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德经”首章四辨
——兼论老子对仁义真性的执守与呼唤
2023-02-11韩少春
韩 少 春
(南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关于儒道二家异同,学界历来众说纷纭,可以说直到目前学界也无统一认识。虽然在楚简《老子》出土后,已有不少学者指出儒道对立并不像传统上所说那么严重,然严格来说,其阐解仍是不到位的。因为据实而论,道家对“仁义”不唯不反对,相反还更加强调其真实性,他们与儒家的主要区别就只在回归“仁义”的途径上。正因两者存在着同主“仁义”的思想基础,所以才是互补的。不过,因道家在先秦一向寂寞,其思想影响较号称“显学”的儒墨二家明显要弱。与此相应,作为道家的元典著作,《老子》的流传也自然遇到诸多坎坷。其中一突出问题就是经文出现了诸多错讹。这些错讹的存在,遂进一步导致了对经义的误解。在这种情况下,对儒道异同自难产生深切的体悟。古人治学向有通训诂、明经旨的传统,这对上古典籍尤为适用。作为先秦最为难读的经典之一,对《老子》的阐解更应以经文校正、文字训诠为基础。《老子》之作完全出于道家先哲对仁义真性的执守与呼唤,前人所以对此缺乏认同,这实是由对《老子》经文的训校不足造成的。有关这一点,我们由《老子》三八章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众所周知,《老子》一书乃由“道经”“德经”上下两部分组成,而三八章正是“德经”的第一章。如果依照帛书《老子》的顺序,“德经”在前,“道经”在后,则三八章更是《老子》全书的第一章。由此而言,则对三八章重加辨正,并准确把握它的涵蕴,这对《老子》全书哲趣的揭示也是很有意义的。
一、三八章经文存在的矛盾
首先来看三八章的经文。该章经文篇幅稍长,迻录如下:“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1]1—9因郭店楚简乃系摘抄本,没有摘抄此章经文,因此此章经文应以帛书为最早传本,以上所列正是帛书的经文。
仔细审味此章文字,不难发现有两个地方都存在尖锐矛盾。
第一处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德无为”而“上仁为之”,二者的作为是不同的,可它们的结果却都是“无以为”。又,“上仁”“上义”均属“为之”,但是却一个“无以为”,一个“有以为”。这样的表述也同样有矛盾。也正因如此,所以传世各本均对“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作了校改。他们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如《韩非子·解老》;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如严遵;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无以为”,如傅奕、范应元;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如河上公、王弼;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非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如叶梦得;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不为”,如陶鸿庆、马叙伦;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如马其昶;或者将其改为“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无不为”,如奚侗[2]243—244。但是很明显,由于皆未找到经文讹误的根本所在,致使以上这些校改不仅没有解决原有矛盾,相反还使经文变得更复杂了。
第二处为“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其中的“德”字不知何云。据上文逻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上德”所指显为与大道同体之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德”显为未能与大道同体之德,也即“上仁”“上义”“上礼”三者。王弼注曰:“凡不能无为而为之者,皆下德也,仁义礼节是也。”[3]94对此讲得很明确。至于“德”言上下,而“仁”“义”“礼”均言其上而不言其下,乃是因为“上仁”“上义”“上礼”犹是有意求德,唯恐失德,而“下仁”“下义”“下礼”则是只求“仁”“义”“礼”之名,不求“仁”“义”“礼”之实,已经仅把“仁”“义”“礼”当作追名逐利、党同伐异、假公济私的工具了。所以老子对它们才均无提及。也就是说在老子心里,人们的道德境界应有三个层次:最上者为“上德”,其特点是任其自然,不主动求德;其次为“下德”,包括“上仁”“上义”“上礼”,其特点是有意求德,唯恐失德;最下者为“下仁”“下义”“下礼”,其特点是只求德名,不求德实,道德已沦为为私的工具。如果连“仁”“义”“礼”的空名也予抛弃,公开为恶,不讲廉耻,那就不在“德”的范围了。据此以断,则“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无论如何都讲不通。因为“德”字如指上德,则失道也必失德,“失道而后德”根本不成立;“德”字如指下德,下德就包括“仁”“义”“礼”,既是如此,则“失德而后仁”也同样不成义。足见,要对《老子》此章章旨有一透彻认识,这一矛盾也需化解。
二、三八章经文的四处误解
那么,《老子》经文何以存在如此复杂的矛盾呢?这实是由经文讹变误读造成的。概言之,《老子》此章共有四误。
其一,“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应作“上德无为而无以伪也”。“为”“伪”相通乃古书常例,如《诗经·唐风·采苓》:“人之为言。”《经典释文》:“‘为’本或作‘伪’。”《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谗于臧氏。”《史记·鲁周公世家》“为”作“伪”。《管子·小称》:“务为不久。”《韩非子·难一》“务为”作“矜伪”。《荀子·儒效》:“其衣冠行伪已同于世俗矣。”《韩诗外传五》“伪”作“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郑玄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史记·封禅书》:“果是伪书。”《汉书·郊祀志》“伪”作“为”[4]662。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上德无为而无以伪也”,其意乃谓在上德社会或上德境界,由于人们朴性未失,心中没有是非善恶之别、荣辱美丑之分,因此他们总是情由衷出,德由性发,无计无虑,无作无为,凡事都能随机而动,随遇而安,纵怀放意,无有竞心,如此自难产生诈巧之行、欺世之伪。十分明显,如以“无以伪”为老子正解,这与“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的经旨无疑更相契。
其二,“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应作“上仁为之而无已伪也”。“已”有“止”意,《广韵·止韵》:“已,止也。”这句话的意思即在上仁社会或上仁境界,由于人们争相行仁,唯恐失仁,所以在生活中便会流行一种好善恶恶、攀比较计的风气,这样的风气必然导致诈伪之生,这是无法阻止的。所谓“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也即此意。《庄子·知北游》说:“仁可为也。”[5]731《荀子·性恶》杨注引作:“仁相伪也。”[6]438这也同样可视为“上仁为之而无已伪也”的注脚。“为”“伪”相通前文已证,“以”“已”相通也系古文常则。如《周易·系辞上》:“卑高以陈。”《礼记·乐记》引“以”作“已”。《尚书·立政》:“予旦已受人之徽言。”《汉石经》“已”作“以”。《诗经·邶风·谷风》:“不我屑以。”《孟子》赵岐注引“以”作“已”。《周礼·夏官·庾人》:“马八尺以上为龙。”《尔雅·释畜》郭注引“以”作“已”。《左传·昭公十五年》:“宴乐以早。”《汉书·五行志》引“以”作“已”。《战国策·燕策三》:“曰以尽矣。”《史记·刺客列传》“以”作“已”。《淮南子·精神》:“形体以成。”《文子·九守》“以”作“已”[4]390,等等。
不仅如此,即使在“已”作动词,当“止”讲时,也依然可以假作“以”。如《礼记·檀弓下》:“则岂不得以。”郑玄注:“‘以’与‘已’字本同。”[7]282《墨子·号令》:“事以,各以其记取之。”孙诒让《墨子间诂》:“‘以’与‘已’同,言守事毕也。”[8]568《孟子·梁惠王上》:“无以,则王乎?”朱熹集注:“‘以’‘已’通用。‘无已’,必欲言之而不止也。”[9]8并且在“已”作“止”讲时,它的后面还可进而带宾语,这在文献中也不乏其例。如《国语·楚语上》:“吾欲已子张之谏,若何?”[10]502《左传·成公十八年》:“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施舍已责。”[11]908《韩非子·难一》:“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12]350柳宗元《捕蛇者说》:“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13]157既是如此,则以“上仁为之而无已伪也”为老子正解,可以说无论就经义看还是音韵文字看也都是很畅顺的。由于不知“无以为”应读“无已伪”,前人常常将其解为:仁者爱人,“生心之所不能已,非求其报也”[12]131,“爱之无所偏私”[3]94,故曰“无以为”。这样的解释显然太牵强。因为“不能已”“非求报”“无偏私”,对“义”也同样是适用的。
其三,“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应作“上义为之而有以伪也”。这句话的意思即在上义社会或上义境界,由于人们处处把宜不宜、该不该作为其思想情感、行为举动的评价标准,这就更加剧了人们追美逐善、羞为人后的争竞意识,这一意识的流行更为虚假诈巧之风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要想避免欺瞒狡伪的行为也就变得更加不可能。众所周知,恻隐之心曰仁,羞恶之心曰义。义者,宜也。相较于仁,“义”的感情色彩更强烈,它主要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当仁不让、羞于退避的情感冲动。由于“义”对人的要求更严格,所以在老子看来,它也更能催生人们的虚矫诈伪行为。也就是说“无已伪”指无法阻止“伪”,“有以伪”指必然产生“伪”,较之前者,后者的语意无疑又进了一层。至于下文“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扔之”,其强迫性就更强了,“伪”的产生概率自然也会更高。显而易见,以“有以伪”为老子正解,无论从文意看还是上下文的关系看,也同样更切当。
其四,“失道而后德”应作“失道而后失德”。所以这样说,原因有二:一是若以“失道而后德”为老子旧文,则无论将“德”解为“上德”还是“下德”,都讲不通。这一点上文已有说明。河上公说:“‘失道而后德’,言道衰而德化生也。‘失德而后仁’,言德衰而仁爱见也。‘失仁而后义’,言仁衰而分义明也。‘失义而后礼’,言义衰则施礼聘、行玉帛也。”[14]149王弼说:“舍无以为体,则失其为大矣,所谓‘失道而后德’也……不能无为,而贵博施;不能博施,而贵正直;不能正直,而贵饰敬。所谓‘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也。”[3]94以上解释虽孤立来看似也有理,但因均未指出“德”的性质、讲明“德”的涵蕴,故而皆不免有笼统之弊,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失道而后德”四句经文,《韩非子·解老》作:“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每句皆多一“失”字,这也同样讲不通。诚然,对这一经文韩非也有他的解释:“道有积而德(积)有功,德者道之功。功有实而实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12]133对韩非此解也有学者深表认同。如刘师培:“王本、河上本均脱四‘失’字。老子之旨,盖言道失则德从,德失则仁从,仁失则义从,义失则礼从。后失者从之而失也。观韩子所解,以为德属于道,仁属于德,义属于仁,礼属于义,其旨可见。”[15]720但是其扞格滞涩之弊也显而易见。因为正如蒋锡昌所说:“此文下句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果如刘氏所解,以‘德’‘仁’‘义’‘礼’皆倒属于道,则下句当作‘夫道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吾人若据《老子》以读《老子》,则不当有‘失’字,较然无疑。刘说非是。”[2]249这也就是说,若以《解老》所载为老子之旧,那就意味着无论以“德”为“下德”还是“上德”,“仁”“义”“礼”这些僵化观念的产生都将归源于“道”。这无论就《老子》此章还是全书的经旨看,可谓都是绝难成立的。
所以相比而言,还是作“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更为可行。如古棣就有类似认识。他认为:“蒋锡昌驳得有理,但刘师培所说也有其合理成分。确实‘德属于道’,道是体,德是用,用韩非的话说就是‘德者道之功’,所以第一句应作‘失道而失德’,失道即失德,‘失德’的‘德’字即‘上德’,属于‘无为而无不为’。如无后‘失’字,‘德’就成了失道之后的一个独立的东西,显然不符合老子哲学精神。可是‘仁’‘义’‘礼’则不然。‘失德’之后便是‘仁’的阶段,‘失仁’之后便是‘义’的阶段,‘失义’之后便是‘礼’的阶段。它们都属于‘下德’范围,即属于‘为之而有不为’,所以这三句不应有下‘失’字,应作‘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如此,既解决了蒋锡昌的问题,也解决了刘师培的问题。盖自战国,《老子》传本即有误,不了解老子本意而只求形式上的统一。一本见第一句有‘失’字,于后三句也加‘失’字;一本见二、三、四句无‘失’字,有‘后’字,遂删第一句的第二个‘失’字,加‘后’字,以致不可解。”[16]289—290
尽管古棣并没有认识到“上德无为”三句的讹误所在,而仍以“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不为”等为《老子》之旧,并且还误谓“失道而后失德”不应有“后”字,但他对“上德”“下德”与“道”的关系的分析,对“失”的或有或无的去取判断,以及对今本经文致讹之由的渊源探索,可以说都是非常有见地的。第一句应加一“失”字,后三句不应加“失”字,这一认识完全成立。
三、三八章经文的主旨所在
弄明了三八章的四处误解,不仅可消除其经文矛盾,而且也使它的主旨及上下文关系变得更为清楚。依上下文逻辑,该章的核心显在首二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接下来“上德”“上仁”“上义”“上礼”四句正是对首二句的解释,解释“上德不德”何以反而“有德”,“下德不失德”何以反而“无德”。再接下来“故失道而后失德”四句与“夫礼者”“前识者”两句,则又是对“道”“德”“仁”“义”“礼”不同级位的揭示。其中的“德”字乃指“上德”,因为它乃大道的体现,故曰“失道而后失德”。“仁”“义”“礼”三者则属“下德”,它们均与大道相背,都在先入为主的“前识”之列。对于“前识”的含义,韩非解释说:“先物行先理动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忘(妄)意度也。”对此,王先慎、王先谦又有进一步发挥:“无所因而妄以意忖度之也”,“与物来顺应异”[12]134。这些论释可谓都是很有见地的。“仁”“义”“礼”所以为“下德”,就在其背离了“物来顺应”、因物而动、无所预设、一任自然的原则,心里总是惦着“前识”之“德”,处处依循,唯恐有违,所以反而每受局限,大为牵制,无法使内心情感自动而发,无所拘泥,全由性出,一遵自然,甚而至于为合“前识”而蓄意作伪,即使尔虞我诈、欺世盗名、发动战争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情状显然皆由“不失德”之“前识”而起。老子所以以“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为“上仁”“上义”“上礼”这些“下德”作结,可谓正抓住了它们的本质。本章最后所以作出“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的选择,可以说也同是以对“前识”之弊的清醒认识为基础的。
足见,如果不知“为”“伪”之假、“以”“已”之借,不知“而后德”中脱一“失”字,对于《老子》此章章旨及上下文关系,便很难有一清醒认识。关于三八章章旨,王弼曾有如下解释:“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夫仁义发于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尚焉,义则竞焉,礼则争焉。”“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名虽美焉,伪亦必生。”“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倶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3]94—95彼此对照,不难看出王弼之释,可以说把“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的涵蕴完全讲清楚了。然颇为遗憾的是,由于他对经文缺乏辨正,致使他的阐释并不能与经文完全相应,以致直到今天人们也仍把这些论述视为他本人的观点。老子对仁义真性的执守与呼唤,并未在学界获得肯认。孔子讲仁义,老子反仁义,这似乎仍是学界的基本认识。据此,愈见如忽视对《老子》经文的详加辨正,对老子哲学的深微妙旨是很难有一准确把握的。
老子对“仁义”的正面揄扬如此反感,这固然与其哲学旨趣密切相关,但另一方面其哲学旨趣的产生又是由当时的政治形势决定的。在老子时代,西周的礼乐文化可谓名存实亡,已经变成人们欺世盗名、排除异己、互相倾轧、互相杀戮、互相攻伐的工具。为清楚展示这一点,下面不妨看一个例子。《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楚争霸,楚帅子玉带兵攻打晋之盟友宋国,晋君重耳带兵攻打楚之盟友曹国、卫国。由于晋国攻势凌厉,不仅侵入曹之京城,而且还迫使卫人驱逐其君,所以子玉被迫“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悦)。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子玉怒,从晋师。”[11]457—458由此记载不难看出,虽然礼义之施本是安定百姓的,可晋国君臣却暗用计谋,激怒子玉,使其转而攻打晋军,巧妙地使楚国背上了不义之名,从而为晋国的继续战争,败楚称霸提供了借口。盖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实际,所以《孟子·尽心下》《庄子·胠箧》才有“春秋无义战”[9]195“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5]350的批评讥刺。仁德之行、礼义之施本是为人服务的,可是对二者的知解提倡,却反而导致了人世的竞逐诈伪,老子所以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可谓正是由此立论的。
四、《老子》他章与三八章的呼应
前文已言,三八章乃《老子》“德经”第一章,甚或还是《老子》全书第一章,既是如此,则其章旨必在他章有所回应。《老子》二章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矣);皆知善,斯不善矣。”[1]323五七章曰:“以正治邦,以奇用兵。”[1]141五八章曰:“正复为奇,善复为妖。”[1]155七八章曰:“正言若反。”[1]299这与“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可以说都是可互为发明的。具体说来,如果“知美”自会求美,如果“知善”自恐失善,这种既求又恐的心理显然与“下德”相一致,而与“上德不德”相违背,正因如此,所以才导致了“恶”与“不善”的结局。进言之,所谓“美”,所谓“善”,所谓“德”,这都是世人常常视为“正”的东西,可是“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类社会所以每每诈伪横行,战乱不断,在老子看来恰恰正是由于对这些“正”的东西大力提倡造成的。所谓“以正治邦,以奇用兵”正是此意。然而遗憾的是世人对此总是鲜有体悟,反而把老子的“自然无为”视为不负责任、放浪形骸的表现。明白于此,则老子何以感叹“正言若反”,其中的缘由也就不言自明了。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所以《老子》十八、十九章又云:“故大道废案(焉),有仁义。智慧出案(焉),有大伪。”[1]439“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1]443与三八章经文加以对照,不难发现它们的联系无疑更紧密。不过,需要特予指出的是,虽然十八、十九章的经文,帛书、汉简及通行本并无大异,但郭店楚简却颇有不同,并因此引起了不少争议,所以对十八、十九章与三八章的联系,我们尚需稍加辨析。
首先来看十八章的经文,该章经文共有四句,除了“大道”两句外,其下还有“六亲不和案(焉),有孝慈。邦家昏乱案(焉),有贞臣”[1]440两句,但楚简没有“智慧出”句,它的经文只有三句。有的学者说:“《老子》原本不会以‘仁义’‘孝慈’‘正臣’跟‘大伪’相提并论。老子强调在道德废弃之后才有仁义,以仁义为低于道德的境界。按照儒家的观点来看,这当然是对仁义的贬低。但是由此并不能得出老子一定鄙弃仁义的结论。第三十八章说‘失道而后德’,而老子对德仍是肯定的。虽然仁义跟道德不在一个层次,但也不能因为老子说‘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就断定他一定彻底否定、鄙弃仁义。……由此可知今本十八章多出的‘慧智(或‘智慧’)出,有大伪’一句,一定是后人窜入的。”[17]138—139还有学者认为,《老子》原本不仅不应有“智慧出”句,而且帛书之“案”楚简作“安”,也均应读“何”,归属下句,如此十八章之意就变为:“大道废弛,怎么会有仁义呢?家庭不和睦,怎么会有孝慈呢?国家陷入昏乱,怎么会有正直的臣民呢?”[18]129较之上说,这一看法对老子对仁义的态度显然又作了进一步肯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认识其本旨固然也在强调老子不反仁义,可是却并未兼顾《老子》全书的统一。《老子》五章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1]343三八章云:“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由五章、三八章不难看出,老子对“仁”“义”在字面上明显是否定的。如对十八章“仁义”作正面肯定,这不仅会导致概念的混乱,而且也与老子“正言若反”的表述风格相龃龉。更何况如上所示,除楚简外,其他各本皆有“智慧出”句,仅仅据此就否认该句的存在,显然有失武断。如再考虑到楚简的摘抄本性质,则以上认识就更需斟酌了。
所以彼此比较,还是下述论析更合《老子》意,即“智慧出”句确属《老子》本有经文,但其原文应作“大伪出案(焉),有智慧”,而非“智慧出案(焉),有大伪”。这样,“大道废”“大伪出”“六亲不和”“邦家昏乱”文意相承,“有仁义”“有智慧”“有孝慈”“有贞臣”褒贬一致[19]19。时贤所谓“《老子》原本不会以‘仁义’‘孝慈’‘正臣’跟‘大伪’相提并论”的质疑也就自然化解了。十分明显,按照老子“正言若反”“正复为奇”的逻辑,“仁义”“智慧”“孝慈”“贞臣”虽是世俗推崇的东西,但是都在“不失德”之“下德”之列,与“上德不德”的理想之境均是背道而驰的。对于四者的提倡不仅不能补救“失道”之弊,相反还会进一步加剧与“上德”的背离,走上二十章所谓“望(荒)呵,其未央哉”[1]451的不归之路。虽然以“大伪出案(焉),有智慧”为《老子》之旧,颇有私改经文之嫌,但文句讹倒古籍中常见,对此不必太过疑虑。如《论语·季氏》:“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20]121《晏子春秋·内篇·问下》:“且婴闻养世之君子,从重不为进,从轻不为退。”[21]222“寡”与“贫”、“重”与“轻”的位置就也同样颠倒了。楚简《老子》对“大伪”句的删除,盖不知经文讹倒所致。
又,十八、十九章前后相连,“绝智弃辩(辨)”显承上章“大伪出案(焉),有智慧”而来,“辩(辨)”“慧”乃系同意置换。《左传·成公十八年》:“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11]907《墨子·修身》:“慧者心辩。”[8]9《荀子·非十二子》:“言无用而辩。”王念孙杂志:“辩者,智也,慧也。”[34]1698《广雅·释诂》:“辩,慧也。”[35]38对此都可谓很好的说明。也正因此,所以王中江曰:“此处之‘辩’,宜解为‘慧’。”[24]111既是如此,则与此相应,“绝义弃虑”当也系“大道废案(焉),有仁义”的延伸,因为“虑”字也有挂虑、念虑、忧虑之意,这与“仁”的恻隐、悲悯、关爱之蕴也是高度相契的。
如果再结合老子“正言若反”的表达风格,顾及《老子》全书的统一,那“绝义弃虑”其优越性就更大了。试想,所谓“孝慈”本来就指父子亲人间的念虑挂怀,仁义相亲,而老子却说要“绝义弃虑”,才有“孝慈”,这不就等于说要绝“孝慈”才有“孝慈”吗?这样的表达方式显然与“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一样,也是老子“正言若反”言说风格的有力体现,它与三八章也是遥相呼应的。据此足见,对于儒道的相通性显然不能只在字面上求统一,对于老子的“仁义”情结应当务从其内在思理来认识。如果不顾老子“正言若反”的言说实际,刻意在具体表述上求统一,反而会偏离《老子》的本旨,曲解儒道二家的关系。
五、结论
综上所述,不难得知儒道思想确实有同有异。同的是他们对仁义真性都很重视,尤其是道家,甚至比儒家还要痴迷。异的是在获得仁义的途径上,他们却是大相径庭的。劝学、养气、修身、格物,此乃儒家竭力提倡的,而道家对此却坚决反对。他们更强调崇本息末、举本统末,对此魏王弼曾有精彩的总结:“夫敦朴之德不著,而名行之美显尚,则修其所尚而望其誉,修其所道而冀其利。望誉冀利以勤其行,名弥美而诚愈外,利弥重而心愈竞。父子兄弟,怀情失直,孝不任诚,慈不任实,盖显名行之所招也。患俗薄而兴名行,崇仁义,愈致斯伪,况术之贱此者乎?故绝仁弃义,以复孝慈。”再明确说,也就是:“绝圣而后圣功全,弃仁而后仁德厚。夫恶强非欲不强也,为强则失强也;绝仁非欲不仁也,为仁则伪成也。”[3]199如上所示,老子所以反复申言“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大道废案(焉),有仁义”,“皆知善,斯不善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其根本缘由正在这里。
并且不仅如此,由以上所述还可看出,老子实为“性善论”“仁本论”的最早提倡者。他虽然没有直接以“善”说“性”,以“仁”名“性”,但是在“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等背后,实际已包含着“人性善”“性本仁”的基本认识。整个华夏的“仁本”文化可以说都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如《论语》曰:“天生德于予。”“我欲仁,斯仁至也。”[20]50—51《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9]183“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9]153《庄子》曰:“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意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5]317-319《淮南子》曰:“人之性,有仁义之资。”[36]671“诚达于性命之情,而仁义固附矣。”[36]71等等。老子为孔子所亲炙,孟子乃孔子的私淑弟子,《庄子》《淮南子》均系道家著作,他们对于“仁”“德”的强调可谓都是与老子一脉相贯的。据此足见,以“仁本论”为核心的“性善论”并非儒家所独有,它的更原始的根源乃在道家。在“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这一经文里,“不德”“有德”“不失德”“无德”之“德”应该都是指人的“仁义真性”而言的。盖在老子看来,“仁义”既属人的真性,则它们自会自动显发,根本无须后天的修养格致。如果唯恐失之忘之,千方百计要执之御之,这反而对“仁义真性”是一种干扰。唯有敢于任其自然,完全任其自然,这一真性才会有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也正因为老子的这种态度与世俗观念尖锐对立,所以他才又进而提出“上德”“下德”两个概念,以为“仁义真性”之德的顺利落实指出正确的路径。“上德”就是不作预设,任其自然,“下德”就是预立先见,人为建置。前者是对“仁义真性”的信任纵放,后者是对“仁义真性”的绑架奴役。如果说儒道有什么区别,其根本之别正在于此。
不过颇为遗憾的是,学术界至今仍然存在这样的认识,即认为道家的人性论仅涉“怎样”的问题,而无“什么”的问题,也即仅有怎样实现人的真性、本性的问题,而无到底什么才是人的真性、本性的问题。这便是学界十分流行的道家人性“光板论”,也称“白板论”,牟宗三对此论述得尤为详细。也就是说道家的人性空无一物,无有任何具体内容,它和儒家以“仁义”为人的本性、人的良知的看法存在根本之异[37]126—127。而实际上这一看法决然难成立。“在人性论上儒道之别只在实现仁义的途径上,并不在人的真实本性的具体内容上。”[38]112这是绝无可疑的。如果看不到这一点,那就很难说已经准确把握了儒道异同,认识到了“仁本论”“德本论”的思想命脉。以“仁本论”“德本论”为核心的“性善论”“体用论”乃中华文化的精髓,而老子正是这一文化的开基者、先觉者,对这一点由三八章及《老子》他章对它的回应,我们是完全可确证的。《老子》二一章形容“道”的情状说:“忽呵恍呵,中有象呵。恍呵忽呵,中有物呵。幽呵冥呵,中有情呵。其情甚真,其中有信。”[1]464—467这与老子的“德论”思想也是高度一致的。它们都不能以“白板论”论之。