非对错;初中阶段加强警示教育,帮助初中生树立担责意识;高中阶段强化法治通识教育,通过教学案例的分析,在知法、守法、不犯法的前提下,培养高中生用法、护法的意识;在大学阶段强化法的具体实践和应用,帮助大学生在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基础上去发现现行法律的作用,从而在实践中不断为执行法律和完善法律付诸行动。
(二)教学内容上始终贯穿立法原则,保持连贯性
首先,把立法原则贯穿于各个学段,保持教学内容的连贯性。教学内容是完成思政课法治教学目标的核心要素和重要载体。因此,教学内容的设置上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五大立法原则贯穿其中。法治教学一体化建设,重在建设融渐进性、衔接性、连贯性、互补性为一体的教学知识体系,打通不同学段之间的内容壁垒,解决以往教材中存在的封闭割裂、内容倒置、简单重复等问题。为此,应着力挖掘大中小学思政课的共性内容,统一于立法原则之中。
其次,统一大单元教学标题,实现法治教学有效衔接的形式统一。教师应遵循课程建设规律,根据不同学段思政课的同质性和同效性,在不同学段同一单元分别设计法治教学内容,通过大单元教学把各部分联结成一个有机衔接的完整课程体系,将分散在各学段的思政课法律知识教学资源整合起来,打造持续巩固和提升育人效果的思政课法治教学共同体。在具体教学内容设置上,建议把大中小思政课法治教学内容放置在不同学段的相同单元,在单元标题设置上尽可能采用一致的格式,直观地突出法治教学相关内容的关联性,体现法治教学内容有效衔接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最后,不同学段法治教学内容应各有侧重。教师应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结合不同学段的知识布局和价值要求,努力做到教学内容设置既不逾越学段范围,又不偏离学段特征,保证法治教学和价值塑造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尽量避免出现知识“空白”、教学“断层”、价值“盲区”,寻找不同阶段学生的需求点和切入点,才能形成目标内容突出、特色鲜明的多层次、立体化知识体系。例如,在教学内容上,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学中都涉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内容,教师可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有什么意义”的程序设置教学内容。建议小学阶段法治教学中侧重“是什么”,让学生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初中阶段法治教学中侧重“为什么”,让学生明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必要性;高中阶段法治教学中侧重“怎么办”,让学生明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措施;大学阶段法治教学中侧重“有什么意义”,让学生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这样的内容设置既突出了各个学段的特征,又避免了内容简单机械重复和知识过多交叉。
(三)教学模式上有效创设教学情境,呈现阶段性
首先,教师可以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有效创设教学情境。课堂是思政课法治教学的主阵地,如何打造让学生“听起来激动、想起来感动、做起来主动”的课堂教学模式,应是每一个学段思政课教师追求的最佳境界。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主导作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形成良性互动的师生关系。法律案例是法律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展示和分析是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展示、分析案例,可以创设法治教学的有效情境,让学生在案例分析中了解法律知识的应用场景,掌握法律知识运用的实际技巧。案例展示要注重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小学阶段可以采取动画和表演的方式进行案例展示,创设情境,讲述生活中的是非对错,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初中阶段可以采用多媒体播放罪犯的审判过程,以案说法创设情境,发挥法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高中阶段可以通过典型案例的展示分析,帮助学生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大学阶段可以通过模拟法庭和法律辩论等方式创设情境,帮助学生在具体实践中提高法律的实践能力。
其次,教师可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创设情境。小初高阶段学生年龄小、人数多,经常组织外出研习、参观对整个教学影响大,建议教师采取“引进来为主,走出去为辅”的教学模式。小初高日常教学中可请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走进校园,结合小初高学生的特点,进行以案说法。大学阶段学生的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相对增强,学习时间相对宽松,课堂教学的内容具有延展性和开放性,建议教师采取“走出去为主,引进来为辅”的教学模式,可以在开展模拟法庭的基础上,按照实践—理论—再实践的方法,带领学生走出学校和课堂,合理安排实践活动,积累实践经验,了解司法流程,提高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因此,推进小初高法治教学模式“引进来为主”与大学法治教学模式“走出去为主”的有效衔接,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在不同学段创设符合学情的法治教学情境,既能提高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兴趣,避免学习法律条文的枯燥,又能提高不同学段法治教学的实效,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教学方法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灵活性
学习法律基本理论的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而技能的培训离不开实践。因此,法治教育必须立足国情学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无论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的法治教学,都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灵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如沉浸式、互动式、情境式等教学方法,避免纯知识化教学。要想让法治教学深入人心,必须找到讲深讲透法治教学内容的突破点,找到理论与实践的连接点,把不同的教学方法融入不同学段的具体教学内容之中,通过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更好地向学生阐释理论背后的法律立场和实践经验,实现教学方法与学科理论有机结合。
(五)教学手段上利用数字技术辅助教学,实现多样性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为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法治教学的有效衔接提供了技术支持。多媒体教学拥有直观性、容量大、速度快、易操作、课堂教学效率高等特点,借助先进的教学技术和发达的网络,可以丰富法治教学的内容,提高法治教学的效率。多媒体教学直观形象,有利于控制教学节奏,加强师生信息交流。法治教学法律条文多、案例多,在法治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教学,采用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的教学手段,让学生入情入境,借境悟理,知法、懂法,能使学生始终在探究的氛围中积极主动地获取法治知识,有效提高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多媒体教学还可以迅速、直接地展示不同学段法治教学的内容,再现不同学段教学的共同点、连接点,促进法治教学有效衔接。
综上所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大单元教学整合法治教学资源,统一教学目标,优化教学模式,同时灵活运用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可疏通法治教学的堵点,聚合法治教学的散点,焊接法治教学的断点,从而推进法治教学有效衔接。实现法治教学有效衔接,必须在纵向上保持教学目标的整体性与教学内容的连贯性,横向上体现教学模式的阶段性与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背景下推进法治教学有效衔接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